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价值链融资是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由农业龙头企业和金融机构构成整个链条的双核心,对价值链各参与主体进行管理,并通过链内融资和链外融资相结合的农村金融创新模式。由政府、金融机构、龙头企业共同构成“双核一促”制,是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的重大突破,在应用的过程中有着明显的优势,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一、农业价值链融资的“双核一促”制的构成
农业价值链与融资体系相结合,通过整合农业产业链,为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提供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将农产品的供应商,农业生产者,农产品储运、加工企业及产品销售商全部纳入体系当中,以及政府和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为有效缓解农业融资难,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新的思路。政府、金融机构和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价值链的管理者和参与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三方的协调配合,促进价值链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一)农业价值链融资的促进者——政府
政府是构建农业价值链融资的首要促进者,在农业价值链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发挥着维护价值链稳定和促进价值链发展的重要作用。农业经济的发展制约着整个经济社会的前进,然而由于农业的分散化和弱质性导致的农业生产效力低下始终是农业发展的瓶颈。促进农业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是政府长期以来的战略目标。政府作为除市场之外的又一资源配置者,利用政府职能和权力充分调动市场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为价值链资金需求主体和金融机构搭建沟通的桥梁,在政府的带动下,构建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并提供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来促进价值链融资的发展。
(二)农业价值链融资内部核心——龙头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价值链融资中具有核心地位,利用其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发挥重要的作用。通常农业价值链中的加工企业或者农产品批发市场由于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资金规模较高,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顺利地借入资金,成为龙头企业的最佳选择。龙头企业拥有完整的产品生产与销售链条,并且自建产业基地和研发机构,对农产品的种苗和辅助材料(如农药、化肥)进行培育和改良,来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实现企业利润的提升。在价值链的贸易往来中对上游企业和农户集体有着足够的了解,熟悉农业生产的周期和技术条件。如上优势确定了龙头企业的核心地位,为农业价值链融资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三)农业价值链融资外部核心——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是农业价值链融资的又一核心,通过对农业价值链的整体评价,以龙头企业的信誉或交易合同为担保,向价值链的需求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是为了改善农业融资难的困境,创新农村金融模式。但金融机构作为市场中资金供给主体,在均衡收益和风险的条件下向资金需求方提供贷款。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决定着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能否取得成效以及成效的高低。金融机构资金长期、稳定的注入才能有效的保证价值链各参与主体的正常生产,提升整体竞争力。
二、农业价值链融资的“双核一促”制的运作机制
农业价值链融资根据融资形式以及参与主体的差异,可将价值链融资分为农业价值链链内融资与农业价值链链外融资。前者是价值链上各主体之间贸易信贷形式的资金借贷,后者是外部金融机构依照龙头企业的信用或贸易合同向价值链中参与主体提供的金融服务(王刚贞,2015)。政府、龙头企业和金融机构在价值链融资模式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为了改善农业发展严重滞后于工业发展的现状,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政府部门依照地方农业经济发展的现状,选择具有一定规模且具有发展前景的优势农业产业链,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协调各方共同构建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政府在推动价值链融资发展的同时,对价值链融资高度关注,督促各方履行职责,保证价值链融资的平稳运行。
龙头企业利用其在价值链的核心地位,通过整合贸易往来中的上游企业和农户的基本信息,对农户和上游企业进行综合的评估,利用自有的闲余资金或者从金融机构贷入的资金或者农业原材料和加工原料向上游企业和农户提供链内融资。在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并签订购销协议,附加商品期权,对交割的农产品规格和数量进行规定。农户和上游企业既获得资金支持又保证产品的销路,在生产结束后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或者市场价格销售给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提供的资金支持的根本目的是锁定农产品的供给,同时保证农产品的质量。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逐渐呈现异质化,更加严格要求农产品的品质。龙头企业通过链内融资控制农户和上游企业提供的原料品质,逐步提升农产品的加工技术和副产品的生产,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链内融资的资金供给仅仅能够满足价值链内的短期、小规模的资金需求,价值链长期的发展与规模拓展需要金融机构注入大量的资金。金融机构通过龙头企业的信息优势和龙头企业的信用或价值链中的贸易合同为担保,进行综合授信。金融机构不仅是链外融资的资金供给者,随着价值链融资的深化,金融机构不断的参与到农业价值链中。龙头企业和金融机构进行信息之间的沟通,同时由政府进行协调,共同促进农业价值链融资的发展,改善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的现状。
三、制约“双核一促”机制发挥效力的因素及整改意见
