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立场
近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年年增多,就业压力始终很大。一般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难在部分学校综合实力不强、部分学科重复设置和部分群体就业无门。从学校类型看,1999年后新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相对较大;从学科类型看,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传统文科专业毕业生就业相对较难;从就业群体看,部分女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就业渠道相对较少;从教育自身看,主要是人才培养不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毕业生“有业难就”;从社会大环境看,主要是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不足,毕业生“无业可就”。特别是在经济增速换挡期和结构调整阵痛期,就业供求结构性矛盾异常突出,社会用人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世界性难题。用多维视角和发展思维审视大学生就业难,不难看出现象背后的问题,也引发了诸多疑问和思考。
一、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了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然而,相关部门资源整合不够,缺少有效的协调机制,政策从“出海”开始便面临利益攸关方的博弈,甚至遭到利益既得者的抵触,创业扶持、落户定居、档案管理、人事代理、职称评定等配套措施滞后或落实难,致使就业选择面临制度约束。例如:按规定,各地要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简化反担保手续,重点支持吸纳大学生较多的初创企业。但是,据麦可思数据,目前中国大学生创业资金80%以上主要来源于亲朋好友。
政策的生命在于落实到位,打通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确保政令畅通,关键就在于各级政府部门统一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中央的关怀及时送到毕业生的心坎上。
二、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实至名归了吗?
2004年,国家建立了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等10个部门组成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教育部为牵头单位。2008年,国务院对教育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上的职能进行了调整,明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牵头单位。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一定程度上破除了成员单位各自为政、闭门造车的弊端。然而,囿于政府各部门条块分割,各部门更多考虑的是本部门的发展利益,部门之间协同管理出现缺失或缺位推诿扯皮现象并未绝迹,开发适宜岗位、培养使用人才、调整择业观念、改善就业环境等应对措施却未开花结果。例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明确提出的五项任务,因涉及经费、税费等利益分割问题,至今未能形成一致意见。
只有进行顶层设计,整合多方资源,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从政策、资金、规划等多方面通力配合,才能有效解决并不仅仅属于教育部门的就业难题。
三、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了吗?
目前,高校招生、专业设置、培养模式、考试制度等仍未跳出计划体制的窠臼,人才培养重理论、轻实践,培养模式改革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部分高校毕业生知识结构和就业能力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不能很好适应经济提质增效、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一些地方政府和高校定位模糊,盲目追求新增资源、扩大规模和提升层次,办学定位模糊、办学模式封闭、教学模式陈旧,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能力较弱。
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根据社会需要适时调整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把专业学习、职业规划、实践锻炼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渗透到日常教学和管理中去,使学生在校期间能够通过勤奋学习、品格锤炼、实践活动等途径提高综合素质,需尽快改变传统的评估激励机制,更加关注毕业生就业状况,用政策导向推进创新型人才培养,扩大应用型人才培养比例。
四、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水平提升了吗?
2008年,教育部明文要求所有高校开设就业指导必修必选课,让学生真正地了解社会需求和自身价值,从而学会自我定位。近年,虽然各高校都开展了就业指导工作,但是缺乏统一的规范,就业工作人员的数量和素质都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就业指导、择业咨询等服务工作水平还不高。就业工作人员扮演的角色是“信息员”“广播员”“教导员”“服务员”,还是特殊情况下的“消防员”,工作任务烦琐,心有余而力不足,支招多、解惑少,提供信息多、转变观念少,只能解决“获取工作”问题,却很难使学生“进入工作状态”。
就业指导不应局限于毕业生,应在学生入校之初就进行职业意识、职业选择和职业发展教育,帮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树立市场观念,缩小就业指导与社会发展及学生需求之间的距离。
五、基层就业成为潮流了吗?
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解决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毕业生增长见识、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但当前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导向与效果不一致。基层就业存在工资待遇低、服务保障不完善、后续流动不畅、政策缺乏吸引力等问题。麦可思数据显示,2013年到县区以下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仅占19.9%。
作为大学毕业生,固然需认清形势,对自身定位、职业目标、职业机会、发展区域等有清醒认识与理性判断。政府也更需要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服务保障机制,持续关心基层就业毕业生的成长与发展,落实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高从基层就业毕业生中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增强基层就业岗位的吸引力。
六、二三线城市做好准备了吗?
