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婷
学术年谱
托尼·莫里森文学年谱
崔 婷
一九三一年二月八日,托尼·莫里森(原名克洛伊·安东尼·沃福德)出生于俄亥俄州的洛雷恩镇。小镇始建于十九世纪初期。在莫里森出生的那个年代,该镇的支柱产业钢铁业吸引了来自欧洲、墨西哥和美国南部的各地移民。据二〇一〇的美国人口统计数据,洛雷恩镇由67.9%白人,17.6%的非洲裔黑人和其他族裔组成。莫里森自幼生活在由多种族、多肤色的工人家庭组成的社区里。这些家庭都经历了美国历史上苦难的大萧条时期, 因此也养成了崇尚辛勤工作、诚实友爱的品性。这些无不塑造着莫里森的性格。
莫里森的父亲名为乔治·沃福德,母亲名为艾拉·拉玛。沃福德曾经做过电焊工,但也同时打几份工来养家糊口。沃福德是一位轻视白人的黑人,他认为黑人在道德方面要优于白人。莫里森曾经就此这样评价过:“我生长在一个种族主义家庭,家中对白人的轻视自幼就影响着我”。①Colette Dowling, The Song of Toni Morrison, in Conversations with Toni Morrison, ed.Danille Taylor Guthire (Jackson, MS: 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 1994),p.51.
莫里森的妈妈拉玛是一位地道的家庭主妇,同时她也是一位虔诚的非洲卫理公会的成员。她从小就培养莫里森养成种族和谐的观念,并且引导她自强自立,在集体中互相友爱帮助,重视家庭等价值观。莫里森曾经回忆道:“我的父母都相信亲情与社区的友情,他们的生活经验也验证了这一点。”对白人的不信任自幼就灌输在莫里森的头脑中,她把这种不信任感也教给了她的两个孩子。“我教育我的孩子们要保持自我,至少自我中的一部分总是要远离白人”。②Bonnie Angelo, "The Pain of Being Black".Time Magazine (May 22, 1989): p.120.
尽管出生在工人之家,莫里森的父母以及祖父母从小就培养了莫里森对书籍、音乐、民间故事的热爱。每到晚上,家人都聚在一起讲故事啊,弹奏乐器啊,或是唱歌跳舞啊。莫里森经常听父母或祖父母讲述黑人民间故事,那些日复一日的关于死去的亲戚、各种魂灵和充满寓意的梦境的故事强烈地吸引着莫里森。这种口头讲述故事的方式被莫里森运用于后来的作品中。
莫里森的家庭语言习惯还培养了她对语言细微差别的敏感性。这个家庭在处理不同事件时使用不同形式的语言。例如如果有大事发生,成员们习惯使用类似圣经的步道式正规语言,而日常生活中则使用标准英语,在讲故事时则使用街头俚语。莫里森回忆说讲故事的传统其实是创作故事的合作过程。在一次采访中,莫里森的妈妈曾经提到她的女儿总是让她讲故事,当一个故事讲了一遍又一遍而厌烦时,她就编造新的故事讲给女儿听。
莫里森在四个孩子中排行第二,她有两个弟弟,但她与仅比她大一岁半的姐姐特别亲密。这两姐妹都热爱故事,而且常常拜访镇上的图书馆。尽管莫里森一家经常搬家,她们总是能找到靠近图书馆的房子。在高中时,莫里森曾经是小镇图书馆长的秘书。当她成名后,图书馆把莫里森的名字镌刻在其上,并且把阅览室改名为莫里森阅览室。
洛雷恩镇是一座不大的城镇,正因为此,它才能使邻里们相互敬爱、彼此照顾。莫里森自然受到这些习俗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她学会了孩子一代对老人应尽的义务与责任。这种在非裔美国人中的集体力量反复出现在莫里森的作品中。例如在《苏拉》里,在山底之地的社区中,这种来自黑人集体的力量影响着主人公的一言一行。在《所罗门之歌》里,由于片面追求金钱与个人享受,麦肯·戴德与黑人群体疏远,而他的姐姐派德拉则完全相反,她融入并促进了黑人群体的发展。
尽管莫里森强调黑人社区紧密联系的重要性,但她对它并不是一味讴歌,而是深入地分析了它的利弊。在《最蓝的眼睛》中,莫里森批评了黑人社区集体审美观上出现的错误,这一错误导致了女主人公的悲剧。在《苏拉》和《宠儿》中,黑人社区因为两位女主人公的“出格”行为分别排斥她们在集体之外。莫里森以锐利的视角观察到了她成长起来的黑人集体既具有安抚滋养黑人族裔又有毁灭他们的潜力。事实上,莫里森的绝大对数作品都在直接或间接地呈现并且试图纠正黑人群体在建设自己族裔生活过程中的错误举动。
一九三七年九月,七岁。莫里森进入当地学前班读书。由于自幼父母就教她识字,莫里森成为当时班上唯一一名识文断字的黑人学生。因为自幼生长在一个团结友爱的社区里,直到上小学莫里森才意识到种族分歧问题。当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莫里森回忆道:“ 当我一年级的时候,没有人认为我智不如人,我是班上唯一一名黑人学生,而且也是唯一一名能识文断字的孩子。”
莫里森自小培养起来的对书籍的热爱此时达到了狂热的地步,她疯狂地阅读各种文学作品,当时最喜欢的作家有费奥多尔·陀思妥耶夫斯基、简·奥斯丁、列夫·托尔斯泰和福楼拜。她曾说过:“这些大作并不是写给一个生长在俄亥俄州洛雷恩镇的黑人小女孩的,但是它们写得太好了,我情不自禁地就读完了它们。尽管不是特意写给我的,但我还是觉得它们在隔空对我讲话。过了几年我开始写作时,我想像那些大师一样以我成长起来的环境与文化为素材抓住读者。”①Jane Bakerman, The Seams Can’t Show: An Interview with Toni Morrison, in Conversations with Toni Morrison, ed.Danille Taylor Guthire (Jackson, MS: 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 1994), p.30.
