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那玲
文化产业类企业无形资产核算问题的探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那玲
摘 要:现代社会,文化产业作为创意经济的一种,正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引领新的经济转型。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党和政府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而无形资产是文化产业类企业非常重要的资产项目,这一核心资产在产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对企业价值的贡献作用日益凸显,其核算过程也包含着丰富的会计知识和会计操作。本文主要通过“中青宝”“乐视网”等相关案例分析,就无形资产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展开探讨,并对无形资产核算的具体方法、核算范围以及信息披露提出建议。
关键词:文化产业 无形资产 核算 摊销
文产业是指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和休闲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生产与销售活动的集合。文化产业包含新闻传媒、图书出版、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影视、动漫、文艺表演、互联网、广告、会展等创意密集的文化企业。区别于传统的制造业,无形资产在文化企业的全部资产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文化企业呈现出明显的“轻资产”特征,其核心生产要素就是信息、知识、文化资源、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生产要素,因此,文化产品的开发与消费具有不确定性。文化产业的发展依托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和特许经营权及合同权益等众多的无形资产。
2009年7月22日,我国第一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出台,标志着文化产业开始上升到国家的战略产业层面。文化产业在某种程度上讲不仅是一种文化形态,更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在弘扬文化成果的同时,也要注重追求相应的,甚至溢出的经济价值。而无形资产则是文化产业的核心资产,这一核心资产在产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对企业价值的贡献作用日益凸显。
2.1 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的核算
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对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的计价,将研发划分为研究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一定条件时则可确认为无形资产。准则虽然对无形资产的计价做了一系列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区分难有明显界限,甚至有研究工作与开发工作同时进行的情况。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在逐步深化,法律法规等还不够健全,且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可信度还有所保留,信息披露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较为显著,外界难以了解企业各项资金流动的真实动因,这也给了企业操纵研究费用和开发费用的机会。由此可见,企业很可能出于某种目的,随意调整费用化金额或资本化金额,导致这方面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降低。
2.2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使用问题
新会计准则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在使用寿命系统内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新会计准则与原会计准则相比虽然有了很多合理的变化,但是,企业仍可能通过减少摊销年限和加速摊销来提高公司的业绩,或者以相反的手法来降低业绩,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3.1 “中青宝”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的核算问题
中青宝是我国第一家在创业板上市的游戏公司,作为一家典型的轻资产公司,截至2013年6月,总资产9.9亿元,固定资产仅0.46亿元,开发支出达到2.25亿元,无形资产达到1.14亿元。中青宝在2013年6月半年报公布后,受到开发支出过度资本化的质疑,也引发了对无形资产核算弊端的讨论。中青宝的招股说明书表示其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将研发产品分为项目策划阶段与项目立项阶段作为研究阶段,将项目计划阶段、项目实施与执行阶段和项目收尾阶段作为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项目支出直接计入损益,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则予以资本化,在商业运营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上线运营项目后续发生的升级开发支出均于实际发生时计入损益。
中青宝2012年年报显示,原定于2010年11月30日应完工的产品,在2012年进行调整后将完工期定为2013年8月31日,类似的调整共有4个产品,这种调整给企业资产的价值认定和利润都带来较大的影响。按计划进入运营状态之后计入当期损益的后续升级开发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直接导致了企业的资产增加和利润增加,提升了企业业绩。
事实上,中青宝上市以来一直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支出和无形资产比例,且绝对数均高于其净利润。如果将研发支出全部计为当期损益,中青宝的财报在当期就会表现为亏损。值得注意的是,中青宝同行业的网易、完美、搜狐畅游等在国外上市的游戏公司,都将开发费用直接计入了当期损益,这也是中青宝受到“开发支出过度资本化”质疑的重要原因。开发支出过度资本化的后果就是使得资产的账面价值远远高于其本身价值,增加企业运营的风险和投资者投资的风险。中青宝年报数据如表1所示。
