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红,杨倬东
(西华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四川 南充637002)
国外儿童性虐待解决之道
——基于预防、教育、治疗三维系统视角
王小红,杨倬东
(西华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四川 南充637002)
儿童性虐待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目前国外学者主张从预防、教育与治疗三个维度,构建起基于家庭、学校、社会、制度、相关服务机构等相互协同的良好社会生态系统,科学有效地解决儿童性虐待难题。
儿童性虐待;预防措施;自我保护教育;康复治疗
儿童性虐待(Child Sexual Abuse)简称CSA,指发生在成人与未成年人之间或两个未成年之间的单向性暴力行为,包括以强行或诱骗的方式对儿童实施接触与非接触的犯罪性行为。接触形式有由儿童或施与儿童的口交、生殖器性交及肛交,非接触性的行为包括裸露癖、窥淫癖或者利用儿童制作色情淫秽制品[1]。当一个儿童卷入到他(她)不能理解的性行为中,而他(她)没有在身心发展水平上对其做好准备而不能做出抉择,或者该行为违反了法律或社会的禁忌,那么性虐待就发生了。由美国学者Mark W.Mitchell和Maureen C. Kenny分别实施的调查研究表明,1/4的女孩和1/6的男孩在十八岁以前都受到过性虐待。见诸报端的70%的性侵害(包括对成人的)事件,受害者都是17岁及以下的儿童。而且,性施暴者常常是受害儿童所熟知和信任的[2,3]。CSA行为表现了施暴者的一种态度——受虐者被当作服务于实现破坏幻想、需求满足、死亡本能渴望的手段。施暴者蓄意实施虐待行为来达成毁坏性目的,侵害了法律赋予儿童享有的人身安全权利。确实,那些有过性虐待经历而又保密,或者虽然表露了但不被相信的儿童,将会比未经历虐待事件的人遭受更多持续到成人阶段的心理、情感、社会以及生理问题的风险。70%到80%的性虐待受害者报告了过量药物及酒精的依赖。儿童受虐者比非受害者报告了更多的创伤后应激障碍、悲伤和严重的学校适应问题[2]102。另外,恋童癖者常在儿童集中的地方寻找工作,学校恰恰是猥亵儿童的理想之地。
尽管CSA的发生率令人警醒和对于受害者有着严重的身心潜在伤害,但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和孩子谈论潜在的危险,多数儿童对性虐待及自我保护技能,甚至正确的生殖器生物学命名知之甚少。究其根源,学校没有有效的预防措施和科学适宜的教育项目,受害儿童及其家庭的灾后康复治疗严重缺失,司法对于侵害者的惩治方式及力度使得犯罪成本过低,社会群体及文化观念的负面影响,诸多因素的交互作用为儿童性虐待现象的发生提供了丰厚的沃土。因此,在一个鼓励揭露事件和鉴别重发情境的环境中发展和实施有效的预防措施、自我保护项目和康复治疗显得十分重要。
儿童性虐待现象的存在必然有其孕育、滋生、助长的外在环境,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不可能彻底消除。同样也没有完美的方案预测事件何时、何地及怎样出现,要最大程度地降低这种社会灾难性风险,重点在于事件发生前的预防机制。由于师源性CSA事件的频繁发生,及许多教师、父母和学生都不知道预警信号和师源虐待行为的形式,这决定了学校在性虐待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学校不仅要对性虐待施暴者的预防负责,更要对受害者给予适宜的关注和合理的教育,尤其是教育管理者担负起确保学校是一方成长净土的责任。
(一)校园CSA预防项目
虽然没有完备的侦测工具确定性虐待实施者,但学校管理层可以获取预警迹象,鉴定风险形式及越界行为,并以此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如果学校知道如何鉴定和应对可疑现象,而且构建一个对虐待行为有高预期的生活环境,那么可以预防很多发生在校内的儿童性虐待行为[2]103。具体预防项目如下:
1.以丰富的知识武装头脑。学校必须在教职工和学生监护人中普及CSA知识,诸如基本概念、现象、事件过程、作用主体特征等,以此构建心理图式并激发群体的自觉自为意识。只有当儿童性虐待相关知识在公众间广泛交流谈及时,才会解除社会群体对其的禁忌标签。
2.规范师生间的交互关系。校长、护理人员、任课教师、教练和其他教职员工与学生有着持续的一对一的交流,虽然这是学校生活空间的必然存在形式,但这种交互作用内在性地包含了CSA行为。学校可通过以下拷问建立防范措施,以建构适宜健康的师生关系:(1)老师是否在有些时刻用不合适的且频繁的方式触摸学生?(2)学生是否花费过多的时间与老师呆在教室或办公室?(3)老师是否要求学生放学后面见老师或者邀请学生到老师家里?(4)学生是否不想在某老师的班级上课或与其有任何的联系?