每年毕业季,去“北上广”还是去“二三线城市”便会成为高校毕业生面临的两难选择。“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拥有更先进的技术、更好的基础设施、更多的学习资源、更优良的教育环境和更完备的社保体系,具有更多的机遇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二三线城市及欠发达地区,教育水平的低下和医疗服务的滞后多为人诟病。尽管当前就业形势变了,一线城市职位竞争更为激烈,但应届生们觉得还是大城市机会多,通过个人努力获得发展的机会更大,相反,人脉的重要性在中小城市显得更突出,而且小城市的生活平庸、固化,发展空间小,生活单调。
二三线城市要想吸引大学生,不但要在硬件上完善配套设施,更要从生活、文化甚至婚姻、养老上,给大学生以“安全感”,让他们落地生根。只有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结合起来,才能在更大程度上提升二三线城市的吸引力。
七、创业真的带动就业了吗?
自主创业,变“找饭碗”为“造饭碗”,是拉动就业的重要渠道。目前,国家已出台许多支持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但还存在优惠政策缺少实施细则、金融支持政策落实不力、创业融资渠道单一、创业项目缺乏多样性、创业教育覆盖面较窄、创业服务专业化程度较低、资源信息可利用性较差、政府扶持力度不强等问题,社会尊重创业、促进创业的氛围尚未形成。毕业生创业意愿高,但创业比例低、创业成功率低。北京青年压力管理服务中心发布《2014中国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报告》显示,每年有创业意愿的人群比例都在20%上下,但实际上大学生毕业后每年真正走向创业的人群比例还不足2%,两者差距很大。高校毕业生具有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创业愿望,应该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
大力推进毕业生自主创业,需要制定和实施更加优惠的创业政策,形成系统的政策体系,拓宽大学生创业融资渠道,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支持力度,实现优惠政策与学生创业需求对接,构建全面的创业教育体系,加强创业文化宣传和建设,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八、校企深度融合实现了吗?
校企合作是提升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的突破口,但目前校企合作存在主动合作少、长久合作难的困境。许多校企合作主要由外在力量(如政府、基金会、民间团体、社会个体)推动,校企互惠性合作的内在动力不足。尽管高校意愿大,想寻求与企业合作,但由于企业可预期的利润小、见效慢,企业内在兴趣不大。此外,当前校企合作多为非正式的短期行为,充满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合作基础薄弱且易受外界干扰,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强化校企合作,亟须完善责任机制、管理机制、动力机制和实施机制,成立专门机构制订详细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效整合校企资源,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完善准入、培训、评价、奖惩制度,激发创业合作的内驱力,促进多元有效合作。
九、就业统计真实了吗?
1999年,国家首次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2003年,教育部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将学校扩招规模与毕业生就业率挂钩。2013年,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各高校编制发布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教育部主导高校公布就业率的初衷是好的,但也滋长了就业率造假现象。更有甚者,一些高校把就业率当成“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事实上,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因素很多,能否就业、何时就业、如何就业及就业稳定与否,并不能靠划杠杠确定下来。就业率是就业服务的手段,不是就业工作的目的,统计就业率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就业,理应采取中长期的就业跟踪制度,将毕业生就业后的职业发展情况纳入系统评价体系综合考量学生满意度、雇主满意度、平均年薪等因素。
十、就业环境公平了吗?
就业中往往并不真正是比水平、看能力,许多人为因素、主观意念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就业公平。2013年,有媒体为《就业促进法》(草案)所进行的一项关于就业歧视的调查显示,我国有85.5%的人认为在就业中存在歧视现象,有50.8%的人认为歧视相当严重和较为严重。一些单位唯文凭、重学历,部分单位招聘存在院校限制和性别歧视等问题,存在“萝卜招聘”、暗箱操作等不公平现象,使一部分人丧失工作机会,以致被剥夺工作权利,人为地加剧失业。
就业竞争应当是平等竞争,并通过平等竞争来实现公平就业。保障全体高校毕业生都能平等就业,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必须从全社会利益出发,制定出有效的政策,进行严密的市场监管,积极维护就业平等。
(作者单位:信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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