一九四三年九月,十三岁。莫里森进入当地初级中学。就读期间,老师曾经布置过关于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书评作业。莫里森早就读过这本小说,但她第一次读这本小说时的那种“恐惧和警醒”的感觉却被英文老师对文本未加任何批评的态度所激化。即使当时仅仅是一名初中生,莫里森透过马克· 吐温诙谐的文字、聪明的表述和令人发笑的一段段故事的表面还是看到了《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中显露的种族主义。作为文学评论家,莫里森作过大量的工作来研究白人文本究竟如何类型化黑人并赋予他们在白人眼中理想的位置的。她初中期间这次对《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书评经验为她今后很多重要的理论奠定了基础。
在高中读书期间,莫里森参加了辩论小组,参与了年鉴编辑工作,并且加入了戏剧俱乐部。莫里森是家里出的唯一一名大学生,她决定放弃当舞蹈家的梦想而要读完大学。莫里森在中学期间学习勤奋,她曾经选修拉丁文,同时广泛地阅读了很多欧洲文学名著。
一九四九年七月,十九岁。获得高级中学学位,从洛雷恩高中毕业。九月,莫里森考入坐落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霍华德大学,就读于英语系;霍华德大学成立于一八六七年,是一所综合类的私立大学,为全美著名的黑人大学,有大约86%的黑人学生。当时艾伦· 洛克曾是莫里森的老师,洛克是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的主要人物,他也身兼《黑人新生代》文集的编辑。这本文集被视为有影响力的非裔美国人创作作品选集。
大学期间,莫里森改名为托尼·沃福德,后来被大家昵称为“托尼”。莫里森主修英语,辅修文学名著。在大学里,莫里森的才智使她如鱼得水,但她也为同学之间不成文的种族隔离倾向震惊。不同肤色的同学形成不同的社交团体。浅肤色意味着更高的权力、更多的人气。这使莫里森对种族问题有了进一步了解。
莫里森加入了大学戏剧社团——霍华德大学表演者。在那里她接触到了一些不重肤色只重才智的志同道合同学。剧团经常去美国南部巡演。尽管种族隔离问题在南方十分严重,但莫里森为南方人热情待客的习俗深深打动,南方黑人的亲切友好使她仿佛回到了洛雷恩镇家中。随剧团演出的过程中,她在黑人的家中就餐,这种温暖的家庭感觉唤起了她儿时对家庭的依恋之感。
在学业方面,莫里森发现霍华德大学相当保守,本科生的教学大纲只强调欧洲历史与文化,而对非裔美国人的文学和其他贡献熟视无睹。这也使得她细心观察白人作者在文学作品中如何刻画黑人形象的。这一兴趣最终促成了她于一九九二年发表了文论集《在黑暗中弹奏》(Playing in the Dark)。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三岁。从霍华德大学英语系毕业,获得文学学士学位。
同年九月,进入康奈尔大学研究生院攻读西方现代文学。康奈尔大学成立于一八六五年,是美国第一所不属于任何宗教派别的私立大学,它在美国一流大学中率先实行男女同校。这让十九世纪中叶大多数被拒在高等学府门外的妇女们有了展示自己特长的机会。所以,美国的女性主义者们对这种提供男女平等竞争机会的大学推崇备至。这种崇尚男女平等的女性主义精神在莫里森后来的作品中不时有所体现。
一九五五年七月,二十五岁。从康奈尔大学研究生院毕业,获得文学硕士学位,硕士毕业论文的题目为《威廉·福克纳与维吉尼亚·沃尔夫作品中的死亡情结》。她的论文导师回忆说莫里森是一名优秀的学生,虽然说并不算是十分聪颖,但她为论文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论文的论点十分明确,语言幽默诙谐。这位导师还发现了莫里森有作教师的潜质。
莫里森的硕士毕业论文主要研究的是福克纳与伍尔夫在他们的小说中如何讲述绝望与死亡情结的。与以往偏重文学角度的文论不同,莫里森的论文侧重于从道德的角度分析文本。论文集中笔墨探讨了文学如何能够帮助读者来与他人交流,这个侧重点也是莫里森后来很多作品的写作目的。正如许多评论家指出的那样,莫里森的作品在很大程度上与福克纳的异曲同工:他们都偏重于通过文学作品为读者提供洞察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的机会,通过某种道德教导使读者能够更加理解社会,融入社会。莫里森和福克纳一样,并没有把自己的作品局限在某个种族或者道德的训诫上,而是用散文一样的优美语言来传达讯息。莫里森曾经高调赞扬福克纳,评论他是“在他的那个年代少见的能认真考虑黑人的美国白人作家”。①Stephanie Li, Toni Morrison: A Biography.Greenwood Press; p.14.
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五七年,二十五至二十七岁。受聘于德克萨斯南方大学,任教于英语系。莫里森硕士毕业时正值美国刚刚宣告种族隔离违法,在这段民权运动还在酝酿的时期里,莫里森因为肤色的原因还是很难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教师工作。德克萨斯南方大学是一所黑人大学,那里设置的课程使莫里森接触到了以前没接触过的黑人历史和文化。学校定期开展“黑人历史周”穿插在普通课程中介绍非裔黑人的历史文化。
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四年,二十七岁至三十四岁。在南方大学任职两年之后,莫里森回到了母校,受聘于康奈尔大学,任英语系老师。她的学生们日后有的成为知名作家,有的成为民权运动的积极分子。这种对学生学业上尤其是写作方面的指导奠定了她日后为非裔作家编辑出书的基础。
一九五八年,二十八岁。与来自牙买加的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结婚,哈罗德当时也是康奈尔大学的在职教师。
一九六一年,三十一岁。长子哈罗德·福特出生。长子出生后,莫里森参加了一个写作团体,该团体成员包括剧作家和导演欧文·道德森和画家查理斯·斯比瑞。他们定期在大学校园内聚会。每人每周只要带来一些自创作品分享就可以了。在放弃了大学时期写的无数篇草稿之后,莫里森开始写了一个希望得到蓝色眼睛的女孩的故事。尽管作品女主人公的名字来自于一九三四年的一部电影,但创作的灵感却是来自她年轻时候听到伙伴讲的一个真实故事。这部小说的习作最终成为了她的第一部作品——《最蓝的眼睛》的蓝本。
六十年代是美国历史上最混乱的时期。一九六二年,南方基督教领导者联盟发起了反对种族隔离运动。第二年,马汀·路德·金发表了著名的《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参加运动的年轻黑人和白人都希望以非暴力的方式结束南方的种族隔离,但却遭到了残酷的暴力镇压。尽管局势混乱,但一九六四年民权法案还是得以通过,并且各个州都为大学提供资金来吸收多种族的学生入校学习。
尽管莫里森一直关注民权运动,但她本人并没有参加过抗议集会或游行。她对种族的完全融合持保守态度。在一九八三年的一次采访中,她曾经这样评论道:“黑人接触到的白人既有温和善良又有愤怒暴虐的。他们有的赞成结束种族隔离有的则反对。如果融合了,那么黑人就会同时接触到这两种人,这样会产生一种混乱的局面。”①Rosemarie K.Lester, An Interview with Toni Morrison, Hessian Radio Network, Frankfurt, West Germany, in Critical Essays on Toni Morrison, ed.Nellie Y.McKay (Boston: G.K.Hall&Co., 1988), p.50.
其实莫里森担心的是黑人在与白人融合的情况下如何保留黑人特有的集体活力。法律禁止种族隔离无疑是个好消息,但同时这又为如何保留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亲密的集体感提出了挑战。
莫里森对“黑人权力”运动中提出的简单倡议同样持怀疑态度。“黑人权力”运动旨在达到建立黑人种族自豪感、成立独立的社会组织、黑人自治等一系列政治目标。莫里森尤其反对“黑即是美”的口号,她指出这恰恰是对白人审美观的妥协,因为这意味着效仿了白人以肤色这种生理标志来判断别人。她犀利地指出这种简单的审美背离了黑人内在的优良品性,例如智慧、灵活性、忍耐力、独特的技能、幽默感以及精神上的丰盈。
一九六三年,三十三岁。与丈夫分居。当爱情最初的火花渐渐熄灭,莫里森发现她与丈夫实在没有什么共同之处。最让她无法忍受的是丈夫不能分享她对文学的热爱。莫里森携儿子赴欧洲度夏,与儿子返回美国后决定离开丈夫。她的丈夫决定回牙买加。当时莫里森身怀次子,她返回俄亥俄州的娘家待产。
一九六四年,三十四岁。次子沙拉特·凯文出生。莫里森与丈夫正式离婚,返回老家洛雷恩居住。莫里森一生没再结婚,她发现了单身的好处——获得自由并远离男人的评判。很多人认为离婚是一种失败,莫里森却认为这是她过上自立生活的极好机会。
一九六五年,三十五岁。离婚后,莫里森携两个儿子搬到纽约的锡拉丘兹居住,在那里她得到了一份在兰登书屋出版公司教材编辑部做高级编辑的工作。为了改变现有教材中对非裔美国人的表述,莫里森带着两个儿子搬到了东区居住。当时家人都反对此次搬迁,害怕莫里森在远离黑人社区的地方会感到孤单抑郁,但莫里森却说:“那种家庭的关爱之感已经在我心里生根发芽,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会带着这种感觉,如果你内在的力量强大,无需外在的社区来支撑你。”
远离了家人和朋友,忙于照顾两个孩子,莫里森发现写作是种很好的减轻压力、克服孤独的方法。她后来说道:“我没打算成为作家,我当初住的地方周围没有朋友,没有人能跟我真正地交谈。”当大多数人选择逐渐建立自己的社交圈子或者完全投入工作或家庭中来对抗孤单时,莫里森却选择了在书本间通过文字与读者交流。
一九六八年,三十八岁。调入兰登书屋出版公司纽约总部的学术部门做高级编辑。她决定住在纽约的皇后区而没选择曼哈顿,因为在皇后区她可以有一个小花园。每天早上,她都开上四十五分钟的车送两个儿子去学校,而每个下午三点半再去接他们回家。后来,莫里森周五在耶鲁大学讲授黑人女性和当代文学课程。兰登书屋为此调整了她的工作时间。
莫里森对商业出版界十分感兴趣,并结识了罗伯特·戈特利伯,他当时是科诺夫出版集团的主编,后来成为了莫里森的小说编辑并在一九八七年帮助莫里森出版了《宠儿》。这两个人成为了亲密朋友,莫里森把戈特利伯当作给她帮助最大的读者。她后期的小说《恩惠》就是献给戈特利伯的。
事实证明了莫里森是一位既勤奋又给人启迪的编辑。尽管编辑的书题材广泛,但她主要致力于挖掘年轻的非裔美国人人才,并提高黑人图书的发行量。在《宠儿》的序言中,莫里森曾经谈到过她的这段经历:“我编辑的图书没有挣到大钱,尽管那时候的‘大钱’和今天的大钱不是一个概念。我的作者阵容在我看来十分壮大,包括许多才华横溢的作家。我每发现一本我认为需要做的书,都能找到作者来写。我的热情引起一些人的兴趣,却为另一些人所忽略,这都反映在无关紧要的销售数字上。我也许错了,但即便是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寻找畅销作者的重要性仍然超过了编辑书稿或扶持不知名和过了气的作者。不用说,我说服自己,应该像一名成熟的作家一样生活了:靠版税谋生,专事写作。我不知道这个说法来自哪本漫画书,但是被我掠美了。”①托尼·莫里森:《宠儿》,序,潘岳、雷格 译,海口:海南出版公司,2006。
毫不夸张地说,作为编辑,莫里森为黑人文学作出了杰出的贡献,是她使得黑人文学重新得到了瞩目,并得以跻身美国主流文学的行列。
莫里森对黑人作家的提携使得她在皇后区、哈莱姆、布鲁克林广交朋友。与锡拉丘兹不同的是,在纽约她结交了各种各样的朋友。她的朋友当中就有很多单亲妈妈,她们很多人把写作当作职业。莫里森还记得她曾偶尔给凯德•班巴拉汇钱过去,后者则不请自来帮她买杂物并给孩子们做晚饭。
莫里森还结交了很多黑人艺术运动成员,其中不乏知名的黑人艺术家,例如小说家伊莎美尔·里德,莫里森在霍华德的同窗巴巴卡。尽管莫里森同意黑人艺术应该反映黑人的政治意识,但同时她又强调文学应该“既具有政治意识又文字优美”。②Toni Morrison, Rootedness: The Ancestor as Foundation, in What Moves at the Margin: Selected Nonfiction, ed.Carolyn C.Denard (Jackson, MS: 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 2008), p.64.
