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向峰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哈尔滨 150021)
哈尔滨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对策研究
徐向峰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哈尔滨 150021)
哈尔滨农业产业化经营近年来取得长足进步,但仍存在龙头不强、链条不长、利益联结不紧密、合作组织发育迟缓、社会化服务不足等问题。哈尔滨要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必须以建设高标准生产基地做强“第一车间”,以壮大龙头企业培育产业化集群,以培育“龙头型”合作社强化“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以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精深加工层次,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创新服务方式。
哈尔滨;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
近年来,随着强农惠农政策的逐步实施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的有序推进,哈尔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再创历史新高,农业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农业生产组织化、社会化、专业化程度显著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哈尔滨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已近极限,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导致农业生态环境压力不断增大,农业生产已经触及规模数量型发展模式“天花板”,增产空间已显不足;水稻、玉米两大高产作物已占三大作物总面积92%,规模化畜禽饲养量超过全市畜禽饲养总量的60%,农业结构趋于稳定,短期内调整空间有限;龙头不强、链条不长、利益联结不紧密、合作组织发育迟缓、社会化服务不足等问题,仍然是困扰哈尔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在此背景下,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走集群化发展道路,依靠高度组织化、社会化、专业化的农业产业组织形式和“三产”融合的产业发展模式,突破资源要素瓶颈,完成从规模数量型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发展模式转变,成为新时期哈尔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1.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2014年,哈尔滨粮食产量实现历史性的“十一连增”,总产量超过350亿斤;蔬菜面积发展到175万亩,总产量495万吨;肉蛋奶产量超过300万吨;林业产值突破300亿元;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认定面积达到3 222万亩;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面积达到2 282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带)发展到218个,核心区面积突破1 000万亩;200亩以上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扩大到400万亩。在国内同类城市中,哈尔滨粮食产量、肉蛋奶产量、“三品”认定面积、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面积等排名第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高居首位。强大的农业生产能力和农业资源优势为哈尔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年底,哈尔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13 185个,规模和数量位居全省各地市之首;其中:家庭农场2 320个、专业大户4 100个、专业合作社6 500个,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达到265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164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63家,国家级7家);带动93.42万户农户进入产业化链条,占总农户的48.5%。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快速发展为哈尔滨农业产业经营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3.农业产业化经营集群建设稳步推进。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快速发展,哈尔滨初步形成了乳制品、肉牛、生猪屠宰、禽类、玉米、水稻、大豆、果蔬(山产品)8大农业产业化集群。集群企业占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的76.5%,带动农户81.92万户;年加工玉米469.88万吨,水稻350.84万吨,大豆95万吨,鲜奶83.56万吨,生猪337.26万头,肉牛15.5万头,禽类1.16亿只,果蔬(山产品)146.9万吨;年销售收入536亿元,利税53.1亿元。涌现出了宾西牛业、大众肉联、本真食品、正大肉鸡、益佰、永和豆浆、香其酱业、嘉峰食用菌、雀巢、完达山等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形成了较好的集群发展态势和较强的集群竞争优势。
4.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力不断增强。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哈尔滨逐步形成了“公司+农户”、 “公司+协会+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 公司+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随着经营模式的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力不断增强、带动能力持续提高、效益明显提升。如双城区以雀巢、娃哈哈公司为龙头,通过“公司+中介组织+农户”、 “公司+协会+农户”等方式,牵动双城奶牛发展到29.5万头,带动养殖户1.2万户,农民年鲜奶收入实现13.5亿元;以新胜蛋禽批发市场、兴润食品公司为龙头,通过“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方式、牵动全市禽类饲养量达到2 300万只,带动养殖户1.1万户;全区75%的农户进入了产业化经营体系,农民收入的65%来源于产业化经营,财政收入的70%来自于产业化龙头提供的税收,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5.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迎来良好发展机遇。党中央始终把“三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3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在黑龙江省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工作,其中首项任务就是要培育壮大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决定》提出“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和支持以龙头企业为载体带动土地规模经营。龙头企业以建设自己的原料基地投资承租农村土地,也可以在国有农牧场承租土地,建设自己的‘第一车间’”。《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规划》指出要依托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货运通道和主要交通干线,把哈尔滨打造成为加工制造基地,建成对俄合作中心城市。以上有利条件,为哈尔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1.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相对较少。2014年,哈尔滨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有45家,占企业总数的36.5%;10亿元以上的有4家,仅占企业总数的3.2%;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3家,占企业总数的23.8%;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仅占企业总数的2.6%。与国内同类城市相比,哈尔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小型企业居多,对本地经济起支撑作用的知名大型企业偏少,整体规模偏小。受限于企业实力,大多数本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存在精深加工比重低,高附加值产品少,产品竞争力和科技支撑力不强,深度参与农业资源综合开发、技术开发和市场开发的能力不足,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等问题。
