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文晟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办公室,山东菏泽274300)
在人口老龄化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关心老人的今天就是关心我们的明天。大家在关心城市养老问题的同时,农村养老却被置之一边,鲜有问津。而中国农村老龄化程度远高于城市,比城市高出3%,农村老人贫困发生率是城镇的3倍以上,而领取退休养老金人数城市是农村的5倍[1],农村老人大都靠土地和家庭养老。所以相对于城市老人来说,农村老人是养老中的弱势群体。本文把农村养老作为研究对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以菏泽市农村老龄化问题为突破口,希望能总结出一般性、规律性的东西,为全国其他地区养老提供借鉴。
据统计,全市现有农村老年人口98.1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0.2%,占老年人口的72.4%。其中,空巢老年人40.7万人,占农村老年人的40.1%;失能老年人13.9万人,占农村老年人的14.2%;特困老年人12.1万人,占农村老年人的12.3%;80岁以上老年人15.3万人,占老年人的15.7%。[2]
由此可见,菏泽市老龄人口大部分分布在农村,且存在着高龄、空巢、失能、特困等多层次性。所以说,菏泽市农村养老任重而道远,这将会成为政府、学界重点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那么,他们的生活现状如何呢?
据调查,菏泽市农村老年人年固定收入多在2000元以下,生活条件非常艰苦。吃的基本上是自家土地上生产的东西,难得去集市上买上一次肉;穿的基本上是破衣服,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可能买上一件新衣服;住的基本上是五、六十年代盖的旧房屋,冬冷夏热;家庭用的也都是一些传统的东西,现代化的家用电器几乎没有,也不会用;他们大部分时间在地里干活和照看子孙后代,几乎不能参加一些文化娱乐活动,也没有什么文化娱乐活动。就是这些辛苦了一辈子的农村老人,有的子女平时不给老人生活费,甚至有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不给老人看病。据统计,农村老人基本健康的仅占14%,常年多病的占60%,患重病卧床不起的占27%。小病挺着,大病等死的例子并不鲜见。“新农合”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老人的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但由于种种原因,看病难、看病贵仍是不小的问题。
由此看来,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偏低,医疗健康缺乏有效保障,文化生活匮乏,缺乏精神慰藉。
目前菏泽市农村养老大都还是以传统的家庭养老、土地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模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养老模式不断受到冲击。
(一)养老保障不足。菏泽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显得更薄弱一些,属典型的“未富先老”地区。农村老人养老的主要基础还是靠土地,对于不做生意不买卖的农村老人来说,土地养老只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根本没有多余的资金用来养老。由于政府财力紧张,也拿不出多余的资金来改善农村老人的生活条件,难以满足农村老人的物质文化需求。从总体上来看,在广大农村还未建成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据统计,菏泽市农村空巢老人享受低保8.9万人,占农村空巢老年人的21.9%;农村失能老人享受低保10.7万人,占农村失能老年人的76.9%;农村特困老年人享受低保11.6万人,占农村特困老年人的95.8%。[3]
因此,目前菏泽市农村老人享受低保的面还是比较窄的,还不能实现全覆盖。
(二)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农村家庭养老实际上是以个人终生劳动积累作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模式,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但近年来随着家庭规模变小和青壮劳力外出务工增多,农村的“空巢率”急剧上升,乡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有些子女本身已步入老年或患病或亡故,出现“以老养老”、“隔代养老”和“以老养少”等问题。这些老人的子女乃至孙辈90%是农民,供养能力相当有限,大多只能维持老年人基本生活,并不能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精神空虚、心理孤独的问题。
(三)土地养老受冲击。在现实中,农村养老主要依靠土地和劳动力,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大量耕地被征用,农民手中的土地越来越少,“土地养老”模式不断受冲击。另外,随着国家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农村土地向规模化经营转移,依靠土地养老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
(四)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滞后。据调查,我市大多数农村尚无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兴建的敬老院一般每乡镇一处,仅能满足大部分农村孤寡老人入住,对其他群体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无力纳入服务范围。村居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尚未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投入有限。因此,菏泽市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尚在起步阶段,尚不能满足农村老人的实际需求。
(五)文化资源欠缺。城镇居民拥有丰富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住养医疗、出行旅游等公共服务资源,菏泽市农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滞后,文体活动骨干匮乏,老年教育滞后,不能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文化娱乐需求。
面对菏泽市农村老年人口多、经济欠发达、存在问题多的实际情况,我们应如何因地制宜探索一条适合地域特点的特色养老之路呢?
