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艳/三台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
发挥镇乡作用
深入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王雪艳/三台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
2014年,三台县完成补贴资金853万元,补贴机具5 817台,直接受益农户5 320户,带动农户投入2 000余万元。全县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57.7万kW,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8%,助农增收节支600万元以上,为全县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农业稳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殊荣的获得作出了重要贡献。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三台县对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各镇乡采取广播、制作宣传栏、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以当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驻村工作及农机作业现场会、春秋农机打假专项治理等活动的开展为契机,对新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并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通过三台县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进行宣传,现场接入咨询热线,为老百姓解疑答惑。
2)开展专题调研,掌握民情。2013~2014年连续2年,三台县就实施程序、同品目机具年补贴数量、年享受补贴总额度、购机申请和补贴申请受理
3)召开座谈会,探索新方法。针对群众反映的农机购置补贴问题,多次组织镇乡、相关场站(股室)召开座谈会,就下放实施权力、简化实施程序、减少购机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结时限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1)明确目标,注重考核。三台县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连续2年列入民生工程,并将目标任务下达到镇乡,同时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在考核中将项目实施进度、结算进度、限时办结、核查质量、信访投诉等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逗硬奖惩,2014年完成民生工程目标753万元的113%;同时,多年坚持以县人民政府文件下发当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强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
2)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县及镇乡两级人民政府分别成立以分管农业
3)安排资金,提供经费保障。为确保三台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县、镇乡两级人民政府已连续3年安排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21万元,并整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项目,为63个镇乡配备办公设施、设备,保障县、镇乡两级农机购置补贴日常工作和机具核查工作的开展;安排农机化示范县建设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镇乡公共运行经费60万元,用于插秧机、粮食监测点农机具等重点机具的累加补贴和秸秆粉碎机购置等。等农机购置补贴方案拟定开展专题调研,向有代表性的镇乡、经销商、一般农户和种植大户、农机专合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走访,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作为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之一。
1)落实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镇乡农业服务中心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具体承办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并在63个镇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接件窗口,负责农机购置补贴购机申请、补贴申请受理工作。
2)录入购机申请。单台机具补贴额在1 200元及以下的,由镇乡人民政府审批;单台机具补贴额在1 200元以上的、同品目机具购置1台以上的、两年内再次购置同品目机具的,由三台县农业局审批并采集购机者头像;审批后,由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在农机购补系统录入拟购机具和申购者信息。为准确掌握申购者本人及家庭成员之前已享受补贴情况,须录入申请人户口标识码和身份证号码,并在系统内进行认真比对、查询。
3)办理补贴申请。镇乡农业服务中心认真审核购机者所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并在农机购补系统内审核机具信息、机具铭牌、人机合影、发票扫描件与购机者提交资料的一致性。审核无误后,在购机发票原件上加盖“兑付申请已受理”字样,退给购机者,出具签字并加盖镇乡农业服务中心骑缝公章的兑付申请受理单。
4)公示及核查。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受理补贴申请后,在购补系统内进行购机核实并打印核查表,由镇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自核查表打印之日起35日内进行为期7 d的公示到村,并将公示影像资料和公示结果报县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备案。公示后,及时组织镇乡农业、财政、纪检、村社干部等相关人员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逐台核查,核查时做到“见人、见机、见票”。
5)申请结算及拨款。经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公示、核查无误后5 d内,由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在购补系统内导出结算明细表,在该表上录入购机者联系电话和“惠农一卡通”信息,打印一式4份,经农机购置补贴经办人员、农业服务中心及镇乡人民政府签字、盖章后连同购机者所有资料送三台县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申请拨款。
6)拨款到户。县级检查、审核无误后,三台县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局在结算明细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县财政局审核、报账。三台县财政局自收到申请补贴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付到镇乡财政所。镇乡财政所自收到补贴资金后5日内原则上通过“惠农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1)重点核查疑点机具。在对全县所有补贴机具进行逐台核查的基础上,对反映有疑点的机具,以及四川省农业厅要求核查的机具、农业部电话抽查结果的核实等,数次不定期地对部分镇乡进行县级入户核查确认。确有违规嫌疑的,固定证据后予以取消报补资格,并要求经销商作出说明、自查自纠,同时赔偿老百姓报补损失,年内共取消分别涉及3个镇乡的联合收割机、机动喷雾器和抗旱机泵共29台。
2)落实领导干部分片负责制。三台县农业局在落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片负责制中,将限时办结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作为督查重点,分9个组常态化地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督导检查。
3)明确核查重点并随机抽查。在每批打款前、后,对补贴金额在1 200元以上的、两年内再次购置同品目机具的、同品目机具购置1台以上的等作为重点,进行100%入户实地核查,并对其他机具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时覆盖了不同品目、不同经销商、不同生产企业全。
5协调处理质量纠纷,维护购机者利益
1)开展农机市场打假。在“3·15”农机打假行动中,三台县农业局会同县工商、质监部门,组织各镇乡开展农机市场打假专项检查207人次,检查企业12个,整顿市场63个,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农机打假和农机三包等宣传。
2)处理产品质量纠纷。三台县农业局召集相关镇乡积极参与产品质量纠纷处理,受理立新镇9户2012年前后购置收割机、曙光乡1户2014年8月购置收割机产品质量纠纷共2起,组织相关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购机户3方,通过听取诉求、了解产品质量问题成因、田块试验、学习农机三包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等方式进行产品质量纠纷协调处理,购、产、销3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