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立国,杨 娜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西桂林541006)
马基雅维利反政治腐败思想论析
肖立国,杨娜
(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西桂林541006)
[摘要]在马基雅维利众多思想中,反政治腐败思想相当丰富且很有研究价值。马基雅维利认为政治腐败是行为主体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运用各种权力手段谋取私利的行为,并从人性、政体、教会、自由与政治腐败的关系等多方面剖析了政治腐败产生的根源,对如何抑制政治腐败提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对策,如建立一套相互制衡的混合型政体、加强法治创新等。这不但对当时意大利的统一提供了理论指导,也对当代中国廉政建设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关键词]马基雅维利;政治腐败;混合型政体
马基雅维利被誉为近代西方政治学之父,对推动近代西方政治学发展作出巨大的贡献,其政治思想非常丰富。但目前为止,大多数学者只关注其人性观、君主观、国家观及其民主共和思想,鲜有学者关注其反政治腐败观。面对着国家的四分五裂,马基雅维利深深感到国家内部的政治腐朽是导致意大利分崩离析的重要因素,因而对当时意大利的政治腐败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总结和分析。
长期以来对政治腐败的界定众说纷纭,著名的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腐败是国家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共规范的行为,其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财富的交换,即权钱交易”[1]58。早在亚里士多德开始就已对政治腐败问题进行研究,亚里士多德着重从政体腐败的角度分析政治腐败的诸多问题,马基雅维利延续了亚里士多德政体腐败的研究思路,把政治腐败侧重点放在城邦政体的腐败。《论李维》中马基雅维利对城邦的腐败进行总结:“一个城邦的行政长官不再由那些具有高超德行的人充任,而是由最有权势,因而最有可能营私的人来充任”[3]31。其次,马基雅维利对政治腐败界定的另一个侧重点是人民的腐化,是指“人民未能致力于谋取公众福利以及相应地存在一种将个人利益置于社会利益至上的趋势”[2]257。另外,在《佛罗伦萨史》中马基雅维利还指出国家内部腐化主要指“城邦法律和制度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是为了个人和宗派所设的倾向”[4]254。综上所述,通过马基雅维利对腐败研究对象的描述,可以归纳出腐败的主要含义是指行为主体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至上,运用各种权力手段谋求私利的行为。
2.1人性之恶
马基雅维利是西方性恶论的代表之一,因此其也将人性恶作为政治腐败产生的首要原因。在《论李维》中马基雅维利用十人团的事例来分析人们是如何腐化变质,违背了自己的最初的内心,做出相反与性情的事情。性情中人不但自己的内心中隐藏着利益制高点,也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一个大好人,却被小小的野心所蔽”[2]156。利欲熏心,人类的私欲永远都是逃不开的魔咒。在政治生活中,权力的倾轧,利益的交锋,一点点触碰人性之恶,腐败滋生,逐渐侵蚀着政权的稳定。
2.2单一政体的弊端
马基雅维利将政体划分为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儹主制、寡头制和平民制。前三类被称作最好的政体,后三类则是最不看好且恶劣的政体。许多学者认为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和《论李维》中对政体理论论述是自相矛盾的,一个推崇至高无上的君主制,另一个则是混合形式的共和制,结合意大利当时的社会背景,国家内部分崩离析,政权摇摇欲坠,只有集狐狸和狮子的才干于一身的君主才能稳定社会,自上而下的君主国方能尽快改变动荡不安的局面。一旦统一的政权建立,便要实行混合形式的共和国。
在马基雅维利所推崇且堪称良好的政体中却因诸多因素难逃厄运,较为恶劣的政体也随之相伴相生,皆易于有此转化及彼。良好的政体亦可谓红颜薄命。
