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十大思考
2014年10月14日,工信部办公厅宣布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已经于2014年9月24日正式设立。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是《推进纲要》制定的推进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大基金”第一期目标规模为1 250亿元,目前已落实1 380亿元,将重点投资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业,兼顾芯片设计、封装测试、设备和材料等产业,实施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
千亿资金不算少,可是集成电路尤其制造环节是一个投资密集型的行业,国外集成电路第一梯队的企业投资强度都非常大,英特尔、三星、中国台湾地区的台积电等一线龙头企业一个企业一年投资额高达上百亿美元,英特尔今年3月仅收购Altera就花了100亿美元。因此,“大基金”要投资的项目一定要做好统筹,在产业链内要做好布局,设计、制造、封测、重要的设备、材料和零部件都需要布局。需要认真研究项目、了解团队,筛选出好项目,每个环节集中投资,让国家的产业资金花在刀刃上,真正打造出有实力的产业链。
我国的集成电路产业基础好的地区是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和中西部少数中心城市,这是产业发展长期积累的结果。在有基础的地方发展集成电路产业才有可能达到效果,集成电路产业起步早的地方已经形成了区位优势。没有基础的地方要白手起家,尤其是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已进入成熟期且竞争异常惨烈的今天,将面临意想不到的困难。集成电路产业对资金、技术、市场和人才的要求都很高,能发展这个产业的地方应该是金融中心——容易获得资金,应该是文教科技中心——容易留住人才,应该是交通物流中心——容易获得市场,应该是工业基础比较好的地方——容易获得好的配套条件……
因此,建议我国当前在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和中西部少数中心城市发掘有潜力的项目集中投资扶持,其他不具备综合条件的地方不要盲目上集成电路项目。
《推进纲要》指出,要构建“芯片-软件-整机-系统-信息服务”产业链,将芯片产业链向应用端延伸到了信息服务。也就是说,芯片产业要面对的是信息消费所需求的整机。芯片产业必须也只能是市场驱动的产业,对芯片业的支持要提升的是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和对市场的有效供给。因此,无论是集成电路的设计、制造、还是封测环节,需要对准的都是终端的信息服务需求。这是投资和各种政策支持的原则。
《推进纲要》所提的产业链其各环节的核心是自主的(技术、市场、管理经营均自主),自主建设是一个办法,兼并收购过来也可以形成自主的企业。但是,像过去有的地方单纯为了招商引资,引进一个纯外资、纯外方管理的企业,它的技术、市场、管理经营都在外方,仅仅使用了本地劳动力和优惠政策,甚至连产值(GDP)、税收都得不到,这种引进,现阶段不宜提倡了。
根据集成电路产业过去几十年的发展经验,前几名企业往往占据大部分的市场份额,产业向优势企业集中的现象非常明显,呈现“大者恒大”的格局。在集成电路业界,有“第一名吃肉、第二名喝汤、第三名勉强维持收支平衡”的说法。比如在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不少领域,排名前两三位的企业市场份额达到70%~80%甚至更高,其他企业只能拼抢余下的市场份额,且企业毛利率与其市场占有率成正比,Intel、台积电等企业毛利率基本在50%以上,不能挤进行业前列将意味着极大的经营风险。这一特点说明集成电路行业的基础和规模效益非常重要,因此,要做就要做大,要不就不要做;要支持就支持有基础有前景的,要不就别支持。我们期待着,经过若干年的精心培育,在祖国的大地上能成长出象高通 (设计)、英特尔、三星、台积电(芯片制造)、日月光(封测)、应用材料、ASML(设备)、日本信越(硅片)一样体量大、实力强的世界级企业。
培育大企业需要决心和投入。大基金在筛选项目时,对于大企业的自主建设、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的项目,要优先考虑,而且,对于大企业而言,要鼓励它在一两个地方做强做大,不要分散。
培育大企业,要集中优势资源,为此建议:企业所需要的资金,“大基金”要给予及时的、充分的安排;企业提出的与产业技术进步目标一致的研发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要予以优先安排,并简化审批程序;企业技改和研发项目需要引进的技术和进口设备、材料、零部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银行贷款要给予贴息,实现与国外同等的贷款利率;企业所得税享受10年免征的优惠;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给予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等。