只强调政治意识的文学会沦为宣传资料,因为它丧失了语言带给人们的新奇感和美感,而且它也不能表达人类变换的情感。莫里森认为,文学应该既传承历史又滋养和指引(黑人)群体生活。
像其他的黑人艺术家一样,莫里森也试图建立自己关于黑人艺术应该何去何从的独特理论。她认为黑人文学不应该简单地定义为由黑人创作的或关于黑人的作品,而是应该反映黑人文化和历史中的主要元素。
例如她就曾经注意到“黑人说话时与其说是不合乎语法标准不如说是善于用比喻”。③Nelie McKay, An Interview with Toni Morrison, in Conversation with Toni Morrison, ed.Danille Taylor Guthire (Jackson, MS: 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 1994), p.152.
莫里森一直致力于探讨具体的黑人主题与叙事策略。更重要的是,莫里森一直相信黑人语言中的音乐性与口述故事的方式不足以反映这个变幻复杂、充满危机的社会。她认为文学叙述从本质上来说是教育人的;文学通过呈现纷繁复杂的人物教会人们如何运用自己的知识、如何与人交流相处。
莫里森认为黑人艺术分为两种形式:书本的和口语的。她把口语化的特点归功于黑人牧师在布道时使用的语言习惯;信徒们在听完布道之后都会站立起来轻声啜泣。这种布道引发人们的忏悔之心,并督促人们弃恶从善,信众的行为其实就是布道语言的延续。莫里森特别强调文学应担负起改变生活的使命,而且文学形式也应该不断地发展来适应读者的需要。重视读者、重视文学的不断改善一直是莫里森的创作宗旨。她认为非裔美国作家有着得天独厚的文学优势:他们有数不尽的故事可以讲述。她曾举例说:“黑人作家身上所经历的无穷无尽的饥饿与苦难就是无穷无尽的写作资源。”④Toni Morrison, Rootedness: The Ancestor as Foundation, in What Moves at the Margin: Selected Nonfiction, ed.Carolyn C.Denard (Jackson, MS: 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 2008), p.62.
莫里森对黑人艺术的第二点评价就是黑人群体具有一种和声性,即黑人集体对叙事行为的观察与评论。她对黑人群体单一和声的强调与儿时的成长环境有关。在她的小说中,莫里森也试图展现这种给人提供精神给养的群体力量。然而,莫里森并没有局限于只对其优点高唱赞歌,而对其缺点熟视无睹。在作品中,她客观地对群体性进行了冷静的分析。
在黑人艺术中莫里森强调的第三个方面就是黑人悠久的祖先历史。她认为黑人的祖先给后代提供了无数有益的、教导性的财富。更重要的是他们赋予后代以智慧。很多黑人作家前辈在作品中也提到了祖先,例如理查德·怀特和吉姆斯·鲍德温,但他们的作品着力描写“黑人祖先的可怕性,在作品中他们威力无穷,给世界造成了毁灭和混乱”。①Ibid.pp.65.
而莫里森的作品不乏祖先的影子,例如《所罗门之歌》中的派德拉,《宠儿》中的老祖母,《天堂》中的接生婆等等,她们都是传承了黑人独特的传统与价值观的代表。在文化压迫盛行的今天,这些传承可以使非裔美国人在压力之下汲取营养弘扬本民族的文化。
在与黑人艺术运动成员接触的过程中,莫里森还发现了一个问题:很多成员过于关心男人的权利。她解释说:“那些书啊口号啊都是发送给白种男人的信号,它们试图向白人解释或者证明什么。”莫里森与其他一些诸如艾丽斯·沃克、班巴拉等著名女作家一同发起了二十世纪晚期的黑人女性文学的复兴运动。尽管风格、主题不尽相同,但这些女作家都从各个层面热烈地探讨了社会剥削体制的本质,她们得出一致的结论即种族主义、性别主义、阶级主义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歧视与不公在各个领域的体现。这次运动引发了对黑人女性问题的广泛关注,许多学者加入到这个行列来研究黑人女性群体的思想,并试图勾勒出她们的群体特征。同时,莫里森也鼓励黑人女性参与社会变革。
莫里森对黑人艺术的支持还表现在对黑人历史中重要部分的保存工作上。一九七四年,莫里森编辑了《黑人之书》(Black Power),这本书被称为非裔美国人的档案。尽管书中没有提到莫里森的名字,但她却是此书的幕后推手。正是她对黑人历史有可能消失的担心促成了此书。《黑人之书》包含了照片、报纸的剪贴、图画、广告、歌谣、信件、释梦的建议、民间的巫术以及许许多多其他资料。
莫里森编辑《黑人之书》的努力也反映了她对历史的态度——即历史是活生生的。这本书并没有美化或篡改黑人历史,而是真实地记载了黑人曾经获得的成功、失败和他们的生存经历,这些材料构成了黑人集体的过去。《黑人之书》还利用了非裔美国人有声读物的修辞手段,这也是被很多评论家视为黑人文学传统中最显著的特点。这种特点在莫里森后来的作品《爵士乐》中被运用得淋漓尽致。尽管当时兰登书屋对出版《黑人之书》持怀疑态度,担心读者不会很多,但它一经出版就受到了批评家与读者的好评。
在兰登书屋做编辑期间,莫里森在选材方面也遭遇过类似的反对。例如一九七六年在为拳王穆罕默德·阿里出版名为《伟人》的自传时,大多数商店拒绝为推销这本书作售书签名活动,他们害怕会引起骚乱和偷盗。更严重的是,这本书的初衷是利用阿里的穆斯林背景来驳斥美国政府对其拒绝在越南战争中服兵役的指控。但这本书后来被指责美化了穆斯林国家而且夸大了阿里所遭受的种族歧视。
尽管在工作上偶尔遭受挫折,莫里森还是十分热爱编辑工作。她结识了许多圈子内的作家,她尤其提携那些年轻的黑人作家以期他们的作品将对评论家和读者有持续的影响。经过莫里森的介绍与推荐,许多作家都得到了主流评论家的关注与研究。莫里森在黑人文学的推广方面功不可没。
一九七〇年,四十岁。发表了第一部长篇小说《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这部小说花费了莫里森五年时间。在成名后莫里森反复强调说写书是为了读它们。在动笔之前她常常从读者的角度想象小说是否是自己喜欢的那种,书中是否有自己感兴趣的人物。尽管莫里森就是名虔诚的读者,而且阅历甚广,但她发现没有多少符合她的经历和视角的黑人女性小说。即使零星地有一两本,这些黑人女作家几乎无一例外的把黑人当作中心,把白人当作“他者”。莫里森受到了这一倾向的影响,一生都致力于为黑人读者写作。
《最蓝的眼睛》第一版由霍尔特&莱因哈特&维斯顿公司出版。书的封底有一张莫里森非常引人注目的照片,照片上的莫里森梳着蓬松的发型,眼睛直视镜头。而书的扉页除了小说的前两段别无他物。如果读者想读到第三段就必须翻开小说。这种结构上的设计反映了莫里森对读者参与的重视。书皮预示着此书将传达一种清晰的非裔美国人的声音;而封底直视镜头的眼睛则是小说中黑人那种自惭自愧、自我憎恨情绪的反拨。
尽管《最蓝的眼睛》没有取得商业上的成功,但小说优美而强有力的语言和对毁灭性的美国价值观的深入探索还是为莫里森赢来了评论界的关注。后来成为莫里森的亲密朋友与忠实支持者的书评家约翰·莱那德在《纽约时报》上评价道:“莫里森的小说如此精确,如此忠于语言,字里行间充满了令人心碎而又令人惊异的东西,可以说这几乎就是诗歌”。①John Leonard, Review of The Bluest Eye, New York Times (November 13,1970)
