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召开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态度坚决的开展反腐败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并执纪问责。在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郭正钢等一系列“大老虎”案件之后,新一届领导团体打破了以往反腐不上常、反腐点到为止、反腐看后台等暗律,体现了党中央对于彻底惩治腐败的坚定信念。随着反腐倡廉这一工作的推进,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得到彰显,深得党心民心。2015年,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再次表明决心,表示各级纪委在面对依然复杂严峻的的反腐败斗争的形式下,要继续保持高压事态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
腐败问题乃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之路上必须克服的顽疾。它不仅仅使得改革难以触动既得利益者,也成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的绊脚石。而且腐败问题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使党和政府失信于民。若不及时应对,必将影响和动摇党的执政根基。那么反腐倡廉问题作为关系到马克思主义政党和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马克思主义发展至今廉政思想也处于不断发展当中。时至今日,已逐步形成了以发展民主为大前提、权力制约为核心、接受人民的广泛监督为根本保障,深化透明机制为必然选择的反腐思想。
一、源头活水——马克思恩格斯廉政思想简述
马克思恩格斯对于无产阶级政党和国家在反对腐败和实行廉洁政治的问题方面做了深刻论述,这些论述来源于创立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学说的过程中;来源于指导无产阶级政党的建设的具体实践中;来源于对于巴黎公社革命的关注,特别是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中形成了其反腐倡廉的基本思想体系。
第一,腐败产生的根源是私有制,铲除腐败的根本就在于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空想社会主义学者便对这一点做了深刻的揭示,认为私有制是腐败的根源。魏特林曾指出,金钱使公务员变质,使英雄变成狗熊,使权贵对它卑躬屈膝。马克思恩格斯认同空想社会主义者关于腐败与私有制二者关系的认识,并认为腐败滋生的根源是私有制。马恩认为,贪欲和权势欲是人类最恶劣的情欲,然而这两种欲望在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一直传承发展着。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较原始社会虽然解放了巨大生产力,但这是通过激起卑劣的贪欲而完成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任何统治阶级本性皆贪婪的根本原因在于私有制。“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 [1](P283)然而这一切的贪欲都促使人们不断追求财富,追求着微不足道的个人财富。由此可知,由于执念贪欲和对金钱的绝对追求,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谋取财富,便是腐败的原动力。因此,只有彻底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才可以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马克思恩格斯就不仅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对于人类社会腐败真正根源的判断,而且指出了人类社会消灭腐败的根本路径。
第二,无产阶级政党的本性是大公无私,无产阶级政权应当是廉价政府。“过去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 [1](P283)与资产阶级对立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必然会为了消灭资产阶级以及其伴生物而努力。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因为其大公无私的本性,所建立的廉价政府,所担任的社会职责,都是为全社会人民服务而产生的,是为了彻底解放劳动者而产生的。因此,从政党的阶级属性和政权的阶级属性来看,无产阶级政党和国家可以获得反腐败斗争的胜利。
第三,随着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变化,无产阶级政党内部也会出现腐败现象,必须同腐败现象斗争到底。马克思恩格斯虽指出无产阶级政党本身是大公无私的,但这不代表着不会有腐败滋生。马恩针对当时党内腐败的现象,分析如下:首先,共产党人受到资本主义政党在思想和生活习惯上的侵蚀;其次,党接收的一些非无产阶级的成员,带来了一些腐败的不良之风影响着党的其他成员。此外,一些处于党的领导地位的工人阶级被资本主义收买。恩格斯指出:“看来任何大国的工人政党,只有在内部斗争中才能发展起来。这是符合一般辩证发展规律的。” [2](P651)那么基于当时党内情况,马克思恩格斯给出了如下五个方面的反腐思想:(1)严格入党条件,在吸收其他阶级之前,一定要求其改掉其之前的不良作风;(2)在党内加强反腐的思政教育工作,积极与资产阶级腐败思想做斗争;(3)公开拒绝腐败分子,对其严惩不殆,对腐败“零容忍”;(4)严格要求党的领导干部,加强对其的监督检查;(5)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反对个人崇拜,以此约束领导干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反腐工作面对着很多新形势,新问题。然而,马克思所提出的这五个方面,依然适用于我国的反腐工作,我们应当继承并发展其思想,以便更好的开展工作。