2.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普遍偏小。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连接企业与农户的桥梁和纽带,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哈尔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从总体发展水平上看,大多数合作社存在规模偏小、带动能力偏弱的问题。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以5~10户成员居多,占到总数的52%;具有一定规模,真正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作用的不足10%,能提供产、供、销全程服务的合作社不足5%;全市加入合作社农户仅占农户总数的10%,不足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8。农民专业合作社发育迟缓、农业生产组织化和社会化程度低是哈尔滨现代农业发展最大短板之一,也是阻碍哈尔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
3.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机制仍不牢固。利益分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问题。近年来,哈尔滨积极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模式。但是,在实际经营中,大部分企业、基地、农户之间仍以订单关系、合同关系、购销关系等松散型联结机制为主,且违约率较高;利益返还、土地经营权入股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发展缓慢、比重较低。
4.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相对滞后。生产基地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第一车间”,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重要基础。尽管当前哈尔滨现代农业产业化的主导产业基地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数量有了大幅提升。但受传统生产模式影响,全市适度规模经营耕地面积仅占全市总耕地面积的13%,生产基地的建设相对滞后,与快速发展的加工业需求不相适应,部分原料阶段性供求趋紧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导致有些龙头企业开工不足。
5.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完善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哈尔滨已经制定出台了包括财政、税收在内的一些扶持政策。但是,投入规模和扶持力度与同类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需求。在农业科技服务领域,农业科技研发实力较强,但资源整合力度不够,产学研之间缺乏有效联系,科技成果贡献率和转化率偏低。在基层农技服务方面,基层公共服务体制不顺、人员不足、机制缺失、经费不足等问题较为突出,服务能力亟待加强。此外,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贷款难、融资渠道窄、人才匮乏等也是制约哈尔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重要因素。
1.建设高标准生产基地,做强“第一车间”。抓住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的有利契机,依托独特的自然优势,与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土地规模经营相结合,围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要求,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推进八大主导产业基地从“点状”向“带状”、“块状”发展。即以郊区、双城、呼兰、五常、尚志为主体的奶牛生产基地带;以宾县、阿城、木兰为主体的肉牛生产基地带;以巴彦、双城、宾县为主体的生猪生产基地带;以郊区、双城、呼兰、方正、延寿为主体的肉、蛋、鸡生产基地带;以双城、呼兰、巴彦、宾县、依兰等为主体的玉米生产基地带;以宾县、呼兰、巴彦等为主体的大豆生产基地带;以五常、方正、木兰、通河、延寿等为主体的水稻生产基地带;以郊区、尚志为主体的食用菌(山产品)及蔬菜生产基地。通过八大主导产业基地带建设,辐射和带动全市产业基地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第一车间”,为哈尔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提供稳定、优质的原料供给。
2.壮大龙头企业,培育产业化集群。一是培育支柱型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力争在3~5年,培育出20个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企业,10个年产值超过30亿元的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本地支柱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群体。每年优选出一批潜力突出、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中小型企业,给予资金、信贷支持,加速企业成长,加快规模扩张,帮助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拓展,由数量、价格竞争向品牌竞争转变,由粗放经营管理向科学质量管理提升,实现从量到质的企业培育。
二是推进龙头企业集群化发展。围绕八大农业产业化集群,通过大企业强强联合、中小企业分工协作,推进以企业为主导的局部产业链整合向以产业利益相关者为主导的网络型产业链整合转变,形成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功能互补性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购并重组、参股控股、改制上市等形式,培育壮大一批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产品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群体,形成集群竞争优势。引导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龙头企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融资、增资扩股、发行债券等方式,推动企业由单纯的产品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变,提高企业裂变式发展能力和抵抗市场风险能力。
三是实施“引进来、走出去”发展战略。围绕优势产业、知名品牌和产业集群配套,结合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面向国内外知名的大企业、大集团,引进一批产值上规模、技术上档次、税收上水平的大型项目。支持本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国内外知名涉农企业开展资本、技术、人才合作,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实力,促进产业产品结构升级。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3.培育“龙头型”合作社,强化“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一是大力培育“龙头型”合作社。以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原则,大力开展“五化”活动,重点支持有规模、有品牌、有竞争力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装备入股、资源入股等形式扩大合作社规模;鼓励专业相同、产业相近的小型合作社,通过联合、重组等形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的“龙头型”合作社。
二是以合作社为纽带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合作社上接企业、下联农户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大力发展“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以合作社为媒介建立起牢固、稳定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建立龙头企业与其领办合作社之间法人、资产、管理、财务“四个分开”机制。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方式参与龙头企业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到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中,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形成相对稳定的产供销关系,共同抵御市场风险。