莱那德为《最蓝的眼睛》所倾倒,他认为它不仅是一部小说,而且是历史、社会学、民间传说、噩梦或是音乐。莫里森的作品可以说超越了传统的文学概念,为读者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来了解非裔美国人的生活。
《最蓝的眼睛》的主人公是一个受尽社会忽视的黑人小女孩,她渴望拥有一双蓝色的眼睛来改变受歧视的困境。通过小女孩的悲剧莫里森探讨了种族主义造成的自我憎恨的根源和其毁灭性的结果。尽管莫里森谴责了白人文化是导致十一岁的黑人女孩佩德拉最终疯掉的原因之一,但小说关注的焦点是黑人群体的健康心理与责任问题。最引人注目的是小说中黑人人物占据了中心位置,而白人人物只是陪衬而已。
从写作伊始莫里森就表现出与其他黑人作家不同之处。尽管她也承认很多先前的黑人作品称得上是黑人文学的经典,但她并不认同那些作品在描述黑人生活时的低声下气的笔调或屈尊的方法:“我曾经十分喜爱写类似主题的黑人作家的作品,但我总是觉得有距离感、迷失感、或是失声感。例如埃里森和怀特的作品——我当然是非常敬佩他们的——但我觉得它们并没有告诉我什么。我的意思是他们讲述了一些关于我们的事情,向其他人、向白人、向男人展示了一些关于黑人的事情,但那些事情绝对不是我们的全部” 。
无论是怀特的《土生子》 (一九四〇年)还是埃里森的《看不见的人》(一九五二年)都是通过男主人公来探讨黑人与白人之间的关系的,而莫里森的作品则把重点放在黑人群体的活力或是黑人女性的经历上。莫里森笔下的人物也遭受了种族主义和以白人为主的社会的压迫,但他们的经历却是在黑人这个非裔黑人群体之内来被审视和分析的。
《最蓝的眼睛》中的佩德拉与其说是白人主流文化的牺牲品不如说黑人对自己审美产生了动摇而认同了白人审美观乃至价值观的牺牲品。正是因为白人主流社会长期以来对黑人的歧视与偏见,黑人才对自己的美产生了怀疑,他们开始附和白人文化审美观对黑人的品评,相信自己是肮脏丑陋的。佩德拉的悲剧恰恰说明了黑人群体丧失了保护其成员的功能,因此让女主人公的悲剧雪上加霜。莫里森想揭示的是,如果黑人群体丧失了自己的民族信仰与自豪、丧失了保护哺育其群体成员的功能,这才是真正的悲剧所在。
《最蓝的眼睛》与二十世纪中期最有影响力的作品。不同的是,它致力于剖析一个极其复杂而又独立的黑人社会群体的内部是如何运行的。莫里森在谈到《看不见的人》的时候曾质疑过:“对于谁来说呢是看不见的?反正不是我”。②Pam Houston, Pam Houston Talks with Toni Morrison.In Toni Morrison: Conversations, ed.Carolyn C.Denard (Jackson, MS: 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 2008), p.253.
正如小说的题目显示的那样,埃里森的这部作品预设了一个白人旁观者而莫里森预设的读者群却是一些愿意置身于非裔美国人内部的读者。
《最蓝的眼睛》的初稿是一九六二年莫里森在大学校园参加写作小组的一次“习作”,几年之后她将这次作业拓展成长篇小说,成为“一条联系今日与过去的纽带,一种清理过去的必要和可能”。①范革新:《当代美国文学》,第13页,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
《最蓝的眼睛》共分引言、序、正文三部分,主要讲述了一九四〇年秋发生在作者的出生地洛雷恩小镇的一个黑人家庭里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莫里森在讲述故事时的手法初现了她独特的写作风格。小说的引言部分把读者带进了一个极其特殊环境中的一个特殊家庭:“这有栋房子。它是绿色和白色的。它有扇红色的门。它很好看。这有个人家。有妈妈、爸爸、迪克和简,他们住在绿色和白色的房子里。”
这段引言是美国四十年代特别流行的迪克和简系列启蒙书的片段。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廉·埃尔森和威廉·格雷。整个系列丛书描绘了一种美化了的美国少儿生活。他们住在双亲恩爱的家庭,享受着经济繁荣带来的便利。当时美国媒体大肆宣扬这种幸福的核心家庭模式来抵消大萧条和二战给人们带来的危机感与不安全感。莫里森在《最蓝的眼睛》中三次重复了这个引言,第一次用的是标准的白种人英语与正常的标点。第二次没有标点也没有字母的大小写;第三次所有的字母挤在一起,没有任何的间隔。这三种文字组合烘托出白人、有色人种、和黑人不同的社会地位、教养、文化背景等差异。它们象征着三种家庭模式:悠闲舒适的有色人种费希尔一家,家庭比较和睦的马克迪尔一家,与生活艰难混乱、完全没有温情的佩德拉一家。如果从主题的角度解读引言,这段启蒙读本体现了美国白人价值观如何从其意义清晰明了,到混乱不清,到最终导致女主人公崩溃发狂的过程。
《最蓝的眼睛》分“秋、冬、春、夏”四章,均以第一人称叙述者克劳迪娅对该季节的回忆为开端;在三段引言之后是小说的序,序言很短,用斜体字印刷。它告诉读者在一九四一年佩德拉生下她爸爸的孩子,可是孩子一生下来就夭折了。那年那里的万寿菊也没有发芽。谁也不知道为什么,“真的再没什么好说的了,除了问为什么。但,为什么是很难回答的,人们只好问这个故事怎么发生的” 。
这段序言看似简单却体现了莫里森高超的叙事策略,她以一种偷偷告诉读者的秘密口吻建立起与读者的亲密关系,无形间拉近了跟读者的距离,使读者产生一种被信任的感觉。更重要的是,序言里并没有直截了当地提到女主人公的悲剧,而是谈到未发芽的万寿菊,除了它显而易见的象征含义外,莫里森更以一种泄密的口吻暗示了这个故事不仅仅是个人悲剧,而是环境使得生命得不到繁殖——佩德拉栖居的黑人社区对这个小女孩的悲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克劳迪娅的总结并不是简单地对白人文化毁灭性影响的控诉,而是直斥黑人社区对佩德拉悲剧的推波助澜。正是这一应该给其成员提供给养保护的黑人集体的整体迷失才导致了任何一名成员都有可能受到损害。这恰恰呼应了引言中万寿菊不发芽的暗喻——因为花儿失去了提供给养的大地——所以应该受谴责是的贫瘠的土地而非生长其上的花朵。
如今,美国的高中和大学教材都广泛地节选了《最蓝的眼睛》,这本当初没有取得商业成功、一九七四年就绝版了的小说今天风靡了全美国甚至全世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最蓝的眼睛》受到越来越多的评论家和读者的关注,莫里森重新撰写后记,该书重新印刷。二〇〇〇年,《最蓝的眼睛》入选美国著名电视主持人奥普拉·温弗莱创办的“奥普拉读书俱乐部”书单。
《最蓝的眼睛》由陈苏东、胡允桓合译为汉语,南海出版公司于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出版发行。