自十一五以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针对集成电路设立了两个专项,即01专项和02专项,并按照以企业为主体承担的原则实施,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对产业技术的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科技重大专项中设计、制造、封测、设备和材料所取得的研发成果,可以作为“大基金”的备选项目,以期最大限度地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重大专项在企业为主体的原则下取得的一系列成果,具有较强的市场针对性,其产业化的成功率较高。如果“大基金”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成果转化中取得了好的效果,则建议未来在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中可以给予企业在项目设定、资金安排方面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受到“大基金”支持的企业,在科技专项的项目安排时应予以优先考虑,做到“同等优先”。
“大基金”是宏观调控产业的好工具,也是推动科技产业化的好方法。用好“大基金”是落实《纲要》的关键。
十八号文发布以来的第一个10年,我国的集成电路产业以自主建设为主,中芯国际、江阴长电、海思、展讯等企业都是自主建设发展起来的。进入第二个10年以来,兼并重组在产业界频频出现。因为兼并重组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手段,我们的企业在经过10年的发展之后,在企业规模、技术水平、市场定位、团队建设等方面都有了相当的基础。《推进纲要》为产业发展建立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国际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兼并重组又为我们迈出国门进行兼并收购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兼并收购既可实现企业在短期内做大做强,又可减少市场竞争对手,一举两得。
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时,要做好风险管控,并且要有足够的人才储备来应对兼并重组之后的新业务、新模式……而国家对于兼并重组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同时给企业一定的空间和便利,要降低税费;同时“大基金”也应积极参与到兼并重组中来。
对于集成电路产业,国家一直非常重视。2000年出台十八号文,2011年出台四号文,敲定了税收等优惠扶持的大原则。但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却迟迟没有出台,主要原因是到了实际操作的层面就是真金白银的投入,真刀真枪的扶持。回顾十八号文实施的10年,除了国家层面的优惠,能够给出实际优惠扶持的地方屈指可数,可以说,只有有实力的地方才能够上集成电路。但是,只要上集成电路,就要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让企业真正得到实惠、有条件发展。
我们要改变过去一些地方的做法,招商引资时,政府追着企业“跑”,企业要的条件全答应;一旦项目落了地,企业则追着政府“要”,先前答应的条件难落实。要说到做到,做不到的不要承诺。
市场始终是驱动集成电路产业前行的源动力,这是这个产业发展到今天如此生机勃勃的根本原因。
设备、材料为制造服务,制造为设计服务,设计为整机服务,整机为信息需求服务。这是《纲要》提示的延展了的产业链。任凭你在产业链上的任何环节,即便是在最上游的设备材料环节,也不要忘了最终的价值实现是在消费者的信息需求上。如果我们的眼睛看到最终的目标,我们的行动可能会有所改变。
集成电路是高新技术产业,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近十多年取得了快速发展,对人才提出了高的需求,所以真正的产业人才的培养是从2000年以后才开始的,现在有了一定的储备,高校和职业学校的相关专业也知道了如何培养产业所需的人才。产业所需的工程师和一般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社会资源满足需要。教育部已经制定了“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的建设方案,首期支持10所高校与集成电路骨干企业、产业化基地和地方政府等加强合作进行共建,我们期待着实质性进展。
但是,集成电路产业最需要的是高端人才,是在技术上有水平有专长,在管理上有经验有魄力的领军人物。高端人才需要引进和培养并重。用好他们并留住他们是关键。要给他们创造良好的条件,这个条件不仅仅是收入,更重要的是“事业留人”、“感情留人”,还有生活条件、子女能够受与国际接轨的教育的条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在改革开放初期,集成电路行业曾经出现30多个单位进口集成电路设备的“多头引进、低水平重复”的“散”、“乱”现象。当时国务院大办出手调控,提出“治散治乱”和“建设南北两个基地和一个点”的战略,就是要求产业集中投资。前几年,太阳能、LED出现的遍地开花,造成投资分散,低水平重复,企业形不成规模,缺少核心技术,只能靠价格竞争,形成恶性循环,这些教训我们不能不记取。
集成电路产业门槛高、竞争激烈,尤其制造,除了投资巨大,还需要高品质的稳定的水电气热基础设施供应,需要快捷便利的通关,需要完备的化学废弃物回用的完整生态链配套,不具备条件的地方硬上生产线,最后的结果就是企业运营得痛苦、政府配套得痛苦。
遍地开花的直接结果就是重复投资,资源浪费,我们必须正视现实,能够用到产业的资源是有限的,我们的产业还是很脆弱的,经不起折腾。对于现在很多地方都要上集成电路生产线盲目乐观的状况,国家产业主管部门应该进行调控。
在此也建议看好集成电路产业的地方,可以把资金投入到“大基金”,既有专业的团队来投资项目,又可以共享产业成果;也可以把资金投入现有的好项目中。北京已经率先做了,两种做法都有尝试。
来源:中国测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