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资源环境问题剖析及对策研究

2015-03-26 10:15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5年5期
关键词:生态农业黑龙江省资源

张 军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哈尔滨 150080)

黑龙江省农业资源环境问题
剖析及对策研究

张 军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哈尔滨 150080)

如何解决农业生产发展与农业资源环境保护间的矛盾和问题,是黑龙江省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由于粮食产量压力、群体利益结构、土地制度、水利基础设施、农业科技制度等方面成因,造成黑龙江省农业资源环境存在着土壤退化、水土污染、林地草地盲目开垦、生态功能弱化等问题,需要通过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改革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加快林区经济转型、科学利用农业资源环境、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等对策措施,实现黑龙江省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资源;生态环境;生态农业

黑龙江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有着较为丰富的农业资源和较为良好的生态环境,但由于农业资源环境利用方式的不科学和保护不力,资源不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也较为突出。如何解决农业生产发展与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已经成为黑龙江省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黑龙江省农业环境资源存在的问题

依据黑龙江省农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农业资源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为耕地资源逐渐减少、水资源日趋短缺、农产品产地环境受到污染,等等。

1.土壤退化问题突出

《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数据显示,黑龙江省区域水土流失面积500 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25%,其中耕地水土流失面积就达到400 万公顷,占全部土地面积的比重近30%,不少市县水土流失面积比重甚至达到50%以上,两大平原水土流失面积超过30%。近年来,黑龙江省珍贵的黑土资源受到侵蚀,土地表层黑土不断变薄。耕地黑土层的平均厚度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黑土层每年以近0.3~1厘米的速度流失,黑土层急剧变薄,土地肥力普遍下降,经专家测算,有机质含量亦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9.5%下降到3%,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耕层厚度平均比20世纪末减少了9.1厘米[1]。

2.水土污染形势严峻

工业生产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大量农药、化肥使用后残留在土壤中的农业残留污染,大量的农膜使用留在土壤中造成的白色污染,人们日常生活产生的各种污水、垃圾,不仅使土壤理化性质变坏,降低土壤质量,影响作物正常生长,威胁食品安全,也终将会损害人类的健康。黑龙江省的水污染同全国一样,主要是工业生产性污染和人们生活性污染,江河受污染的程度高于湖泽。大城市的地下水也开始受到污染。部分城市和地区浅层地下水超采,部分江河湖泊水质总体恶化的趋势虽有明显好转但尚未得到彻底根治。

3.毁林毁草盲目开垦问题严重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载体和重要的生产要素,虽然农业的发展需要一定的土地面积,但由于土地资源是整个自然界资源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土地面积的过度增加并不利于自然界的平衡,甚至会导致生态的不可持续。由于过度放牧和滥垦,湿地面积大幅度萎缩、功能退化。林地、草地的过度开垦,使得水土流失加剧,给生态系统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也终将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4.生态系统功能弱化

大兴安岭由于长期过量采伐及森林火灾等原因,区内的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南部林缘北退近百公里、多年冻土呈现由南向北退化,黑龙江沿岸水土流失加剧,生物多样性锐减,致使区域整体生态功能明显弱化。伊春林区由于森林资源已经枯竭,导致森林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等生态保障功能整体减弱,自然灾害频发。自20世纪末以来,平均每隔2~3年就发生一次洪涝灾害。降水量明显减少,动植物种群数量也明显减少,有的物种已经绝迹,树种结构变化较大,由开发初期以红松为主的针阔混交林变为以杨、桦、柞等阔叶及其混交为主。

二、黑龙江省农业资源环境问题剖析

深入剖析黑龙江省农业资源环境问题的成因并提出问题治理的系统对策措施,对于我们科学利用农业资源环境意义重大。

1.单纯追求粮食产量给资源环境带来直接压力

党和国家对于确保粮食安全极为重视。由于我国人口数量多,且处于消费升级阶段,对于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是十分正确的。但也应该看到,由于人口数量与自然资源环境禀赋的天然矛盾,粮食产量增加的代价也是较大的。农业资源的水、土地、森林、草原,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日渐萎缩。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造成了土地的板结与盐碱化,农业污染也越来越严重。特别是水资源,随着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扩大,原先种植的作物小麦、大豆等旱作耕地都改种水稻,而水稻是高耗水的作物,不少地区长时间大量抽取地下水种植水稻,导致一些地区地下水位快速下降,黑龙江已经从水资源大省变成水资源稀缺省份。

2.群体间利益结构不均衡加大土地保护难度

大兴安岭、伊春是国家重要国有林区和开发最早的木材生产基地,一直以来为国家建设作出重大贡献。但由于长期超负荷承担国家木材生产和上缴任务,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和大力发展接续产业的措施,该地区逐渐陷入资源、经济、社会困境中。2014年4月1日全面停止商业性砍伐对于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意义深远。但对于主要以砍伐木头为生,非林产业经济发展有限的城市而言,带来的压力和困境十分巨大。大兴安岭很多企业收入锐减,困难企业的数目不断增加,历史债务问题多年无法解决。职工收入增长较慢,职工居住条件很差。伊春林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逐年萎缩,债务负担较重,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量的林木被砍伐是在林业无利可图而职工生存压力巨大条件下的无奈之举。

3.土地制度不完善使得农地保护压力巨大

由于种地收益与被征地收入相比差距较大,农民普遍具有愿意被征地的意愿。另外,随着大批农村劳动力到城市打工,导致农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发生分离。现行法律制度对于这种分离的保护不够。当基层政府和集体组织强化经营权流转时,往往导致农民承包权的丧失。承包农户因担心丧失土地承包权,只得将经营权在家庭内部或向亲戚及熟人流转,影响土地经营的效率。农地承包经营权也缺乏退出机制,外出务工人员的土地也容易出现抛荒现象。

