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刘 瑜
试论创新思维在室内艺术设计中的运用
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刘 瑜
室内艺术设计是一门比较综合的学科,伴随建筑学的发展,室内艺术设计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内容。有效地实现室内艺术设计,对提升艺术设计美感、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创新思维在室内艺术设计中的渗透,对于增加室内艺术设计的艺术性、审美性、逻辑性、空间性等诸多方面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本文重点讨论创新思维在室内艺术设计中的重要性及运用思路。
创新思维 室内艺术设计 美学 表达元素
室内艺术设计的内容非常宽泛,包括空间形象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室内物理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艺术设计等多方面内容,集美学、设计、物理学、逻辑学于一体。创新思维在室内艺术设计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想设计出具有美感、形象的作品就必须引入创新思维,以此不断提升室内艺术设计水平。
室内艺术设计中的创新思维,即不断通过创新元素在室内艺术设计中的融合,采用新颖的思考方式,打破传统,增强室内艺术设计的创新性,以提升艺术设计作品的艺术表现力。创新思维是促进一件优秀艺术设计作品实现的重要推动力,对增加艺术设计作品的独特性、唯一性、美感、艺术性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室内艺术设计中应融入创新思维,以便为实现室内艺术设计创造条件。
1.创新思维能够提升室内艺术设计表达效果。创新思维在室内艺术设计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首先,它能够提升室内艺术设计的表达效果。对于一件室内艺术设计作品来说,通过渗透创新思维,设计师可以另辟蹊径,找到不同的表达方式和表达思路,不断地将自己的思路以新颖的方式呈现出来,更好地提升室内艺术设计表达效果。创新思维在室内艺术设计中的渗透,在很大程度上凸显了室内设计的艺术性和美学性,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和观赏价值。
2.创新思维提升团队设计效率。创新思维能够提升室内艺术设计的设计效率。创新思维的体现是多元化的,既包括逻辑思维能力,又包括感性思维能力。具有较强逻辑思维能力的艺术设计者可以从艺术设计过程的可行性或实用性等方面考虑艺术设计工作,而具有较强形象思维能力的艺术设计工作者可以通过创新思维的发挥与运用从艺术设计作品的颜色、造型、材料等方面进行考虑,融合不同的创新思维能力,不断提升团队设计效率,进而达到提升室内艺术设计的表达效果。
3.创新思维有助于设计方案的优化。室内艺术设计中融入创新思维,有助于实现设计方案的优化。对于室内艺术设计来说,一件艺术设计作品的完成过程需要在很多方面使用不同的创新思维,如作品的构思、策划、表达元素等方面进行创新,极大地提升室内艺术设计作品的艺术魅力和美学展现力,对提升产品的创新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
1.明确室内设计的宗旨和目标。设计者若想实现创新思维在室内艺术设计中的实践及运用,必须明确室内设计的宗旨和目标。室内设计的目标在于改善、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及精神享受。通过创新性的艺术实现独特、准确的设计,突出文化内涵及形象特点,找到具有代表性的主题形式,逐渐形成以创新为核心的室内艺术设计理念,并将这一宗旨渗透到室内艺术设计中,提升室内艺术设计表达效果。
2.提升艺术设计者的思维素质和知识水平。提升艺术设计者的思维素质和知识水平是提升室内艺术设计创新思维的重要方面。艺术设计是一门具有极强综合性的学科,艺术设计活动需要内容相当丰富并且具有一定跨度的知识量,因此要想实现创新思维在室内艺术设计中的实践,必须不断涉猎广泛的学科知识,将这些知识加以整合和提炼,以此提升个人的艺术设计水平。同时,还应加强设计者的思维素质,提升头脑的灵活度,结合平时的所见、所闻、所感,找到设计灵感,充分发挥个人的想象力和思维能力,不断设计出质量上乘的室内艺术设计作品。
3.从生产实践中挖掘艺术设计元素。对室内艺术设计来说,要想实现创新思维在设计中的渗透,应善于从生产实践中挖掘艺术设计元素,不断提升创新思维在室内艺术设计中的运用。首先,艺术设计者通过生产实践活动能够积累更多的艺术设计经验,将这些经验加以整合,消化吸收成为自己内在的知识和能力。其次,艺术设计者通过生产实践活动能够巩固自身的艺术设计动手能力和操作能力,不断实现“知行合一”,以此提升他们的实践水平,将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结合起来,提升个人的创新能力。
室内艺术设计作为艺术学科的重要分支,在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具有非常广泛的运用。实现创新思维在室内艺术设计中的运用,对于室内艺术设计的顺利实现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具体到实践中,应明确认清室内设计的宗旨和目标,提升艺术设计者的思维素质和知识水平,从生产实践中挖掘艺术设计元素,不断实现室内艺术设计的创新,满足人们多元化的审美需要。
[1]李崇枫.传统文化与室内艺术设计理念的融合与创新研究[J].大众文艺,2012
[2]孙立新.创新思维在室内艺术设计中的应用探析[J].大舞台,2012
[3]孙 惠.谈室内艺术设计的创新研究[J].大舞台,2012
[4]何丽华.艺术设计中的创造性思维与科学方法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2002
ISSN2095-6711/Z01-2015-1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