第四,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要做好防止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工作。这一点对于反腐倡廉工作进入关键阶段的中国有着重要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再总结了巴黎公社的实践经验之后,指出一下几个方面以防止公职人员变为“社会主人”。其一,通过实行普选制选举产生国家公职人员。通过实行普遍的选举权,使人民通过选举选出满意的国家公职人员,所选出的公职人员对人民负责。坚持实行普选制而不是等级任命制是防止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成为“社会主人”的首要条件。其二,人民群众对于公职人员享有监督权和罢免权。这一条是防止公职人员成为“社会主人”的关键所在。马恩认为,让人民真正拥有监督权就要使人民拥有罢免权,让所有人都来进行监督,即使所有人都变得“官僚”,那么就向人民管理制迈进了一步。如果公职人员在任期内不符合其岗位要求,人民可随时将其换掉。这样可以及时纠正用人的错误,实现民主,防止“人民公仆”变为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官老爷。其三,国家公务人员实行工人工资制度。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行工人工资制度一方面可以使国家财政不浪费于国家机器的过度供养,而过去官员所拥有的富贵生活将随着旧制度的消亡而一去不复返。另一方面,避免有人将公职作为发财之道,这也是避免“人民公仆”变质的一种有效控制方法。其四,实行“议行合一”的政体。新政权不再是议会制,应当是同时监督行政和立法机构的工作机关。原警察的职责交给勤务员,勤务员由公社任命,可随时罢免。一切社会公职由勤务人员负责,受公社监督。因此,新政权不仅可以避免人浮于事的臃肿机构从而提高效率,而且可以使腐败无处生根。因为这样一个廉价政府,公职人员仅领取工人工资,并且随时受到人民的监督,可以随时罢免。这样一个政府还是由人民普选出来,对人民负责。
回顾上述,马克思恩格斯就无产阶级政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纲领性的原则和思路,并未就具体问题进行分析解决。但这也为后来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奠定了思想基础。同时,也为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留下了无限的生命力。
二、中国创新——中国共产党的思想
(一)革命反腐到建设反腐
1949年,毛泽东同志在天安门上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随着新中国的建立,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人对于廉政问题在传承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列宁思想的接触上,结合当时国情,产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反腐倡廉思想。毛泽东同志十分痛恨贪官污吏,主张建立一个清廉政府,这一点与前三位经典作家一脉相承。早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曾高瞻远瞩地指出,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袭击。建国之后,毛泽东同志的反腐败思想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一是反腐败关系到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兴亡的问题,共产党必须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的清正廉洁,腐败则必然灭亡。二是反腐败工作预防很重要。毛泽东认为,要经常给领导干部打预防针,要加强思政工作,要加强党性培养。三是严惩腐败,做到从严治党。坚定地彻底清除党内腐败分子,毫不留情。四是积极发扬民主,加强人民群众对于党的干部的监督。他曾自信地表示,共产党已经找到跳出历史兴衰周期的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五是通过发动群众运动从而遏制腐败。毛泽东认为党的群众路线工作十分重要,要将群众路线有效地运用到政权建设和执政党建设中,他认为反腐败能否成功在于能否走群众路线,能否发动群众。并指出如果领导不接受群众的批评,最后都要垮台。毛泽东一次次发起人民,进行围剿腐败的人民战争,成为群众教育干部的有效形式。这些都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通过与实践相结合,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相关反腐思想细化、中国化之后得出的具体廉政思想和政策。从这些思想和政策中可以清晰的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反腐思想的延续,我国第一代反腐思想和政策的产生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二)运动反腐到制度反腐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开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代,廉政工作也由运动反腐转向制度反腐。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始腾飞,“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在发展中迎接着巨大的挑战。在接踵而至的各类问题中,腐败问题引起了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人的重视。此时,我国的反腐工作的工作方向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原来的“运动”反腐变为制度反腐。这是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毛泽东的反腐思想的基础上,应对我国当时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所作出的对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的新发展,其重点在于力求从制度上保证廉政,从根本上抵制腐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人对于反腐的决心坚定,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迈出了稳健的一步。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的著名论断。