表1 中青宝年报数据 单位:万元
综合以上事例表明,仅仅根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定义来划分研究费用和开发费用势必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
3.2 “乐视网”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使用问题
乐视网这一上市公司,截至2013年在中国A股市场上股本约4.4亿股,市值80亿元。2012年该公司的股价曾多次大幅波动,也引起了媒体及资本界的热议,究其原因是公众对其拥有的影视版权资产的摊销方法及其带来的利润是否合理、是否真实可靠产生了质疑。
从乐视网来看,无形资产特别是影视版权是乐视网最重要的资源,也是其创造效益的直接来源。自2009年以来,乐视网已经连续3年盈利破亿,而与其相似的优酷等视频网站则损失过亿。这是因为乐视网从成立以来对无形资产的摊销一直采用直线法,而优酷、搜狐等视频网站采用的是传统的加速摊销方法,虽然乐视网始终采用直线法摊销,保持了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和稳定性,但我们可以看到乐视网所购买的影视版权期限为3~5年或更长,而大部分影视剧的效益在第一年产生,以后剩余价值会大幅下降。乐视网采用的直线摊销法会使得影视版权的账面价值从第一年后与其内在价值差距较大,不足以真实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虽然这样的做法并未违背相关准则,但是影视版权各期收益实现不均是既定的事实,乐视网采用直线摊销的方法使其真实的盈利水平受到投资者怀疑,投资者对乐视网当时的资本状况和未来的发展缺乏信心,直接导致了2012年其股价在A股市场上大幅波动。
3.3 国内现有计量无形资产的财务报告普遍存在局限性
在文化产业中,无形资产无论是在资产总量的比重上还是在对企业的盈利贡献上,都已成为重要的会计要素。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对于文化产业内企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从项目的性质还是金额大小都具备重要性,但目前,无论是在我国的资产负债表中还是在国际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中,列入的会计科目只有无形资产一个。而目前资产负债表对无形资产的披露过于简单,既无法完整地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也未能反映企业的研发水平,报表附注也未能针对无形资产的辅助信息做充分的披露,无法给信息使用者提供充分、具体、完整的会计信息,令报表使用者难以真实全面地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与经营成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4.1 保持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及会计政策披露
对于开发阶段无形资产确认及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期限的确定,会计准则作了原则性规定,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文化产业内的企业一方面要保证会计信息不同时期的可比性。同一企业在无形资产的开发阶段确认及后续计量上,应采用同一标准,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另一方面要严格会计政策信息的披露。按照财务报表列报会计准则附注的要求,全面披露无形资产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及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为使文化产业无形资产的总量及结构得到充分揭示,建议无形资产达到总资产一定比重的文化企业,单独设置一张附表全面揭示无形资产信息,使其成为文化产业内企业竞争实力的一个重要评价依据。
4.2 采用更为合理的摊销方法
文化产业是个涵盖不同类型文化企业的大产业范畴,不同的盈利方式以及不同的业务类型对于摊销方法都会有相应的需求,企业应利用现代技术为摊销等财务核算提供有力条件,寻找到更能体现企业真实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的、更为科学且合理的摊销方法。
4.3 适当拓宽无形资产核算范围
文化产业无形资产应该包括的范围除了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以及著作权等公认的无形资产,还应该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根据不断发展的情况,依据自己企业的实际进行无形资产的核算,适当拓宽无形资产的核算范围。无形资产作为文化产业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要素,无形资产的定义应加以扩充,为丰富的无形资产在实务操作上留下一定的余地。建议考虑采取较为适当的方式将对企业盈利有重要影响的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纳入财务报表,有助于投资者得到准确无误的会计信息。即使不计入无形资产,基于这些资产的重要性,文化企业也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这些未纳入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的无形资产进行详细说明。
综上所述,文化产业无形资产的核算对产业和产业内的企业发展以及财务报告使用者来讲至关重要,加强该产业无形资产的准确核算非常必要。文化产业内的企业应采用科学的会计核算办法,全面地反映企业无形资产的总量、结构及后续计量,完善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党和政府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兴起以及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导向,文化产业将吸引更多财务人才,推动产业资本快速稳定的增长。
参考文献
[1]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2]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9~2012年报、2013半年报.
[3]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0~2012年度报告.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5)04(b)-1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