3.灵敏而人性地关注学生。学生的身心状态可表露许多信息,如身体上的虐待痕迹:红肿、皮症或生殖器周围的肿块,慢性胃痛、头痛;也可表现为失常的情绪和行为:沮丧消沉或无名怒火和叛逆、逃避退缩、虐待动物、不适合年龄段的性行为,以及未成年者滥用酒精药物。尽管生理上的表征不是唯一地对应儿童性虐待行为,但是CSA确是这些外在征候的通常原因。此外,管理者可通过以下具体情境初步鉴别学生是否处在潜在危险中:(1)所有的教室是否有窗户,可让其他人员观察到室内情况?(2)如果教师在一对一地会见学生,交流场所是否可以允许随时进出?(3)教学楼里是否有潜在的危险区,即监控摄像头不能监控到的走廊、楼梯等其它地方?(4)看守室、资讯室及办公室的门是否有玻璃窗,房间是否安装了全天候的安全监控?
4.明确而有效的预防方案。学校和管理部门持续一致地表明对师源性CSA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明确地界定言语的、视觉的、生理的性虐待行为,并且贯彻落实方案。学校定期告知每一教职工如何对CSA行为进行科学有效的鉴别及预防,并向全体员工通告:无论与何年龄段的学生发生性关系,不管施为者身居何职,都将被解雇并吊销教师资格证,并移交司法机构处理。同时,学校清楚地告知教职工到何处寻求帮助。如果怀疑某儿童正遭受性虐待,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家里,应该采取何种应对措施。
5.全面而持续的积极施为。管理者将投入一定的资本(时间、人力、资金)在CSA预防事务上,有针对性地培训全体教职员工,以及学生和家长,培训必须定期进行并实现常规化、制度化。此外,学校管理层还应致力于阻止不良行为的传播流行。学校如果确定儿童正遭受性虐待,就通告所有的教职工,对嫌疑人实施干涉措施。学校必须一定程度上了解教职工生活情况,不能忽略一些基本情形而让儿童受到身心的实然创伤。
(二)学校对受害者的补救措施
当儿童向学校揭露自己正遭受或已遭受性虐待时,学校如何正确有效地反应也是非常重要的。当学校教职工面对儿童报告遭受的虐待时,充分考虑受害儿童身心状况,给予受害者温暖的人性本真关怀,并切实遵循一些基本的规则[2]104:
(1)相信受害者,确保其明白帮助者的态度是诚心实意的,并获取受害者的信任;
(2)感谢受害者对帮助者的信任,肯定揭露虐待事件的行为并且称赞孩子的勇气;
(3)鼓励受害者谈论事件,但是避免问及细节性敏感问题。如果要借助儿童的主动报告了解问题,则采用开放性的问题,诸如“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4)当受害者告诉帮助者关于受虐情况时,向孩子明确表示,保护他们就是帮助者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且帮助者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他们。
(5)向CSA问题的专家寻求帮助,训练有素的专家可以通过与受害者交流而收集到充分的信息,并以此制定有效的补救方案。
此外,学校管理层必须从制度上鼓励教职工报告可疑现象并对其身份严格保密,以消除由此带来的负面伤害,切实保障教职工道德行为的理性抉择,并突显善美的人性光辉。
学校教育管理者对潜在CSA事件的施暴者的有效监控和对已遭受性虐待的受害者的正确应对能够很好地减少CSA行为。对于施暴者而言,合理的制约是一种有效的外在抑制机制。同样,从受害者角度出发,预防措施应当以儿童为主体,不仅向儿童传授适龄的性知识,而且需要培养儿童的自我保护技能,教授儿童学习如何主动拒绝和揭露性虐待行为。美国学者Maureen C.Kenny和Charol Shakeshaft,澳大利亚学者 Juliette D.G. Goldman以及津巴布韦学者Pesanayi Gwirayi提出的CSA教育项目就是为了达成这一目标。这一项目以“拒绝、离开、揭露”为主题,目的在于提升儿童的自信、自尊、确信感,培养主动拒绝由他人或情境引发的不适体验的人身安保技能,以及当被侵犯者接近时能处在一种自我控制的状态,并有能力做出有效应对,以减少事件实发的风险。
(一)教育项目的主要内容