一九七三年,四十三岁。莫里森的《秀拉》(Sula)由克诺夫出版集团出版。当时莫里森在几所大学做兼职教师。黑人女评论家斯皮勒曾经热烈赞扬过这部作品,称它是那个年代“横空出世”的最重要的黑人女作家的作品。而莫里森本人在一九八三年的一次采访中曾经说过:“《最蓝的眼睛》和《秀拉》均以人物的童年开始,是她的‘初始之作’。”②王守仁:《新编美国文学史》第四卷,第306页,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如果说《最蓝的眼睛》着力探究的是黑人小女孩佩德拉悲剧的社会原因的话,那么《秀拉》则是把主题延伸到成人世界,展示了黑人女性为了平衡家庭与个人、友情与婚姻等方面的关系面临的困难和所付出的努力。
小说的女主人公秀拉与奈儿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黑人女孩,两人的性格虽然相反,却正好互补:一个是追求自由解放、反抗社会习俗的叛逆者,而另一个则是传统美德的代表。长大后,秀拉外出闯荡,上大学,四处旅行,而奈儿则结婚生子,过上平庸的家庭生活。十多年后,秀拉返乡,却被当地的黑人视为恶魔,因为她根本不接受传统道德的束缚,做出了许多社区无法接受的事情,成为整个社区排斥的对象。最终在没有得到朋友理解与社区接受的情况下,秀拉病死。整个包括奈儿在内的黑人社区也因为秀拉的死而自我反省,重新考虑秀拉自我追求路上所谓“善”与“恶”的多重含义。
《秀拉》一经出版就在当代文坛和读者之间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就连莫里森本人也觉得秀拉这个形象“挺吓人的,她对自由的定义就是我行我素。我认为她这种自由让我害怕”。①② ③ Ibid.pp.232、232、307
在非裔美国文学史上鲜见像秀拉这么放荡的黑人女性。“秀拉个头挺大,皮肤黑棕色,长着一双宁静的大眼睛,脸上有一条很长的胎记,从嘴唇中间一直延伸到眼眉处,像一朵带梗的玫瑰”。②
秀拉明显带有文学中“疯女人”的喻指意象。她叛经离道,不被理解,使人心怀敬畏和恐惧并被排斥在集体之外;她不忠不孝——曾经目睹妈妈被烧死而无动于衷,一回到家乡就把祖母夏娃送入养老院;她还无情无义——她不结婚却尽量多地与男人上床并毫不怜惜地把他们甩掉。她甚至不顾友谊,勾引了好友奈儿的丈夫,导致了她们友情的破裂。
这种突出的“恶魔”形象恰恰反映了秀拉为了争取个人自由而付出的努力和受到误解和挫折仍然坚持到底的顽强精神。正是因为黑人社会没有给予过这种个性上的诉求以合法性,秀拉才被整个社区误读为瘟疫和灾难。
与此相反,小说的另一主人公奈儿选择了完全不同的生活道路,她结婚后就陷入相夫教子的庸常生活之中。日复一日,她成为丈夫的附属品和孩子们的保姆,忘记了自己还需要发展独立的自我。莫里森指出:“奈儿就是社区,她信奉它的价值。秀拉则不。”③
尽管具有截然不同的性情,但实际上秀拉与奈儿是一个人的两个方面。她们身上体现的善与恶恰恰是每个人的真实写照。
在一九七六年的一次采访中莫里森谈到这两个人物时曾经说道:“如果她们能合二为一,那将是一个完人,但双方都缺乏对方身上的优点。”④Robert Stepto, Intimate Things in Place: A Conversation with Toni Morrison, in Conversations with Toni Morrison, ed.Danille Taylor Guthire (Jackson, MS: 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 1994), p.13.
《秀拉》一书乍看来是通过塑造一个个二元对立的事物来展示主题的,例如两位女主人公的善与恶、情与理、生与死等;但莫里森并没有止步于此,而是跳出这种困囿,探讨了这种一直在西方占中流砥柱位置的二元思维方式是多么地有问题。莫里森用娴熟的写作技巧层层拆开,招招分解了这种僵硬的价值观。尤其在秀拉和奈儿这两位女主人公身上,她们体现的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而不是分裂。尽管只有在小说结尾秀拉死后奈儿才意识到秀拉其实是自己的灵魂与生机,从而幡然醒悟,超越了传统的樊篱而衷心地发出:“秀拉,秀拉,秀拉,我们分离了太久太久”的感叹。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莫里森的第二部长篇小说,《秀拉》仍然把故事置放在生动活泼的非裔美国人的社区中。尽管在《最蓝的眼睛》中,莫里森猛烈地批判了这个丧失了滋养其成员能力的集体,但把《秀拉》这个故事放在美国中西部小镇的黑人社区却体现了莫里森一贯的观点,即惟有这样的社区才是非裔美国人的生活区域。“我们大部分人都生于斯,长于斯,这种小镇星罗棋布在美国全境。这就是滋养我们的栖息地,是它们造就了今日的我们”。⑤Ibid.pp.12.
一九七四年,四十四岁。《秀拉》被提名“美国图书奖”,但最终败给托马斯·威廉斯的《哈罗德·鲁的假发》,有人评论说这是“美国图书奖”有史以来最走眼的一次。但《秀拉》获得了“俄亥俄州图书奖”。莫里森同年编辑了《黑人之书》,此书由兰登书屋出版公司出版。
一九七七年,四十七岁。 《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由克诺夫出版集团出版并被选为“每月推荐书籍”。
《所罗门之歌》的出版可以说是莫里森写作生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它使莫里森步入了美国当代最伟大作家的行列。此书在一九七八年获得了“全美书评奖”,美国各主要传媒也给予这部小说以好评。例如《纽约时报书评》认为:“这是一部丰富、完美的小说,确实与众不同,它能促使我们的思想升华,它犹如爱情一样令人振奋,令人刻骨铭心。如果说拉尔夫·埃里森的《看不见的人》是潜入地下,那么托尼·莫里森的奶人就是飞翔到了天空。”《时代周刊》评价说:“莫里森热情洋溢,丰富多彩,其艺术视野囊括了家族的以及民族的文化传统,如果将它与《根》作比较,一定会把莫里森的更高明的艺术想象以及文字的优雅凸显出来。”《纽约客》评论道:“她从容地出入人物的生活和心灵,随性地享受变幻的境遇和坎坷,心旷神怡地陶醉于角色和自己内心久远的声音。”《华盛顿邮报》这样评价道:“这是在《看不见的人》之后内容最扎实的一部小说。《所罗门之歌》把莫里森安置在美国小说家行列的头排位置上了。”①王守仁:《新编美国文学史》第四卷,第235页。
《所罗门之歌》是莫里森迄今为止唯一一部以男性为主人公的小说。故事围绕一个绰号“奶人”的黑人青年展开。小说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叙述了奶人在美国北方密歇根城游手好闲的“公子哥”生活;第二部分则写到他去南方寻宝、寻根的经历。从形式上看,《所罗门之歌》沿袭了“浪漫传奇”与“成长小说”的模式,这种叙事模式适合塑造男主人公的形象。正如莫里森在一九七七年的一次访谈中说:“我必须想出新的模式,因为《所罗门之歌》比以前的小说主题更宽广,所以我不能再采用以往的把小说人物设置在封闭的社区之内的套路。那是女人呆的地方,男人不会总是困囿于此的。”②Mel Warkins, Talk with Toni Morrison, in Conversations with Toni Morrison, ed.Danille Taylor Guthire (Jackson, MS: 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 1994), p46.
