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凤 毕宪顺
美国慈善与教育事业互动发展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徐先凤 毕宪顺
美国慈善事业与教育事业相互支持、互动发展,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促进我国慈善事业与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应从四个方面入手:政府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慈善组织规范管理运营机制,学校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社会优化教育捐赠环境。
慈善;教育;捐赠;发展
经过长期发展,美国慈善事业与教育事业形成了互相促进、互动发展的机制。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有力地支持教育事业发展。
1997年,美国高校接受各类捐款总数达160亿美元,其中校友捐款29%,基金会捐款27%,企业捐款24%,宗教等其他方面的捐款占20%。[1]1998年,名列美国前三名的哈佛大学、德州大学和耶鲁大学基金规模分别达到130亿、77亿、66亿美元。2001年哈佛大学的捐赠基金更以182.59亿美元高居榜首。2002年哈佛大学基金会的预算是6.16亿美元(占学校总预算的28%)。麻省理工学院预算收入中的政府拨款收入,由20世纪80年代的60%左右,降至2000年的40%,而捐赠投资收入,则相应由20%增至40%。[2]2003年,美国高等教育系统所获得的捐赠收入高达239亿美元,其中来自校友和基金会的捐赠均为66亿美元,各占捐款总数的28%;其次是非校友个人捐赠为19%,公司捐赠为18%,宗教及其他组织的捐赠为8%。[3]据2007年最新数据统计,哈佛大学的捐赠基金高达347亿美元,耶鲁大学有225亿美元,而美国4500所大学中有将近400所大学的捐赠基金为1亿美元,其余大学捐赠款则少于1000万美元。[4]
美国慈善事业与教育捐助协调发展的内在动因,在于慈善文化传统、税收等政策配套和高校主动参与。
首先,良好的慈善文化传统是促进美国进行教育捐赠的内在因素。美国崇尚以宗教文明和慈善捐赠文化为核心、以个人主义与社会责任相得益彰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相信人可以通过教育提高素质,相信机会平等、自由竞争,同时认为最重要是教育机会平等。对美国人来说,捐赠慈善事业是对宗教信仰和道德原则的最好实践,慈善捐赠能给捐献者带来内心得益和声誉得益,成为人们自愿的行为,也成为美国大力提倡的社会文化传统。无论是低收入者还是高收入者都积极致力于慈善事业,基督教慈善精神成为美国社会捐赠制度化的文化内核与精神驱动力,这是美国慈善事业发展赖以存在的内在基础。
其次,税收制度是促进慈善事业向教育领域发展的直接推动力量。美国税法中高额遗产税和赠与税是美国形成捐赠习惯的强大推动力,政府通过征收高额遗产税引导富人致力于慈善事业捐赠。美国遗产税规定遗产受益人必须先交纳遗产税才能继承遗产,很多富豪后代无力交纳高额遗产税,故很多富人为了降低遗产税的税率把财产捐赠给社会公益事业。为了鼓励对教育文化等慈善事业的发展,美国现行遗产与赠与税制允许对慈善捐赠在税前扣除,客观上促进人们踊跃参加社会捐赠。
第三,美国高校通过各种途径参与慈善事业。美国高校十分重视募捐工作,很多高校成立了专门机构,一些大学的劝募机构十分庞大。美国高校校长主要职责就是为本校筹集资金,这不仅是衡量校长能否胜任本职工作的基础,也是高校发展的前提条件。如密歇根大学校长曾称自己把2/3的时间花在向校友、企业界、州政府开拓财源上。校友会、基金会或发展委员会等对外组织机构也通过捐赠项目,以实现筹集资金的目的。
多样化募捐形式也是促进教育捐赠有效途径之一。美国高校接受社会捐赠的形式不限于现金,还包括固定资产、有形资产、个人财产等非现金形式,有价证券、配套捐赠等即时捐赠方式,遗产捐赠、慈善年度捐赠、人生保险以及养老资产捐赠等计划捐赠方式。在捐赠的途径上,捐赠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捐赠目的和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途径进行捐赠,不同类型基金以及多样的捐赠方式为捐赠人提供了方便,拓宽了社会捐赠渠道,吸引了不同类型的捐赠者,有效增加了大学的社会捐赠收入。
“服务学习”课程为美国慈善教育捐赠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在美国的中小学和大学里设有“服务学习”课程,即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里要到一个企业或社区服务,达到一定时间给予学分,缺少这个学分不能毕业。所有的中学都有严格的义务工作时间要求,美国大学尤其是常春藤大学,录取时不完全看成绩,而是看学生义务工作的记录。20世纪90年代,美国通过立法的形式将服务学习整合于学科课程加以推行,如1990年出台的《国家与社区服务法》中的“服务美国”(Service America)计划和1993年制定的《国家与社区服务信托法》中的“学习与服务美国”计划,均要求中小学校开始服务学习课程。据美国教育统计中心1999年研究发现,美国近60%的公立学校为学生开设服务学习课程,32%的公立学校已将服务学习正式列入教学计划。2004-2005学年,美国大约有330万大学生做义工。美国“服务学习”课程是当前备受美国校长关注的课程形式之一,为美国慈善教育捐赠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