教育项目中至关重要的是自我保护训练项目,也称作防御行为技能训练,核心涵盖了“积极情感的确立、必备性知识的建构、安保技能的习得等系统性内容”。具体而言,积极面对风险,谨慎对待陌生人,拒绝性行为,结交可信任的朋友,向学区相关机构报告CSA事件,组建联合防范社团,开设指导和咨询类的课程等都是自我保护教育项目实施的有效多维途径[3-6]。
1.情感的归真——是与否。集中培养构建自我价值的能力、加强对自我复杂情感的理解和引导。个体的行为由价值系统调控,因此主体价值倾向必然影响个体对性虐待相关事件的态度看法。同时,主体的情感动力系统将与价值诉求协同作用,在内外世界的动态混杂交互过程中,不断放大初始效应。因此,儿童积极、正向、本真地对待性知识及性虐待事件,对个体自我保护行为的养成起到不可或缺的基础作用。
2.触摸的抉择——好与坏。传授儿童避免性虐待所需的知识,特别强调儿童与他人互动过程中适宜的交流形式。通常而言,正是由于儿童不能区分身体接触方式的好坏而使得性虐待陷入恶性化的重复。因此,儿童被明确地告知身体安全准则,如什么是虐待行为,如何区分越界的身体触摸,怎样表达不满态度,以及采取拒绝方案等。
3.自我的保护——真与假。通过传授预防性虐待的技能来远离遭受熟人和陌生人的侵害,切实可行地将防范知识转化为自身安全的护盾,而不仅是头脑中的知识表征。当然,这种实然化的过程,主要可通过情境来实践个体人身安全保护步骤,同时可配合多感官的动态展示、安全技能的虚拟现实演练、视频和歌曲等生动灵活的方法。
教育项目的教学者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充足的项目策略,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这决定了教师的课前培训的重要性。在澳大利亚,一些学校通过多种教育项目教授儿童性虐待知识,比如班级教学、教师专业发展,其中教师教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增加教师关于儿童性虐待的相关知识技能、学习并讨论CSA现象,适当运用策略教学等,来提高教学传授能力[5]80。由于新知识的建构是基于已有知识经验,所以项目的传授应当以学生已有经验和CSA相关处理策略的理解水平为基础,进而提高思维抉择能力,并建构更完善的解决范式。
(二)教育项目有效实施的条件
为了获得理想的教育成效,自我保护项目应当整合各种构成性因素,构建起一个良性协作的生态教育空间,诸如父母的参与、练习的机会、潜在虐待情境概念的认知、适龄的性教育知识和身体安保技能应用[6-7]。
1.父母积极的情感支撑。在自我保护项目中,父母的积极参与极大地推动了项目的成功实施。Maureen C.Kenny的研究表明,对于学龄儿童来说,当由父母传授正确的生殖器官术语时,儿童将获得更多的相关知识。父母参与基于学校的CSA教育项目可以间接降低儿童性虐待的发生[3]44。同时,亲子间的联合互动会增进双方的积极联结,促进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交流。当处理焦虑唤醒的相关难题时,更会营造一种轻松舒适的环境。因此,在适宜的时间开展训练,并提供新颖的材料帮助父母都有利于父母情感的积极作用。
2.情境多元化的参与练习。当项目仅仅在一个场合和一种设定的情境中教授时,远远没有在各种变式情境中不断重复教授有效。在学校和家庭都受到教育的儿童比仅仅在学校受到教育的儿童更能够识别不正确的触摸行为,且表现出了更高水平的个体人身安全技能。为了提升实际功效,项目需要延长时间周期和后续反馈来提供更多机会实施多场景的分布式练习。
3.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许多研究发现,高龄儿童比低龄儿童会习得更多的知识。这与低龄儿童对呈现的自我保护项目中具体概念(比如对权威人物说“不”或表示拒绝)的理解困难有关。因此,教育项目应当考虑发展中的儿童认知能力。根据儿童身心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对于低龄儿童的项目应该避免抽象的概念而运用富含刺激的动态、感性的材料。
4.教授科学的语言表述。诚如人类的符号、语言是任何高级思维运作、人际交流、文化传承创造的承载形式,自我保护项目首要的是传授给儿童生殖器官等性知识相关的正确名称,这增强了主体自豪感并且为随后的全面细致的性教育提供了必要的基础知识。如果没有正确的术语储备,那么儿童在向他人揭露事件时,就存在交流沟通等方面的困难。
