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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建立
国务院办公厅6月24日公开发布了《关于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为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组长为国务院副总理马凯。
《通知》对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作出规定,具体为:统筹协调国家制造强国建设全局性工作,审议推动制造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专项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强战略谋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宣告设立
6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规模为3000亿元,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等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重大项目等。
央行正式推出大额存单
央行6月2日公布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发行主体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等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及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个人投资人认购的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
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全面落地实施
根据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总体安排,自2015年6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这标志着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全面落地实施。
发改委批复多个机场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10日批复新建新疆莎车民用机场、新疆若羌民用机场、黑龙江五大连池民用机场,批复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批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航空安全实验基地工程。
中俄签中国高铁海外首单
6月18日,中俄正式签署“喀山到莫斯科”高铁勘测设计合同,这是中国高铁“走出去”第一单,意味着中国标准逐步获世界认可。合同价值3.8亿美元,最高设计时速400公里,2018年世界杯前完工。
交通银行深化改革方案获批
交通银行日前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已批准交通银行的深化改革方案,交通银行将坚持国有控股地位,探索引入民营资本,积极发挥战略投资者作用,并将探索高管层和员工持股制度。
中国澳大利亚签署自贸协定
6月17日,中国和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签订《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协定内容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十几个领域,涉及广泛,是我国签署的自由化水平最高的协定之一。
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成立
近日,中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联盟在北京成立。联盟的主要任务:开展政策法规支持服务;提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的专家咨询;建立中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宣传平台;组织小微企业创业创新交流培训;开展创业创新服务项目对接。
“一带一路”为民企提供新机遇
6月2日,由海南省工商联主办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民企商机研讨会”在海口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王钦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王钦敏指出,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建设海洋强国,将掀开海南发展的崭新一页,也必将为广大民营企业在海南发展提供更有利的环境和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希望广大民营企业积极适应新常态,在这难得一遇的历史潮流中,有所作为,有所担当。一要强身健体,苦练内功。二要不断提高创新能力。三要积极“走出去、引进来”谋商机、求发展。
2015年度全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6月5日至6日,2015全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会议在吉林长春召开。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曹健林副部长指出,2015年是全面落实重大改革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谋划“十三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高新领域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艰巨,迫切需要高新战线聚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坚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双轮驱动”,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提供重要支撑,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团结一致、持之以恒、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国高新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一次国家级新区工作经验交流会暨新区工作推动会在天津滨海新区召开
6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天津滨海新区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国家级新区工作经验交流会暨新区工作推动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立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何立峰要求,要建立健全推进新区发展建设的机制,确保新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要统筹新区设立布局,切实加强国家对新区建设的指导,建立健全面临新区发展建设问题的机制,协同解决新区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各新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积极承担国家赋予的重大改革发展任务,要根据自身发展特色定位,寻求错位发展以避免新区之间的无序竞争,并加强新区与各类特殊功能区(如自贸区)建设的有机衔接。要加强协作配合,转变思想观念,加强新区之间的政策协同,加快构建跨新区产业对接和经验交流等合作机制,形成新区间良好竞合关系。
毛伟明出席全国中小企业创新转型经验交流会暨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6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毛伟明出席了在天津市召开的全国中小企业创新转型经验交流暨电视电话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毛伟明指出,新常态下,要打造“双引擎”,实现“双中高”,中小企业既是重点更是难点,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必须坚决摆脱旧的路径依赖,转换思路,创新举措,用改革破难题、清障碍,向简政放权要动力,向公共服务要助力,充分释放创业创新活力,切实抓好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发展的关键环节。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创新转型动能;二是多措并举,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转型扶持力度;三是强化服务支撑,为中小企业创新转型搭好台;四是运用好两个市场、两个资源,为中小企业创新转型开辟新空间。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5”对中小企业创新转型的带动作用。
第六届国际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高峰论坛在澳门举行
