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峰
(固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 固始 465200)
浅谈瘦肉精的危害及控制措施
张晓峰
(固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南固始465200)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的通俗说法,主要是肾上腺类、β激动剂、β-兴奋剂,任何能够促进瘦肉生长、抑制肥肉生长的物质都可以叫作“瘦肉精”。
中国农业部在1997年发文禁止“瘦肉精”在饲料和畜牧生产中使用。商务部自2009年12月9日起,禁止进出口莱克多巴胺和盐酸莱克多巴胺。2002年2月9日(农业部176号)公告禁止养殖环节使用β激动剂类药物作为饲料添加剂。
在实际养殖环节中,当“瘦肉精”以超过治疗剂量5~10倍的用量用于家畜饲养时,即有显著的营养再分配效应: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能显著提高胴体的瘦肉率,因此有人违法使用“瘦肉精”作牛、羊、禽、猪等畜禽的促生长剂、饲料添加剂。通常所说的“瘦肉精”则是指盐酸克伦特罗,其曾经作为药物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后来由于副作用太大而遭到禁用。其他类似药物还有沙丁胺醇和莱克多巴胺等,同样能起到“瘦肉”的作用。由于“瘦肉精”对人体健康危害过大,会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因而在全世界遭到禁用。
“瘦肉精”能使猪提高生长速度,增加瘦肉率,饲喂“瘦肉精”的猪毛色红润光亮,肚腹小,卖相好。屠宰后,肉色鲜红,脂肪层极薄,往往是皮贴着瘦肉,瘦肉丰满。肥猪饲喂“瘦肉精”后,逐渐发生四肢震颤无力,心肌肥大心力衰竭等毒副作用。
盐酸克伦特罗属于非蛋白质激素,耐热,使用后会在猪体组织中形成残留,尤其是在猪的肝脏等内脏器官残留较高,食用后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其主要表现是:出现肌肉震颤、心慌、战栗、头疼、恶心、呕吐等症状,特别是对高血压、心脏病、甲亢和前列腺肥大等疾病患者危害更大,严重的可直接导致死亡。
因此,一定要加强食品安全,严禁在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同时要掌握一定的鉴别方法,下面以猪肉为例谈谈如何鉴别“瘦肉精”猪肉。
一看:看猪肉脂肪。一般含“瘦肉精”的猪肉肉色异常鲜艳,生猪喂养瘦肉精后,其皮下脂肪层明显较薄,通常不足1 cm,切成二三指宽的猪肉比较软,不能立于案板上,瘦肉与脂肪间有黄色液体流出,脂肪特别薄。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后臀肌饱满突出,脂肪层非常薄,两侧腹股沟的脂肪层内毛细血管分布较密,甚至充血。
二察:观察猪瘦肉的色泽。含有“瘦肉精”的猪肉肉色较深,肉质鲜艳,颜色为鲜红色,纤维比较疏松,不时有少量“汗水”渗出肉面。而一般健康的猪瘦肉是淡红色,肉质弹性好,肉上没有“出汗”现象。
三测:用pH试纸检测。正常新鲜猪肉多呈中性和弱碱性,宰后1 h pH为6.2~6.3,自然条件下冷却6 h以上pH为5.6~6.0,而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则偏酸性,pH明显小于正常范围。
四看清合格证明:购买时一定要索看检疫合格证明和看清猪肉是否盖有检疫验讫滚筒印章。
为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应对措施。
控制源头,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禁止在饲料、兽药中掺入“瘦肉精”。强化动物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清理整顿,通过加强动物投入品监管,有力地打击经营假、劣兽药违法行为,对“农资打假,保护畜牧业健康生产”发挥积极作用。
严格规范生猪经纪人、贩运人的经营行为,严禁无检疫证、无耳标的生猪调运,严格做好运输、销售生猪的产地检疫,巩固和完善畜禽及其产品准出和市场准入相结合的管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贩运“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超标生猪的单位和个人。
加强残留抽样检测,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测频率,增加抽检数量,及时掌握和科学评估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置。
上市猪肉及产品合格率和检疫率要达到100%,为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做出积极努力。
消费者购买猪肉时要拣带些肥膘(1~2 cm)的肉,颜色不要太鲜红,猪内脏因瘦肉精残留量多不宜过多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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