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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行动计划(2015-2018年),提出要以实施“互联网+制造业”和“互联网+小微企业”为重点,大力拓展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的深度和广度。行动计划总体目标包括:到2018年,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进一步深化,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成为引领企业管理组织变革、培育新型能力的重要途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步伐进一步加快,工业产品和成套装备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跨界融合的新模式、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培育一批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示范企业;小微企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互联网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撑平台;基本建成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初步形成自主可控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
12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出推进优秀国产原创音乐作品出版、激发音乐创作生产活力、培育大型音乐集团公司、加快音乐与科技融合发展、推进音乐行业标准化建设、搭建大型专业音乐平台、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主要任务。
《意见》表示将推动《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加强对音乐作品特别是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支持权利人和使用者开展版权合作,推动音乐作品相互授权和广泛传播,鼓励相关单位积极探索网络环境下传播音乐作品的商业模式,推动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秩序和运营生态,逐步实现数字音乐的正版化运营。
12月1日,中国知识产权指数报告课题组在京发布了2015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知识产权发展水平与地区经济水平密切相关。北京连续6年稳居全国第一。中国区域知识产权指数2015排名前10强的省份依次是:北京、江苏、上海、广东、浙江、天津、山东、福建、重庆、安徽。排名中间11位的省份依次是:辽宁、湖南、陕西、湖北、四川、河南、广西、山西、黑龙江、海南、河北。排名末尾10位的省份依次是:江西、吉林、贵州、宁夏、云南、内蒙古、西藏、甘肃、新疆、青海。
自2009年以来,今年已经是《中国知识产权指数报告》发布的第七个年头。并且今年《中国知识产权指数报告》还同步发布了《上海知识产权诉讼报告》和《中国医药行业上市公司知识产权报告》。另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3年起开始同步发布《中国知识产权指数报告》有关研究结论。
12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报请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加大专利权保护力度,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是此次草案修改内容的重点之一。草案涉及实质性修改的条文共30条,其中对现有条文修改18条,新增11条,删除1条,并新增“专利的实施和运用”一章。另有适应性文字修改或调整的条文2条。
据介绍,修改主要内容包括加大专利权保护力度,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促进专利的实施和运用,实现专利价值;实现政府职能法定,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升专利质量;完善专利代理法律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等5个方面。其中,在加大专利保护力度,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方面,拟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专利保护制度,围绕加强专利保护、加大执法力度,针对专利权人普遍反映的举证难、周期长等问题,提出相应措施,以营造公正公平、规范透明的法治和市场环境。
11月30日,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石墨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抓住机遇培育壮大石墨烯产业,把石墨烯产业打造成先导产业。到2018年,石墨烯材料制备、应用开发、终端应用等关键环节良性互动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基本完善,在部分工业产品和民生消费品上的产业化应用。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石墨烯产业体系,实现石墨烯材料标准化、系列化和低成本化,建立若干具有石墨烯特色的创新平台,掌握一批核心应用技术,在多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
《意见》指出坚持企业主体,政策引导;坚持创新驱动,典型示范;坚持需求牵引,技术推动。采取突破石墨烯材料规模化制备共性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搭建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等措施以推进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创新。
12月1日,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上海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双边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宣布将在版权领域全面开展合作。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巩固和加强版权领域现有交流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版权宣传、人才培养,推动双方高层及工作层交流与沟通,以规划未来合作方向,从而更好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
据介绍,国家版权局与WIPO一直有着良好、稳定的联系,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合作,如国际版权论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以及设立版权优秀案例示范点等,对我国版权事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近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要制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林业技术标准。据介绍,国家林业局要加强林业标准化战略、规划和政策,以及国内外林业标准对比、评价、风险评估和重点领域标准的研究;强化技术研发与标准制定的结合,将林业标准纳入科研项目产出管理,支持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要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加大林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区)建设力度,集标准实施、信息服务、品牌创建、市场开拓于一体,以点带面,加快林业标准的应用;加强标准化示范企业的认定和管理,推动林业企业标准化生产,发挥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推动建立国家林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开展技术标准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协同发展试点示范。据悉,林业标准化工作将建立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发展,加快标准制定修订进程等。
12月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原告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等商标行政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商标局作出的《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应予以撤销,并责令商标局重新作出决定。该案是今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及对国家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案件,也是全国首例由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直接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
华源公司表示,该公司商标申请注册时间早于另外两家公司,却被商标局驳回。商标局依据的《新增服务商标的通知》第四条关于过渡期的规定,在一个月内,在相同或类似项目上提出的注册申请,视为同一天。华源公司认为该《新增服务商标的通知》违反商标法规定,请求法院对《新增服务商标的通知》的合法性进行一并审查。商标局称,该局制定《新增服务商标的通知》关于过渡期的规定的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发布程序得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审理后认为,虽然商标局是制定《新增服务商标的通知》中关于过渡期的规定形式意义上的合法主体,但是,其将“2013年1月1日至1月31日视为同一天”的规定实质上已经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设定”,商标局作出该规定已经超越其法定权限。
12月10日,中国领先的服务众包平台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宣布以4000万元人民币战略投资知识产权社区思博网。思博网将其旗下的专利电商平台“快智慧”与猪八戒网原有的“猪标局”整合升级为“八戒知识产权”。“猪标局”是猪八戒网通过9年探索,利用大数据资源拓展的“钻井业务”,为企业提供商标注册申请服务,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等。截至目前,“猪标局”代理的商标、专利、版权等共有10万件,单月成交量突破15000件,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知识产权服务商。另外,猪八戒网已陆续开展八戒金融、八戒工程、八戒印刷、八戒代账等细分业务,以1+N的模式向更多互联网+传统领域渗透。思博网旗下的“快智慧”作为专业的专利电商平台,通过互联网便捷、高效、透明的优势,提供专利申请服务,未来将与猪标局强强联手,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务,打造从商标、版权到专利服务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据了解,在发布会上,猪八戒网还与工信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利用猪八戒网累积的大数据资源,以及其他国家相关机构的企业数据,共同推出“中国小微企业发展指数”。
日前,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中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2件专利侵权诉讼请求,诉称上海华虹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通渝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和销售型号为“SHC1126-GS10”的车载电子单元产品侵犯其拥有的与ETC系统有关专利,要求赔偿总额为200万元。中兴智联前身是中兴通讯股份公司无线研究院RFID产品线,从2007年起从事ETC产品的研发工作。截至目前,中兴智联在智能交通系统和产品相关领域共提交发明专利申请300多件。中兴智联通过市场购买获得上海华虹相关车载标签,经分析认为该标签有多项特征与中兴通讯之前申报的专利特征吻合,同时产品设备也有很多雷同之处。据悉,该案已于11月6日得到法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