(一)政府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教育捐赠制度的完善是实现我国教育投入多元化、缓解教育经费不足的重要途径。制定教育捐赠法,鼓励慈善事业对教育事业捐赠的倾斜,加大对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同时也应消除教育捐赠的抑制性规定,为教育捐赠提供法律支持,充分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教育事业发展中来。任何团体的行为和活动都是在制度环境的激励与约束下进行的,只有完善教育捐赠管理制度、健全教育捐赠运行制度,才能规范教育捐赠基金管理和运行行为,有效引导教育捐赠基金快速、高效的发展。通过制定相关教育捐赠的专门性法律法规,明确教育捐赠的法律主体、厘清教育捐赠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效推动我国教育捐赠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根据我国的税收政策分析,参照美国的税收激励政策,笔者认为应设计合理的免税制度,精心制定与完善教育慈善捐赠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例如对捐赠者进行更大力度的税收减免,简化征收流程、节约征收成本、降低因程序繁琐导致的效率损失。借鉴美国经验,应尽快开征我国遗产税和赠与税,激励更多人将遗产用于慈善事业的发展。政府还可出台一些对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办学实施优惠政策的具体办法,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应充分考虑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需要,对《基金会管理条例》中不利于学校资金募捐的条款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简化以往繁琐的审批基金会手续流程,使《基金会管理条例》更科学化、合理化。
三是建立捐赠监管机制。为提高捐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人们捐赠办学的积极性,建立及完善全方位的教育捐赠资金监管机制势在必行。全方位的监管包括捐赠者监管、政府部门监管、社会公众监管以及受赠机构自身内部的监管四个方面。首先是捐赠者的监管,捐赠者有权知道捐赠资金的具体去向、用途,行使其对捐赠资金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这是捐赠者最基本的权利保障。其次是政府监督,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强制性措施对捐赠工作进行监督,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和接受教育捐赠者的上级部门要设立或明确专门机构并派专人负责对捐赠工作进行监督。再次是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的信息知情权。通过新闻网络媒体舆论实现监督权,受赠机构及时向公众公开捐赠信息以及资金使用情况,增加公众对教育事业捐赠的积极性和热情。最后是受赠机构或个人的自我监督,通过设置专门的监督委员会对教育捐赠资金进行有效监督,这是教育捐赠资金正确合理使用的有效补充。只有在全方位的监管下,才能强化教育资金的正确使用和管理,确保教育资金和捐款在操作上规范化和公开化。
(二)慈善组织规范运营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慈善组织内部结构设置,提高慈善专业化水平。机构设置合理化和人员配备专业化是所有组织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要加快实现我国慈善组织结构的科学化、规范化设置,厘清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加强慈善组织内部人员的专业化培养,大力引进专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各类人才,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需要,招聘相关的专业人才。加强慈善机构在职人员的职业教育培训,通过对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的学习,培育现代慈善意识,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捐赠机构提供有效的咨询和细致周到的服务,造就一批既愿意从事慈善事业又懂慈善事业的专门人才。加强对慈善组织发展的重视程度,加快慈善事业的顺利发展,促进慈善专业化水平的持续提高,使慈善事业运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为教育募捐到更多的资金,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是保证教育捐赠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慈善事业公信力。保证教育捐赠的使用效益,提高公信力是我国慈善事业长久发展的必要条件。《捐赠法》第12条规定:“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即捐赠多少财产,捐赠的财产采取资金形式还是实物形式,捐赠的财产用于何种公益事业,捐赠对象为哪些人等都是由捐赠人自主决定。要保证教育捐赠的使用效益、提高社会公信力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对我国《基金会管理办法》中关于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规定要具体化、明确化,明确向社会公布的方式、形式和内容,使基金会管理更透明化;二要对于资金的流向进行及时动态跟踪,确保捐赠者的捐赠动机和实施结果相一致;三要建立、完善相关的监督、运行与评估机制,设立或明确专门机构并派专人负责,对捐赠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保障教育经费的正常投入和使用。
三是合理分配慈善教育捐赠资金,彰显慈善事业公平性。慈善组织对教育的捐赠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的的基本国情和现实发展的需要,合理设置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的捐赠比例,职业院校、普通院校和重点院校的捐赠比例以及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大学之间的捐赠比例,统筹协调好各利益之间的关系,更加有效地调动、整合社会资源,以保证最大限度地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帮助。不要把慈善事业仅仅看成是对弱势群体进行救助的事业,它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合理分配教育资源,增加对民办教育行业资金支持力度,打破以往“公私不一”的教育资源或资金投入方式,使教育资源充分得到合理分配使用,尽可能地体现现代教育的公平性原则。
