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梦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思想政治理论学院,北京 100191)
习仲勋主政西北时期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张梦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思想政治理论学院,北京100191)
摘要:习仲勋是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其主政西北时期对我国民族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民族工作中,习仲勋教育干部要克服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反对民族主义的理论;提出民主联合政府和民族区域自治相结合的主张,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自决;推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工作,实践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与进步的理论。习仲勋探索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我国民族地区实际相结合的道路,推进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进程。
关键词:习仲勋民族思想;西北地区民族工作;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
从古至今,民族问题一直是贯穿我国社会发展历程的重要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共同强调了民族问题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如何实现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我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的艰巨任务。实现民族平等、团结和发展是多民族国家的重要历史使命,中国革命建设时期的马克思主义者习仲勋以其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为我国民族地区的民族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其民族思想极大地促进了西北地区民族事业的发展,推进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习仲勋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探索与实践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民族主义是与全人类整体利益相违背的一种具有狭隘民族优越性的意识形态,是与马克思主义实现全人类完全平等的思想相矛盾的。因此,反对民族主义是实现民族平等和团结的题中之义。1845年底,恩格斯《在伦敦举行的各族人民庆祝大会》中提出:“所有的无产者生来就没有民族的偏见,所有他们的修养和举动实质上都是人道主义和反民族主义的。”[1]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应该是没有民族偏见的阶级,因为所有的无产阶级都具有共同的利益和敌人,反对民族主义是所有无产阶级与生俱来的品质,也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友爱。列宁发展了恩格斯反对民族主义的理论,进一步指出:“无产阶级的政党不能容许向民族主义情绪让步,即使对以这种隐蔽形式出现的民族主义情绪也一样。”[2]由此,他对所有无产阶级政党提出了品质要求,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坚决、彻底地反对一切民族主义和一切具有民族主义形式的思想和行为倾向。斯大林时期,斯大林认为在一小部分俄罗斯共产党中也产生了民族主义的思想,他指出:“他们在自己的工作中忽略边疆地区的生活习惯和文化的特点,有时表现出俄国大国沙文主义的倾向。”[3]并且由于新经济政策的实行,大国沙文主义倾向越来越严重,斯大林充分认识到其危害,指出“在这种政策下我们有丧失过去被压迫民族对俄罗斯无产者的信任的危险。”[3]斯大林结合当时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实际情况,对马克思主义反对民族主义理论进行了具体化,指出大沙文主义忽略边疆地区特点的大俄罗斯民族思想,并阐述了俄罗斯大沙文主义思想的严重危害性,表明共产党要同这种民族主义进行坚决抗争的决心。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政党理应具备反对民族主义的气魄和能力,只有如此才能彻底地战胜资产阶级。作为无产阶级重要领导人的习仲勋在主政西北时期,根据西北地区的特点强调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反对大民族主义,也反对狭隘民族主义,要坚持恰得其当的马列主义。”[4]习仲勋教育干部在做民族工作时要正确执行党的政策,汉族干部在民族地区做工作要从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出发,首先应该克服大汉族主义传统,摒弃对少数民族的歧视思想,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在做具体工作时对汉族同志的意见和少数民族同志的意见应该一视同仁,反对大汉族主义传统。此外,习仲勋还指出:“还要注意山头主义倾向、关门主义倾向。”[4]一方面资历较老的干部应该团结新上任的干部,不应该搞小团体主义。另一方面,汉族干部不应该排斥少数民族干部,更不应该拒绝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群众和干部入党。要时刻注意党内团结问题和对少数民族群众和干部的团结工作。作为无产阶级领导集体的中国共产党不仅应该对外反对一切民族压迫和民族侵略,对内更应该不断进行思想斗争,努力克服一切狭隘的民族思想,与一切大民族主义思想进行坚决的斗争。正如斯大林所说:“各边疆地区、各共和国和各地区的共产党组织只有把民族主义铲除掉,才能发展和站稳脚跟,才能成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组织。”[5]习仲勋正是坚守了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立场,主张在民族地区要积极团结少数民族上层进步分子,将少数民族上层分子团结在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内。同时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处理民族问题时的优越性。其指出“使各民族都有相当数量的代表参加政府工作,并有意识照顾当地人数较少的民族。”[6]51让少数民族的人担当一定的干部角色,与汉族干部一起管理民族地区,杜绝广大汉族干部的大民族主义思想,最大程度地发挥无产阶级政党的优越性。此外,习仲勋还指出:“如果汉族和其他任何一个民族发生了问题,我们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在思想上就应该先准备‘不平等’,只有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有‘不平等’的准备,结果才会达到平等。”[7]习仲勋不仅反对大汉族主义,而且要求汉族干部在处理民族纠纷时要偏向少数民族,这样不仅搞好了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也克服了干部的大汉族主义思想。通过这种表面的“不平等”来达到民族地区真正的平等和实现汉族干部的平等意识,这一理论和实践是习仲勋对马克思主义反对民族主义理论的又一创造性发展。