为了捕捉奶人思想上的转变,莫里森使用了非洲民间传说中关于所罗门的故事。《所罗门之歌》对于希伯来国王来说是一组浪漫的爱情诗歌,但对于黑奴所罗门的子孙后代来说却是一场震撼心灵的悲剧。这位在美国南方种植园中备受压迫的黑奴像他的非洲祖先一样可以张开双臂御风而行,飞回故里,重获自由。这则经典的非洲神话契合了《所罗门之歌》中莫里森笔下的黑人对自由的向往。但这个寓意深刻的暗喻不仅仅昭示了这一点。纵观莫里森的所有小说,她弘扬的不仅仅是一种对自由的本能向往,而是展示了非洲民族传统如何被奴隶制摧残得消失殆尽,却又如何在黑人群体的努力之下失而复得的过程。
《所罗门之歌》由胡允桓翻译成汉语,南海出版公司于二〇一〇年出版发行。
一九七八年,四十八岁。《所罗门之歌》获得美国图书评论界奖、美国文学艺术研究院奖、奥斯卡米切导演奖、作家之友奖、克利夫兰文学艺术奖。
一九八〇年,五十岁。 莫里森入选国家艺术理事会。
一九八一年,五十一岁。《柏油孩子》(Tar Baby)由克诺夫出版集团出版;莫里森入选美国文学艺术研究院。同年三月,她的照片出现在《新闻周刊》的封面上。
《柏油孩子》是莫里森的第四部长篇小说。它通过一对黑人恋人的恋情为线索揭露了不同文化分歧对当代黑人所造成的困惑。在小说中,黑人群体被象征性地分为伊洛尔小镇与纽约两地,它们分别象征美国黑人传统文化与(白人)主流社会的价值观。这两种势力的冲突体现在追求物质享受、追名逐利的女主人公杰德茵与尊重固守自己民族文化的男主人公森身上。在小说中,莫里森借用了白人如何利用柏油孩子来捉兔子这一古老的民间传说的故事为暗喻。在这部小说中,杰德茵就处在“柏油孩子”的位置,她代表着“由欧裔为其他非裔建立的陷阱,为吸引他们从事一种欧化了的生活方式的人为诱惑”。③王守仁:《新编美国文学史》第四卷,第311页。
杰德茵试图用她已经遵从的白人价值观来改造,因此导致了他们的冲突不断。莫里森在讨论他们两个的关系时指出:“他们分道扬镳的根源不是男女不同角色的矛盾,而是文化差异。”①王守仁:《新编美国文学史》第四卷,第311页。
评论界对《柏油孩子》的反应褒贬不一,一些评论家认为莫里森在书中对社会阶级的对立的描述太具有说教性质了,而另一些认为她对白人角色的刻画肤浅而毫无新意。但它仍然是一部可读性和商业性都很好的书,曾连续四个月被《纽约时报》评为畅销书。
《柏油孩子》由胡允桓翻译成汉语,南海出版公司于二〇〇五年出版发行。
一九八三年,五十三岁。 发表短篇小说《宣叙》(Recitatif)。
《宣叙》是莫里森迄今为止唯一一篇短篇小说。在这部只有七千多字的短篇中她继续探讨了种族分歧问题,但这次却是通过两个种族身份模糊的女孩子的视角。通过刻意模糊两个女孩的种族归属,莫里森引导读者们觉察自己在阅读时不自觉流露出的种族偏见。更进一步说,莫里森想让人们觉察在遇见不同肤色的人时我们都会下意识地给他们贴上的道德、职业、性情、甚至是生活习俗方面的标签,而这些标签又是多么地可笑。除此之外,《宣叙》还探讨了一个严肃的话题:当下的生活如何深刻地影响儿时的回忆。在这篇小说中,莫里森鲜明地指出我们对过去的记忆与理解不过是我们根据现在的情况虚构的,也就是说,过去是现在的翻版与模拟而已。《宣叙》可以说是莫里森写作生涯的分水岭——她的前四部小说写的都是美国黑人生活的话题,而从这部小说起,她转向了更宏大、更深刻的视角,即从关注当下回溯到黑人的历史,从历史的角度对黑人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反省。这就是莫里森“黑人三部曲”的缘起。
同年,莫里森辞去了兰登书屋的工作并任职于纽约州立大学,主教创造性写作课程。
一九八六年,五十六岁。莫里森开始编写未发表的戏剧《追梦男孩艾米特》(Dreaming Emmett)。戏剧根据一个真实的事件改编而成。艾米特是一个年仅十四岁的芝加哥黑人男孩,他因为向一名白人妇女吹口哨而被种族主义者残忍地杀害。事件发生在一九五五年,杀人犯们被宣判无罪,尽管他们后来承认了有罪。这个臭名昭著的案子说明了种族主义在美国曾经多么地猖獗。
在《追梦男孩艾米特》中,莫里森设计了一位匿名男孩,他在死后的三十年重返人间,寻求公道。莫里森把这次令人发指的真实事件搬到舞台之上的用意是用戏剧这种方式来表达当今黑人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在戏剧上映前的一次采访中莫里森曾经说道:“如今,在全国各地,黑人男性不断地遭到射杀,并不是因为他们偷偷摸摸,而是因为他们就是黑人。没有人记得他们的具体面孔,也没有人记得每个案件的内容。”②Michiko Kakutani, Worthy Women, Unredeemable Men, New York Times (January 6, 1998) and David Gates, Review of Paradise, Newsweek (January 12, 1998).
尽管莫里森再也没创作过其他戏剧,但这次经历却让她对舞台语言所需要的音乐性与诗歌性有了进一步了解,这些无形之中影响了她后来的写作。
一九八七年,五十七岁。 《宠儿》(Beloved)由克诺夫出版集团出版。小说一经出版就轰动了整个评论界。它使得莫里森跻身于美国第一流作家的行列。
《宠儿》取材于历史上的真实事件——逃亡女奴杀死了自己的亲生骨肉以免他们再遭受奴隶制的残害。莫里森在编撰《黑人之书》时听说了这个事件并铭记在心。《宠儿》的女主人公赛丝曾经身为奴隶,当年带着孩子从南方奴隶主庄园逃到俄亥俄州,不想奴隶主追杀过来,眼看自己的自由梦被打碎,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宠儿。十八年后,宠儿阴魂重返人间,回到老宅寻母,后来在另外一个女儿丹芙和其他社区黑人的帮助下,鬼魂离去,生活回归平静。
《宠儿》的背景是美国内战之后的南方重建时期。小说不仅仅揭露了奴隶制给黑奴们造成的创伤,更重要地是它探讨了对于这个难以启齿、不愿面对的过去,黑人应该如何去处理。书中的宠儿与其说是鬼魂,不如说是缠绕着黑人族裔数百年来的创痛过去的投影,是蜗居在黑人潜意识中不肯面对却又不能不面对的心灵创伤的载体。莫里森认为只有真实地面对历史,才能从其中解脱出来从而创造未来。
作为“三部曲”的第一部,莫里森在《宠儿》的扉页上写道:“献给六千万,甚至更多”。这里的六千万指的是在奴隶制度下死于非命的六千万非洲黑人,但这本小说与以往小说不同的是,它并没有停留在申述冤情、讨回公道这个层面。《宠儿》用诗一般的语言、鲜明的人物、错综复杂的情节以及魔幻现实的手法对鬼魂一般缠绕着黑人的历史层层抽丝剥茧,劈出一条克服过去的集体恐惧与压抑从而向未来挺进的道路。
《宠儿》一经出版就斩获了许多奖项。尽管它与当年的美国图书奖和美国图书评论协会奖失之交臂,但它赢得了很多知名作家和评论家的热烈赞誉。甚至有四十八位包括爱丽丝·沃克在内的著名非裔作家联名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了谴责上述奖项忽视莫里森文学成就的公开信。美国知名媒体都盛赞《宠儿》这部小说,例如《纽约时报》称它为“一部闪耀当代,不可思议的非凡杰作”;《洛杉矶时报》称它为“一部惊世之作,难以想象没有它的美国文学是什么样子”;而《人物》周刊则评论道:“残酷而有力,令人如痴如醉的故事,读之使人战栗”;《纽约时报书评》则把莫里森称为“当代重要的小说家,更是美国文坛的主角”。
《宠儿》由潘岳、雷格翻译成汉语,南海出版公司于二〇〇六年出版发行。
一九八八年,五十八岁。《宠儿》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莫里森被吸收进美国文学艺术研究院并获得纽约市市长艺术文化荣誉奖。她在密西根大学发表了名为《未经言说之事:美国文学中非裔美国人的位置》(Unspeakable Things Unspoken: The Afro-American Presence in American Literature)的演说。
