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军 王创 吴超国 孙建锋
(吉林省通榆县动物检疫站,吉林 通榆 137200)
该病主要侵害偶蹄兽,如牛、羊、猪、鹿、骆驼等,其中以猪、牛最为易感;其次是绵羊、山羊和骆驼等。人也可感染此病。病畜和带毒动物是该病的主要传染源,痊愈家畜可带毒4个月~12个月。病毒在带毒畜体内可产生抗原变异,产生新的亚型。本病主要靠直接和间接接触性传播,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染是主要传播途径,也可通过眼结膜、鼻黏膜、乳头及伤口感染。空气传播对本病的快速大面积流行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常可随风散播到50公里~100公里外发病,故有顺风传播之说。
羊感染口蹄疫病毒后一般经过1天~7天的潜伏期出现症状。病羊体温升高,初期体温可达40℃~41℃,精神沉郁,食欲减退或拒食,脉搏和呼吸加快。口腔、蹄、乳房等部位出现水疱、溃疡和糜烂。严重病例可在咽喉、气管、前胃等黏膜上发生圆形烂斑和溃疡,上盖黑棕色痂块。绵羊蹄部症状明显,口黏膜变化较轻。山羊症状多见于口腔,呈弥漫性口黏膜炎,水疱见于硬腭和舌面,蹄部病变较轻。病羊水疱破溃后,体温即明显下降,症状逐渐好转。
除口腔、蹄部的水疱和烂斑外,病羊消化道黏膜有出血性炎症,心肌色泽较淡,质地松软,心外膜与心内膜有弥散性及斑点状出血,心肌切面有灰白色或淡黄色、针头大小的斑点或条纹,如虎斑,称为“虎斑心”,以心内膜的病变最为显著。本病根据流行病学及临床症状,不难作出诊断,但应注意与羊传染性脓包病、羊痘、蓝舌病等进行鉴别诊断,必要时可采取病羊水疱皮或水疱液、血清等送实验室进行确诊。
本病发病急、传播快、危害大,必须严格搞好综合防治措施。要严格畜产品的进出口,加强检疫,不从疫区引进偶蹄动物及产品;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强制免疫,特别是种羊场、规模饲养场(户)必须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施免疫。
3.1.1 种公羊、后备母羊:每年接种疫苗2次,每间隔6个月免疫1次,每次肌注单价苗1.5毫升。
3.1.2 生产母羊:在产后1个月或配种前,约每年的3月、8月各免疫1次,每次肌注1.5毫升。
3.2.1 成年羊:每年免疫2次,每间隔6个月免疫1次,每次肌注1.5毫升。
3.2.2 幼羊:出生后4个月~5个月免疫1次,肌注1毫升,隔6个月再免疫1次,肌注1.5毫升。
一旦发生疫情,要遵照“早、快、严、小”的原则,严格执行封锁、隔离、消毒、紧急预防接种、检疫等综合扑灭措施。“早”即早发现、早扑灭,防止疫情的扩散与蔓延;“快”即快诊断、快通报、快隔离、快封锁;“严”即严要求、严对待、严处置,疫区的所有病羊和同群羊都要全部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小”即适当划小疫区,便于做到严格封锁,在小范围内消灭口蹄疫,降低损失。疫区内最后1头病羊扑杀后,要经一个潜伏期的观察,再未发现新病羊时,经彻底消毒,报有关单位批准后,才能解除封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家畜上述临床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立即按照有关规定赴现场进行核实。
4.1.1 疑似疫情的报告
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有相关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和病理诊断。确认为疑似口蹄疫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同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并逐级上报至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诊断为疑似口蹄疫病例时,采集病料,并将病料送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要时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
4.1.2 确诊疫情的报告
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诊为口蹄疫疫情时,应立即报告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省级兽医管理部门在1小时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为口蹄疫疫情时,应立即通知疫情发生地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同时报国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诊断新血清型口蹄疫疫情时,将样本送至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
4.2.1 监测主体: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4.2.2 监测方法:临床观察、实验室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
4.2.3 监测对象:以牛、羊、猪为主,必要时对其他动物监测。
4.2.4 监测的范围:主要包括:一是养殖场户、散养畜,交易市场、屠宰厂(场)、异地调入的活畜及产品。二是对种畜场、边境、隔离场、近期发生疫情及疫情频发等高风险区域的家畜进行重点监测。监测方案按照当年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安排执行。
4.2.5 在监测过程中,对分离到的毒株进行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特性分析与评价,密切注意病毒的变异动态,及时向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3.1 各级政府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确保各项防治技术落实到位。
4.3.2 各级财政和发改部门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免疫、监测、诊断、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防治技术工作经费落实。
4.3.3 各级兽医行政部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按本技术规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培训和演练应急队伍。
4.3.4 发生口蹄疫疫情时,在封锁、采样、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无害化处理等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工作,防止人为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