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辉 徐铁兵 田楠 任钢 焦翠燕(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7)
河北某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20余年的化工厂,主要生产经营重铬酸钠、铬酐,由于规模限制,于2008年被国家关停,并被责令治理。铬盐生产极易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其最主要的污染物为有钙焙烧工艺浸滤工序排出的含Cr(VI)的固体废物——铬渣。铬渣的毒性主要来自Cr(VI),Cr(VI)是强氧化剂,其毒性在于对活细胞的氧化作用。人体接触Cr(VI)会引起皮肤不良刺激和过敏(常规皮肤过敏试验的17021件案例中对重铬酸钾呈阳性的发生率为7.9%)、粘膜溃疡、糜烂性鼻炎和鼻中隔穿孔,误服会造成口腔、消化道和肾损伤。特别是有钙焙烧法铬渣中含有的铬酸钙,于1990年被国际癌症组织(IARC)列入:“人类致癌物”。水中含铬1ppm可刺激作物生长,1-10ppm使作物生长减缓,到100ppm几乎完全使作物停止生长。该场地位于所在城市地表水源地准保护区,场地内土壤污染物可通过地表径流迁移、地下水补给等方式污染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场地污染土壤对其具有潜在的环境风险。加之,场地周边村落密集,场地历史遗留环境污染问题对周边居民人身安全具有潜在威胁。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以及《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301-2007),在工业企业实行停产和搬迁并对原有场地进行再开发土地利用时,必须进行场地污染评估,需要时进行修复治理。该场地经营多年,生产工艺落后,且企业管理者环境保护意识淡漠,场地环境受影响程度相对复杂,现场有明显的土壤污染痕迹,经过详细取样调查后发现,该场地土壤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受到污染的土壤进行处理或者修复,同时开展该场地治理修复工程环境监理。
由于场地涉及的修复土壤多为污染较重的土壤,污染程度大,且周围区域较敏感,具有较大的污染风险,综合考虑该场地的自然环境条件、污染状况、修复目标与范围,以及多种修复技术对比分析,提出采用效率高、效果明显的化学稳定化修复技术作为该场地的修复技术。
施工流程:
土壤分区开挖→筛分→破碎→混拌还原药剂→混拌固化药剂→检测达标→回填
污染土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主要任务就是监督“修复技术方案”里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具体项目特点该监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清挖、处置、回填。不同阶段环境监理重点如下:
2.1.1 基坑定位
依据:风险评估报告出具的标高基准点位置及控制点坐标。
范围确定:依据厂区平面布置图、铬渣堆场、浸取车间和转化车间等主要污染区域地基平面,确定基槽开挖线,并用白灰撒出。在开挖线范围一侧设置警示牌,警示牌上表明土壤类型及开挖深度、处理方式,避免错挖。
2.1.2 清挖过程
按要求编号开挖、堆集,运输污染土壤至处理场地内。开挖时严格按照风险评估报告,分不同污染性状区域编号开挖;根据污染轻、中、重程度及污染物的不同,分批次运至污染处置场地内;运至处置场地内的污染土壤不得混堆,使用标示牌跟踪建档。在开挖过程中,若遇到基岩则无需继续深挖。
2.1.3 清挖效果检测
根据《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要求,按照清挖顺序对基坑坑底、侧壁土质进行监测,如果监测结果不能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则需要进行进一步清挖,直至达标为止。
2.2.1 处置过程
由于污染土壤药剂混合设备对入料规格有严格要求,不得投入直径大于200mm的物料,因此所有需要进行固化稳定化处置的污染土壤都必须进行筛分处置,特别是来自填土层的污染土壤。
计划使用专业筛分斗法对污染土进行预处理。筛选剔除杂物,同时将污染土壤粒径控制在75mm以下,堆密度约为1.2t/m3,更加有利于后续处置中土壤与药剂的混合,提升药剂的处置效率,降低药剂与污染物的反应时间。
将污染区土壤挖掘,集中堆存,并于专业稳定化生产线治理。专业稳定化生产线包含前段破碎设备、入料传送带、搅拌机、出料传送带等。采用一体化模式进行运行和控制。