同年,莫里森被普林斯顿大学人文学院任命为罗伯特·F.戈辛教席教授,并受邀到那里工作,她是第一位在常春藤大学获得如此殊荣的黑人女性。
一九八九年,五十九岁。莫里森赢得普林斯顿大学人文学院罗伯特·戈辛委员会一席;同年,她获得了美利坚合众国现代语言协会文学奖。
一九九二年,六十二岁。文论集《在黑暗中弹奏》(Playing in the Dark)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同年,《爵士乐》(Jazz)由克诺夫出版集团出版。
《爵士乐》是莫里森“三部曲”的第二部,这部被普遍称为“爱的乐章”的小说也是根据史料为基础虚构而成的。七十年代末,莫里森应邀为《哈莱姆亡者之书》写序,这本书实际上是一本摄影集,其中搜录了一张十八岁黑人少女的葬礼照片,下方附着摄影师讲述的死者的故事。多年后莫里森根据这张照片演绎出一段凄美的故事——一位五十岁的化妆品推销员乔与十七岁的高中生多卡丝有了一段婚外恋,但出于妒忌与猜疑,乔射杀了多卡丝,她拒绝上医院而给乔充足的时间逃跑,而乔的妻子逐渐了解了多卡丝从而化仇恨为爱心。
莫里森把《爵士乐》的时间设置在一九二六年,地点转到了纽约的哈莱姆区。与《宠儿》的写作背景——一八七三年的美国南部农村相比,小说的跳跃幅度非常大,乍看起来也与《宠儿》没什么联系;但仔细分析后,读者们会发现,尽管《爵士乐》的结构复杂、多层次的多个人物并置、情节曲折、叙述跳跃、这恰似奏响了一曲低沉的“爵士乐”;在这些碎片化、甚至是暴力化的主干故事背后蕴含着改变困境、获得新生的重大契机。如果说《宠儿》探讨的是黑人群体如何从创痛的历史中解脱出来从而轻松地迈向未来,《爵士乐》则着重展示了当今的黑人族裔应该如何团结友爱、如何在一个种族主义依然以各种方式存在的社会中破解这种歧视与分歧。无疑地,《爵士乐》的结尾就给了我们明确的答案:“我爱的只有你,把我的一切只交付给你,再也没有别人。我要你也爱我,并展示出你的爱。只有一个苹果,只有一个。”种族仇恨的核心就是偏见与仇恨,惟有爱才能化解它。所以《爵士乐》被称赞为一曲“爱的乐章”并不为过。
《爵士乐》由潘岳、雷格翻译成汉语,南海出版公司于二〇〇六年出版发行。
一九九三年,六十三岁。莫里森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成为迄今为止首位获此殊荣的非裔女性。瑞典文学院对莫里森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不管是现实生活还是古老传说,在托尼·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世界里,带给她美国黑人同胞的是一幕幕记忆犹新的历史根源。从这点看,她的作品既有非凡的和谐协调,又显得如此地绚丽灿烂多姿多彩。虽然她秉承了福克纳的风格和拉美文学的传统,但仍能以巧妙的叙事手法、独特的笔调和情节设计,为读者提供无穷的乐趣和快慰。读者的多层次参与、感情上的不同介入和与小说中人物内心的感染相通,形成了托尼·莫里森作品留给人们最难忘的印象,它包含了作者对创作情感的投入与交融和对同胞怀有的悲悯和同情。”①毛信德:《美国黑人文学的巨星》,第161页,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
莫里森获奖后在接受路透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说:“我一直忙于写一部新小说,没有注意其他事情。我从来没想到过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最有意义的是,世界上最高的文学奖终于授予了一位非洲裔美国人,这是黑人的荣耀。”兰登书屋总裁阿尔贝托·维塔莱评价道:“莫里森确实受之无愧,她是个富有洞察力、 深沉而又幽默的人。她的书在美国销路很好,现在肯定会更好。而她的小说《爵士乐》的德文版已经出版。”
同年十一月,莫里森赴斯德哥尔摩领奖,颁奖典礼上发表题为《被剥夺的语言和语言的被剥夺》,演说强调了故事(文学)的重要性,并指出语言的功能不仅仅在于消遣,它肩负着更深重的个人和社会使命。
在这篇演说词中,莫里森用诗一般的语言通过讲述古老传说把人们带入了语言的圣地,当场就引起了轰动。观众们甚至起立为莫里森两次鼓掌,这是诺贝尔颁奖礼上绝无仅有的。这不仅仅是对其本人的认同,更是对非裔美国女性的整体认同。
一九九六年,六十六岁。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终身成就奖章。在国家图书基金会的演讲《舞动的心》(The Dancing Mind)由克诺夫出版集团出版。莫里森还首次携《所罗门之歌》出现在奥普拉的读书俱乐部节目中,该节目的设立被《时代周刊》称作出版界最具有影响力的事件。莫里森从所谓的“奥普拉效应”中受益,小说得到推广。事实上,她有四部小说曾入选该节目。它们分别是《所罗门之歌》(一九九六)、《天堂》(一九九八)、《最蓝的眼睛》(二〇〇〇)和《秀拉》(二〇〇二)。
一九九八年,六十八岁。根据《宠儿》改编的电影上映。该片由学院奖得主戴米执导,奥普拉亲自出演。尽管此部电影得到了影评界的正面评价,但票房收入惨淡。
同年,《天堂》(Paradise)由克诺夫出版集团出版。作为“黑人三部曲”的完结篇,《天堂》的时间设置在一九七六年,而地点也转向了俄克拉荷马州的小镇鲁比。《天堂》延续了莫里森的黑人主题,讲述了一个黑人团体由追寻净土重建家园的自由斗士变成墨守成规、闭关自守的顽固派的故事,并借此批判了黑人种族在追求种族归属时的错误思想以及这种思想带来的灾难性后果。
《天堂》描写了在五十年代有十五户黑人家庭来到俄克拉荷马州的一个荒凉地方,建起了新黑文小镇。后来,小镇又以死去的黑人命名为鲁比。在鲁比城周围有一座修道院,收留无家可归的黑人妇女,成为她们的避难所。七十年代后,鲁比两代人在道德、价值、信仰、经济诸问题上发生冲突。有人将罪责归于修道院。一九七六年,鲁比镇的黑人开枪捣毁了修道院。小说从捣毁修道院开始,展示了一系列黑人形象,时空横跨二百多年。
从某种意义上说,《天堂》是《所罗门之歌》与《爵士乐》的延拓与终结。如果说在《所罗门之歌》中莫里森讲述了奶娃在他南方寻根过程中完成了自我(黑人)成长与建构,《爵士乐》讲述的是只有通过“爱”才能摒弃一切包括种族主义在内的仇恨从而获得解脱,那么《天堂》则更冷静地指出在一个像美国这样种族主义根深蒂固的国家中,黑人群体通过疏离、隔绝、排他的方式建立梦想中的乌托邦是多么地不切实际;更重要的是,莫里森剖析了即使是构建起了地理意义上的黑色伊甸园,由于种族主义对人们潜移默化的影响,黑人也不可能真正意义地获得平等与自由。
《天堂》因为结构上的巧妙安排一出版就被评论为是一部难懂的小说。许多评论家给出了负面的评价,例如卡库塔尼在《纽约时报》上评论说:“《天堂》是一部精心策划的陈词滥调,它机械地描述了男人和女人、老人和青年、过去与现在之间的争斗和冲突。”戴维·盖茨在《新闻周刊》上评价道:“书中的人物太多,但对主要人物的描述不够鲜明,而次要人物庞杂,使人分神。” 但是正如评论家荣·戴维指出的那样:“《天堂》的这些所谓的败笔恰恰是莫里森故意之为;莫里森通过《天堂》勾勒出的是一幅神话画卷,这种神话是不受传统文学写作手法的限制的,而且这种不受限制恰恰证明了莫里森对叙述手法革新的勇敢尝试。”①Michiko Kakutani, Worthy Women, Unredeemable Men, New York Times (January 6, 1998) and David Gates, Review of Paradise, Newsweek (January 12, 1998).
