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玫
矛盾编译观初探
许 玫
[摘 要]鉴于更新编译观对促进编译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考虑到要建立新型编译观就必须转变范式、要转变范式就应该借鉴其他学科乃至哲学的成熟范畴,试图从考察编译实践中的现实矛盾出发,学习、梳理《矛盾论》的基本原理和主要范式,在此基础上界定矛盾编译观的含义,探索矛盾编译观的应用方向,并为分析和解决编译矛盾提供实用工具——理清了其主要内容的矛盾分析法,最后试析编译实践中基本矛盾的解决之道。
[关键词]编译矛盾;矛盾论范式;矛盾编译观;矛盾分析法
[作 者]许玫,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国际城市规划》编辑部。
基于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跨文化建设的需要,融合编辑和翻译为一体的编译系统及其运行,引起了人们更多的注意。笔者认为,要促进编译工作的科学发展、高效运作,确立科学的编译观念是题中应有之义。而围绕编译观的建立又必须思考和处理好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要认识更新编译观念对编译主体优化和编译事业发展具有的重要而迫切的意义。
第二,要明确认识到,旧有的、由翻译界界定、使用的“编译观”已经不能适应编辑和翻译相互融合的发展需要,必须促使其向更为科学化的方向转变。
第三,转变编译观必须从仅仅转变视角(如从翻译界的视角转变为编辑界的视角)走向转变到新的范式。
第四,构建科学编译观的新范式,可以用借鉴其他学科成熟范式的办法给予解决,特别是可以借鉴交叉科学范式以确立交叉编译观、借鉴矛盾辩证法范式以确立矛盾编译观和借鉴系统科学范式以确立系统编译观。
第五,探索矛盾编译观相比其他范式的编译观具有更为迫切而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以“初探”的形式对之做一个粗略的阐述。
构建矛盾编译观,就其现实意义来说,就是因为在编辑、翻译及其关系中充满着种种矛盾,正是这些矛盾及其运动提供着推动编译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唯有这些矛盾得到了正确的对待和处理,才能真正显现其正面的动能。
编译矛盾首先源自翻译实践中的矛盾。翻译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活动,涉及诸多思维、语言和文化因素,由于翻译实践必须对差异很多很大的思维、语言和文化进行连接和转换,它必然内含着诸多复杂的矛盾与矛盾运动过程。随着现代翻译学的兴起和翻译研究的深入,这些现实矛盾连同由于不同学派、不同标准、不同方法、不同技巧之间造成的人工矛盾,不断被揭示出来。例如:
(1)翻译标准中的信与雅、形似与神似的矛盾。
(2)翻译技术性矛盾:拆卸与重组、破损与补偿、正译与回译等。
(3)翻译方法中的直译与意译、语义翻译与交际翻译的矛盾。
(4)翻译技巧中增译和简译、顺译与逆译、分译与合译、异化与归化、正说与反说的辩证关系。
(5)翻译主体性相关的作者与译者、作者风格与译者风格、忠实与再创造的矛盾。
所有这些翻译中的矛盾都可能在与编辑的相互作用中延伸为编辑和翻译关系间的真正的编译矛盾。
同样,编辑活动也是一种充满各种矛盾的社会实践活动,诸多的编辑矛盾也会在与翻译的相互作用中延伸为编译矛盾。例如:
(1)编者与作者的矛盾,具体表现为:编辑策划与作者创作实践的矛盾、编者对作者支配与服务的矛盾、编者积极求新与作者相对固旧引起的矛盾,等等。
(2)编者与读者的矛盾,具体表现为:编辑目标与作者需求的矛盾、编者业务的稳定性与读者需求的变动性的矛盾、编者对读者的适应与创造(适应读者与创造读者)的矛盾,等等。
(3)编辑系统业务运行与组织管理的矛盾。
(4)编辑系统与编辑环境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编辑系统运行与社会实践的大环境之间,存在即可利用又受制约、既要适应又要优化的矛盾关系。
(5)编辑主体的能力要求与自身素养的矛盾,包括跨学科编辑遇到的“专”与“杂”的矛盾,等等。
编辑和翻译是具有本质性区别的两种社会行为,由它们互相联系构成的编译整体,既有编辑矛盾或翻译矛盾延伸而来的种种矛盾,还有双方直接作用产生的多种矛盾。特别是业界公认的编译基本矛盾——编者与译
者、译者与作者、编译者与读者等主体间形成的矛盾。如由译者推荐编辑选题引起的矛盾,组稿中统一译者译法造成的矛盾,编者审稿中准确定位严抓标准引起的矛盾,编译加工整理中准确与流畅的矛盾,编者浮躁引起译者的译品质量下降,编者不信任译者,对其译文特别挑剔要求重译等,以及编译双方对于译稿定位的吻合度、文化了解力和翻译力如何匹配、如何共同努力让读者从编译成果的“写世界”中做到“读世界”“看世界”和了解世界等。
当然,编译作为社会实践中的一种,一样会遇到主观和客观、局部与整体、相同与相异、静态与动态、认识与实践等普遍性很高的矛盾,还会遇到编译系统外部的诸如现代与传统、热点与冷点、学理与情感、后顾与前瞻、宏观与微观、正面与反面、科学性与艺术性等关系时可能产生的矛盾。
矛盾编译观的确立,既要基于编译实践中的矛盾现状,也要借助矛盾辩证法提供的科学哲学范式。
借鉴矛盾辩证法的范式,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学习毛泽东的《矛盾论》。就笔者领悟,《矛盾论》为我们提供了以下可以直接运用的矛盾辩证法原理、思想与范式。