马基雅维利深入分析了罗马制度的兴衰历程,政体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无论是君主制、贵族制还是民主制,皆因各种因素,在社会发展中蜕变,无法操控其发展反向是否真正有利于国家实情,但总会出现与国家稳定相反的情境。“因为并无良策可以组织它蜕变为自身的反面,乃此制度的利弊使然”[2]50。因此,单一政体的弊端便暴露无遗,腐败也随时而来。
同样,在共和制的国家中也无法幸免。国家创立之初总是符合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繁荣至极,就会出现肆意妄为的贪婪,权力的无限膨胀,日复一日的恶性循环,共和制变会沦为君主制,政体的不足便是腐败的滋生地。
2.3教会的堕落
自古以来,宗教与政治就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基督教自诞生以来就与政治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基督教义信仰中所推崇的自由、平等对推翻封建社会的专制暴政,捍卫人权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在基督教信仰中,也含有对世俗权威根深蒂固的怀疑和厌恶。曾在早期遭受罗马帝国数百年的迫害,惨痛经历也助长了基督徒对世俗政府的消极、否定甚至痛恨的情绪。在经历了250年的迫害,基督教终于在罗马帝国恢复了合法地位。同时也为基督徒聚拢财富和权力埋下了火种。对此意大利著名人文作家薄伽丘的《十日谈》用故事的形式讽刺当时罗马天主教的骄奢淫逸,敲诈敛财的丑陋行径,也让人们看到了教会的虚伪和腐朽。掌权者利用宗教控制国家人民的思想,为其统治服务,宗教的不利因素也在进一步侵蚀着国家政权的稳定。马基雅维利也称此为意大利覆亡的原因之一,教会的恶劣会让国家处于更大的混乱之中。
2.4法制的缺失
法律是一个国家维持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法律体制的停滞不前,便会造成社会运作的一系列诸如政治腐败,社会动荡等问题。“而一切国家,无论是新的国家、旧的国家或是混合国,其主要的基础乃是良好的法律和良好的军队”[5]72一旦法律无法及时适应当下的国情,便会造成腐败之类的弊端,并且会使腐败的气焰更加高涨。在一个腐败的城邦里是无法找到一个可以治理腐败的法律,国民的思想也无法防御腐败的侵蚀,法律的缺失一目了然,制度的缺失对人的行为产生非正确引导,导致欲望发生质变,变为贪欲。另外,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一旦建立,起初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因为其不完善,则会出现诸多弊端,制度本身也会随之恶化,一旦滋生腐败,便要更新法律体制。
2.5自由的缺失
马基雅维利对于政治腐败的原因分析中大篇幅地论述了自由与腐败的关系。这也是其分析政治腐败根源问题的独到之处。自由一词源于拉丁文,在马基雅维利的《论李维》中就已提到,主要是指平民百姓向贵族争取一些权利的自由。自由缺失,腐败便会滋生,在自由的国度里,自由无处不在,在已经腐败的政权中,自由却变成一种奢侈品。自由是极难在腐败的国度里存活,即便是“腐败的人民在获得自由后,也极难维持这种自由”[2] 95另外,人民的腐化也会造成自由的丧失。马基雅维利用罗马历史充分论证了在腐败不堪的国家中,社会的不平等,很难维持人们追求自由的权力。米兰想要恢复自由则是奢望。相反,在塔尔昆以后的时期里,罗马是自由的。那是因为罗马人在塔尔昆时代尚未腐败。在四分五裂的意大利,平民无力维持自由,社会严重分层,处在底层社会的民众不得不趋炎附势,社会不平等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腐败也只是顺势而为罢了。因此,自由的缺失,人民无法正常的参政议政,被排斥在社会政治生活之外,也是造成政治腐败的根源之一。
3.1培育自由的土壤
自由与腐败的关系是相伴相生的,自由无法存活在腐败的国度里,即使得到了自由也难以维持下去,因此,给与人民更多的自由和平等也是防止腐败的有效手段。面对着国家日积月累的量变,要防止腐化质变,统治者和民众之间必须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自由便是天秤两端最好的砝码,偏向任何一边,皆可导致腐败。最好的例证莫过于叙拉古的狄翁和提莫勒翁,“当他们在世时,他们的德行在不同的时代使城邦保持了自由;他们一死,专制统治便又卷土重来”[2]95。随之而来的政治腐败也失去了可以阻挡的屏障。培育自由的土壤,则需创造能够维持自由生存的空间,从制度、体制上充分给与人民自由的权力。腐败亦无处遁藏。
3.2建立一套相互制衡的混合型政体
