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 燕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自行车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7个省、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自行车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自行车产品的制动性能(干态制动、湿态制动)、把立管、车把部件的强度(把立管弯曲试验、把立管力矩试验、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试验、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试验)、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平式车把、高翘式车把)、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试验(重物落下、车架/前叉组合件落下)、前叉的疲劳试验、车轮静负荷试验、脚蹬间隙(地面距离、足趾间隙)、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鞍管、鞍座静负荷试验、链条拉断力、反射器(前、侧、后、脚蹬反射器)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鞍管、把横管和把立管组合件的疲劳试验(平式车把)、把立管、车把部件的强度(把立管弯曲试验)、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试验(车架/前叉组合件落下)、反射器(未安装前反射器、侧反射器、后反射器)、链条拉断力项目。
红 榜 本次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黑 榜 本次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