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文晟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办公室,山东菏泽274300)
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预警机制探究
闫文晟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办公室,山东菏泽274300)
目前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已进入老龄化,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也因此被提上日程。独生子女家庭不同于非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多层面协同努力,由于各个层面提供的资源和承担的角色不一样,他们在实践中的地位和功能也就不一样。
独生子女父母;双独婚姻;“色养”;护理保险;侍丁养老制度
目前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已进入老龄化,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也因此被提上日程。在我国老龄化加速到来和”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大背景下,养老中暴露的问题不断显现。譬如,老人死于家中无人知的现象屡见不鲜,失独老人、空巢老人由于精神孤独自杀的现象不绝于耳。
独生子女家庭不同于非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1]独生子女的唯一性,不仅使独生子女成为风险子女,家庭成为风险家庭,而且直接催生了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风险。独生子女在家庭养老中的作用除了表现于平常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还表现在非常时期,即父母发生疾病的时候,独生子女家庭不具备传统的家庭养老基础,与多子女家庭相比,独生子女家庭将遭遇更大的养老风险和困境。这种风险和困境的根源就在于独生子女的唯一性。独生子女的唯一性弱化了养老风险的分散功能,独生子女的流动、生命存活风险,以及人格缺陷而产生的道德风险等因素都会直接导致赡养风险的发生[2]。农村独生子女面临着比城市独生子女家庭更严重的经济保障风险和非经济养老风险[3]。由于对这个问题缺乏预见性和前瞻性,往往会出现“亡羊补牢”、“消防队”式的管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没有远见,必有近忧”。独生子女家庭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响应国家“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的产物,在国外没有类似问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国内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的模式。独生子女养老问题将会影响到我国的人口政策、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政策。随着第二代、第三代独生子女父母老龄化的陆续到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将会成为很大的社会问题,独生子女家庭比多子女家庭面临着更大的养老风险和困境。[4]如果对这个问题不进行前瞻性研究和顶层设计,不久的将来,这将是我国的一项社会灾难。因此,我们必须做到未雨绸缪,做到有备无患。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家庭层面,都应该对这个问题进行思考、探索和研究。
养老的本质是谁来提供养老资源。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等多层面的协同努力,由于各个层面提供的资源和角色不一样,他们在实践中的地位和功能也就不一样。
(一)政府层面
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为中国赢得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作为计划生育政策的产物,独生子女家庭为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但是,计划生育政策是人们对养老资源的一种制度性剥夺[5]。因此,政府和社会有责任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提供养老保障和资源。
1.创建专业性的养老机构。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是农耕经济的产物,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以及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到来,家庭养老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势必把养老推向社会。从目前的社会养老机构来看,有的养老机构费用过高,大部分人难以接受。有的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太低,仅仅为老年人提供一个住宿、吃饭的地方,单纯停留在“养”的低层次水平,缺乏“护理”的功能,起不到真正的养老作用。因此,如何创建让老百姓消费得起,又能让他们安度晚年的养老机构,就成为政府层面面临的主要任务。创建医养功能兼备的专业性的养老机构是一个大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但是政府可以充分利用一些地方医疗机构的医学护理资源,把这些医疗机构升级转型,改造成专业性的养老机构,不失为一个好的解决思路。
2.培养专业化的养老人才队伍。无论哪种养老模式,都离不开人的照护,家庭养老模式需要家庭子女的照顾,社会养老需要养老护理人员的照顾。因此,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风险最重要的不是经济风险,而是非经济风险,即谁来照护和如何照护的问题。就全国来说,目前普遍存在着养老专业护理人员欠缺,培养专业人才的高职院校太少,招生不足。以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来说,家政服务、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现代服务类专业的招生数量每年都是停留在个位数字。究其原因,根本原因还是人们思想观念解放程度不够,把养老护理员作为伺候人的工作,没有当做一份体面的工作,缺乏职业归属感、职业幸福感;主要原因是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还比较低、薪酬收入还不高。认识到这些,政府就要高瞻远瞩、统筹设计,一方面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人人热爱养老事业、奉献养老事业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提高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提升社会地位。这些问题解决了,无论是学校招生还是行业人才招聘都不是问题了。
