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山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015-03-19 03:23竹山县农机局王智卿
湖北农机化 2015年2期
关键词:机手拖拉机农业机械

竹山县农机局 王智卿

竹山县农机局作为县安委会的成员单位,一直把安全生产作为全局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管控、隐患排查、教育培训、事故查处、应急管理、安全宣传等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各类农机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近10年来无农机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竹山县于2011年被省农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授予全省第一批平安农机示范县称号(全省仅10个县),竹山县农机局近5年来多次被县政府表彰为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先进单位称号,农机监理业务近5年被市局年度目标业务考评均为全市第一名。

1 开展农机安全管理的依据和列管农用车保有量

竹山县农机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563号令、《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令第42号、43号、《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县政府有关农机职能职责分配,依法依规开展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负责乡村道路和田间、场院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

按管理权限和职能,农机部门负责管理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形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因小型拖拉机和变型拖拉机价格便宜、方便操作、行走灵活,适合山区县田间及乡村道路运输,深受农民欢迎,这些农业机械在我县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农民生活中发挥很大作用,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和潘口电站移民工程开始后,我县自走式农业机械逐年增多,截止目前竹山县各类行走式农用车辆注册登记3 235台,在网上公示报废车辆1 116台(因超期未年检、或有严重安全隐患)。列管在册车辆有2 119台(其中:大型拖拉机12台、沼液抽排机35台、变型拖拉机2 072台)。

2 监管措施和做法

2.1 建立健全了农机安全责任体系,明确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工作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每年初人员分工从领导到一般干部都明确有安全责任分工和具体安全工作计划。我局结合部门实际,年初以正式文件下发了《2014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成立了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目标,对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状考核细则分解细化,建立了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在责任追究制度中明确规定,实行农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局与各二级单位、各单位分别与执法人员、工作人员、教练、机手、学员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明确了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三是完善了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要求立查立改;四是完善了农机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方案,进行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演练,基本具备了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五是按省市业务部门相关要求,规范了新车入户、牌证换发、年度检验等各项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六是认真抓实农机安全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督办,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做到逢会必讲、随时督查。在领导逢会必讲的基础上,全年召开专题安全会议10次,召开交警参加的联席会3次,到二级单位检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12次。

2.2 坚持农机安全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相结合,强化工作措施,抓常抓细保安全

2014年我们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月、“六打六治”、重大节假日、三伏高温、冬季雨雪天气安全防范、安全隐患排查、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农机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竹山县农机局分别下发了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和通知,成立了由局领导参加以农机安全监理站为主体的专项整治小组,落实相关责任和措施。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重点、方法和步骤,积极排查,严格整治。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管理特点,进村入户进行登记排查,登记结束后进行分类汇总,在摸清各类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隐患排查。一是深入基层集中开展拖拉机审验,每月初对年检到期的机主发送手机短信,通知检审范围及时间安排、检审工作要求,同时还向机手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机手法制意识和自觉参检意识。在年检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业机械检验技术标准,坚持见机、见证、见人,不走过场,做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一律不予年检;不参加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的不予年检;私自改装的不予年检等等;二是开展了田间作业和道路安全检查、安全日咨询及送农机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下乡镇村等系列活动,6月份共发放编印的宣传材料1 000多份;三是积极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安全检查,组织农机作业专项整治。期间出动农机执法人员650人次170天,共检查各类机具1 665台次,纠正各类违法违章151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25起,处罚违章机手191人,教育机手329人次。监理站每月巡回全县田检路查、上门宣传、打非治违、下乡实地开展工作都在22个工作日以上。

2.3 发挥部门联动作用,提高监管能力

按照湖北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机道路安全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14〕124号)文件精神,我们和县公安交警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机道路安全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成立了联合执法小组,建立了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联席会议等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农机监理站和交警各中队开展了11次联合执法活动,加强了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我们主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召开3次专题联席会议,强化联合执法监管力度,集中力量对县乡道路进行整治专项检查,农机与交警开展联合执法11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9次。

2.4 加大源头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源头管理是农机安全监理的重要管理手段,是建立农机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农机监理工作一改过去坐等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深入基层,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帮助农机手检修车辆,传授机具维修、保养等技术,消除事故隐患。通过短信通知年检、电话预约上门、送牌证到家、车辆检审进村、延时服务等多种形式做好机手的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农机安全镇、村、户建设,不断创新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做到管理“横到边,纵到底”,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和盲区。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网络建设,让农机安全管理深入到村入户,安全常识普及到人,农机安全责任到人,通过聘用农机安全员、建立村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台帐、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形式发挥好村委会作用,较好地把住了农机安全源头关口。

