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疆大建设大发展为契机全力推进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快速健康发展

2015-04-05 08:3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散装水泥 2015年3期
关键词:三位一体自治区砂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以新疆大建设大发展为契机全力推进散装水泥“三位一体”快速健康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月1日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将“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列入了其中的第三部分“重点任务”。2013年8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在其中的第三部分第五点“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中明确要求“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推动建筑工业化。”这是继1985年《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意见》(国发[1985]27号)提出:“限制袋装、鼓励散装”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方针和“建立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促进发展散装水泥的经济政策之后,在国家层面再次强调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国家政策将对规范和加快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是各级散办开展工作的重大推动力。

2014年,新疆散办以新疆大建设、大发展为契机,努力贯彻执行“限制袋装、鼓励和发展散装”等国家系列方针政策,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切实加强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工作措施,努力推动城市“双禁现”、预拌砂浆认定工作、水泥制品发展,不断提高散装水泥使用量。

一、自治区散装水泥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2014年,散装水泥供应量2700万吨、散装水泥率54%、预拌混凝土供应量470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供应量4.5万吨,与2013年比较,散装水泥供应量减少3.5%、散装水泥率下降1.3%、预拌混凝土供应量减少2.9%、预拌砂浆供应量减少66.9%。目前,新疆有水泥生产企业110家,水泥产能达9000万吨以上;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330家,年设计生产能力1.7亿立方米;预拌砂浆企业建成生产5家、形成能力120万吨,在建2家、可形成生产能力60万吨。2014年,新疆水泥产能严重过剩,产能利用率不足60%,竞争激烈,水泥产销量双双大幅下降,价格持续走低,重点水泥企业熟料库存维持高位,已达701.21万吨,同比增长76.2%。新疆水泥行业自2014年11月1日~2015年3 月1日停止熟料煅烧,以期维护行业秩序。受水泥行业市场秩序混乱、过度恶性竞争影响,散装水泥供应量、预拌砂浆供应量都有不同程度下降。预拌混凝土行业准入门槛低,生产力无序布局,整体产能过剩,供大于求,产能利用率低于30%,市场竞争激烈,企业间互相压价,行业利润空间较小,应收账款占用资金量大,企业正常经营困难,行业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缺位。预拌砂浆行业正在起步阶段,生产企业少、供应总量小、突出表现为因产品质量不稳定,使用量变化较大。

二、一年来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积极推进有关政策落实,建立健全依法工作依据

依据财政部《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2014年第80号公告),主动配合自治区财政厅做好政府性基金清理工作,目前,基金清理工作已经完成。积极促进“双禁现”工作,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发文要求全区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为全区推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立了政策支撑。新疆预拌砂浆备案是纳入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这一行政审批事项中执行的。2014年,区散办多次积极向自治区法制办等部门汇报,说明在自治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中保留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的重要性、必要性,新型墙材认定的重要性得到广泛认可,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决定,正式公告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审查确认的行政审批事项,预拌砂浆备案也就正式成为行政审批事项。

(二)狠抓城市“禁现”工作,落实“禁现”政策

在抓好城市“禁现”工作方面,努力推进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大推进应用预拌混凝土政策落实,积极协调交通、公安等部门,推进散装水泥专用车、混凝土专用车、混凝土泵车通行制度建设。目前,各地州首府城市、大部分县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企业厂房、市政公用设施、交通、水利工程项目,基本上实现了使用预拌混凝土。

(三)积极引导,推动预拌砂浆产业优化发展

随着自治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预拌砂浆推广工作在我区正在逐步展开。目前,全区已建设预拌砂浆生产示范企业5家,设计产能120万吨。预拌砂浆产业在乌鲁木齐市已初具规模。但由于建筑施工习惯、产品质量不稳定等原因,自乌鲁木齐市2011年出台砂浆“禁现”政策后,预拌砂浆推广仍存在一定困难,还不具备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全面禁止条件。2014年,我们积极采取引进内地生产厂家和新疆企业联合发展,加大技术攻关,目前,已成功解决了质量不稳定等问题,在示范建设项目上已实现机械化喷涂施工。

(四)发挥基金引领示范作用,推动项目建设

根据自治区本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我办依据“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安排部署各地、州、市散办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2013年度所申报项目进行验收工作。经检查,2013年度项目建设资金及专项资金均已到位,项目设计总投资与实际已完成投资基本相符。专项资金拨付及支出符合财务制度规定,不存在挤占和挪用现象。2013年,自治区本级共安排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774万元,支持项目主要是预拌砂浆、预拌砂浆专用设备制造等项目,直接带动社会投资完成208 696万元,体现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促进各地区散装水泥事业发展,以及辐射带动科研、运输及设备制造等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加大示范工程资金支持力度,近两年自治区本级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目支持方面向预拌砂浆示范重点倾斜。2014年,自治区本级安排散装水泥专项资金500万元,专项支持预拌砂浆示范项目。

