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汉忠 王利俊
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严肃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几点思考
■文/董汉忠 王利俊
在中央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这个新要求释放出的强烈信号就是: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将成为从严治党新常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再次强调,要“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强化正风肃纪维护制度严肃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结合近一年来的督导工作实践,我们重点就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问题谈谈认识和思考。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以抵制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解决党内矛盾和维护党的纪律。《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可以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既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更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对于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可以使党的每一位成员都自觉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建党初期,党的一大规定,地方委员会的财政、出版和政策都应受到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1945年,党的七大详细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新中国建立后,及时成立中央和地方党的各级纪检检查委员会,进一步扩大党内专门监督机构的职权。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党务公开,建立巡视制度,依法实行罢免制、质询制、问责制等一系列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严肃责任追究,不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必须形成威慑力。
其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可以避免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被削弱的危险。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如果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被削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全党同志必须在思想上真正明确,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事实证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是党的力量所在,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
第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是巩固党内民主发展成果的根本之策。党内政治制度的有力维护和高效运行,推动着党内民主的健康发展。早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就在实践中逐渐探索并形成了以党代会、全委会、党内选举、党内监督、党员权利保障制度为基础的党内政治运行机制。1980年,为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中央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党章的补充和细化,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提升党员特别是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2004年,党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而随着《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条规的颁布实施,党中央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已成为今天政治生活中势不可挡的主潮流。实践证明,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活良性运转,促进了党的集体领导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党员领导干部普遍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和洗礼。进一步发扬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探索出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执政党,要不断增强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就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组织进行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丰富多彩的系列党内活动,使党内政治生活的庄重性、严肃性、政治性得到了恢复,党内原则得到了坚守,政治灰尘得到了清洗,从总体看党内政治生活是积极健康的。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时代的发展,世情、国情、党情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一些地方、一些单位的党内政治生活缺乏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搞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存在庸俗化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严格。一些地方和单位政治学习流于表面,领导干部往往是在讲话中强调重视政治学习,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经常忽视政治学习。班子成员有的对政治纪律的内涵了解不深,政治上经常自省不足,政治纪律松懈;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党员甚至是普通群众。班子成员有的自律性差,组织监督相对松懈,组织纪律常常被淡忘;有的组织观念和组织生活意识淡薄,不按组织程序办事,不履行请示报告程序,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请示报告不及时、不全面。
二是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化、庸俗化和简单化。一些地方和单位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认为党内政治生活可有有无,不重视或长期不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生活,严重影响了党组织功能和党员作用的发挥。有的喜欢自我表扬,自吹自擂,个人利益至上,谈成绩浓墨重彩、褒奖有加,说问题避重就轻、隔靴搔痒,不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有的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明哲保身处世哲学,喜欢打“太极”,好人主义盛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些单位出现了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搞利益集团、利益交换,特别是在一些地方民主生活会上不闻“炮声”,一些同志认为自我批评没“面子”,批评领导丢“帽子”,批评同级失“选票”,甚至出现党内关系由过去正常淳朴的同志关系异化为帮派关系依附关系的问题。这样一来,在党内生活中,“批评与自我批评”就变成“表扬与自我表扬”,积极的思想斗争就变成自我赞颂和相互吹捧。
三是民主决策形式大于内容、集中多于民主。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随意性大,存在党内情况不通报、不反映,重大决策不征求意见。一些党组织不按章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很多领域在很多时候设计了民主决策,但讨论不充分,民主发扬不够,先定调后讨论等现象十分普遍。有的地方和单位“一把手”搞家长制、独断专行,其所拥有的权力甚至被总结为“三个一”,即“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决策一言堂”,从而制约了党内民主的发展。个别领导一手遮天,依靠个人权威把所谓的集体决策变成个人说了算,许多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被“保留”了,决策时“一致通过”,出现失误集体承担,用“党委”作挡箭牌,集体负责变成无人负责。
四是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成摆设。一些党组织往往把党内生活制度仅限于“三会一课”制度,对党的政治生活制度的理解比较狭隘,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上缺乏创新,有的党员干部政治学习方式僵化、形式化,停留于读读报纸、念念文件,缺乏深入思考,不注重解决思想上的困惑,枯燥无味,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在讨论时不能从工作实际出发,既不触及实际问题,也不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成为自说自话的空谈;写学习心得时没有针对性,甚至找人代笔。有的党组织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力,造成一些地方自由主义、分散主义、个人主义盛行,一些党员很少在党内生活会上汇报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变成了“特殊党员”。
五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一贯。一些地方和单位考虑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和特殊性多,执行国家政策时合意的积极性就高,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甚至打“擦边球”“踩边线”;对于有些政策规定没有刚性要求的,应该办好的办得不力,等靠思想严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存在事实上的搞变通行为;对领导干部出入会所和持有会员卡监管不严;执法监管部门、窗口服务单位仍然存在“事难办”的问题;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管、问责不严,没有让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他同时指出:“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再次证明,严肃的党内生活,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解决党内矛盾、加强党员干部党性的有效途径,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的重要措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要把清朗的政治生态保持下去,就需要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和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严重后果,切实打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继续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具体地说,就是要切实做到“五个始终”:
第一,要始终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集中统一,全党都必须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并具体体现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广大党员干部,把从严管党治党贯穿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和各环节。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道德教育、纪律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认识党内健康生活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规定,不断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切实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环节,敢于同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
第二,要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各种重要关系,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要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鼓励讲真话、实话,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允许不同意见的碰撞和争论;善于进行正确集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防止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独断专行。要坚决纠正软弱涣散、无组织、无纪律现象,强化统一意志和共同意识,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防止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软弱涣散。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更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
第三,要始终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能够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靠的就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要积极倡导不怕得罪人、容得下尖锐批评的作风,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每一位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和信念操守,并真正念好“真敢严”三字经:“真”批评,动真碰硬、触及问题、触动灵魂;“敢”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自我解剖,敢于解剖别人,敢于同错误和消极现象作斗争;“严”批评,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于律己。
第四,要始终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要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率先垂范作用,坚决做到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严于律己、作风民主,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影响和带动班子成员,影响和带动党员干部,努力形成以上率下、上行下效、层层示范、严守制度的良好氛围。要继续发挥各级督导组传导压力、激发活力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工作严督实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使党内生活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认真履行。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促进制度效力和功能作用的发挥。
第五,要始终扎实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生活“一定要创新,不创新,那形式也巩固不住”。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创新党内政治生活形态和方式方法,提高政治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要引导党员干部立足于解决思想、工作、作风上的突出问题来学习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扩大参与对象和范围,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开放性和共享性,努力实现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十一督导组、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