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文局,310009,杭州)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办发〔2005〕109号,以下简称2005《方案》),10余年来为浙江省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管理发挥了重大作用。随着浙江省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水资源百亿保障工程加快推进,全省水资源配置格局有了较大变化,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治理重点有了较大调整,一大批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相继从河道转向水库。滩坑水库、合溪水库、下岸水库等大中型水库相继建成蓄水,水域由原先的天然山涧小溪、天然河道变为水库,水文条件、水域性质、水环境保护条件都发生重大变化,需对其功能区划进行重新修编研究,以适应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本文以滩坑水库为例,对新建大型水库水功能区划修编进行研究,体现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效应最大化,并为今后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整和优化及新建水库水功能区划修编提供示范。
滩坑水库位于丽水市瓯江流域小溪支流中游河段。滩坑水库坝址坐落于丽水市青田县北山镇下游的滩坑村附近,坝址以上河长187 km,集水面积为3 330 km2,占小溪流域面积的94%。库区土地总面积922.3 km2,现有总人口50 345人,水域总面积71 km2,其中青田县水域面积35 km2,景宁县36 km2。滩坑水库工程投资近70亿元,施工期5年,移民5万人。2004年开始施工,2009年2月完成蓄水,水库正常蓄水位160 m,总库容41.55亿m3,是一座集供水、发电、生态、灌溉、防洪、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水库。
建库前,库区水域均为山涧小溪,2005《方案》中库区水域主体水功能为保留区,水质目标以Ⅱ类水质为主。水库建成蓄水后,坝锁小溪,高峡出平湖,库区崇山峻岭覆盖,相对落差千米以上,缺乏平地和缓坡地,适合人口集聚的地块不多,原两岸众多小支流中下游被淹没形成了面积不等的数十处库湾和峡谷(故又名千峡湖)。上游由原来的山溪演化为水库,水文条件、水域性质、水环境保护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原水功能定位已不能代表现实水域功能,需对其功能区划进行重新修编。
水质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表中除水温、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2项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评价资料采用2014年水利、环保部门监测资料。
以年均值分析评价。TN不参评时坝前水质为Ⅰ类水,库中与库尾均为Ⅱ类水;TN参评时,坝前水质为Ⅱ类水,库中与库尾均为Ⅲ类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均合格。
年均值评价:TP项目以湖库标准值评价,库湾及各支流入库口段以Ⅲ类水为主;TP项目以河流标准值评价,均为Ⅱ类水。年极值评价:TP项目以湖库标准值评价,库湾及各支流入库口段以Ⅲ类水为主,其中炉西峡和大顺溪入库口为Ⅳ类水;TP项目以河流标准值评价,以Ⅱ类水为主。年极值均出现在枯水期。其余各项指标均可达到湖库Ⅱ类水质要求,水源地5项补充项目全部合格。
水库营养状况评价采用《水资源公报编制规程》中的“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评价标准及分类指标”,经综合评价,目前滩坑水库主库区与各库湾水体均呈中营养状态,主库区水质优于库湾。主库区以Ⅱ类水为主,库湾以Ⅲ类水为主,在冬季,地表径流带来的大量植被腐殖质滞留在库湾,造成部分库湾水质下降到Ⅳ类。
滩坑水库供水地理位置优越,紧挨丽水,距离温州市区约80 km。根据《瓯江流域综合规划》,滩坑水库主要定位:丽水市区建立滩坑水库引水、玉溪水库引水为供水水源,互为备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规划瓯江滩坑水库为温州市区远期战略供水水源;围绕绿色生态资源综合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做好滩坑水库的水源涵养和保护,为温州市提供战略性储备水源;发挥水库的防洪功能,保障下游青田县城等瓯江两岸城乡的防洪安全;适度开发小溪丰富的水能资源,建设绿色生态走廊。
丽水市政府专门编制了《丽水市千峡湖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其目标定位是生态环境优美、发展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的全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全省典型的和谐发展区和全国一流的生态旅游区和养生养老度假区。规划把生态旅游与移民新居建设、新型集镇发展、环保设施建设结合起来,通过生态旅游的发展改变“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状况,实现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同步协调,为生态环境提供更好的保障。
根据滩坑水库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按照《瓯江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与水生态系统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执行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 50594—2010),同时兼顾浙江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依其主导功能划定范围并执行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
