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与庄子语言哲学观比较

2015-03-19 03:49王彦华杜蘅
文学教育下半月 2015年3期

王彦华++杜蘅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考察柏拉图和庄子语言观中的两个关键词“药”与“荃蹄”,对两者的语言哲学观进行比较。结果发现,尽管两者都主张语言难以尽意,但庄子的“道言悖论”和柏拉图的“语音中心主义”还是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是由两者诗学本体“道”和“理念”决定的,并对中西诗学传统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关键词:“药” “荃蹄” 道言悖论 语音中心主义

一、引言

作为中西诗学的滥觞,庄子和柏拉图分别代表了中西两种不同文化传统中对诗学的思考,对后世的诗学传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语言问题的思考,构成两者诗学中的重要部分。庄子认为道不可言,而道又必须通过言表达出来。在柏拉图那里,理念世界固然遥不可及,可为了解释理念也要付诸文字。这就形成了明知不可言而言之的悖论。尤其自西方哲学发生语言转向之后,语言问题显得愈加重要。本文试图通过考察庄子和柏拉图语言哲学中两个关键词“荃蹄”与“药”,对两者的语言哲学观进行比较,以期发现两者的异同之处,并试图发现这些差异对中西两种诗学传统产生了什么影响。

二、“药”与“荃蹄”——大相径庭的语言悖论

柏拉图的语言论建立在理念论的基础上。在柏拉图那里,在现实的感性世界之外,还有一个理念世界。感性世界是纷繁芜杂、变动不居的,只有理念反映了事物的本质。正如现实感性世界是理念世界的摹本一样,书写文字也是口说的言语的摹本。言语是直接的,透明的,能反映讲话者当下的思想,书写文字不过是对语音的转录、摹仿,是一种对言语的重复,是言语的替身。思想一旦用文字固定下来,就失去了与语音、语境的活生生的联系,也就暴露给了误解和歪曲。因而言语是在场的,第一位的,而书写文字可以存在于说话者的不在场、言语的不在场,只能是对言语的一种扭曲的再现,因而是不在场的、第二位的。

这就是德里达所批判的“语音中心主义。”他在《柏拉图的药》一文中,通过对作为文字的“药”这个意象的分析,对柏拉图乃至整个西方哲学史的关于扬语音、贬文字的“语音中心主义”进行了分析和鞭挞。在柏拉图的《斐德若篇》中,苏格拉底讲了一个关于文字的神话:埃及有个神叫图提,他发明了数目、算术、几何、天文、文字等许多东西。有一天图提想把他的这些发明献给国王,国王收下了数字、几何、天文、地理,却坚决谢绝了文字。尽管图提把自己发明的文字当作医治教育和记忆力一剂良药来看待,但国王却认为“你所发明的这剂药,只能医再认,不能医记忆。”文字的发明并没有帮助我们记忆,相反却威胁和损害着我们的记忆。“如果人们学习书写,它就会在灵魂中助长遗忘。灵魂将不再回忆,因为它将依靠那写成文字的东西,这些东西不再从灵魂之内,相反却借助外在的标记来唤起对事物的记忆。”而记忆在柏拉图那里是有着特殊含义的。因为作为真理的理念只存在于彼岸世界,人们是无法靠认知抓住理念的。那么人如何才能达到对真理的认识呢?柏拉图认为,人在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前,他的灵魂已经经历了无数个轮回,已经掌握了真理,一旦转生为人,就把真理遗忘了。因此,要重新获得真理,就必须努力去回忆自己的灵魂原来对于理念世界的认识。因而,通过助长遗忘,文字切断了通往真知的道路。所以,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虽然睿智,但述而不作。而柏拉图为了转述老师的思想,使用对话体形式,以尽可能透明和忠实的方式转述老师所说的话。

而庄子的言意观是由其道无本体论所推导出来的。庄子的道是“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它不是神灵的产物,而是自然的产物,所谓“道法自然”,“天道自然无为”。“自然”即自然而然,顺应天地万物的规律。庄子眼中的“道”是宇宙之本体,万物之源头, 无形无色,无始无终,是不可言说的,所谓“道不可言,言而非也”(庄子·知北游)。就在《天道》篇中,庄子又说:“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成玄英疏:“随,从也。意之所出,从道而来,道既非色非声,故不可以言传也。”《庄子·天道》中轮扁对桓公说:“然则君之所读者, 古人之糟魄已夫!”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庄子对书写文字的不信任,也看到一个道——意——书的层级解构,因此, 在庄子和柏拉图之间似乎有了相似性,但这是否意味如张隆溪先生所说的,“思想、言说和文字的形而上等级制度不仅存在于西方, 同样也存在于东方;同西方传统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一样,中国也有一个类似“书、言、意”的形上等级制,也存在着理性的逻各斯中心主义?

