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海德格尔“向死而在”及其启示

2015-03-10 11:23姚程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5年1期
关键词:死亡

姚程

摘要:生死问题历来受到古今哲人的关注和重视,是每一个哲学家都不由自主地对之关注和思考的问题。本文从海德格尔对“死亡”的理解,进而探讨出“向死而在”理论对生命的重要启示,从“此在”入手,去探索人的最本真的情态,最能反映这种情感的烦和畏,以及在其基础之上建立的死亡。这就令人们开始从死而反观生之意义,确立生命的意义。

关键词:死亡;此在;烦;畏

死亡是指生命的结束,肉体的陨落。就像斯芬克司的谜那样永远摆在人类眼前,对于死亡的思考,是每一个想要获取生命之最后真谛的人都无法逃避的问题。

一、海德格尔对于死亡的理解

海德格尔的死亡概念是这样规定的:死亡作为此在的终结乃是此在最本己的、无所关联的、确知的、而作为其本身则不确定的、超不过的可能性。死亡作为此在的终结存在在这一存在者向其终结的存在之中。死亡的这种终结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生理学上定义的有机的生命终了,而是把死亡视为人生的一种最极端的可能性。我们时刻面临着死亡,人不过是“向死而在”的“此在”。死并不是生命的最后结果,反而是生之原因,正是由于人内心有死亡的意识,并受这种意识的支配影响到人们,决定如何生。

因此,海氏一方面告诉我们,其实我们活着的每时每刻都可能受到死亡的威胁,无论是为了人生梦想奋斗不息,还是为了社会和集体利益鞠躬尽瘁,都免不了一死,我们在世的一切日常活动,不过是希望可以分散自己对死亡意识的注意,冲淡对死亡的恐惧,这透露出一种悲观主义的人生态度。而另一方面,“向死而在”还具有一种独特的启示意义。生老病死,时至而行,当人清醒地意识到自我生命终有一天将会终结的这一事实时,人们便开始认真地对待自己的存在,并思考人生的终极意义。你与他人共存于同一日常世界中,可是“死总是自己的事情”,死使你丧失的是自身生命的独特的价值,进而你会体会到平时的“沉沦”是毫无意义的,而你本应成为唯我所能是的那样一个人的。于是你便会从逃避死亡的“非本真的为死而在”到“本真的为死而在”,勇敢地进入“先行到死”,从而使自己获得生的动力,承担起自己的命运。

可以说:思考死亡,就是思考生命。死,是留给我们的生命一段宝贵的区域,在区域之外,我们无法有所作为;但在这区域之内,却是属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别样年华。

二、对“此在”的深度追问

海氏认为,西方传统形而上学之所以导致了无根基的本体论的产生,是因为他们从给定的东西也即在者入手来探讨存在之意义。他们没有理解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在”。海氏则要建立一种以人的存在为核心的基本本体论。他把人的存在称为“此在”。一般在者的在并不显示自身,因为它们是现成的、已被规定的东西。而此在则不同,它的本质不是给定的,而是展示于“在世”过程中,而且,此在通过在世而把“在”展现出来。他的学说就是围绕着人在世界之中的“在”而展开的。

生命等同于此在,它经历着“在”。存在应被看做可以给予人类生命意义的方式而存在。存在的意义就是“存在总是某种存在者的存在”,并且“存在只有在某种存在者的领会中才存在”。 海氏肯定,任何一个存在者的存在都是可以被追问的,因为任何一个存在者均有其存在。但是并非所有的存在者都会对其自身的存在有所察觉,也不会关注存在这一问题。唯有人这种特殊的存在才能意识到自我,并对自我存在进行追问,从而揭示存在者存在的意义。海氏给人这个特殊的存在者一个专门名称——此在。只有当“此在”意识到自身并对自身的存在有所领悟,才会去探问其深层意义。因此他说:“其他一切存在论所源初的基礎存在必须在对此在的生存论分析中来寻找。” 从而奠定了“此在”生存论分析的优先地位,奠定了它“基础本体论”的地位。