3.设立养老护理保险。日本和韩国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国家,在养老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他们比较成熟的经验就是实行护理养老保险。但是在我国实行这项措施的经济基础还不成熟,我们可以在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开展试点,把日本、韩国实行的养老护理保险本土化、中国化。以便探索出中国特色的养老护理保险制度,取得经验之后,再在全国逐步推广。
4.因地制宜制定可操作性优惠政策。唐朝在养老方面实行侍丁养老制度。规定:“男子七十五以上,妇人七十以上,中男一人为侍。八十以上令式从事”,“诸年八十及笃疾,给侍一人;九十,二人;百岁,五人”。若子孙人数不够,“听取近亲”,“无近亲,外取白丁”。以非亲属之白丁,免役以养孤老,这种“侍丁”就是国家给予聘请的保姆。另外,对于鳏寡孤独者,规定:“诸鳏寡孤独贫穷老疾不能自存者,令近亲收养。若无近亲,付乡里安恤。”
我们虽然不能完全照搬古代封建社会的这种制度,但他们毕竟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路。由于独生子女的唯一性,政府可以借鉴古代社会一些有益的做法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如独生子女照顾父母休假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制度、空巢不能自理家庭政府负担等。目前已经实行的“单独二孩”政策就是一项很前瞻性的制度,能够为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龄化作准备。
(二)社会层面
1.发扬传统孝道。“百善孝为先”。中华民族的孝文化历史悠久,源源流长。在传统文化中,孝文化最受推崇,如我国古代的“二十四孝”、“舜二十岁以孝闻名”、孔子“三年无改于父道”、“父母在、不远游”等一系列孝悌主张;秦汉“孝为百行之首”;汉代“以孝治天下”,实行“举孝授官”、“置《孝经》博士”。唐律规定,凡是侍奉父母不“善”的,以不孝罪而给予处罚,父母在世时,如果子孙攒私房钱或者要求分家的,也要处以三年徒刑。古人尚且如此,我们没有理由不汲取我国古代传统文化的精华,加以发扬光大。
2.加强精神养老,树立新型孝道观。“子欲养而亲不待”。我们不要等到父母不在的时候才想到孝顺,我们要在父母生前多点孝心。我们要汲取传统孝道观的基础上,构建新型孝道观。
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礼记》载“孝子之养也,乐其心,不违其志”。唐朝实行“色养”。“色养”就是子孙要给予父母精神上的慰藉。所以说供养父母是最基本、最底层的方面,最重要的不在于物质养老,而是精神养老,“色养”是孝顺父母的最高境界。
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困难将主要是由于人力资源短缺而造成的精神赡养、日常照料和健康维护等方面的非经济养老问题[6]。所以老年人最需要的不是物质方面的资源,而是精神方面的需求,我们要常回家看看,给老人多点时间陪伴、多点安慰、多点照护。
(三)家庭层面
1.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尽管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但我国国情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家庭仍然是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主要承载者。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以居家养老、社区照料为基础的为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政府补贴政策,在促使独生子女家庭发挥应有赡养功能的同时,通过社区服务来弥补家庭养老能力的不足。
2.提高独生子女与父母共同居住率。在养老意愿调查中,选择居家养老或依靠子女养老的比例也远大于选择机构养老,尽管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机构养老作为未来的选择[7]。独生子女家庭孩子大都不与父母在一块居住。风笑天2004年对全国12个城市1786名一批年龄在18到28岁在职青年的调查结果显示:已婚独生子女中,父母单住的占73.9%,与子女同居住的只占23.3%。因为人才流动加剧、独生子女异地工作增多以及两代之间观念冲突等,必将导致独生子女与其父母分居的比例进一步增大,这对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都将是一个挑战。与多子女家庭相比,独生子女家庭的骤然空巢,不仅导致独生子女父母精神空虚和心灵孤寂,还会因健康恶化而带来更多的照料需求和医疗风险。因此,要鼓励成年独生子女与父母同住或就近住,引导成年独生子女主动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和责任。这样,既可以减轻社会养老压力,又可以满足老人的亲情需要。
3.尽量减少异地婚姻、双独婚姻,规避养老风险。传统的婚姻形式大都是同一地域的婚姻,这样照顾双方父母都比较方便。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大都涌入全国各大城市,大学生毕业后也是在全国各地流动,这样就形成了大量的异地婚姻,甚至是跨国婚姻,这无形之中给双方父母带来了极大养老风险。特别是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结成家庭,预示着将产生更多的“4-2-2”家庭,这种家庭模式将会产生更多的家庭养老风险。那么,如何规避这种养老风险,这将是我们共同面对的一项新课题。
(四)个人层面
光有孝心还是不行的,在独生子女背景下,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作为独生子女父母要转变养老观念,从依赖孩子转向自我养老。树立新型养老观念,加强自我养老、自我保健意识。
独生子女父母应该发扬自立、自强精神,做好各种养老准备。夫妻恩爱,关爱自己,提高晚年生活质量。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的理念。要多培养个人爱好,参加社会活动,上老年大学,在活动中培养自立、自强的新型养老观念。目前我国老年大学还为数不多,一般地级市只有一所,县城还没有,满足不了老年群体文化需求。树立独立养老和自力养老意识,以良好的心态迎接老龄化、美好夕阳的到来,这样才不会在子女外出时感到心灵空虚、寂寞孤独。
[1]穆光宗.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J].人口研究,2014, (1).
[2]段世江等.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风险分析[J].西北人口,2007, (3).
[3]于长永.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风险及其保障[J].西北人口, 2009,(6).
[4]徐俊等.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责任与风险研究[J].人口与发展, 2012,18(5).
[5][6][7]徐俊,风笑天.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研究[J].人口与经济,2011,(5).
D669.6
A
1671-5136(2015)03-0010-03
2015-07-28
本文为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传统孝文化背景下欠发达地区养老模式选择——以山东省菏泽市为例》(课题编号:J15WE34)研究成果。
闫文晟(1975-),男,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生。研究方向:家政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