马基雅维利认为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优良传统于一身的混合共和制政体才能有效地抑制政治腐败。经历梭伦改革之后的采用民主制的雅典为了维护这种统治,也建立了许多制度去压制“大人物的傲慢和民众的放肆,但雅典未把它们与君主制和贵族制的力量结合在一起,故而较之斯巴达,它的寿命甚短”[2]52。唯有兼容并包的统治形式方可在稳固之后得以长久,罗马盛极一时的成功也在于它拥有混合了君主、贵族、平民品质的执政官,元老院和护民官。混合型的共和国可以避免单一政体所存在的弊端,政治腐败便不存在滋生的种子。在马基雅维利看来较为良好的共和政体也需要一些专制的因子,这一看法沿袭了柏拉图哲人政治,“因为‘哲学王’在历史上是少见的,但是为了建立共和国,必须要有一个人站出来充当恶人,只有这样才能使腐败的人民获得解放,建立起共和制度”[6]20。
建立良好的制度容易,维持平等自由的社会却不易,马基雅维利认为创建一个完美的共和国,始肇于平民和元老院的不合,平民和元老院的仲裁,阻止了贵族的傲慢,护民官保障了平民安宁稳定的生活。通过相互制衡不同权力集团、组织,每一方都有相互制约的筹码,各个集团各尽其职,腐败在制衡监督之下必定无所遁形。共和国的路才会越走越远。
3.3充分利用宗教的力量
基督教教义中也存在很多对政治发展积极有利的因素,宗教对于人民道德修养的影响颇为重要,马基雅维利也深刻意识到公民美德的重要意义,崇高的美德是腐败的杀手。不难发现,一些统治者更倾向于借助宗教的手段来维护政治统治,而宗教对于防止腐败、维护统治的作用却是法律所不能替代的,宗教教义甚至比新制定的法律更加深得人心,因为即使错误的信仰,在掌权者大肆宣扬之下都会取得人民的信任,这种强化是无形的。可见宗教的力量不容小觑。纵然当时的教会已腐败不堪,但不能否认其教义仍有积极意义。纯善的信仰使人们淳朴团结,更加遵纪守法。
3.4加强法制创新
一个国家的繁荣稳定离不开法律制度的创新,“良好风俗之存续,需要法律;同理,法律之得到遵从,也需要良好的风俗”[2]98。在一个日益腐败的国度里,约束公民的法律法规也应当顺势而变,新生国家的法律和秩序,在制定之初,都具有一定威慑力,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人民的腐朽,制度的弊端日益显著,法律则会出现缺口。健全的法制,有利于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行和良好道德的重塑。但滞后且不健全的法制则会带来消极影响,曾经的土地法给罗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麻烦,因为罗马贵族在与平民进行交涉中,凡涉及权财,一律不可拱手让人,贵族本性的指引无可厚非。因此,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实对清除政治腐败有一定作用。
3.5完善公民参政议政制度
公民的合法权利得不到维护,必定会滋生腐败,提高公民的参政意识,广泛推进公民的参政议政制度,是治理政治腐败的重要途径之一。马基雅维利认为贵族与平民之间对政治权力的纷争是罗马自由的屏障。平民有参政的机会才可以与元老院进行制衡。而罗马的纷争也恰恰是人民寻求参政权的结果。另外,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公民的指控权也对共和国多有裨益,在违背国家自由运行的事件发生后,公民是否得以向有关议事会指控,这对揭露腐败恶行,即使制止腐败再度加深蔓延亦十分必要。同样公民得以参政指控权行使则顺理成章。公民享有参政的权力,平等自由的政治生活,腐败自然荡然无存。
3.6采取灵活变通的政策
面对政治腐败,马基雅维利用罗马邻国面临外患的事例说明了“更为稳妥的办法是妥协而非对抗”[2]131并不是对腐败放之不顾,或一味用强才能转危为安,要采用灵活机动的政策才是王道。据此,马基雅维利分析了斯巴达能够得以长治久安的原因是他们的居民人数不多,且不接受外来人,对少数人进行完好的统治亦不易于遭受外界因素的侵蚀。这是许多思想家都向往的小国寡民的政治,但是实际上,共和国不可避免要经历对外扩张,出现各种利益的交锋,财富的聚集,让原本淳朴的人民露出了贪婪的一面。而在共和国中,无论是国家内部腐朽还是外部诱惑的势力都会导致严重的政治腐败后果,一蹴而就的压制政策会造成事倍功半的效果,不如采取灵活应对之策,不与之正面抗衡。这意味着在面对已经腐败的政治社会时,不可激进的革除弊端,在没有充分的准备下,反而容易适得其反。反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盲目的大兴除弊,并不能从根本上撼动腐朽的政治,灵活机动的策略,坚持反腐的步伐不动摇,方可达到成效。
4.1合理性