农业价值链融资的“双核一促”制在创新农村金融中有着重大的突破,但“双核一促”制效力的发挥仍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效力的发挥需要一定的时间,构建的初期效果并不显著,制约着龙头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政府能否有效的挖掘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潜力,促成构建适合本地区发展的并具有市场发展潜力的农产品产业链。龙头企业能否有效的承担起农业价值链管理与发展核心的重要责任。金融机构能否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并积极的加入到农业价值链当中,承担起部分社会责任,在保证利益的前提下长期不断地将资金注入到价值链当中。针对如上问题,本文提出几条整改意见:
(一)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区域性,不同地区农业生产在农业资源、农产品品质、生产技术或者产品销路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区别
构建适合本地区的农产品产业链有利于保障产业链条的顺利开展,提升农业的收益率。政府应对本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进行充分的调研,确认适合构建的农产品产业链。同时政府在促成构建农业价值链融资时,不能过分的追求对农业照顾,而违背资本的逐利性,对金融机构造成损失。应该适度的放开涉农贷款利率上限的规定,并利用财政资金对于积极参与农业价值链融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的补贴。这样才能充分的调动市场中资金的积极性,保证稳定的资金流。
(二)龙头企业充分地发挥农业价值链中的核心地位,建立长远的发展战略目标
对于价值链中的农户和上游中小企业进行充分调查,在信誉和发展状况良好的情况下给与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构建长期地良好协作关系,促进价值链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发展。龙头企业应充分挖掘农产品的利用价值,创造更多有前景市场的附加品,提升农业的收益率。价值链的参与各方应充分的协商、合作,不断地完善农业价值链内部的相关制度,规避价值链内的风险,保证参与各方地位均等。
(三)金融机构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倾向于选择收益高,风险低的行业
传统的农村融资方式违背了这一原则,导致金融机构出现“脱农离农”的现象。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有效的改变这一难题。金融机构应响应政府的号召,积极地参与到价值链融资当中。金融机构需要创新以价值链整体为参考对象,向资金需求主体提供信贷支持的信贷技术。充分与龙头企业合作,利用其信息优势,对价值链各参与主体以及各贸易环节进行了解,在拓宽贷款方向的同时,有效的控制贷款风险,创新风险控制制度。同时,政府、金融机构和龙头企业应加强合作,组建专门的价值链管理与监控小组,对价值链融资的进程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促进价值链融资更好的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
四、农业价值链融资的应用实例
江苏省连云港市积极开展“五方联动”支农新模式,拓展了农村金融市场,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通过政府整合资源,借助财政政策与资金,有效地联合龙头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农业融资的新渠道,构建互利互惠的农业价值链融资新方式。东海县在农业融资改革中始终走在全市的前列,在解决农业融资难题,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的进行改革创新,为价值链融资提供活力。
作为中农办农村改革试验联系点和全省12个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的东海县,不断进行实践的探索——创建农业产业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与建立农村金融政策体系等措施,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东海县通过加大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试验培训,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以及服务农、科、技,产、学、研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稳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现代农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至到2014年,东海县已建成国家级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种、养殖)示范基地(场)146个,市级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3400多个,设施蔬菜产业园获批国家级蔬菜生产基地,拥有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品牌364个。2012年5月26日,在获批农村改革试验区的113天,东海县挂牌成立了“东海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系政府出资非营利性企业法人,填补了全国县级无农交所的空白。交易所运营两年多来,共完成交易1280综,交易金额2.5亿元。其中,农户通过确权颁证抵押的贷款金额就高达1.5亿元。
农业龙头企业在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及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优势的同时,积极承担责任。辅助链内农户建设农业生产必要的生产设备,提供农业生产的必需品和农业生产的先进技术。在各方的努力下,形成“金融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链内融资形式,积极参与到“县乡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农户”担保体系当中,解决农户贷款难题,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
金融机构立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改善对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在政府的号召下,向农业价值链长期、稳定的注入资金,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在东海县李埝乡为30户养殖桂柳种鸭的农户集中办理了支农贷款,该行创新推出“银行+担保公司+县(乡)政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五方联动”金融支农助农新模式。经过三年累计,共提供“三农”贷款19亿元;为了提升东海县农户快速支付能力,提升农业贸易资金往来的效率,金融机构在全县346个行政村及部分自然村安装POS机650余台,全民付50余台,在30多个村安装ATM及自助终端,转账电话200余部,构建全面覆盖的村级支付体系,实现“村村通”的目标,有效地促进了农产品贸易和农村金融的发展。
(注:本文系安徽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农业价值链融资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41037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