Maureen C.Kenny研究发现,参与自我保护项目的儿童表现出在避免性侵害知识与技能方面的巨大收获,辨别潜在虐待情境和区分好与不好的身体触摸的能力有了提升,最有成效的就是自我控制感与安全感的增强。另外,儿童也表现出对自身生殖器官的积极情感,如触摸到自己私部并不是羞耻的事情。在教育项目实施后,更多儿童倾向透露受虐的信息,亲子间对性虐待方面的交流也有了进步[3]46。但对于年龄较小的学前儿童来说,由于不能理解自我保护的概念,这增加了他们的焦虑水平,也可能因为过度的概念泛化而对适宜的身体触摸做出过激反应。此外,自我保护项目中的某些技能没有推广实用性,因为在角色扮演中获得的知识和技能不能有效解决现实中的需求[8]。因此,教育项目发展完善的关键在于增强儿童知识和技能在实际情境中的灵活有效运用。
预防及教育项目能最大限度地减少CSA行为的发生,但不可能彻底将其消除,因为CSA行为是受人的自然本性——性欲所驱动,而人的自然本性不可能消除,只能受内外力量引导规范。因此,当CSA行为发生后,受害者应当立即向适宜的个体或机构揭露CSA事件,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持和帮助,同时避免虐待行为的重复发生。在这一过程中,科学适宜的诊断评估并实施康复治疗,家庭无条件的情感支持,以及所处社会环境给予受害者的积极力量都能极大地促进康复进程。那么对于事件的制造者——性罪犯而言,应重视虐待行为的不同动机,采用降低再犯的干预方案。而治疗的核心则是持续的监管和督导。
(一)CSA受害者的治疗
美国学者 Nancy Kellogg、Paul McPherson、Philip Scribano和Jack Stevens采用认知行为疗法解决受害儿童经历的身心创伤,他们将认知行为疗法主要分为渐进暴露疗法和创伤聚焦疗法[9]。第一种渐进暴露疗法是以动态发展的练习方式鼓励儿童面对记忆、想象和性虐待中无害的提示记号(浴缸、独睡、脱衣、洗浴等),通常以引导图像、玩具游戏、绘画、阅读、写作、诗歌、唱歌等形式达成。通过降低与虐待相关话题谈论中的焦虑水平,渐进式的暴露练习,帮助性受虐儿童更加大方地表达观点和情感,以此提高他(她)们理解和处理虐待经历的能力。而第二种创伤聚焦疗法旨在降低心理创伤程度和减少心理障碍的持续时间,且可预防儿童性虐待受害者长期的消极心理状态。聚焦疗法为受害者提供了了解身心感受的方法,通过深入觉察模糊感受中的细节信息,使得主体对原有虐待事件产生新的感受,产生对整个事件情境不同的看法。其包含了清理空间、感受感觉、标识感觉、询问答案、接纳变化等动态过程。此外,配合持续特定意象以宁心定神,具有自我安慰、孕育的积极作用。
事实上,CSA受害者家庭也会体现出强烈的内疚感和难以治愈的痛苦,遭受强烈的厌恶感和无助感的折磨。因此,应关注源于CSA的动态性创伤影响,对受害者家庭开展治疗,使其获得帮助来处理孩子的情感创伤,给予孩子积极的支持。为此,需要从“生理—心理—家庭—法律—社会”这一体多维层面对CSA受害者实施创伤恢复,建立起统一整合的服务网络,杜绝受害者参与到零散分布的环节,以免遭受第二次乃至多次伤害[10-11]。另外,治疗需要后续检测来评估创伤的治愈情况,提供持续的情感关怀以确保儿童和家庭成员走出虐待事件的影响,恢复健康的情绪。
(二)CSA罪犯的治疗
性犯罪治疗学家Prentky等认为,可采取比较有效的四类主要疗法:第一种是唤起治疗法,其主要集中在帮助罪犯理解性行为的原因和动机,增加对受害者的同情。这可包括个体、团体、夫妻和家庭咨询。第二种是心理教育咨询,采用群体或者班级的形式来治疗社交能力的缺陷。这包括愤怒管理、预防再犯的原则等相关主题,即人类性行为知识及其有关性和社交的错误认知等。第三种方法是药物治疗,其旨在“通过使用抗雄性激素和抗抑郁药物,来降低性唤起能力和减少频繁的失常性幻想”。第四种疗法是认知行为治疗,集中构建转变态度、改变信念和为犯罪行为辩护的合理化认知[12]。Prentky等认为认知行为疗法对于短期阻止有动机的偏差性虐待行为,是最有效的治疗技术。