(1)矛盾是事物发展动力的原理。所谓矛盾是指事物存在、发展中相互作用的一种表现形态——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形态。“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只有主张从事物内部找发展动力的发展观,才是辩证的、科学的发展观。
(2)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原理。首先是矛盾普遍性的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而且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其次是矛盾特殊性的原理:不同事物具有不同特点的矛盾,同一事物不同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特点的矛盾,矛盾双方各有自己的特点。再次是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关系的原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之间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且相互转化的;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矛盾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绝对存在于相对之中。“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3)基本矛盾原理。基本(根本)矛盾是指贯穿矛盾运动各方面和全过程的、对其他矛盾的存在、发展起支配、规定或重大影响作用的一对或几对矛盾。基本矛盾处在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相互关系的连接点上,它可以在相互转化中把上一层次的特殊矛盾和下一层次的普遍矛盾衔接在一起,可以通过特殊矛盾把握普遍矛盾,可以通过实践加思考去准确揭示事物发展的特点和走向。
(4)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的原理。它作为矛盾特殊性的一种表现,指的就是矛盾及其诸方面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矛盾有主次之分,矛盾方面也有主次之分。当然,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方面和次要矛盾方面的划分也是相对的而非绝对割裂的,它们之间也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
(5)矛盾诸方面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首先是矛盾同一性的原理,“一切矛盾着的东西互相联系着,不但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一个统一体中,而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其次是矛盾斗争性的原理:“一切过程中矛盾着的各方面,本来是相互排斥、互相斗争、互相对立的”。而且这种“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再次是矛盾同一性和矛盾斗争性关系的原理:“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同一性中存在着斗争性。
(6)矛盾斗争基本形式转换原理:矛盾斗争可以采取对抗性形式,也可采取非对抗性形式,而且这二种矛盾斗争的基本形式会因为条件的变化而相互转化。
基于上述编译矛盾状态和矛盾辩证法原理(范式)的分析,我们可以对矛盾编译观的内涵和可能的应用方向,做出简要的界定和探讨。
在笔者看来,借鉴矛盾辩证法主要原理(范式)建构的“矛盾编译观”,应该是以编译矛盾的分析和解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矛盾辩证法的原理、思想和范式并使之转化为根本方法,用以解决编译矛盾、提升编译系统运行效益的一种整体编译观念。这种编译观既反对把编译矛盾的双方绝对对立起来、片面孤立起来,使编译实践陷入僵化、无效的形而上学编译观念;又反对把编译矛盾双方混淆起来、不辨是非、不讲转化条件、“辩证”过头的诡辩式编译观念。
说到矛盾编译观的应用,笔者认为重点在于提高编译主体确立矛盾编译观的自觉性,进而认真把握矛盾辩证法原理,用好它转化而成的世界观高度的方法论,并发挥矛盾编译观念和方法应有的指导作用。
首先,要懂得遵循辩证处置编译矛盾的一般方法论原则——注意区别、避免混淆;强调联系、反对割裂;承认转化、不搞僵化;把握方向、防止颠倒等。
其次,要能对应矛盾辩证法具体原理,明确整理出可使用于解决编译矛盾的具体方法。例如:
根据矛盾是事物发展动力的原理,我们在认识和处理编辑和翻译的关系时,要学会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既看到区别,更看到联系;遇到问题要善于从内部找原因,真正把编译系统内部矛盾看作编译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根据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原理,我们要注意去承认、揭示和分析编译活动普遍存在的矛盾,解决矛盾时采取两点论、防止一点论、克服片面性;要看到不同编译主体、不同编译文本……在不同时空、不同条件下
产生的编译矛盾的不同特点,解决矛盾时做到具体矛盾具体分析,防止“一刀切”、千篇一律;尤其要善于从特殊的编译矛盾中发现编译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和规律性,再以发现的这些普遍规律去指导具体的、特殊的编译矛盾的解决。
根据基本矛盾的原理,我们除了要重视编辑中的基本矛盾和翻译中的基本矛盾及其相互交叉与自然延伸外,更要抓住两界公认的编者与译者、译者与作者、编译者与读者等主体间矛盾这个编译实践的基本矛盾,力求抓准编译工作的基本点和大方向。
根据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的原理,在处理编译矛盾时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既要善于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又要照顾全面、统筹兼顾地处理好次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方面,不犯均衡论的错误。
根据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关系的原理,我们在分析和处置编译矛盾时,一定要在懂得编译矛盾双方具有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同一性的同时,看清编译矛盾双方的相互区别、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斗争性。只有这样,才能在建立和谐的编译整体时敢于并善于用好矛盾双方的差别、对立、排斥的关系力,而不把追求编译矛盾双方的和谐共处、努力构建和谐的编译系统整体,跟辩证地利用矛盾双方的差别、排斥、对立关系所造成的正面推动力量之间割裂开来甚至绝对对立起来;也只有这样,才能让编译矛盾真正成为编译事业发展的根本推动力量。
总之,明确了解决矛盾的一般方法论原则,在处理编译矛盾尤其是存在于编译实践中的普遍性矛盾(主观与客观、局部与整体、知与行、静态与动态、差异与同一等)时,就有了规律可循;而掌握了解决矛盾的具体方法,我们就有了解决具体编译矛盾的思想工具。
最后,必须明确,在运用矛盾编译观处理编译矛盾时,抓住编译的基本矛盾还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所说的编译的基本矛盾,就是编译实践中相互关联的主体间的矛盾。它的具体表现内容和形式很多,除了上文已经表述过的以外,特别要关注由于编者与译者之间支配和服务关系处理不当引发的一些矛盾。例如:当编辑意图(编辑策划)与译者文稿之间不一致,编者要求的学术思想译者不能接受,而译者坚持的学术观点编者又觉得不满意;当编者要求出版严格大方的学术品格的作品时,遇上的却是一味追求扩散效应而把作品加工处理得像通俗小说;当译者不顾及编者意愿,坚持自己的出版安排和合同签订,或者不许编者对其提供的稿件改动一字;如果译者的思维方式、语言习惯、治学特点与编者要求的不一致;如果编者只顾出版社盈利、得失,不关注译者权益的维护甚至不按合同办事,反之,如果译者要求过高,超过了出版社的条件许可,影响到编辑方的合法权益,甚至单方面改变合同内容;等等。
对于这类矛盾的辩证处置,当然首先要认清其区别、差异和对立的性质。编译矛盾主要表现在精神产品的生产中,编者和译者在精神产品生产中的角色定位是不同的。作为不同的社会分工,著译者是精神产品的生产者主体,读者是精神产品的消费者主体,编者则是要解决精神产品生产、转换、消费、分配(供需)等关系的组织者主体。同时还要看清他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性质,不能把他们绝对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摆正编者和译者的关系,避免纠缠于主角与配角、主产与助产、父亲与母亲等关系观念,因为无论是编者以父亲自居,甚至把自己看作是著译者的衣食父母,还是译者否认编辑作用,只把编辑看作自己出书成名的工具和阶梯,都会使编译矛盾得不到解决,相反还会节外生枝,派生出许多其他矛盾来。看清和抓好编译的联系性,还要在“统一点”上下功夫——一切为了读者。编译中主体间矛盾,往往是编者或译者心中只想着自己,完全忘记双方应有的共同目标和动力——为读者服务。只要双方能确立并维护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理念,一定能为解决矛盾、推动编译事业发展打好牢固基础。
矛盾编译观的探索和建立是编译事业发展的自然需要,是应对当今编译实践及其发展中充满着各种矛盾的必然选择。只要我们能够真正学习和借鉴《矛盾论》所提供的原理和范式,把它和编译实践相结合,就一定能够界定、建立并逐步完善矛盾编译观。当我们把矛盾原理和范式带来的世界观高度的方法论,成功应用到分析和解决编译实践的种种矛盾时,我们就一定能做到把编译矛盾转化为推动编译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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