2.5 强化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我们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一是抓社会效应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警示牌、黑板报、标语、宣传栏和倡议信等多种渠道,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二是抓农机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结合年检、农忙、节日前举办农机安全培训,发放《农机交通事故警示》、《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等农机安全宣传资料1 000多份;每个安全村送1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农机户送1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全年组织3次农机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参训人数达500余人;制作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展板4块,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16场次,安全生产宣传报道32篇、向驾驶员发送手机提示、警示短信3万余条。

2.6 明确规范,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农业部“两个规定”和“两个规范”要求,做到不超标发牌,不异地发牌;做到培训和考试分开,并严格考试,杜绝核发关系证和人情证,由于严格把关,有效提高了驾驶人的素质;二是面向社会推行执法“三公开,一承诺”制度,即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执法依据,承诺服务限时制,规定凡手续齐全的一般性业务1小时内办结,考试合格一周内即可领取驾驶证。2014年专门购买一台拖拉机用于机手的培训和考试;三是实行办理业务首问负责制,对机手做到不刁难、不拖延、不推诿,让机手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3 存在的问题

(1)农机执法手段弱。农机部门按法律规定,只负责农用车辆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牌证管理,但上路执法权限有限,对车辆违规违章只能教育、引导,缺乏强制措施。

(2)执法人员不足,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农机安全监理对象点多面广。现在农机监理站人员编制只有8人,除在窗口办理业务人员外,能上路执法的人员只有4人,且大多都是年龄偏大的老同志。农机部门除财政拨付的人头经费外,无专门农机安全监理执法经费,农机要想在全县乡村范围内开展机车的安全监管,需要一定的工作经费,目前此经费得不到保障。

(3)农用车辆保有量基数大、分布广、安全性能差,农村路况条件差、机手安全意识差等多项因素叠加,更加大了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难度。农用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因价格便宜、行走灵活,各方明知制动性能、安全性能不如四轮汽车,但目前农村仍有不小市场,机械出厂有合格证,农民办理牌证持有合法证件,符合办证前置条件,农机部门又不能拒绝办理。大多机手只注重经济收入,平时不注重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加之我县乡间道路坡陡弯急,通村道路建设不达标,遇雨雪天气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4 农机监管和隐患排查的防范措施

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县政府[2014]23号《关于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履行好农机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工作的安排、督办、检查,确保安全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4.1 对全县农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排查

截止2014年12月底列管在册车辆有2 119台,我局重点对列管的车辆逐一核查档案,一是对参加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宣传教育;二是对到期未检验的,实行电话通知、发短信、上门通知、路检路查中督促车辆检验;三是对逾期检验的,实行发法律文书,注销车辆号牌。

4.2 抽调力量,迅速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

竹山县农机监理站出动监理执法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管理特点,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机集中检审,进村入户进行登记排查,做到不漏一台。在年检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业机械检验技术标准,坚持见机、见证、见人,不走过场,做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一律不予年检;不参加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的不予年检;私自改装的不予年检等等。对未年检的车辆,实行电话通知、发信息、上门发通知、送牌证到家、车辆检审进村、延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办法,督促车辆按时年检;二是帮助农机手检修车辆,传授机具维修、保养等技术,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对存在隐患的车辆通知停止使用,对达到使用年限的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在湖北省监理网、农机局政务网上公示。

4.3 成立专班,集中开展田检路查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元旦和春节期间,组成执法工作专班,由局长、局班子成员带队,分2个组,分区域到17个乡镇、到村组开展田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变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无证和酒驾人员、驾驶未检及报废机车、违法载人、机车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机事故发生;同时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开展安全咨询、送农机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下乡等活动,制作了2 000套《农机安全操作规程》等农机安全宣传资料、“平安农机”知识手册。

4.4 联合行动,农机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

利用公安、农机联合执法机制,农机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对县乡道路农用车进行专项整治检查,重点对农机超载超速、违章带人、到期未检审、无证驾驶、无注册登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严惩,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促进农机安全生产,达到整改实效。

4.5 预防为主,搞好农机安全教育和培训

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西区乡镇机手集中的地区开展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年前拟计划培训机手500人,发放培训资料1 000套,发放安全宣传资料2 500份。同时发挥农机合作组织、农机示范户、平安村、平安户的作用,组织抓好宣传教育。通过聘用农机安全员、安全村发挥好村委会作用,把好农机安全源头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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