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杰,付兆生,魏 锟
(固始县畜牧局,河南 固始 465200)
哺乳仔猪三阶段饲养管理要点
陈志杰,付兆生,魏锟
(固始县畜牧局,河南 固始465200)
饲养管理好仔猪是搞好养猪生产的基础,仔猪培育工作的成败和仔猪育成率的高低,既是养猪生产技术水平高低的直接体现,又是养猪经济效益的根本点。下面就如何做好哺乳仔猪阶段性的饲养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浅谈,供广大从业者交流参考。
1.1母猪产仔时必须有专人守在旁边照看接生
1.1.1产房温度
了解产房舍内温度,防止初生仔猪受冻下痢无人照看,做到产房内设有保温箱,箱内有保温板(挂保温灯),在母猪产仔前使保温箱内温度保持在30~32℃。仔猪的最适温度为:生后1~7日龄为30~32℃,8~14日龄为28~30℃,15~21日龄为26~28℃,22~28日龄为24~26℃,28~35日龄为22~24℃。
1.1.2假死急救
仔猪出生后,需要立即用干毛巾擦去口腔、鼻腔中以及身上的黏液,使仔猪能自由呼吸。有些仔猪产下来后会停止呼吸,但心脏仍然跳动,这叫“假死”。急救办法:①人工呼吸,也就是将仔猪四肢朝上,用一只手托着肩部,另一只手托着臀部,然后一屈一伸反复进行,直到仔猪叫出声为止。②用一只手提着仔猪的后肢脚朝上、头朝下,用另一只手拍打肋骨部位,直到仔猪叫出声为止。
1.1.3及时吮吸初乳
仔猪擦干净以后必须立即进行超前猪瘟免疫注射,然后放入保温箱内(如果遇到仔猪黄、白痢严重的季节,注射猪瘟疫苗后1~1.5h可再注射菌特灵,随后放出来吮吸初乳)全部产完后放出来吮吸初乳,将弱小仔猪放在前面乳头,强大仔猪放在后面乳头,这是提高仔猪整齐度的关键环节。因为前面的乳头泌乳力高,后面的乳头泌乳力低,若仔猪前后产出时间间隔过长,就应该分批安排吮吸初乳。仔猪出生后1.5h内必须吃到初乳,否则会造成弱仔。
1.2剪断脐带
仔猪脱离产道后,脐带趴在地上将成为细菌侵入初生仔猪的一条通道,会造成细菌感染。一般在离腹部4cm处将脐带剪断。为了防止感染,脐带剪断时用2%的碘酒(或酒精)消毒。若出现脐带剪口处出血,则用一根线将脐带绑紧。
1.3剪短犬齿
仔猪出生后,在吃初乳前将仔猪的八颗犬齿全部剪短,这有利于防止仔猪打架时相互咬伤;防止仔猪吃初乳时咬伤母猪乳房,从而导致母猪乳房发生乳房炎。
使用消毒过(或烧过)的平口钳剪(或大指甲剪),将犬齿剪短二分之一。注意:剪犬齿的指甲剪每天都要消毒,防止细菌从牙齿剪处感染。
1.4断尾
仔猪出生后,在吃初乳前或3d内将仔猪断尾,越早越好。这有利于防止仔猪断乳、生长、育肥期间的咬尾而加大死亡率,降低成活率。使用消毒过的(或烧过)的断尾钳剪断尾巴,母猪阴门末端、公猪阴囊中部可作为断尾长短的标线。用橡皮筋把仔猪要断尾的地方勒死,这种方法可防止细菌伤口处感染。
1.5保温与通风
仔猪出生后保温箱内温度保持在30~32℃,这样可以防止仔猪受凉、受冻下痢及受凉、受冻导致活动不便而被压死。仔猪出生3d后开始降低温度为28~30℃,以后以每周降低2℃(的方法)逐渐降温。为了减少仔猪黄、白痢,产房必须加强通风以便降低产房湿度、消除产房内氨气等气味。
1.6对初生弱小仔猪应加强管理