民族自决指民族无论大小均有自由自主决定本民族的政治制度、经济环境、文化体制等事务的权利。恩格斯以一种世界的眼光指出:“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不能强迫他国人民接受任何替他们造福的办法。”[8]恩格斯这里的民族自决是指一个民族国家的自决,即任何国家经过什么样的阶级和实际的状况达到社会主义不应该由取得胜利的无产阶级强迫实现,其民族也具有一定的自决权利。列宁进一步指出:“各民族完全平等,各民族享有自决权,各民族工人打成一片,——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教给工人的民族纲领,全世界经验和俄国经验教给工人的民族纲领。”[9]承认每个民族具有自决权,实际上就是在维护民族平等和团结。工人阶级必须坚决维护这种民族在一定程度上分离的权利,才能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和团结。如果说恩格斯和列宁关于民族自决的理论是为了警醒无产阶级世界各民族具有自决的权利,那么斯大林关于民族自决的理论则具有对内对外的双重含义。斯大林指出:“民族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它有权随意处理自己的事情,当然,也不能侵犯其他民族的权利。……民族有权按自治原则处理自己的事情。它甚至有权分离。”[10]对外每一个民族国家都具有自己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对内每一个民族也同样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只要是有利于这个民族中的多数人,有利于广大的人民群众,这样的民族自决就是被允许的,一定程度的分离也是为了更好的团结。斯大林根据苏联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苏维埃政权不反对自治,它主张自治,但是它主张的是全部政权掌握在工人和农民手里的自治。……我们主张另一种类型的自治,即一个或几个民族在人数上占优势的区域自治。没有任何民族集团,没有任何民族壁垒!”[11]斯大林的这一观点鲜明地指出区域自治的性质和基础仍然是工农阶级,而不是任何的民族集团。掌握中心政治权利的始终是中央,但是地方也具有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自治权利。“只有具有特殊的生活习惯和民族成分的边疆地区的区域自治,才是中部和边疆地区之间的联盟的唯一恰当的形式。”[12]斯大林的区域自治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自决理论的丰富,极大地启发了我国民族工作的思路。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卓越领导人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自决的理论与我国革命建设时期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创造性地确立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独特制度。习仲勋时任西北局书记,对在民族地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和创新。其认为实现民族区域自治必须采取有准备、有步骤的方针,一个是干部准备,一个是群众准备,应该采取由下而上,由小到大的步骤[13]220。一方面广大汉族干部要有与少数民族团结一致的思想,具有应对民族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魄力。另一方面,加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也格外重要。习仲勋指出:“一是着重培养各民族的知识分子;二是把各民族地区社会改革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加以训练。”[14]75此外,推行民族区域制度必须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尤其是少数民族群众基础。因此,习仲勋认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条件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群众基础,民族区域制度才得以在民族地区获得长久。习仲勋以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为指导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自治区域的地理界线,必须按各民族人民的分布情况,由当地民族人民自己依照经济生活等条件来决定。”[13]220同一区域内的不同民族,不同区域内的同一民族,其具体情况都不相同。因此,由小到大,由下而上的方针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新疆地区,由于少数民族种类较多,所以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时就具有一定的难度。习仲勋针对这一情况提出:“应该在省上组织民族的民主联合政府,现在那里省以下的各级人民政府也是各民族的民主联合政府。民族的区域自治和民族的民主联合政府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两种方式,而是互相结合的。”[13]220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民主联合政府可以吸收各民族的积极分子参加到民族地区的建设事业中,充分发挥了各民族管理本民族事务的积极性,这样实际上就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推行准备了条件,民主联合政府可以说是向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过渡的一种形式。因此,民主联合政府和区域自治制度的结合在西北多民族地区是完全合适的,它能充分促进各民族的自由发展而又合乎各民族的共同意志,并且是各民族人民和中央人民政府保持巩固关系的一种最好方式[13]221。习仲勋针对西北的多民族情况,将民主联合政府和民族区域制度相结合,为民族区域制度的最终落实创造了条件,极大地巩固和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团结和稳定,这既是对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创造性实践,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自决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推进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进程。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15]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表明了生产方式及交往方式的变革是民族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力决定着民族之间的关系。尽管马克思、恩格斯这里所指的民族是指世界民族,但是其对生产力重要性的论述,无论是对民族国家还是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都具有普遍适用性。因此,列宁指出:“我们尽力帮助每个民族得到独立自由的发展,帮助它们多出版、多发行本民族语言的书报。”[16]这既包括对外部穆斯林国家的帮助,也包括对内的多数穆斯林和少数民族的帮助,还包括对那些不幸沦为殖民地民族的帮助。列宁的这一思想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发展与进步理论的具体化,无论是大民族还是小民族的发展都不是禁锢的发展,而是自由、多样化、多方面的发展。如何帮助落后民族发展,斯大林根据苏维埃俄国的情况指出:“我们的任务是:竭尽全力提高落后民族的文化水平。广设学校和教育机关,用周围劳动居民所懂的本族语言开展口头和文字的苏维埃宣传。”[17]斯大林进一步发展了列宁的民族发展和进步的理论,提出要竭尽全力帮助苏维埃东部地区曾经被奴役的民族发展起来,使东部地区的民族也参加到国家的建设中。