4.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水资源优化配置

近些年来,黑龙江灌溉面积快速增加,新增灌溉面积大幅度增长,但整体耕地灌溉率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灌区节水率也远低于国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全省易涝耕地面积能够达到5年一遇以上治理标准的仅占21%,不少地方的水田灌区沟老化失修,难以发挥作用。防灾减灾体系的完善程度还达不到保障防洪安全的要求[2]。

5.农业科技管理制度不完善制约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

黑龙江省农业科技创新具有强烈政府主导色彩,部分科技成果与实际需求的吻合度不高。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机构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农业科技创新主体间的有效互动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农业科技对于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撑引领还不够强。农业科技信息传输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仍然存在严重的农业科技信息不对称。农业科技信息传输不畅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的“集中展示式”信息交流发布方式,不能适应农户和涉农企业地域分散、数目众多的特点,使得很多有益的科技成果无法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三、黑龙江省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建议

随着新型农业的发展,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问题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发展生态化农业仍是切实推进农业工作的首要任务。

1.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第一,制定生态农业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借鉴国外农业发展地区和国内兄弟省份生态农业发展的有益经验,完善已有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借助现代科技创新生态农业模式,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的转型。在系统研究我省农业资源环境禀赋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区资源、区位、市场等相关因素,统筹规划我省各区域生态农业发展蓝图,并整合各部门力量,系统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支持规划,全省一盘棋,形成全省生态农业发展有序竞争的良好局面。

第二,完善生态农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一是要制定法律支持生态农业发展。加快制定《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生态农业补贴条例》等配套法律,加快制定规范农产品市场建设方面的法律。二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生态农业发展,提高补贴额度,扩大对生态农业产品生产的信贷支持。政府部门要加大对生态农业基础建设支持力度,改善生态农业的发展条件。

第三,加强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一是继续加大生态农业试点市(县)建设的支持力度。选取各方面条件相对较好的市(县),注意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二是创新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重视发挥龙头企业在生态农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借助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更多依靠龙头企业在拓展海外市场中的作用,拉动我省生态农业的建设和发展。

第四,加快生态农业服务保障建设步伐。一是尽快建成生态农业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生态农业各环节的标准,制定生态农业评价、管理、技术等标准体系。严格执行生态农业技术标准,对生态农业生产进行全程监管。二是加强生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对生态农产品销售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于假冒伪劣生态农产品的惩治力度,形成生态农业的良好市场环境。三是加快建立健全疫病防治、农业科技、质检监测等多部门一体化联动式服务体系建设。

2.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第一,建立统一监管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进行独立监管和执法。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源排放的所有污染物,对大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等所有纳污介质,加强统一监管。坚持将环境保护要求体现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各领域,贯穿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落实到政府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家庭等各方面。

第二,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既是保护公民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企业违法成本、震慑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根本对策。要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将生态环境损害与公民损害列入赔偿范围。建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合理鉴定、测算生态环境损害范围和程度,为落实环境责任提供有力支撑。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的衔接,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对排放污染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快林区经济发展转型步伐

第一,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依托资源型城市产业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产业多元发展和优化升级。林区吸纳就业产业培育工程,依托林区丰富的林木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农林产品深加工及生态旅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解决林业职工就业问题。

第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严格限制重点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矿产资源开发,逐渐减少矿山数量,禁止新建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加快推进大小兴安岭、长白山等重点林区森工城市的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结合实施天保工程,逐步调减采伐量,强化森林管护与保护,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切实巩固造林成果。

4.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第一,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要切实增强耕地保护意识,杜绝非法侵占农田的发生,真正落实好“占补平衡”。“占补平衡”要严格实行统筹规划、先建备补、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新机制,切实提高耕地生产能力,切实保障耕地质量,在确保建设用地的同时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利益补偿机制,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户保护耕地的积极性、自觉性。

第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制度。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关键在于提高土地的开发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制度机制。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重点是:强化土地规划管控与土地计划调节,强化产业政策执行和土地使用标准管理,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配置方式,加强开发区(园区)用地管理,加大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盘活力度,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机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监管评价机制八个方面。

5.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

第一,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加强影响全局的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安全的防灾减灾体系、高效的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利用体系、旱涝保收的农田水利体系、健康的水资源保护和河湖保障体系、科学的水利管理服务体系等五大现代水利体系。加速实现水利资源建设的四大转变,即从水资源开发利用向开发保护并重转变、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局部生态治理向全面建设水生态文明转变、从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转变。

第二,推进水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推进水权市场改革,加快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国家水权制度,开展河湖水域确权登记,强化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重要江河水量分配,推行水权交易制度,积极培育水市场,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水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6.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

第一,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育种工作要满足高产稳产、种植结构调整、耕作模式变化的需要。黑龙江省的玉米育种具有品种多、同质化、越区种植的特点。应加强适应不同地区特别是温带特点,加快耐寒、早熟、抗倒品种的研发,加强耐密、适合机械化收获籽粒品种的研发。

第二,创新农技推广方式。发展多元化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科研教育单位、涉农企业等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企业+基地”、“院县共建”等推广模式的多元化发展。加快构建以“专家+农技人员+示范户”为主线,中央到地方农业科研专家、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等上下贯通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队伍。重视农业科技园区的示范作用。

[1]陈光.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技术体系 [J].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08,(1).

[2]陈玮,张智程.黑龙江垦区农业生产效率评价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15,(1).

[责任编辑:梁桂芝]

2015-07-24

张军(1958-),女,吉林怀德人,图书馆副研究馆员。

F323.22

A

1008-8520(2015)05-00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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