4.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精深加工层次。一是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向龙头企业集聚,抓好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工作,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中心,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设立的国家级研发中心给予财政补贴。帮助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联合攻关,打通产学研用之间的有效通道,推进技术投入和创新从单个、分散的企业行为转变为促进主导技术和标准形成的整体技术创新。
二是提高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层次。围绕四大优势农业资源,支持和帮助龙头企业引进新技术、新成果和高级人才,提高企业精深加工能力,延长加粗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促进农产品加工向多层面、深层次加工和综合开发方向转变。即玉米加工由饲料、淀粉、酒精等向淀粉糖、酶制剂、医药、生物化工等方向发展;大豆加工由豆粕、食用油向蛋白、保健品等方向转型;水稻加工由普通米向米蛋白、米糠油、膳食纤维、清洁燃料等方向升级;畜产品向功能奶粉、生物保健品、医药等方向开发。
5.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一是加大品牌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哈尔滨特有的地缘和文化优势,把区域内同类产品整合,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企业特点突出,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
二是加大品牌宣传力度。积极支持企业参加有影响力的博览会、产品推介会、展销会,宣传哈尔滨农产品品牌,普及相关知识,提高消费者的关注度、信赖度和辨识能力,提高哈尔滨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是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健全农产品检测体系,完善检测手段,施行农产品从种植到加工全程检测制度;扩大二维码防伪保护和“可追溯体系”管理模式应用范围,出现问题及时追根溯源,确保食品生产安全;建立农产品的安全信息数据收集交换平台,使种植、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数据归档备案,实行数字化管理;通过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外销产品质量的真伪、营销实施电子监管,执法部门对发现的假冒产品可以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打击侵权和假冒商标的违法行为。
6.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创新服务方式。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市级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生产线贷款、新(扩)建畜禽养殖基地或种植原料基地的贷款,市财政按实际贷款额给予贴息支持;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购置检测仪器设备给予资金补贴;对与农业产业化集群相配套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给予资金补助;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各区、县(市)级财政也要加大扶持力度,培育支持本区域内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
二是强化金融支持。加强涉农担保体系建设,各级政策性投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放宽担保条件,对龙头企业融资项目,担保费率在市场同等条件下给予一定优惠;对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担保额度超过全年业务总量10%的,各级财政要提高对其代偿损失和风险准备金的补偿比例。鼓励农村金融创新,加快发展村镇银行,扩大涉农小额信贷规模。各金融机构要在授信额度、涉农金融产品等方面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保险机构在针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开展政策性保险业务,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保险机构的补贴力度。扩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加大对符合上市条件的龙头企业的培育,支持已上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进行再融资。
三是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市级层面要在继续巩固业已形成的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抓好体系建设的规划、指导、培训、监管和保障工作。区县层面要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调配资源,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体系及病虫害防治体系等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重点配备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所需的仪器设备、信息化工具、培训设施等。乡镇层面要理顺管理体制,重点解决好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的编制设置、人员配备、工资待遇、服务装备等基础性问题;建立乡镇农技推广人员包村负责制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制,考核工作由乡镇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结果直接与薪金、职称等福利待遇挂钩,切实提升乡镇农技推广工作实效;加快建立或完善一批乡镇或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赋予农机推广、病疫防控、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职能,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村级层面,要建立健全长期可持续运行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每个站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选聘1~2名全科农技员开展全程服务,解决科技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是强化人才培训。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农村创业人才培训计划”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人才培训工程,在资金上给予适当倾斜。采取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引导龙头企业与高校建立长期的人才培养合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培养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五是加强指导服务。健全农业产业化调查分析制度,建立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经济运行调查体系,加强行业发展跟踪分析。完善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主要农产品生产信息收集和发布平台,无偿为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所需信息。成立各专业行业协会,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服务会员和农户。认真总结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发展现代农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农业产业化发展成就,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梁桂芝]
2015-09-09
徐向峰(1978-),男,黑龙江五常人,农村经济处处长。
F321
A
1008-8520(2015)06-008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