马基雅维利生活在封建社会末期与资本主义萌芽时代,其反政治腐败思想结合当时社会背景无不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前瞻性。首先,马基雅维利较为全面系统的从人性、政体、宗教道德、法制、自由等方面论述了政治腐败产生的根源。尤其是关于自由与腐败关系的论述,从自由的角度出发,论证了自由的缺失必定会滋生腐败,这是马基雅维利反政治腐败思想中独一无二的视角。其次,马基雅维利的反政治腐败思想不仅适用于当时四分五裂的意大利同样也对我国当今社会治理腐败具有借鉴意义。特别是马基雅维利对于政治腐败的治理方略可谓是积极稳妥,治理有方。不但深刻揭示了政治腐败是意大利动荡的主要原因,并对如何挽救这一局面提出了较为详细且合理的方略,预见性地分析了在已腐败的国度里如何来维护其统治并且消除政治腐败。可谓是近代以来对政治腐败研究的领军人物。
我们应用与时俱进的眼光来看待一个为人可知,具有对时代高瞻远瞩的马基雅维利,而不是一个业已古老,狡诈的马基雅维利。
4.2局限性
马基雅维利对于如何抑制政治腐败的论述不可避免具有时代局限性,首先,在反腐败措施中,提及运用法律和制度的手段去抑制腐败,却没有详述如何使维护自由的法律得到真正的实施。同时也未曾提及对腐败的惩处方式和力度。其次,马基雅维利的混合政体的确对权力的相互制衡、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但在国家权力机构运作中,贵族和元老院仍具有不可抵挡的优势地位,平民的权力尚且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尤其是已腐败的国家,权力地过多集中在贵族手中,也是腐败的重要原因之一,马基雅维利没有明确强调简政放权,同时也没有具体措施来保障落实人民更多的参政权。
尽管马基雅维利对反政治腐败的论述仍有时代的局限性,但其主要思想对我国反政治腐败工程建设的确具有诸多借鉴意义。
第一,在道德意识层面上,应不断加强整个国家社会及公民自身廉政建设。马基雅维利在对政治腐败的分析中,抨击了教会的腐朽却吸收了宗教中积极合理的信仰和美德因子来抑制腐败,尤其是对君主的道德素养提出了要求。因此,对开展广泛反腐倡廉思想政治教育,严抓公务人员的廉洁素养,筑起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国家及公民自身拒扛腐败的能力。同时,不断增强社会全体人民的反腐意识,勇于揭发社会腐败现象。
第二,制度层面上,反腐的重要一步是人民可以实现真正的当家作主,完善各项制度保障。依据马基雅维利对于自由和腐败的关系论述,已经腐败的人们很难获得并维持自由,因此反腐的根本之策是培育自由的种子,逐步使人民学会利用手中自由的权利。首先,人民可以行使自由的权利,顺理成章也应具有参政议政的权利。人是政治的动物,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政治,不断扩大并规范人民参政机制,促进社会公正公平,腐败便难以存活在自由民主的土壤之中。再次,完善基层民主政治监督机制,马基雅维利崇尚人民的力量,人民的监督,制衡各方的权力,不留一丝可以滋生腐败的空间,社会反腐工程才会事半功倍。
第三,加强法制创新。法制也是治国方略中最为重要的一环,马基雅维利也在政治腐败根源分析中着重说明了法制对于一个城邦国家自由运行的意义,落实法制约束力才能从行动上控制政治腐败。在中国,依法治国的理念由来已久,在新中国经历文革的纷乱之后,便逐步认识到法制的重要性,并且在2004年将依法治国纳入宪法。不断完善反腐倡廉相关立法,建立健全立法监督体制,对于不同层面的腐败现象杀一儆百,严惩不贷,腐败分子必定无所遁形,腐败现象自然也会有所减少。
反腐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警钟长鸣,细水长流,不断落实各项反腐倡廉制度,坚持不懈地与社会腐败的不良风气作斗争,从思想道德的根本上去撼动腐败的根基,人人反腐,事事公正;社会清廉奉公,才能进一步实现复兴伟大中华民族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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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义兵]
作者简介:肖立国(1962-),男,广西全州人,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方面研究;杨娜(1990-),女,河北邯郸人,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方面研究。
收稿日期:2015-06-24
DOI:10.13420/j.cnki.jczu.2015.05.005
[中图分类号]D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02(2015)05-00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