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政府对高龄之人是十分优待的,其优待的主要形式是赐爵、赐牛酒,减轻高龄者家庭的赋役,对高龄者本人的犯法行为,也从轻处理。不但汉族统治者对高龄者以优待,少数民族的封建统治者对高龄者也是十分尊崇的。北魏时期的鲜卑政权就对高龄之人赐爵,北魏时期的农民政权也对高龄老人授郡县、赐爵等优待。[4]不仅如此,中国古代封建政府也非常重视精神养老和开办养老机构,典型的就是政府对老人实行“色养”和开办悲田坊、普救病房、局养院、养济院以及清朝乾隆年间实行的“千叟宴”等,这都给我们很好的启示。[5]
我们不可能复制古代的养老模式,但是我们可以挖掘中国古代孝道文化的价值观念,借鉴中国古代养老制度的精华,结合地域特点,探索一条地域性养老之路。
(一)树立新的养老观念。教育引导农村老年人多通过电视、老年杂志等媒体,了解养生知识,树立健康的养老理念。引导农村老年人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抵抗能力。引导处于劳动年龄的农民不断增强积累和自我保障意识,树立早期投入、自我供养的新理念,在未老之前就为将来的养老生活打下身体基础和经济基础。
(二)树立新型孝道观。“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父母养育了子女,子女理应赡养父母。菏泽善文化、孝文化源远流长,要通过宣扬善文化、孝文化等传统文化,树立新型孝道观,强调赡养父母的必要性和精神上养老的重要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敬老道德教育,针对农村特点搞好老龄宣传教育一条街、一面墙、孝心榜等户外老龄宣传物建设,继续开展尊老敬老模范个人和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敬老助老光荣、虐待老人可耻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实行农村养老保险。对于失地农民,可以考虑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比如,对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实行‘先征后保、刚性投保’办法,保障其基本生活,解除他们失地后养老的后顾之忧。”[6]日本、韩国和新加坡在应对老龄化问题上采取了老年护理保险制度,这是一种前瞻性的理念,虽然菏泽目前还不具备实行这种制度的条件,但作为一种新思想,我们可以借鉴[7]。
(四)创建农村“幸福院”。对于“空巢”老人,可以探索农村“幸福院”养老模式。[8]根据不同情况,“幸福院”可以分为三种层次。一是实行寄宿式“幸福院”,就是老人的吃住完全都在“幸福院”。这种模式比较适合于一些“空巢”老人、失独老人,只是这种模式花费要高一点,老年人可以根据自家的经济情况有的放矢地采取这种养老模式。二是实行“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的“老人幼儿园”养老模式。[9]就是针对老年人群体建立的日托中心,其管理和运营模式按照现在幼儿园的方式来进行,对于入园的老人早上由家属送来,晚上再由家属接走。而中间的这段时间,则由日托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安排老人进行各种活动。这种模式适合一些不愿意离开自己家的高龄老人,或者子女平时上班忙,无暇顾及老人的家庭。这种模式一方面减轻了父母常住养老院给子女带来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又避免了老人长时间见不到子女所带来的情感空虚,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半居家养老模式”。三是实行“农村互助式养老”。就是由村里“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新模式,由村集体利用闲置房屋建设幸福院,老人免费入住,生活费用自理,老人之间相互照顾。在欠发达的农村,当社会养老还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采取兼具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优势的“农村互助养老”,无疑是一种不错的选择。[10]
(五)探索农村老年人医老模式。积极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探索建立“家庭病房”、“流动诊所”等惠老便民医疗组织形式,完善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免费参加新农合等老年优待政策,努力提高农村老年人医保、大病等制度的救助范围和标准。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及长寿科学研究,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健康老龄化。
注释:
[1][6]王梦婕,杨雪.农村养老,路在何方 [N]中国青年报.2013-11-13(3).
[2][3]菏泽市老龄委张正春主任提供资料,表示感谢。
[4]袁祖亮.中国古代人口史专题研究[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119-120.
[5]同春芬,马阳.从古代养老制度的变迁看我国现代养老面临的困境与出路[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4,(4),38-43.
[7]丁英顺.日韩两国居家养老服务比较及启示[J].日本问题研究,2013,(4):60-62.
[8]泉轩.济南市“幸福院”破解农村养老 [N].中国老年报,2014-05-22.
[9]苑广阔.“老人幼儿园”是养老模式的一种新探索.[EB/OL].http://guancha.gmw.cn/2014-10/22/content_13612713.htm,2014-10-22.
[10]吴兵.构建农村家庭互助式养老模式[J].党政干部学刊,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