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思想工作宣传会议上,习总书记提出:意识形态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意识形态斗争的阵地已经转移到互联网当中,在这个特殊的阵地中,我们是否能够赢得一场漂亮的胜仗,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政权的稳定。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斗争是意识形态斗争的新形势,是基于网络技术的基础上,斗争以互联网为平台和阵地。我们要认真研究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的特点,恢复传统的意识形态宣传方法,使之成为主流,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实现中国梦的要求。
随着现代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 34 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显示,“截至 2014 年 7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32亿,手机网民规模 5.27亿,互联网普及率达 46.9%”。可以说,不断发展的网络社会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人们在享受互联网带来的种种方便的同时,也感受到网络信息对理想信念、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道德准则的冲击和影响。
随着美国的诸如“棱镜”等监控计划被揭露,近几年的网络意识形态空间的斗争就显得越加紧张,网络空间形式的斗争也进入了白热化阶段。由于网络运行技术等规则还不够完善与均衡,使得以美国及一些西方国家因为拥有网络方面的高端技术而占据了网络的“话语权”。西方一些网络技术发达的国家也通过各种途径的意识渗透,企图对中国实行意识形态领域的演变。尤其是近几年,以前缺少网络载体的传统意识形态的斗争,已经漫延到网络的各个角落,并形成新的趋势与特点。我军在现实中的正义形象正遭遇着西方“话语霸权”的冲击。诸如“军队不应受党控制、不应受政治影响”以及“军队国家化”的反动舆论论相当猖獗。即使一般性的涉及到军队的事件,也被西方别有用心的国家炒作,使简单的事件复杂化、政治化。我国军队的建军历史是一首首正义之歌,但却在网络上被西方丑化,一些军队的英雄也被网络所“戏说”,这对我军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毁。一些西方的反华势力正是通过网络有一传播广泛的载体,操控着舆论导向,以便达到扰乱人心、丑化我军的目的。从而最终动摇我军的理想信念,制造军队脱离党的领导的反华言论,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不能听之任之,必须通过技术层面、意识形态的宣传层面等,扩大网络舆论的广泛性,加大宣传与网络的管控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控制与抵制。
网络空间斗争的一个关键,就是执政党要对网络意识形态的斗争高度重视,加强管控。从网络的斗争形势来看,主要有三种趋向。
一是网络斗争的分布实力呈现多样化。这也是因为社会多种势力并存的原因造成的。我国社会处在转型时期,这一转型使得社会各阶层逐渐分化,并且各个利益阶层的诉求各不相同,形成了多元的社会结构。网络群体的增大,使得网络意识的斗争也日趋复杂与多元。其中一些国外反华势力以及受反华势力支持的群体也在网络上通过言论等形式,对反华的态度加以渗透。当然也有我党政府的相关措施与作为,也有社会民众的参与。这其中包括两种类型的参与者,一是有独立主见的网民,能够辨别各种言论的真伪,立场坚定者。站在维护本民族利益、传播正义的角度,去看待网络,去在网络上坚守自己的立场,并发表正义的言论。二是就事论事型的参与者。这种参与者的特点,往往是就事论事,针对具体事例发表看法、表明态度。这种类型的参与者往往立场不够坚定,也是网络群体中占数量最多的参与者,当斗争的形势处于白热化状态时,他们往往被一些反动势力所利用,不能辨别是非与真伪,缺乏识别能力,往往是随波逐流。
二是由于媒体的影响,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斗争更呈现出复杂与多样。也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网络载体的多元,网络技术的发达可以使得传统媒体与网络充分融合,所以说网络斗争的形式不仅只限于静止的文字与静止的图画,更有可视性很强的视频,特点是融声音、图像于一体,更形象、逼真。另一方面是内容所涉及的面更广。网络意识形态的斗争的内容也是相当广泛的,表现在宏观上的对某些政党的行为的歪曲与攻击,也有微观上的对国内一些个体事件的不正当言论,这使得网络意识形态的斗争更加激烈。
三是网络的全球化,使得网络意识形态的斗争具有无国界的性质。这一特点主要是由于三个方面的因素而决定的。首先,网络技术的发达与开放,使得一些国外的言论都可以在网络上渗透到国内。而任何国家也不能通过关闭网络的形式来进行言论的禁止。其次,信息流通的即时性。信息的快速传播使得信息不仅是限于一个国家的范围,而是可以在国际上流行。最后是意见表达的全球性传播。国内的事件经互联网可以放大,就会在国际上产生影响,所以网络是一个复合体,国内国际的舆论都可以参与进来。
传统媒体的传播形式是比较落后的,也是比较缓慢的。现在的互联网通过各种新技术致使其具有虚拟性的隐蔽,开放性的传播、交互性的互动与交流、迅捷性的传递。这些特征使得各种思潮都想得到广泛传播,各种思潮的坚持者,想通过传播言论,引起网民的重视,以便得到其他人的认可。所以,互联网的意识形态的斗争,必然成为现代最得力的斗争工具。网络的社会性特点决定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和平性与虚拟性,网络为公众创设了一个表面上是远离现实的意识形态的斗争环境,所以在网络上的敌友关系也被藏匿了。公众在网络上的行为也具有不可预知与管控。公众通过网络的音频、视频、图画自由地表达着自己的观念与看法。而目前的网络技术对于公众的匿名与虚拟身份又很难得到控制。所以,国家必须采取有效策略,重视互联网这一意识形态的斗争工具,探究网络斗争的有效模式,使得正能量能够给人们以导向性的影响。
网络也具有娱乐性,这也决定了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欺骗性,以及会出现一些突发的网络事件。西方意识形态将娱乐的因素中融合一些反华意识,渗透到网络,例如他们所开发的游戏、电影等,就可以通过这些形式来宣扬西方的价值观,这种意识形态的灌输模式已经超出了传统媒体的作用,更容易通过媒体的传播,潜移默化地培养西方信众。当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激烈时,西方一些国家就会在公众中制造思想混乱,使公众难分真假,有专家指出:任何的暴力和金钱已不能在这个时代成为主导地位,未来的世界是由网络控制的。网络意识形态的斗争的复杂性决定了各种言论并起,需要网民有自己独立的思考与意识,国家必须通过一些有效的策略,通过对本民族文化与意识形态以及价值观的宣传,使民众树立民族意识,激发本民族的爱国热情,同时,要加大一些不良言论的澄清与管控,使得民众有一个环保健康的网络环境。
网络的融合性特点决定了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表面的虚拟性与本质的现实性。相对于现实社会而言,网络是虚拟的,网络意识形态本身是公众以虚拟身份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活动形成的个人观念,但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则是现实的。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的现实性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是来源于现实意识形态斗争的,不是凭空产生的;另一方面,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虽然是在网络虚拟环境中进行的,但是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加速发展以及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网上网下的衔接与转换已经成为可能。因此,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斗争必将由虚拟空间的 “坐而论” 转向现实社会的 “起而行”,从而影响和波及现实社会,给稳固的现实社会带来潜在的冲击和影响。同时,网络空间交流不需要面对面,人们一旦沉迷于网络,极易产生自闭、抑郁等问题,甚至会把网络中的虚拟情节移植到现实生活中,或者把现实中的问题通过网络加以放大,从而引发现实社会问题,危害很大。近年来,很多消极的思潮或意识形态,都通过网络空间和鱼龙混杂的研究机构的所谓阐释解读,对我国人民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观产生腐蚀影响,其中的运作机理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