1988年,中共中央发出《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要求“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把廉政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严肃认真、扎扎实实地抓。” [3]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文件中第一次提出廉政工作,可见我国的廉政建设开始走向制度化。此外,邓小平同志还曾表示:“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面对改革开放初期这一特殊时期,我国相关的制度法规还很不健全,此时对于手中掌握重要资源的高干子弟必须加强防治,这必然有利于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各项建设的顺利完成。邓小平同志还认为,适当分权可以形成监督,有效抑制腐败的发生。有利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有利于发挥集体智慧,防止个人专断的出现。他还指出,搞特权是封建思想残留的表现,务必加强民主、法治思想的宣传,加强民主、法治工作的建设。反腐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而人民群众能否实行广泛有效的监督,就需要制度的完善。致此,我国反腐工作的建设从运动式走向制度化,我国系统化反腐的大幕就此拉开。
(三)制度化反腐的进一步深化
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反腐问题上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打破了以往的许多暗律,使我国反腐的力度达到建国以来的最新高度。随着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大老虎下马,明确释放出反腐无上界,打破了以往反腐不上常的暗律。随着郭正钢等人被查处,反腐也将不再有不可打破的“安全帽”。反腐没有地域禁区,任何地区不会因某领导曾经任职过就会变为安全省份。反腐没有“时间迷信”也没有“退休保险”。发现一个痛打一个,绝不姑息纵容。不论是“大老虎”还是“苍蝇”,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曾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体现了我国系统化反腐的新进展,也标志着我国制度反腐正在日益趋向成熟。“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些论述表明新一届党中央既有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又抓住了对权力制约和透明运行这一防治腐败的根本。
2015年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工作指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创新方式,让巡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一句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让我们看出领导人对于反腐的坚定信念和决心。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曾说“我们还要建立和完善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让腐败行为、腐败分子依法受到严惩,绝不手软。更重要的是,要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使人民能够更为充分和有效地进行监督,这也是把权力涂上防腐剂,只能为公,不能私用”。随着我国反腐机制的不断健全,透明机制将全面深化。如今,我国官员财产公开工作将完成试点,在破除干部财产申报和公开存在的困难之后,官员财产公开工作必将全面推行。随着中央纪委五次会议的召开,我国反腐将深入国有企业,相信新的一轮反腐工作开始之后,我国正在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将更加顺利更加行之有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同志在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所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将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次日,中纪委网站刊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洪雷的文章《反腐败立法的国际经验》,这一文章的刊登将对于我国反腐败立法起着重要意义,同时也表明我党高层对于反腐败工作的一致决心。然而,作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一旦完成反腐立法,将标志着我国反腐制度化工作的基本完成。
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廉政思想简要分析
由于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直接领导革命,其关注的巴黎公社也只有72天的时间。所以,他们的廉政思想主要以思想指导为主,包括了消灭私有制、廉价政府、防止被外部思想腐化和防止夺取政权后无产阶级政党由“国家公仆”变为“国家主人”这四个方面。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成,中国共产党人对于腐败问题一直保持着高度的重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人充分认识到了反腐的重要性,通过加强预防、严惩腐败、发扬民主、发动群众等具体方式来加强廉政工作,这也是我国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中国化的第一步。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人严治腐败,并且将中国的反腐败建设制度化,开始了由运动反腐专向制度反腐。此时,马克思主义廉政思想得到了新的发展,社会主义廉政建设开始往新的方向迈进。自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反腐力度创建国以来的新高,习近平同志关于“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论述充分体现了新一代领导集体的反腐决心。随着全国人大将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等工作标志我国的制度化反腐取得巨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