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琴
摘要:基层医院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来院手术,必须要有规范的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否则可能事与愿违,导致不良事件发生,甚至会有死亡纠纷的发生。
关键词:基层医院;外请专家;手术;管理规定;死亡纠纷
在基层医院若遇到有病情复杂,经院内会诊不能解决的,或无具备资质的手术人员,或需高新技术方能解决的疾病,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手术会诊,这样,既可方便患者在当地就能得到高水平的医治,又提高了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既增加了基层医务人员医疗学术间的动态交流,利于学科发展,又可避免资源浪费,保证患者安全,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但医院若没有严格的"外请专家来院手术会诊的管理规定",或有规定而未落实的话,仍会导致不良事件发生,甚至有造成患者死亡的恶性事件发生,引发严重的医疗纠纷。为此,我想以多年来的所见所闻,以及因此而造成的惨痛教训事例,来警示大家,希望能够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也提醒"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手术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手术部位标记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2]。"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严格履行义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3],保障患者安全。
1 外请专家来院手术应注意的问题
1.1外请专家,未严格执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不提前查看患者,不了解患者病情,不参加术前讨论,姗姗来迟;所在医院管理不到位,手术部位无标识,未执行手术核查制度,导致做错手术部位。
上世纪80年代,我在某骨科医院进修时,曾听老师说过1例先天性髋外翻患者,男,8岁,当时邀请上级医院知名骨科专家来院手术,因是知名专家,所以姗姗来迟,等患者麻醉好,消毒好,铺好巾,专家才到;专家一上台,就按照铺好的手术部位,熟练地打开了左侧髋关节,结果此关节结构正常,这时才认真核对手术患者、手术部位、X光片等,方才发现患者是右侧疾病;立即又对右侧进行了髋臼造盖术。术后院方如实向患者赔礼道歉,得到患者家属谅解,好在是30年前,医患关系和谐,未引发纠纷。近年来关于做错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的事例也有许多报道,但仍时有发生,不得不引起医疗机构的高度重视。
1.2术后只顾招待专家,忽视患者,发生意外,最后导致死亡纠纷。
某二级医院一腰椎结核患者,女,50岁,邀请专家手术,术后本院手术医师只顾去护送专家,忽视患者,由麻醉医师将患者送回病房时,发现患者突然出现呼吸、心跳骤停,经积极抢救后,呈植物状态,在医院免费医治1年后死亡,给予经济赔偿。
1.3外请专家,不把握手术适应症,如高血压、低血钾等,未认真进行术前风险评估,盲目手术,导致死亡纠纷。
某二级医院一脑膜瘤患者,女,56岁,既往有高血压病史16年,术前2d查血压170/120mmHg,血钾3.00mmol/L,经降压、补钾后,术前1d测血压150/90mmHg,血钾3.18mmol/L,麻醉会诊时,麻醉科医师提出患者低血钾问题,建议暂停手术,待血钾纠正后再手术;病区医师仅给予口服补钾,但同时又继续2次/d使用甘露醇降颅压,次日坚持按时手术(因为邀请专家已到),结果麻醉用药后,患者血压高达210/110mmHg,即给对症处理后,患者出现血压低,继之测不到,且出现严重的心律失常;麻醉医师联想到昨日会诊患者有低血钾问题,立即急查血钾为2.4mmol/L,即给予快速补钾、使用肾上腺素、多巴胺等药物抢救后,心跳、血压恢复,即停止手术,转入SICU,数天后死亡,导致纠纷,院方给予大额经济赔偿。
1.4过分信赖外请专家,不遵守操作常规,只顾观摩手术,忽略患者,导致死亡纠纷。
某二级医院一颈椎狭窄患者,男,58岁,邀请上级医院知名专家来院手术,因专家时间宝贵,术前准备匆忙,仰卧位麻醉后,因专家已到,未进行心电监护(未贴电极片),急忙翻身(俯卧位)消毒术野,因过分信赖专家(预计手术一个多小时),未再翻身行心电监护;术中患者出血多(有高血压病史),专家强调清理术野,即全力吸引切口血液,未及时评估出血量,医师、麻醉师均在认真观摩专家熟练而高超的技术,忽视了患者的存在,专家提醒查看生命指证时,麻醉医师敷衍了事,用手摸脉搏跳动,手测血压说正常,手术在紧张地进行,专家视出血量多,要求给予输血,但已为时太晚,入不敷出,结果,待专家把关键手术步骤做完后离院,本院医师将手术切口缝合后,将患者翻身为仰卧位时,发现患者早已呼吸、心跳停止,最后只能以高额的经济赔偿了结这起纠纷。
2 小结
以上事例说明,专家的手术技术是高超的,但若医院不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核心制度,如:术前讨论制度,手术核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外请专家来院手术会诊的管理规定"等,可能导致手术错误,甚至死亡纠纷的发生。
基层医院原本抱着邀请专家手术,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保障患者安全,避免医疗纠纷的期望,结果却事与愿违,教训是惨痛的,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院近年来,注重医院质量管理,于2011年1月已成立了质量控制办公室,完善制度,狠抓落实,认真分析本院及他院典型的死亡纠纷病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尤其是自2012年10月份启动等级医院评审工作以来,质控办负责制定了医院《规章制度汇编》《法律法规汇编》《应急预案汇编》《医院质量管理流程图解》《患者安全目标与制度流程汇编》等医院质量管理系列丛书,并分级分类组织培训,要求把制度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每周我们组织业务查房,从医疗、护理、院感、合理用药、合理用血、危重患者管理、围手术期管理等多方面检查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尤其严格执行我院"关于加强外院专家来院手术会诊管理的规定",并跟踪检查手术全过程(病历是否完整?术前检查是否完善?术前评估情况?有无进行术前讨论?术前访视?知情同意?手术标记?手术核查?术中操作?术后护送、交接?术后记录是否及时?等),经多环节监管,严把手术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效规范了医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保证了患者安全,使医疗纠纷数逐年下降,患者满意度明显提高。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办公厅.《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S].卫办医政发[2012]第9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M].[2005]第4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M].[1998]第5号.
编辑/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