事实上,庄子的有关言意关系的讨论的实质是“言”和 “道”的关系,他意在说明作为表意工具的人为语言在“不期精粗”、超越了“形色声名”的最高层次的混沌之“道”面前是无能为力的。道既然是虚无、混沌的状态,那么任何人为的通过语言或思辨来悟道的努力都将是南辕北辙。他否定的是作为整个语言文字的“言”,其中也包括“书”,而并没有刻意地将作为口头言说的“言”和书写的“书”区分开来。在其他地方,庄子也同样使用了“言”字,如“道昭而不道,言辨而不及”(《齐物论》),“言者所以在意”(《外物》),“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致,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秋水》),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中国传统哲学中,“言”和“意”是用来表达语言和思想的一对范畴。“言”并不对应于英语中的“speech”,而是代表包括言辞、名称、书、文等在内的语言的总体。如魏晋玄学的“言意之辨”就是围绕着“言”能否尽 “意”展开的,又如老子的“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孔子的“吾欲无言”,或者陆机所云“恒患意不称物, 文不逮意”、刘勰的“意翻空而易奇,言证实而难巧”,其中的言都没有仅指口头言说的意思。

尽管庄子反复强调道不可言,然不可不言。事实上他也一直在言,《庄子》一书洋洋洒洒十万余字即是明证,这就是所谓的“道”与“言”的悖论。只不过他主张不可执著于日常人为语言的拘囿,所谓“不落言荃”,因为世人往往满足于浮华之词,执着于形名声色,“道”反而因为“言”而被遮蔽。所谓“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所以,他主张“无言”、“忘言”。“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工具,语言本身不是目的,终极目的是体悟道,达至与道合一的大美境界。在这个意义上说,庄子的语言观带有强烈的工具论的色彩。“言不尽意”、“得意忘言”的思想对中国古代文学创作和文论产生了深远、巨大的影响。魏晋的“言意之辩”将其引入文学理论,成为诗学“意在言外”的源头,成为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标准的原则,形成了中国古代注重“意在言外”的传统,并为意境说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庄子的这种“自然”哲学也形成了崇尚天然、反对人为的艺术创作原则和审美标准。在文学创作上,庄子强调不要受语言文字的局限,而要“得意忘言”, 求之于言意之表,而入乎无言无意之域。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尽管庄子和柏拉图都对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表示了怀疑,但在柏拉图这里,语言被分割为口说的语言和书写的文字,他否定的是后者,而非前者,恰恰相反,作为声音和意义结合体的口语在他看来是最完美的直接表达意义的理想语言。德里达在《书写学》中指出,这种语音中心主义从柏拉图开始,到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卢梭直到索绪尔,形成了一个清晰的传统。在柏拉图看来,诗人只是肤浅的轻率的模仿者,对摹仿的对象一无所知,不可能达到对事物本质的理解,而只有睿智的哲学家通过理性的思考才能达致真知,步入绝对美的殿堂。因此哲学的地位要远远高于文学,文学需要哲学的指导、制约,文学只不过是哲学的婢女。而庄子否定的是整个语言系统,无所谓口说的言语和书写的文字之分。柏拉图贬抑文字是出于对文字自身缺陷的考虑,在拼音文字中,书面语不能单独承载意义,而只是语音的转录、摹本。庄子对语言的否定,是基于道“虚无”“混沌”的本性之考虑。汉语作为一种由图像演化而来的表意文字,并不被视为声音的符号,是一种直接表意的自足的语言,正因如此,德里达从汉语中发现了反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根据,“我们已经拥有在所有逻各斯中心主义之外发展起来的文明的强大运动的证据。文字并不削减言语,它是将言语纳入到某个系统。”

三.结语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柏拉图基于理念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二分,认为书写语言是对口说的语言的摹仿,不能直接反映人的思想。而庄子的“道”则是一个以虚无、混沌为根本特征的本体,它“自本自根”,超越了“形色声名”的形下之域,但并不与感性世界截然分开,所谓“道不离器”;它不可言说,不能被人的感官所感知,也不能被人的理性思维所认识,所以只能体悟。人们只有通过心斋、坐忘才能达至“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大明境界。所以与柏拉图的理性思辨哲学相比,庄子的哲学是一种诗意的存在哲学,正如海德格尔所言的“诗意地栖居”。它关乎一个人在这个纷繁芜杂的世界上如何安顿自己。

(作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