(三)学校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保障。为鼓励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首先应将大学生社会公益服务纳入学分体系,对德育课程进行改革。将志愿服务理念融于课程教学,开展相应的实践环节,并通过志愿服务来完成,不参加志愿服务的学生视为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不准按时毕业。将社会公益服务纳入学分体系是现代教育思想的体现,既符合社会精神,也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次是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吸引学生自愿参与进来。如增设大学生志愿服务奖助学金、在评优、入党方面有优先权,加大对志愿服务者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等等;三是搭建平台,各校团委、学院团总支、各社团组织通过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中心或培训基地,对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方式作必要指导和训练,设置不同的志愿服务模块,丰富志愿服务的内容,在活动项目的设置上更符合学生的兴趣和社会的需要,志愿服务不仅仅局限于帮困扶贫、支教扫盲、社区建设等方面开展活动。
二是调整学校课程结构内容。学校应根据现代慈善文化的内在要求以及学生成长的阶段和身心发展规律开设不同的慈善课程,从国家、地方和学校三个层面、从幼儿园到大学不同阶段设计相关的慈善教育课程内容。从幼儿园到小学阶段是学生慈善意识的萌芽时期,应开展爱的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心,引导学生从感受爱到创造爱,从关怀自己到关怀他人,从关怀班级到关怀学校;初中阶段,学生对事物的判断能力提高,对社会规范的认识开始内化,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道德推理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此时应给予他们恰当的知识教育、活动体验和精神鼓舞等。高中阶段,学生处于一个独立走向社会生活的准备时期,个体身心全面成熟,开始走向生活,承担社会责任,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应给予他们参与慈善教育,促使学生树立起助人就是助己的观念,让他们意识到慈善救助的形式多样化。大学阶段,学生处于迅速走向成熟但尚未完全成熟的阶段,自我意识显著增强,抽象思维迅速发展,情感丰富,意志水平明显提高,这一阶段应给予他们感恩教育,这是一种以情动情的情感教育,是以德报德的道德教育,同时也是以人性唤起人性的人性教育。
三是培育学校慈善教育文化。建构慈善文化、发展慈善文化是我国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学生慈善理念的培育和慈善行为的养成主要依靠学校慈善文化教育,学校慈善文化教育是指在学校里进行的有关慈善活动的所有教育形式,包括物质文化教育、精神文化教育和制度文化教育三个层面。物质文化教育是指学校里有关慈善文化的一切物质载体等硬件设施,这些硬件设施里含有慈善的知识性内容,也包括体现慈善教育内容的、实现慈善教育目标的所有有形材料。如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科书、教学辅助材料等。[5]精神文化教育引领着学校教育慈善教育的发展方向,主要指学校所表现出的慈善价值观、践行的慈善理念、营造的慈善氛围和环境等软件设施。帮助青少年培养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开展“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传播慈善文化,召开相关慈善教育主题班会,把德育与“弘扬民族精神”和“感恩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宣传慈善知识和慈善人物的先进事迹,推动现代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进学校,组织慈善知识问答竞赛等。制度文化教育是指学校设置的开展慈善活动、对学校人员慈善行为的规范、规定等成文或不成文的办法、制度等,这是学校慈善行为遵循的依据和准则。要积极推进“依法行善”的制度建设,树立“依法行善”的观念,完善学校内部慈善教育的法制环境,研究解决捐赠、救助、监督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通过建立学校慈善法制环境,使慈善事业发展的各个环节更趋规范,使慈善教育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慈善文化氛围。
四是建立健全慈善募捐模式。筹资机制的关键是拓宽并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学校自身努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也可以通过设置一定的名义荣誉或其他方式来激励捐赠组织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信心,以此来满足不同捐赠者的不同需求;同时学校应加强教育捐赠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实务工作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的专业队伍,还要重视和加强慈善事业对教育事业贡献的理论研究,制定出针对性的策略和方法,通过自身的努力去争取更多的教育经费。大学教育基金会作为一种公益性的非营利性组织满足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呼唤和需求,可以增加高校的办学经费,促进高校的科学研究,在关注弱势群体、推动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各类学校应积极主动设立教育基金会,提供多渠道方便快捷的捐赠方式,例如:现金捐赠、资产捐赠、劳务捐赠等形式。建立校友会,充分挖掘校友资源,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校友活动,宣传学校形象,彰显学校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雄厚的办学实力,鼓励校友对母校的捐赠。