正如前文所言,性行为是人性的本能欲求,性罪犯很容易陷入不同情境下的重复性施虐行为。因此,复发预防治疗方案则对性罪犯有着显著的效果。该方案是一个自我控制的计划,其目的是教给那些努力改变自己行为的人,如何去预期和应对复发的问题,其重点在于帮助个人维持“治愈状态”。具体而言,复发预防教会主体有效应对高风险情境(任何威胁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控制感,从而增加失误和复发可能性的情境),以及尽早发现和应对犯罪的欲望和一些看似明显无关的决策[12]323。如果个体学会了如何应对,并成功经受了考验而没有违反自己新遵循的原则,那么主体的自控能力增加了,而复发可能性降低了。一旦主体体验到了自我控制感和自我效能,便能有效地应对不同的性犯罪风险情境。
儿童性虐待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目前仍旧没有全面统一的理论解释为什么一些人对别人施加性虐待行为或者为什么事件在一些社区或家庭更频繁地发生,所知晓的是虐待现象源于构成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教育、文化、法制以及个人生理、心理等复杂因素的相互作用。儿童性虐待是一种影响家庭结构的破坏性行为,广泛的社会支持,高效而且专业化的预防、教育措施,直接的事件相关主体的康复治疗,间接的对受害者和家庭的关爱等多元因子构成了一个良性的而且充满人性善美的处理CSA的有机系统。诚如生态视域下,只有当构建起了一个不断完善的积极阳光的生态系统时,消极阴暗的黑暗生物才能因缺少生长的环境而逐渐消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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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Curt R Bartol,Anne M Bartol.犯罪心理学[M].杨波,李林,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9:321-323.
责任编辑:吴 强
The Solutions abroad to Child Sexual Abuse—Under the Three-dimensional System Perspective of Prevention, Education and Treatment
WANG Xiaohong,YANG Zhuodong
(Education College,ChinaWest Normal University,Nanchong Sichuan 637002,China)
Child sexual abuse is a serious social problem,and at present,foreign scholars,from the three-dimensional system perspective of prevention,education and treatment,advocate constructing the favorable social-ecological systems,based on the synergies among the family,school,social,institutional,and other related services,to solve the problem of child sexual abuse scientifically and effectively.
child sexual abuse;precaution;self-protection education;rehabilitation
G446
:A
:1673-8004(2015)01-0114-06
2014-05-04
王小红(1978— ),女,重庆忠县人,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杨倬东(1988— ),男,四川巴中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学原理、教育社会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