仔猪成活率高低随体重的增加而提高,仔猪死亡80%发生在仔猪出生后的前10d,因此加强仔猪前10d的护理是提高仔猪成活率的关键时期。当饲养成本增加时,更应该设法救活弱小仔猪,从而提高育成率和经济效益。
1.7调整每窝仔猪头数
多利用母猪有功能的乳头或泌乳能力强的母猪养活更多仔猪,同时让出其他母猪发情配种。母猪分娩时难产造成泌乳不足或一窝仔猪头数超过12头时,需要寄养或并窝,如3头母猪产下24头仔猪我们可以并给2头母猪哺乳,另一头母猪可尽早利用发情配种。
寄养或并窝应在分娩后2d内进行,直接把仔猪拉入养母厩中。
寄养或并窝时,防止母猪咬异仔。用母猪尿液淋于寄养仔猪身上。同时在母猪鼻子上和仔猪身上擦白酒或酒精使母猪无法区别养仔和寄仔。
2.1保温与通风
仔猪出生后保温箱内温度保持在30~32℃,这样可以防止仔猪受凉、受冻下痢,受凉、受冻而活动不便而被压死。仔猪出生3d后开始降低温度为28~30℃,以后以每周降低2℃逐渐降温。为了减少仔猪黄、白痢,产房必须加强通风以便降低产房内湿度、消除产房内氨气等气味。
2.2注射铁制剂
哺乳仔猪容易发生缺铁性贫血,导致生长缓慢。母猪初乳中和常乳中含铁量很低,不能满足仔猪造血的需要。仔猪与富含可吸收铁矿物接触较少,不易从环境中吸取所需的铁。哺乳仔猪生长速度较快,所需的铁较多,无法靠乳汁中的铁得到满足。有些铁制剂可腿内肌肉注射,有些铁制剂可颈部肌肉注射,具体根据使用说明进行。
在仔猪3~4日龄时注射铁制剂100~150mg或2ml,如牲血素等铁制剂,有条件的要求7~10日龄时再注射1次。把2.5g硫酸亚铁和1g硫酸铜溶于100ml水中,装于瓶内,当仔猪吸吮乳汁时,将合剂滴于乳头上令仔猪吸食或用乳瓶直接喂给,每天1~2次,每头日食10ml。
2.3控制下痢
2.3.1造成仔猪下痢的根本原因
2.3.1.1特殊病因:大肠杆菌、传染性胃肠炎病毒、沙门氏杆菌等造成仔猪下痢,这主要来自上一次产床的“垂直感染”,来自母体的“垂直感染”等。
2.3.1.2戒风:来自窗户或网板下面的冷风导致仔猪腹部受寒。
2.3.1.3保温不够:产房内的温度是否达到要求,保温箱内的温度是否达到仔猪的最适温度。
2.3.1.4温差较大:保温箱内的温度与产房内的温度温差较大,仔猪出入时造成受寒。
2.3.1.5产房内湿度较大:在冲洗猪舍后,没有及时通风降湿,导致仔猪下痢,特别是6~10月份“梅雨季节”。
2.3.1.6初乳摄取不足:仔猪出生后2~3h内必须吮吸到初乳,特别是产后母猪生病造成初乳质与量的不足,会造成仔猪摄取初乳不足而下痢。
2.3.1.7母猪奶水缺乏:有乳房炎的母猪或产后无乳的母猪,无法提供仔猪必需营养,使仔猪下痢的机会增多。2.3.1.8寄养与并窝:寄养或并窝的仔猪由于吮吸的乳头位置的改变而造成应激,从而造成下痢。
2.3.1.9仔猪出生后生理不当:弱小仔猪因生理与其他仔猪有差异而被忽视,没有特别照顾,“弱肉强食”而导致下痢。
2.3.1.10传染病:由于消毒不严或饲养员工作方面的问题,从周围环境中感染疾病而导致下痢。
2.3.2如何预防下痢
2.3.2.1提供一个干燥、温暖、无戒风的环境是防止仔猪下痢的基础工作。
2.3.2.2搞好环境卫生是控制仔猪下痢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2.3.2.3加强消毒,是切断疾病传播途径的有效方法,可预防传染性胃肠炎病毒、沙门氏杆菌等,防止下痢的发生。