(四)社会优化教育捐赠环境
一是弘扬公民慈善文化。良好的慈善文化是推动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提出:“慈善文化建设要纳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规划,大力宣传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推动慈善文化进学校活动,开展贴近群众和喜闻乐见的各种专题宣传活动,对慈善事业作出贡献的个人和民间组织,进行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普及慈善教育,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增强公众慈善意识,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要抓好教育捐赠道德文化建设,引导人们树立教育强国理念,推进教育捐赠道德文化文明建设。倡导教育强国的理念,强调突出人才对社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性,让人们意识到学校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进而提高教育在大家心中的地位,激发人们参与教育捐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培育公民慈善理念。弘扬公民慈善理念,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首要问题,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慈善宣传的舆论先导作用,把慈善理念的宣传贯穿慈善活动的全过程,渗透到慈善活动的各个环节。通过表彰和宣传先进慈善人物、创建慈善活动日、慈善活动周等平台等举措,举办大量慈善活动,加大慈善宣传力度,扩大慈善的社会影响和人们的参与程度。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对有突出贡献的慈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增强社会影响力,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促进志愿服务的快速有序发展。通过广泛宣传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方式,培育人们的慈善理念,加深人们对慈善事业的进一步认识,努力营造和谐友爱互助的社会氛围,变“要我慈善”为“我要慈善”理念,完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等多方共同协作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
三是加强社区慈善教育。社区教育作为慈善教育的有力补充,在增强公民慈善意识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以社区为教育基地,发挥公众人物的社会示范效应,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活动,从当地实际出发,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发展慈善事业的经验,选择以平民慈善理念教育和慈善参与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慈善教育形式,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对于提高公民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社会风气,为慈善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通过深入家庭的互动交流,走进学校的教育实践,以及融入社会的拓展活动方式,可以让公民分阶段、有系统地了解慈善事业的意义、宗旨以及政策法规等知识,着重培养青少年的慈善意识和平民慈善思想,凝聚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力量,有利于公民慈善意识的增强、慈善观念的转变以及良好慈善氛围的增强,促进慈善事业的顺利、长远发展。
[1]高洪山.美国大学如何筹措办学资金[J].国际人才交流,2000,(3).
[2]孟东军,陈礼珍,张美凤.中美大学教育捐赠管理比较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05,(7).
[3]Charitable giving to higher education stabilizes in 2003;gift from alumni rebound after one-year decline.[EB/OL].http://www.rand.org/news/press.04/03.11.html-.
[4]许灯红.中国高校教育基金会发展研究[D].厦门大学,2008.
[5]亢晓梅,齐兰芬.学校现代慈善文化教育探讨[J].当代青年研究,2009,(10).
(责任编辑:刘君玲)
徐先凤/鲁东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政治辅导员 毕宪顺/鲁东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