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度市南村镇人民政府 梁杰
近几年我国政府不断加强对“三农”政策贯彻落实的投入资金,财政投入逐年大幅度增加,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13799 亿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四项补贴、农村教育卫生的等方面,其中对乡镇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等四项补贴的投入近1700 亿元,从2004 年的145 亿元增长达10 倍多,惠农政策项目也不断的增加,如四项补贴、新农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等。为了更好的落实我国乡镇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实施,转变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职能,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不道德行为,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至关重要。建立人大监督、行政监察、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共同监督体系,防范乡镇财政资金被侵占挪用的不良现象,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化运行模式。
随着乡镇财政资金的不断加大,国家越来越重视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实施效率,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2010年3月11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 号),提出了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责与要求。随之《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农办[2011]126 号)的下发,使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更加科学、细致、明晰,让群众更加深入了解公共财政的职能,进而明确指引了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责和方向。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主要强调了如何进行现代农业建设,加快乡镇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在中央一号文件中此文件是连续第12 年聚焦“三农”问题可见国家政府对乡镇“三农”问题的重视程度,加大乡镇财政资金拨款和提升监督管理力度是必然趋势。
但是,目前我国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国家政府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不断改革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政策,提高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城乡共同、快速发展的目标。
我国目前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队伍力量还很薄弱,监管流于形式,缺乏经常性、规范性、系统性的财政资金监管意识,对于财政资金项目申请立项十分积极,但是对于项目产生的绩效监管重视度还有待提高,财政资金的监管工作大部分由财政人员实施,职务较低、责任巨大,使得部分监管职能实施困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人员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不足,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和乡镇建设项目资金都指定特定的资金投放对象、行为,由具体部门实施,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过程中,核定其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难度较大,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判断力和经验。
我国部分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平台建立不完善,硬件设施陈旧,办公条件差,监管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丈量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配备不足;财政资金下拨的程序和环节比较复杂,加上信息共享平台缺失,导致财政政策执行的进度、存在的问题等数据信息传递相对比较滞后,不利于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影响了对乡镇财政资金的实时监控;财政资金监管网络平台建设也不完善,财政部门将大量的人力物力放在了监管信息的收集、传递方面,对网络系统数据的分析重视度不足,使财政资金的监管效率下降。
乡镇财政扶持政策对农民的扶持项目较广,注重短期效果目标的实现,随着国家扶持项目的增多,资金的需求量不断加大,增加了财政支出的压力,一些乡镇财政扶持政策与国家的产业导向相背驰,脱离了扶持政策的初衷。我国的乡镇财政扶持政策与企业的税收情况有关,当企业处于初创期的时候,效益较低,税收贡献较小,但对政府的扶持需求较高,成熟期的企业效益好,反而获得了更优的扶持优惠政策。
我国乡镇财政资金来源比较复杂,变动情况较多,有的财政资金在指标文件没印发之前就已经直接下拨到乡镇了,而有的则是从财政部门转到其他相关部门之后才下拨到乡镇,对于不同的情况需要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而不能千篇一律,加上部分分笔下拨的财政资金性质标注不明确,因此乡镇财政资金缺乏事前监管,加大了财政资金监管难度。部分监管制度内容过于笼统,监管流程不科学、不规范,执行时随意性很大,缺乏有效的约束力。财政资金监管的及时反馈和评价机制不健全,缺乏动态监管,部分监管人员对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并反馈到上级相关部门,降低监管效率。
为了更好的实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效率,应不断加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多途径、多渠道的广纳财政资金监管专业人才,大力宣传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使相关部门明晰财政资金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意识。定期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培训,组织交流讲座,学习先进单位监管工作的经验,加强思想素质培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增强学习新思想、新政策、新知识的主动性,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平台建设是监管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条件,从硬件设施上改善监管部门的办公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一站式办公形式,方便人民群众。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确保财政资金相关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加强财政资金公开的透明程度,加入社会外部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定期检查、更新监管系统,及时分析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做好监管工作。
我国应加强财政扶持政策的资金监管工作,结合我国乡镇实际经济发展前景,制定长远发展战略计划,有效的增多国家政府财政扶持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与财政扶持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创新公开、公示形式,使国家政策监管执行有法可依。乡镇监管人员应实地考核企业的实际情况,向具备发展潜力、有财政扶持需要的企业提供财政扶持资金,而非根据税收收入的多少来划分。对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财政扶持政策应加强检查、监督工作程序,避免地方政府违规行为的发生,浪费财政资源,做好强农惠农政策的监管工作。
加强项目财政资金计划管理,做好事前预算、事中监管、事后总结,明确财政资金项目使用性质,实行专款专用,做好超前预算管控,建立科学、规范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做实动态监管机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财政补助资金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确保随时掌握财政资金信息动态,对于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投入效益实施及时、高效的追踪问责机制,严格执行处罚制度,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将财政资金监管的结果纳入升级评审和绩效奖惩考核目标中,调动监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对财政财政资金监管的约束力。
综上所述,我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乡镇实施高效经济活动的重要保障,确保财政资金公平、合理的分配,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制度的科学化、精细化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与功能,有效落实政府强农惠农的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改革、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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