2.3.2.4下痢治疗通常以口服药物为主,但由于仔猪太小,不易操作,通常还是采用注射,有条件的可集体给药。2.3.2.5在饮水中加入抗生素药物(土霉素、氟哌酸、泻痢停等)
2.4去势
不留做种用的公母猪全部要求阉割作为商品仔猪。最适合阉割的时间是21d左右。
2.5饲喂开始诱导采食
仔猪生后7d应该诱导采食乳猪料,这是提前断乳和提高断乳个体体质量的关键环节,有条件的可强制诱导采食代乳料。早日诱导采食主要是为了促使仔猪产生消化液(胃酸)以及使肠道有益微生物群落尽早发育以便对仔猪离后采食固体饲料产生适应性,需早日断乳,提高母猪生产率。
3.1促进仔猪以最快速度生长
早期诱导采食乳猪料,这是提前断乳和提高断乳个体体质量的关键环节,有条件的可强制诱导采食代乳料,尽快促进仔猪最快的生长,使其对固体饲料产生适应。给仔猪提供一个干燥、温暖、舒适的环境,一是可以防止仔猪下痢,二是可保证仔猪快速生长。
3.2注射免疫
21~23日龄进行仔猪副伤寒疫苗接种免疫,若超前免疫漏免的23~25日龄必须进行猪瘟免疫,不得超过28日龄进行猪瘟免疫,否则有可能出现断乳应激而引发仔猪猪瘟问题。
3.3断乳
3.3.1断乳要求和条件
3.3.1.1本窝仔猪中最小仔猪个体体质量不得低于5.5kg,否则不宜断乳。
3.3.1.2本窝仔猪中若出现个体仔发生下痢等疾病不宜断乳。
3.3.1.3应选择在天气条件较好的时间断乳,天气突变的情况下不宜断乳。
3.3.1.4提倡28日龄断乳,推行35日龄断乳,断乳日龄不超过42日龄,一般冬季推行35日龄断乳,其他季节推行28日龄断乳。
3.3.1.5断乳时要求环境温度保持在26~28℃。
3.3.2断乳方法
3.3.2.1一般都采取赶母留仔法,把母猪赶走,仔猪留下来,这样可以防止仔猪双应激而发生疾病。
3.3.2.2离乳时间允许超过2~3d,用保温箱控制,第1天喂3次乳,第2天喂2次乳,第3天喂1次乳,第4天把母猪赶走。
3.3.2.3控制母猪饲料的情况,断乳前3d母猪料减少
60%~70%的情况下,到第4天可把母猪直接赶走。
3.3.3注意事项
避免断乳后发生下痢,仔猪应限食一天,只喂平时的50%。断乳后提供充足的饮水。
3.4断乳应激
3.4.1引起应激的因素
3.4.1.1断乳时仔猪由吃母乳变成采食固体饲料,其口粮的物理与化学性质的改变可能造成应激。
3.4.1.2在4周龄断乳时仔猪消化系统发育不全,这与诱食的早迟关系极大,因此为了提前断乳,应采取强行诱导采食。
3.4.1.3仔猪自身的发育有限,对疾病、环境等的抵抗能力有限。
3.4.1.4仔猪被毛稀少,体脂含量较少,来自母乳的能量突然断去,使仔猪调节体温的能力受限制。
3.4.1.5仔猪对离母有个适应过程。
3.4.2如何防止应激
3.4.2.1采取赶母留仔法,防止仔猪对新环境的应激。3.4.2.2保持原仔猪舍的温、湿度不变,防止抵抗能力下降而造成应激。
3.4.2.3保持原喂饲料喂饲不变,防止饲料改变而引起应激。
3.4.2.4切忌断乳、转圈、分群、挽料同时进行,只能一次进行其中一项工作,否则会带来很大损失。
3.4.2.5断乳一般需在原仔猪舍中饲喂养5~7d后方能转圈、分群。
S828.4+5
B
1004-5090(2015)04-0016-03
2015-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