《天堂》由胡允桓翻译成汉语,上海译文出版社于二〇〇七年出版发行。
一九九九年,六十九岁。《天堂》获得俄亥俄州图书奖和俄克拉荷马州图书奖。同年,莫里森被《妇女家庭杂志》命名为“年度女性”。
同年,她与次子沙拉特·凯文合写的儿童读物《大盒子》出版发行。
二〇〇二年,七十二岁。与次子沙拉特·凯文合写儿童书籍《坏蛋之书》。
二〇〇三年,七十三岁。《爱》(Love)由克诺夫出版集团出版。
《爱》似乎偏离了莫里森一贯的写作主题,而把主要情节放在一个家庭内部。小说的背景放在一九五〇年的美国东海岸边的一个小镇上。故事以已故的比尔·柯西为中心,主要通过他生前身边几位女性的视角,回忆彼此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这种纠结对现在生活的影响。小说取名为《爱》更像似一种反讽,因为书中的人物之间大多是被敌意、嫉妒、和报复情绪所困扰。这些负面情绪以爱之名义横行霸道,它破坏了夫妻之间、朋友之间、母女之间、情人之间乃至祖孙之间纯洁的爱。
《爱》一经发表就引来了褒贬不一的评论,但大家一致同意的是莫里森似乎脱离了她的写作轨迹——种族政治——而写了一部关于情感的小说。无怪主流媒体批评莫里森放弃了种族政治写作;例如《纽约时报》称《爱》为“哥特式的肥皂剧”;《华盛顿邮报》认为该小说沉闷、乏味,为了主要观点而牺牲了故事讲述。究其原因,在于“《爱》挫败了评论家对莫里森小说的期待,扰乱了他们对莫里森整个写作进程的图式理解”。但也有一些书评肯定了这部小说:例如《芝加哥太阳报》评论道:“被商业作家一再浪漫化的‘爱’的主题,在托尼·莫里森笔下剥离了层层伪装,让人感受到切肤之痛”。《女性书评》称这部小说为“爱的哲学之旅”。还有杂志称《爱》的作者莫里森为“无人能敌的人类情感画家”。莫里森在接受关于《爱》的访谈时曾经说道:“我感兴趣的是,性爱和其他形式的爱会以什么方式走向背叛?常人会怎么毁掉他们最想保护的东西?很显然,其核心是爱的努力。”②赵莉华:《空间政治:托尼·莫里森小说研究》,第165页,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11。
纵观莫里森的这八部小说,不能断言《爱》偏离了她一贯的写作主题。尽管小说的情节压缩在一个黑人家庭内部及其周围,但在这里有着与种族主义类似特征的“阶级主义”乃至“性别主义”。如果说柯西王国中各个阶层的黑人遵从了种族隔离原则,那么他们同时也沦为了阶级隔离与男权主义的受害者。与《天堂》类似的是,柯西建成了为黑人中产阶级服务的物质“天堂”,但因为其中缺乏爱,这个“天堂”沦落成贫富差距的“地狱”,因为只有物质而缺乏精神的给养,它只能最终分崩离析。在《爱》之中,莫里森直指阶级关系而把种族关系背景化,从而扩大了自己的小说视阈。
《爱》由顾悦翻译成汉语,南海出版公司于二〇一三年一月出版发行。
二〇〇四年,七十四岁。《记忆:学校融合之旅》(Remember: The Journey to School Integration)出版发行。这是一本为儿童而写的历史书籍,书中搜集记载了大量关于废除学校种族隔离的历史事件和珍贵照片。《华盛顿邮报读书世界》评价道:“莫里森用她的想象力并以小说对话的模式激活了历史之上围绕学校种族隔离的这些事件和照片,达到令人吃惊的效果”。
同年,莫里森被法国文化学院授予“艺术和社会奖”。与次子沙拉特·凯文合写的《波佩还是蛇:谁是故事王?》(Who’s Got Game Series: Poppy or the Snake?)出版发行。
二〇〇五年,七十五岁。获得美国图书馆协会的科雷塔斯科特金奖。与次子沙拉特·凯文合写了《谁是故事王:镜子还是玻璃?》(Who’s Got Game Series: The Mirror or the Glass?)
二〇〇六年,七十六岁。《纽约时报》召集了美国一百二十五名知名作家、评论家、编辑及文坛泰斗等选出心目中“二十五年来最佳美国小说”,《宠儿》以最高得票名列第一名。
同年,在工作了十七年之后,莫里森从普林斯顿大学退休。纽约市在林肯中心举办了向莫里森的致敬活动。同年,《最蓝的眼睛》在纽约的新维多利亚剧院被搬上舞台。
二〇〇八年,七十八岁。《恩惠》(A Mercy)由克诺夫出版集团出版。小说的背景设置在十七世纪八十年代,当时美国的种族意识还处于萌芽阶段。在早期殖民地时期,白人与黑人一样被雇佣为奴,黑人、印第安土著和白人契约劳工生活在一起为主人劳作,“唯一的不同即是后者可以逃跑并隐没在人群中,但如果黑人逃走了,他们的肤色会轻易地暴露他们”。①毛信德:《美国黑人文学的巨星》,第161页,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
在写《恩惠》以前莫里森读过一本叫《白色货物》的历史书籍,书中讲述的是殖民地早期没有种族区分的历史。莫里森想借助《恩惠》来“把奴隶制中的种族观点抹去”。也就是说,《恩惠》不仅仅是一部揭露奴隶制罪恶的小说,它剖析的是黑人民族如何成为奴隶制下的唯一受害人,而他们又是怎么在宗教意义上与“恶人”联系在一起的。
《恩惠》面世之际,备受评论家的称赞和推崇,这本书被视为是《宠儿》的姊妹篇;尽管《恩惠》是莫里森迄今为止最短的长篇小说,但她为此书花了数年的工夫研究历史。详实的历史知识使得《恩惠》读起来令人信服。正如卡库塔尼在《纽约时报》上称赞道:“《恩惠》似乎用魔法召唤出了十七世纪美洲那片神奇的、蛮荒的、还没有任何法律存在的世界。莫里森用《宠儿》里那诗情画意一般的语言使这片神奇的土地呼之欲出。她用诗一般的抒情语言从容自如地在历史和神话之间游走,在凡俗的生活与童话寓言中游走。”②Michiko Kakutani, Bonds That Seem Cruel Can Be Kind, New York Times (November 4, 2008)
《时代周刊》也评论道:“《恩惠》是一部情节曲折复杂,语言熠熠生辉的小说,堪称莫里森近来年最好的作品。”《恩惠》还荣登《纽约时报书评》“二〇〇八年度十大最佳图书”的榜单。
《恩惠》由胡允桓翻译成汉语,南海出版社于二〇一三年一月出版发行。
二〇〇九年,七十九岁。 编辑了《烧掉这本书:作家联盟关于语言力量的探讨》(Burn This Book: PEN Writers Speak Out on the Power of the Word)。
二〇一二年,八十二岁。《家园》(Home)由克诺夫出版集团出版。这是莫里森的第十部长篇小说。《家园》的主人公名名为弗兰克·莫尼,是一位二十四岁的老兵。为了摆脱佐治亚州莲花镇无趣的生活,自愿前往朝鲜战场。莫尼在前线经历了战争的残酷与创伤,并目睹了自己最好的两个朋友的死亡。为了照顾病重并遭丈夫遗弃的妹妹,莫尼回到了美国,回到故土的他发现美国已变成一个种族主义盛行的陌生之地。战争的创伤让他变成了一个愤怒、自我憎恨的老兵。
《家园》是一个关于自我救赎的故事,它讲述了主人公莫尼不断挣扎、重新寻找生命意义的过程。在这个痛苦的过程中,他发现他重获了一种他以为不可能拥有的勇气。这部小说篇幅不长,有评论者认为,托尼·莫里森在这部新作中摒弃了从前的作品中福克纳式的文风和马尔克斯式的超现实主义因素,而是用完全现实主义的、简约的笔触讲述了一个直接的故事。
《家园》收到了褒贬不一的评论,但大多数是正面的评价。例如《出版商周刊》评价这本书为“瑰丽的、残忍的、语言一如既往地优美。”评论家李·海格·格林在《纽约时报》上撰文说:“尽管《家园》的象征意义方面显得有些粗糙,但它启示我们来理解我们称为家园的这个东西。”
崔婷,沈阳师范大学外语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