将预处理好的土壤,按试验要求,按10%比例加入还原药剂和固化药剂,专业搅拌设备混合搅拌,确保固化稳定化药剂和土壤充分反应。
2.2.2 处置效果检测
根据《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要求,对处置土进行检测,每500m3采样一次,待合格检测结果出具后分区回填,如未合格则重新处置,并重新检测。
2.3.1 阻隔工程铺设
将清挖到位基坑内淤泥、石块等全部清除。然后利用平整机械将清除后的场地平整,将下部的粘土层夯实处理,压实密度大于93%且表面平整。
阻隔铺设材料为HPDE膜,长丝土工布和膨润土毯。工程设计使用GB/T17643-2011标准的HDPE土工膜,焊接前应在样品上进行试焊,确保焊接性能、焊接方法、焊接温度等无误后方可正式施焊,气温变化超过11℃时也需进行试焊。在土工膜铺设及焊接验收合格后,将在土工膜上铺设长丝土工布、膨润土毯作为保护层,确保整个工程长期的防渗效果,避免覆土层中碎石可能对土工膜造成的破坏,待土工布铺设完成后上面再覆盖50cm的清洁土壤并夯实。
2.3.2 处置土回填
处理后经检测达标的土壤回填到经防渗处理后的基坑内。根据场地地形与污染特点,现场清挖基坑处确定为主要回填区。
将处理后污染土逐层水平填筑、摊铺。土壤的回填工作将从基础的最低高程开始,压实之前要对土壤进行平整。使用机械分层压实,压实参数大于等于93%,碾压不到的部位辅以小型振动碾或蛙式打夯机夯实,人工夯实采用连环套打法,夯迹双向套压,夯迹搭接宽度不小于1/3夯径。
2.3.3 封场工程
回填场封场工程:顶部隔断层用1.0mmHDPE土工膜、长丝土工布和膨润土毯构成;阻隔铺设完成后,上覆50cm厚、压实的清洁素土,在处置场四周设置雨水排水沟。
此类问题在土壤修复过程中较常见,主要表现为实际清挖范围与清挖深度与计划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清挖过程存在不可逆性,一旦发现问题再去核对清挖边界往往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和时间,处理此类问题要求监理单位及时进驻施工现场,与现场施工单位提前沟通,明确施工边界,避免返工。
对于清挖深度发生变化监理单位可灵活掌握,首先原则上必须按照修复技术方案中要求的执行,但遇到特殊情况,如本案例,场地地处山区,厂房依地势建造,经常出现未清挖至预定深度已达到基岩的情况,监理单位通过与业主及施工单位沟通后决定在此类情况下挖至基岩即可,不再进行进一步下挖。另外,基坑底部的检测结果是衡量清挖效果的唯一标准,本场地也出现过挖至预定深度但经检测不能达标的情况,此类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进一步下挖,并由检测结果决定下挖深度。
对于本工程而言,不同区域土壤污染程度不同,修复技术方案要求挖掘出的土壤,按照“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三类分区堆放,每一类在堆放时又将土壤和泥状渣土按照分车运输、卸车的原则分开堆放。
本工程清挖、处置均在同一场地进行,鉴于污染土性质和污染程度,严禁将污染土运至异地处置,因此在狭小的场地内同时清挖、处置、回填成为制约施工进度的主要因素,施工单位与业主和监理单位协商后,在实际处置过程中将不同污染程度污染土混堆,但增加药剂用量,对不同程度污染土均按重度污染处理。
考虑到工期要求,监理单位原则上同意施工单位的意见,但此做法导致了药剂量的增加,使处理成本高出预期,在大型场地且施工时间充裕的情况下,不推荐类似方案。
清挖出的污染土壤在运往处置区前需要在场地内临时存放,为了防止刮风和降雨造成的污染土壤与非污染区域的交叉污染,施工时设置待处置土暂存区,做到非污染土壤有规则的码放,并要求施工单位对待处置土用覆盖物覆盖。
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污染土壤的含水率对处置设备有直接的影响,因此经过与监理方协商,遇有降雨、刮风天气时将土壤进行苫盖,平时对土壤采用暴露晾晒的方式降低含水率。
此类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属于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往往重视不够,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发现几次雨水天气都没有及时进行苫盖工作,导致雨水夹带污染土流入场地外环境,对于类似现象,需要监理单位增加巡查频率,也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提高环保意识和工作警觉性。
阻隔材料是否满足场地施工要求也属于土壤修复过程中常见问题,施工单位出于成本考虑往往忽略材料质量,加之市场上阻隔材料种类繁多且价格差别巨大,施工单位通常会选择低质、低价产品,但是在施工过程此类产品容易破损,并且存在污染区域无法与外界保持长期阻隔的隐患。
