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农林渔业局原副局长何汝城在南海区法院出庭受审。何汝城除涉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外,还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两家企业老板共计245.6万元。
据指控,2008年至2011年期间,何汝城在担任南海区农林渔业局副局长职务期间,先后收受了南海区里水炳昊花卉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炳某(另案处理)的好处费人民币195万元,收受了佛山市中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西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朱应根(另案处理)的好处费人民币50.6万元,共计收受人民币245.6万元。
此外,何汝城还被指控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去年4月,佛山市、南海区农林渔业局联合对南海清桂园茶艺馆执法检查时,当场查获巨蜥、穿山甲等野生动物一批,案件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但何汝城只是签字同意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万元及没收实物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