《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于2015年7月8日出台,首次提出各地成立地下空间(管道)运营公司,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和运营。
2014年,山东被住建部、国家人防办列入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试点省份。目前山东已成立了山东省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青岛、泰安和滕州3个试点城市。
建设好地下空间,就相当于同时建设了另一座城市。下一步,山东将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推广经验,把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化建设、综合管廊建设等全面纳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中;吸收社会资本成立地下空间(管道)运营公司,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和运营。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预计到2020年山东全省综合管廊将达到800 km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