在本场地监理工作中,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第一批次购买的土工膜未能达到有关标准。经过建设单位、监理方以及施工单位的共同协商,定于对已经完工的区域进行返工,重新铺设符合要求的阻隔材料。
监理单位应该核对阻隔材料的出厂合格单,核实生产厂家生产资质,并通过抽查送检的方式检查产品的质量。铺设阻隔材料属于隐蔽工程,如果施工期间出现纰漏,一段时间后极有可能出现渗漏等质量问题,进而污染周边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污染。
回填过程的文明施工是保证修复质量的重要一环,由于基坑底部铺设有阻隔材料,一旦坑底出现尖锐硬物或者硬质石材随意倾倒极有可能造成阻隔材料破损,使修复工程功归一篑。
对于地处山区的本场地而言,施工过程必须对坑底进行好土找平,并且在回填之前监理单位应该对施工人员进行操作规范说明,禁止碎石随意倾倒、施工设备碾压阻隔材料等野蛮施工行为。
污染土修复施工过程势必对区域土层造成扰动,并且由于坑底阻隔材料的铺设,使土层之间的联系不再紧密,对于山地地形而言,雨雪天气极易造成滑坡,因此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期对拦挡工程进行科学设计,施工过程严格执行设计方案。虽然此工程不属于环保工程,但监理单位亦有不可推卸的监理责任,不可忽视。
工业企业生产造成的土壤污染往往不只存在于生产场地内,由于多年的经营以及环保管理措施的缺失,多数情况下场地周边区域同样污染严重。到需要修复阶段,由于各种原因,修复工程多只涉及污染场地,而场地周边区域得不到全面治理,造成污染虽然减轻,但不能从根本上切除。
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联系紧密,很多土壤污染问题通过地下水水质反映,在土壤修复的同时,应该加强场地周边村庄地下水的日常监测,通过长期动态监测检验土壤修复效果。建议在对表层污染土壤进行修复的同时对污染场地地下水进行调查和修复。
污染土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主要任务就是监督落实修复技术方案里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监理过程发现修复单位在环保设施的建设上和污染土处置时间上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归结起来,部分原因是因为大多企业把修复技术方案当作其取得建设资格的手续,忽视了其自身的社会责任和环保设备所隐含的经济效益;还有部分原因是修复技术方案中的有些要求脱离实际,可操作性不强,这些情况也使得监理工作的实施遇到了一些技术问题。
通过系统总结污染土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经验,将现场环境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反馈到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工作中去,可以使修复技术方案中的对策措施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反之,修复技术方案水平的提高,也将有利于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者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推进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更上一个台阶。
我国污染土修复环境监理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提高当前环境监理的水平,除了科研投入、设备开发等硬实力外,增加监理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经验,健全监理管理制度,尤其提高监理人员的个人素质,树立责任意识更加重要。
[1]何问时.土壤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实践环境与生活,2014年第04期,总第63期.
[2]张长波.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修复工程施工监理的个案研究.环境科学与技术,2013年10月,第36卷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