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为民,赵秀玲,钱泽东,胡田,刘富平(.国家海洋局东海标准计量中心 上海 0306; .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 0306)
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初探
田为民1,赵秀玲1,钱泽东1,胡田2,刘富平1
(1.国家海洋局东海标准计量中心 上海 201306; 2.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 201306)
质量管理是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测结果科学、客观、公正、准确的重要保障。针对目前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文章在结合东海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从强化质量意识、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全过程控制、建立质量通报等方面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全过程质量管理,从而提升海洋环境监测机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保障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机制;对策研究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是实现海洋强国战略的基础工作,质量管理是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环境监测的数据和信息是否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关系到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质量、环境执法的公正性以及环境决策的科学性[1]。
近年来,随着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需求的日益提高,监测领域和范围在不断扩大,监测因子日渐增加,监测任务日趋繁重,监测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走向科学化、制度化、定量化和标准化的必然要求[2]。
本研究在阐述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东海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机制建设、体制建设、过程控制等方面对全面加强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提出了新的对策和建议。
环境监测这个概念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被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菲根堡姆博士提出,环境监测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传入我国并逐渐得以开展的,此时的质量管理主要是针对样品的最终分析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以及对实验室内分析过程采取一定的质量控制手段进行干预等[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环境监测的发展也发生了深刻而显著的变化,监测质量与管理不断提高,并逐渐得到完善。
80年代初,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普及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基本知识,继而逐步建立相关技术规范和监测方法体系,开展监测技术研究以及环境标准样品与质控样品的研发等,逐步形成了以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和质控考核为主线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模式[4]。
90年代初,国家海洋局组织制定了《海洋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制度》《海洋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海洋环境监测数据、资料、信息管理制度》《海洋环境监测资格证认证制度》《海洋环境监测数据审核评价制度》《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管理规定》《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考核制度》等一系列海洋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各级监测站还先后出台了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和样品采集、样品保管交接、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数据审核等管理制度,极大地推动了质量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将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管理工作引向制度化的发展方向,初步形成了海洋环境监测管理法规、制度体系[5]。
1992年,国家海洋局成立了“海洋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小组”,各分局也先后成立了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小组,标志着我国的海洋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体系已经初步形成[6]。
近年来,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加大了东海区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力度,委托国家海洋局东海标准计量中心开展第三方独立质量监督工作,通过加强质量制度建设、严格外控样考核、规范实验室管理、开展全过程监督检查等方式,使东海区海洋环境监测机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逐年提高,省级监测机构和中心站内部质量控制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专业化。但是,质量管理工作仍存在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质量意识仍然薄弱;二是缺少必要的质量管理机制体制;三是质量监督缺乏系统性和长期性;四是缺乏质量档案和质量通报。
3.1 强化质量意识
3.1.1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质量意识
质量意识是对质量和质量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对质量管理工作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各级领导对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对整个监测机构质量意识的形成与加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质量宣传教育应从领导抓起,使各级领导都充分认识到加强质量管理对于海洋环境生态环境监测的重要性,并自上而下推动本单位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
监测人员的质量意识宣传教育可通过入职教育、上岗培训、资质认证等形式开展。各级海洋管理部门和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把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的重要性、必要性作为新进人员入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进行初期质量意识教育;从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工作的人员通过考试取得上岗证,考试内容应包含海洋监测质量控制相关试题,进行强化教育;同时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考核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教育。
3.1.2 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
监测质量管理应贯穿于海洋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全过程,实验室通过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分级管理,使全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质量都有相应的质量控制责任人。
3.2 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制机制
3.2.1 落实质量管理分级责任制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分级责任制,设置四级管理体系,分别由海区级、省级、市级、县级管理层级组成。
海区级成立海区监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海区海洋监测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海区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海区监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定和实施,其他层级指定部门或人员配合海区完成相关质量管理工作。
3.2.2 健全质量管理工作机制
海区各级监测机构应不断完善本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建立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包括:人员及经费保障机制、质量体系运行机制和质量管理评价机制。
3.2.3 实施持证上岗制度
承担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任务的监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未取得证书者,只能在持证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
3.2.4 优化监测机构质量管理模式
海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海区监测机构质量档案和海区质量监督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举办实验室资质认定内审员培训等质量管理培训,监督各级海洋监测机构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岗前技术培训。各级监测机构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人员,任命与监测任务数量匹配的质量监督员,并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履职考核,建立监测人员个人质量档案。
3.3 强化监测业务全过程质量控制
3.3.1 质量保证工作方案与监测方案同时设计和实施
各监测机构按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制订监测方案和质量保证方案,明确质量管理的目标、任务、分工、职责和进度安排等,确定各项监测任务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控制指标。
3.3.2 加强数据源头质量控制
针对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外业采样环节,开展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现场取样操作规范,杜绝样品沾污,从数据源头上加强质量控制。
3.3.3 强化实验室质量管理
各监测机构应在计量认证授权范围内开展监测工作,具备开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所需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实验环境等条件;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实验室样品分析,实验室应采取空白样品、加标回收、平行样、内控样和实验室内部比对、留样复测等方式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同时应逐步建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样品管理、分析测试、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等环节和质量控制手段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与监测数据编报系统有效对接。
3.3.4 规范数据审核与资料汇交
海区质量管理部门协调海区计量、监测和信息三大业务中心,按照各自业务职能,分别开展规范数据审核与资料汇交相关工作。
海区标准计量中心负责对监测数据质控报表进行审核,确保质控手段、监测方法等质控措施满足《海洋监测规范》的要求。海区监测中心负责对监测数据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海区信息中心对数据报表的格式进行审核。
3.4 加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和通报
3.4.1 加大全过程监督检查力度
海区质量管理部门每年编制海区生态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织海区质控专家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海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2~4年内实现对海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的全覆盖,检查内容涉及实验室人员、仪器设备、样品、方法、环境和检测等全部环节和全部要素。
3.4.2 深入开展外控样考核测试活动
通过差异化外控样考核,客观、科学地评价实验室监测分析能力,帮助存在问题的技术机构进行原因分析,并督促改进,提高实验室综合检测能力。
3.4.3 建立质量通报制度
建立并推行质量通报制度,对海区海洋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通报,针对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对策建议,对各级监测机构质量改进情况进行跟踪。
3.4.4 建立监测质量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海区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单位建立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监测机构制定单位内部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只有进一步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体制机制,加强海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力度,强化海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质量监督,加大实验室过程质量控制力度,提升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水平,提高外部质量控制成效,才能全面推进海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从而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为实现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1] 柏仇勇,胡冠九,袁力. 创新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初探[J]. 中国环境监测,2008,24(4):1-3.
[2] 夏新. 浅谈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J]. 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2,24(1):1-3.
[3] 楼燕. 加强环境监测的全过程质量管理[J]. 环境研究与监测,2008,21(4):37-38.
[4] 彭刚华,梁富生,夏新.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初探[J]. 中国环境监测,2006,22(2):47-48.
[5] 周文静. 海洋环境监测法律规制研究[D]. 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09.
[6] 许丽娜,王孝强. 我国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现状及发展对策[J]. 海洋环境科学,2003,22(1): 64-68.
X834
A
1005-9857(2015)06-0049-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