(五)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推进各项工作

开展全区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工作。预拌混凝土行业同质化竞争激烈,应收账款很大,行业秩序较乱、产品质量不稳定。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检查,针对存在的被检单位普遍存在生产区环境卫生差、绿化率不高、厂区内原材料堆放不规整、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质检记录不规范等现象,要求企业要注重其各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做好清洁生产的管理和改善,尤其是做好产品自检,确保产品质量,确保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但是,产能建设无序导致的竞争无序,伴随的过度价格竞争,必然会带来质量的不稳定。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建设工地开展专项检查,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宣传有关政策,促进政策落实,我办和乌鲁木齐市建委、散办共同开展预拌砂浆专项检查。乌鲁木齐市预拌砂浆生产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都有了明显进步,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

(六)加强培训交流,夯实基础工作

一是推动标准的落实。针对我区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不平衡以及在生产质量控制方面和生产企业管理水平高低不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进一步明确生产企业质量责任,我们积极推动自治区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国家预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在全疆范围内贯彻落实。二是强化培训。邀请自治区法制办、财政厅等部门领导就依法行政、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对各地州市经信委主管领导、散墙办主任及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专题讲座。举办了“预拌混凝土工艺技术质量管理培训班”,就“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混凝土监管及现场质量控制”“现代混凝土材料理论与应用”“混凝土用原材料质量控制”“预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培训,各地州散办工作人员、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质监站质量管理、检测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发展散装水泥的认知

一是强化基层信息报送工作。努力推动各级散办工作人员及各相关企业做好宣传工作,修订了自治区散办系统信息工作暂行办法,对全疆各地州下达考核任务,根据信息工作暂行办法进行奖励,对信息数量不达标的地州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努力促进宣传质量提高。2014年,以编好自治区散装水泥信息为核心,以分送国家行业刊物、自治区散装水泥信息为手段,以中国建材报等8家国家级行业媒体和区内施工行业报西部建设报为主要平台,加大对自治区近30个相关单位、15个地州市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全区骨干建材企业、施工企业的直接宣传力度,通过努力,不断提高散装水泥工作影响力,促进工作水平的提升。今年,我办信息被国家、自治区相关报刊、网站刊用278篇次。三是丰富宣传形式。在年中开展的“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中,我办在《西部建设报》刊发以“发展散装水泥、推散事业功在千秋”为标题的专刊,阐述了推散历程,介绍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重要意义。各地州也根据当地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以宣传周为主题,邀请地市领导等亲临现场参加活动。采用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集中展示形式,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政府令)、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返还工作规定以及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推广应用在生产、使用、流通过程所取得的重大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了全面宣传。

(八)加强行业协会建设,促进企业自律工作

为加强行业管理,积极引导各地州结合本地特点加强行业协会组织建设。协会即配合了散办工作,又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市场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对缓解当前因各地州产能过剩、市场无序竞争、产品质量不稳定等乱象,对规范企业生产和经营行为、建立企业监督自律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促进散装水泥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等作出了积极努力。今年,哈密、巴州等地协会工作成效显著,有效推动了散装事业发展。

三、2015年度重点工作

⒈进一步完善三位一体网上智能直报系统,对工作开展水平低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在已实现网上直报常态化的基础上,加强数据报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⒉以乌鲁木齐市为重点,通过资金支持杠杆调节和政策引导等方式,加快预拌砂浆产能建设,做大供应量。不断强化施工现场检查,强化工程示范,减少现场搅拌量。

⒊研究我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工作方案,推动政策全面落实。对全区“禁现”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努力推动预拌混凝土行业结构调整。在巩固、发展示范城市、示范企业的基础上,努力推广预拌砂浆示范。

⒋进一步做好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实施工作。按照规程要求,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指导,推动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升级转型。

⒌针对目前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现状,通过进一步调研梳理,研究存在的问题,努力推动预拌混凝土布局调整,严格控制总量,规范准入条件,避免新的重复建设,鼓励现有混凝土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推进预拌混凝土绿色、环保、节能搅拌站建设。加大协调、组织力度,加大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指导力度,对质量体系等方面进行跟踪检查,不断促进产品质量稳定性的提高。

⒍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散装水泥是一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业,是一项多部门、多环节配合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上需要从产品出厂、运输、贮存到使用各环节的设备配套,管理上需要生产、流通、建设等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与协作。散办要努力发挥好牵头作用,努力推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合作,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

⒎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以散装水泥宣传周为重要节点,将每年一次的宣传周活动常态化、全覆盖,开展好形式多样的“三位一体”宣传工作。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重视对不同群体的差别化宣传,加强向领导、相关部门的宣传,提高宣传的效果。结合全国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增加宣传工作投入,提高宣传质量与水平。严格落实自治区宣传考核办法要求。继续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尤其是继续加强信息管理、业务技术管理、基金征缴和使用方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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