斯大林也同样认识到了民族内部的矛盾给国家发展带来的巨大困难。他指出:“这些矛盾的发展是由于‘中部地区’和‘边疆地区’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条件不同,是由于后者落后于前者。这方面的政治上的矛盾可以认为是已经消除了,但是文化上的,特别是经济上的矛盾还刚刚在形成,因此还需要把它们消除。”[18]这里斯大林已经明确表明国家内部民族地区经济上的差异造成了国家发展的困境。因此,如何实现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发展的同步性是国家建设的重要方面。经典马克思主义者关于民族发展和进步的理论极大地启发了我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西北民族地区进行工作的无产阶级干部习仲勋充分地认识到了民族地区进行民族发展的重要性。在对民族地区进行土地改革的过程中,习仲勋指出:“新区农民十分贫困,迫切要求好好生产,我们一切工作必须顾及这个重要情况。只分给部分土地而不能从生产上加以帮助,贫困农民问题是不可能完全解决的。”[6]50因此,土地改革是为了民族地区的群众获得更好的生活。如果民族地区群众暂时对土地改革抱有抵触情绪,则可暂缓土地改革。但是不管是进行土地改革还是不进行土地改革,所有地区都必须做好生产工作,对关系群众温饱问题的耕种作业也要抓紧。此外,习仲勋也非常重视发展民族地区的贸易工作,其指出:“我们要给少数民族群众看病,派医疗队,组织医生到他们那里,深入到人民里边去做群众工作。再一个就是做生意,搞贸易,实现公平交易。看病做生意,这是我们目前在少数民族地区最重要的群众工作。”[14]76习仲勋主张在民族地区搞贸易,一方面是为了改善民族地区群众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实际上是在改革民族地区的经济模式,是将市场经济引入民族地区的最初尝试。习仲勋正是认识到生产力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发展的重要性,在改善群众生活的基础上大力主张发展生产和贸易。习仲勋不仅对决定人民生活水平的生产力表示了高度的重视,其对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事业同样高度关注。习仲勋指出:“目前发展各少数民族文化最重要的工作,是办好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学校。此外,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事业亦应积极发展。在少数民族地区应尽可能地发展电影放映事业,并改善影片的供应和翻译工作。”[19]习仲勋已经意识到建设民族院校,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对民族地区建设的重要性,同时将少数民族地区多样化产业的发展也提上了日程。对民族文化习仲勋也表现了高瞻远瞩的发展眼光,其大力提倡用各民族的文字出版重要书刊,帮助那些已有通用语言但尚未有文字的民族创造文字,保护少数民族的音乐、舞蹈和其他艺术,促进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习仲勋从多方面对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进行了探索。土地改革是解放少数民族地区生产力的最重要的社会改革,而社会改革还包括教育、文化、医疗等多方面内容。习仲勋不仅深刻认识到生产力是民族进步和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且在深刻认识民族地区特点的基础上将建设民族院校、发展少数民族文字和文化囊括在社会改革的范围中。这促进了西北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和进步,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发展和进步理论的实践和丰富。
习仲勋以其丰富的革命经验和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以及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因地制宜地对西北地区的民族工作进行了大胆的实践和创新,其丰富的民族工作经验及其卓越的民族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其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拓宽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中国化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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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付昌玲)
Xi Zhongxun’s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Marxist National Theory When He Worked in Northwest China
ZHANG Mengting
(School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Bei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 Beijing, China100191)
Abstract:Xi Zhongxun, a great Chinese proletarian revolutionist and an outstanding leader of ethnic work, made great contributions to Chinese ethnic cause when he worked in Northwest China. In ethnic work, Xi Zhongxun educated cadres to overcome big nationalism and narrow nationalism, which enriched Marxist theory against nationalism; he proposed the combination of democratic coalition government and regional ethnic autonomy, which developed Marxist theory of 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 he promoted social reform work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which practiced Marxist theory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Xi Zhongxun explored a way of combining Marxist national theory and the actual circumstance of minority areas, which promoted the process of the sinicization of Marxist national theory.
Key words:Xi Zhongxun’s Ethnic Ideology; Ethnic Work of Northwest China; Sinicization of Marxist National Theory
作者简介:张梦婷(1990- ),女,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收稿日期:2014-06-10
DOI:10.3875/j.issn.1674-3555.2015.04.013本文的PDF文件可以从xuebao.wzu.edu.cn获得
中图分类号:A7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3555(2015)04-007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