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前不久印发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从今年10月1日起对石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征收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排污费。此次VOCs 试点收费对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何意义?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长叶代启教授认为《办法》的实施完善了VOCs 防控体系,填补了多年来未能从国家层面利用经济手段控制VOCs 的空白。目前,我国VOCs 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一位。我国VOCs 的排放源主要有工业源、民用源、交通源和农业源。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VOCs 的防控和治理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从2008年、2009年开始,我国才从国家层面意识到,VOCs 的排放会对环境质量、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影响。之前,我们比较关注企业冒黑烟、带来酸雨等污染现象,主要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污染物。随着光化学污染、雾霾等现象出现,开始逐渐关注到了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意识到需要进一步控制VOCs,因为VOCs 是细颗粒物和臭氧形成的重要前体物。发达国家的大气污染治理基本上也经历了相同的过程,从发现和治理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污染物开始,逐渐认识到细颗粒物和臭氧治理的重要性。因此,我国大气污染治理之前主要采取除尘、脱硫、脱硝等措施。“十二五”时期,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国家将VOCs 污染控制提到比较重要的位置。因为我国的起步比发达国家晚,所以VOCs 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以及日常监管所需要的手段、能力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