6月4日,第六届国际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高峰论坛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举行。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张向晨在论坛上做主旨发言。张向晨就与各国加强基础设施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欢迎有关国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二是创新融资和商业模式,促进基础设施共同发展;三是加强多双边合作,营造美好的合作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支持措施。一是优化海关监管措施。二是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三是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四是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五是提供财政金融支持。
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这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统性、普惠性政策文件。
《意见》从9大领域、30个方面明确了96条政策措施。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二是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三是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四是扩大创业投资,支持创业起步成长;五是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六是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七是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八是拓展城乡创业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九是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协同机制。
国务院出台五措施助力农民工返乡创业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意见》提出了支持返乡创业的五方面政策措施:一是降低返乡创业门槛。二是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四是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五是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
近日,商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规划》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等战略部署,结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确定2015-2020年“3纵5横”全国骨干流通大通道体系,明确划分国家级、区域级和地区级流通节点城市,并提出完善流通大通道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流通设施、提升流通节点城市信息化水平、建设商贸物流园区、完善城市共同配送网络、发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提升沿边节点城市口岸功能、促进城市商业适度集聚发展、强化流通领域标准实施和推广等九项重点任务。
三部门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
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国家认监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要求通过采取综合性政策措施,支持先进光伏技术产品扩大应用市场,深入加强光伏行业管理,严格执行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推动我国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意见》要求,要发挥市场对技术进步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采取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逐步建立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的循环递进机制。
税务总局明确四种企业资产(股权)划转情形享受税收优惠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四类集团内居民企业之间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行为,暂不确认股权或资产转让所得,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同时简化征管流程,大大降低了集团企业内部交易的税收成本,进一步支持企业资源整合和做大做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两部委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注册在示范地区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的,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按照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和合伙协议约定的法人合伙人占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
我国第四次创业浪潮正在形成
当前,我国第四次创业浪潮正在形成,此轮创业潮具有复合性特征,即海归创业、精英离职创业、返乡农民创业、互联网创业、大学生创业等共存发展。通过创业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将成为稳定中国经济增长、推动产业升级的强大动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辜胜阻
四大举措推动互联网+计划
一是利用互联网推动创业,鼓励网络创新,支持大学生青年创业者等通过多元渠道开展创业活动。二是利用互联网支持创新,推动数字化制造、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工业软件的SAAS应用和云端应用。三是利用互联网强化服务,引导和支持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四是利用互联网营造环境,为中小企业和创客空间提供线上、线下的相结合的创新服务,支持构建促进协同研发,协同制造和与大企业协同发展的创客中国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打造产业创业的生态圈,打造和完善中小企业的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价值链。
——工信部中小企业司司长 郑昕
建议把反行政垄断纳入《反垄断法》
服务业市场开放比工业更复杂,涉及财政结构、税收结构、金融结构、教育结构等,这种结构性的矛盾要突破,需要结构性改革。应把破除行政垄断作为服务业市场开放的重点,彻底打破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市场的制度“玻璃门”、“弹簧门”,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资本活力。考虑到行政垄断是妨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主要矛盾,建议把反行政垄断纳入《反垄断法》,并建立反垄断的审查制度。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 迟福林
未来高投资未必带来高就业
过去讲新的工作岗位是在经济增长中出现的,经济增长率高,新出现的工作岗位就多。这个观念在过去是符合情况的,因为中国经济还在比较低的层次上运行。现在情况变了,在产业升级中实现经济增长,来实现高科技的发展。所以对当下来说,就业问题不是靠大量投资就可以解决的。
——经济学家 厉以宁
中企海外投资需警惕出价过高
我们担心中国投资者收购欧洲资产时出价过高,因为他们可能高估了欧洲资产对中国消费者的魅力,高估了欧洲制造业企业的生产效率而低估了其劳动力市场的僵化程度,因而有可能对收购后的企业盈利增速估计过高,从而愿意付出高价。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应该是母国和东道国“双赢”的结果,我们赞同中国收购者支付合理的价格,也希望收购方不要预期得过于乐观,东道国社会不要索价过高,以达成“双赢”。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梅新育
要把更多资源投到“人”身上
人才是创业创新的根本,要破除一切禁锢人才发展的藩篱,用改革红利释放人才红利,让更多的“千里马”奔腾驰骋。人才最期盼的是自由创造的空间、自主发展的权利和自我价值实现的环境,要改革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体制,在项目经费使用等方面给他们更大的自主支配权,把更多资源投到“人”身上而不是“物”上面。要实施更加积极全面的人才开放政策,降低外国人才引进门槛,简化投资兴业、出入境等手续,营造良好环境,吸引全世界人才来华。
——国务院研究室教科文卫司副司长 苑衍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