(1)主库区水功能区划分
功能定位。滩坑水库是浙江省战略水源地之一,在《瓯江流域综合规划》中水域使用功能已明确。2005《方案》划分为保留区已不合适,应当作为规划的重要水源地保护。滩坑水库水功能区定位以饮用为主导功能,同时兼顾其他功能。水功能区划分为:滩坑水库(千峡湖)景宁、青田饮用水水源区。
目标水质定类。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TP(以P计)指标:河流≤0.1 mg/L,湖库≤0.025 mg/L。2005《方案》划分涉及的滩坑水库水域尚处于河流状态,划分水域的现状水质和目标水质均为河流Ⅱ类标准。水库于2009年完成蓄水后,水域呈湖库状态,TP执行标准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各库湾与滩坑水库主库区交汇处水质评价结果显示总磷以湖库标准评价,以Ⅲ类水为主。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划修编“从严”原则,目标水质主库区定为Ⅱ类。局部库湾考虑当地移民生活污水排放实际需求,划出部分水质目标Ⅲ类水域,以解决当地集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障碍等问题。
目标水质Ⅱ、Ⅲ类水域范围确定,是在通过“专题论证“后采纳。详见表1。
(2)主要入库支流水功能区划分
主要入库支流大顺溪、炉西坑入库口以下部分和众多小支流中下游淹没于水库形成的主要库湾纳入水库主库区饮用水水源区,目标水质主库区定为Ⅲ类(湖库水质评价标准)。入库口以上为今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而预留水域,水功能区划分为保留区,目标水质为Ⅱ类水(河流水质评价标准)。详见表1。
经批准的滩坑水库水功能区划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重要依据。
滩坑水库水功能区目标水质,渤海坑、旦水、肖岙底、北山镇4个移民点库湾的局部水域划定为Ⅲ类水,其余库湾均纳入水库主库区Ⅱ类水质的目标。水质现状主库区以Ⅱ类水为主,库湾以Ⅲ类水为主,在冬季,地表径流带来的大量植被腐殖质滞留在库湾,造成部分库湾水质下降到Ⅳ类,难以保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
表1 滩坑水库水功能区划分方案表
主要原因:一是各库湾上游移民点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点源、耕地面源污染造成库湾水质下降;二是原来支流的下游河段在滩坑水库蓄水后,形成狭长而平缓的库湾,水库回水压力增大,库湾水体交换速度缓慢,自净能力减弱。
2013年6月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对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水功能区规定的目标水质,是制定实施相应的规划或计划、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污水处理率、改善水环境质量的主要依据,同时也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提供执法依据。
滩坑水库兴建时,大部分移民外迁,但也有部分移民在库湾上游相对集中安置,目前库区周边仍有近5万人居住。当年因水库建设,当地群众作出了重大的牺牲和贡献,现居住在库区沿岸,受现有水功能区目标水质的限制,致使一些项目无法落地,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议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补偿群众由于水质保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开展滩坑水库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建成监测站点合理、能力到位、装备先进、数据准确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立滩坑水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在库区开展点源、面源、内源、线源等各类污染源调查,根据库区水质污染现状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水功能区的考核要求,严格控制入库污染物总量,确保主库区的水环境质量保持Ⅱ类水优质水平。
滩坑水库蓄水后,抬高了水位,原有净化水质的小湿地不复存在,并且目前水质不达标的水域主要是库湾和支流入库口。通过采取生物和生态工程技术,对库湾、库周边湿地、环库岸生态和植被进行修复和保护,营造水源地良性生态系统。对水质不达标的入湖库支流、库湾,在采取隔离防护及综合整治工程方案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通过生物净化作用改善入库支流和库湾水质。
针对滩坑水库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尤其是特殊交通事故、蓝藻暴发等风险事故,应分别制定“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滩坑水库蓝藻防治应急预案”等,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污染对水环境的危害;建立应付突发环境事故的指挥系统,组织制定可操作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习。
滩坑水库最大的优势就是拥有大面积水质优良的水域,一旦水质不保,区域的生态优势就将荡然无存。要实现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同步协调,应制定出台《滩坑水库水质保护专项规划》,为生态环境提供更好的保障。
[1]蔡临明.浙江省水功能区划修编案例分析与关键问题探讨[J].中国水利,2013(17).
[2]李扬,朱党生,等.全国重要水功能区达标评价与承载力协同分析[J].水资源保护,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