此在具有以下性质:1惟一性,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上只存在着单独的具体的个人,而不存在抽象的、一般的个人;2先于本质,此在的意义在于我们当下的生存,而并不是事先规定好的。3时间性。海氏所说的时间既是作为此在存在的状态,是与此在共同存在,也会随着此在的消亡而消亡。此在的有限性也正是由其时间性而成为有限的。海氏也说“曾在出自将来,曾在的将来从自身中解放出来。”从这个意义上,他所说的时间不是从过去流向将来,而是通过向将来的超越而获得过去和现在。此在的存在是不间断的过程,其过去、现在和将来共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烦就是这个统一的整体。因此,在世的存在状态就是烦。

通过对“此在”的追问,我们应在何种意义上把死亡理解为此在的结束。因为随着死亡的终结,此在不是穷尽了它的可能性,而是取走了这些可能性。果子随着成熟,果实也就是完成了。但是,此在却不一定随着死亡才成熟的,它“多半就在半完成中结束,要么就是在崩溃或疲竭中结束了” 有生命东西的完结,并不是简单地终结。此在存在于死亡这种可能性之中。从根本意义上说,此在的存在就是“向死而在”的,它的所有可能性存在也只有在向死亡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中才能展开。因为一切可能性都是在忧中展开的,而忧之所忧正是死亡,忧本身就是向死存在。

三、对死亡终极意义的探索——“向死而在”

“此在”是生命的存在,只要此在存在,在此在身上就有某种它能是和将是的东西尚未到来。“终结”就属于这种尚未到来。在世的“终结”就是死亡。真正的生命存在活着,同时也死着,没有死亡的生命在本质上不是生命。

较之此在的其他可能性存在,死亡这种可能性是不可替代的。此在习惯于从他所从事的事情方面去领会自己的存在,此在能够在日常在世中无限多的可能性选择和比较中展开的。你可以是各种各样的角色,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就这种日常在世的种种可能性存在而言,任何一种可能性都是可以替代的,而且这种替代也是有必要的,因为此在作为日常在世的任何一种可能性角色都不能标明出他的独一无二的存在价值。相反,死亡这种可能性是不可替代的。你的死不可能代替的了别人的死,而别人的死更是无法取代你的死 。我们并没有把他人之死取走分毫。可以说,死亡这种可能性就是我的自我性的全部根基,我之为我,此在之为此在就全在于这个死亡。每个此在具有独一无二的绝对价值也就在于死亡的不可替代性。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生命存在不可重复。

海氏认为研究存在,就要去探索人的最本真的情态,而最能反映这种情感的,就是烦和畏,以及在其基础之上建立的死亡。他用“被抛入”和“烦”来揭示此在“在世”的基本存在结构。他认为,“被抛入”是此在的在世状态的开始,“此在的实际存在不仅一般地无差地是一个被抛的能在世,而且总是也已经消散在所烦忙的世界中了。” 这样一来,“人在被抛入世界之中时,已被现行地规定了‘烦的在世方式。人被抛入世界之中,一方面必须同包围着自己的在者,即手边的物打交道,另一方面必须同共同在世的此在(即他人)打照面”。 所以“烦”内在于此在的世界之中,并作为此在的基本在世结构。海氏在揭示“烦”的结构时指出了烦是在世的本质,烦忙的对象是特定的事物,而与他人的在世的共同此,与他人的打照面就理解为烦神。

(一)、烦

被抛在世的此在总是发现自身消散在其所现身和所烦忙的世界之中。海氏非常简要地指出这一点,此在的存在意味着“先行于自身已经在的存在就是寓于的存在。”此在必然先行于自身,同时顾及被抛入世所强加的局限,以及此在实际上总是沉湎于已经在世之物,这一切就构成了烦。所以烦是以下几点的必然结果:(1)、生存论状态,或者,此在总是向其能在超越自身;(2)、实际性,或者被抛;(3)、沉沦,即总是不得不“寓于”在世之存在者的必然性。

海氏把烦分为烦心和烦神。烦心指此在与他物发生的存在状态;烦神指此在与他人发生关系的存在状态。人之所以为人,是在于其能关注自身的存在,并能对自我存在周边的事情有所牵挂,这牵挂就构成了人生之烦。

(二)、畏——此在的基本情绪

在海氏哲学中,“作为此在的人的沉沦和异化与作为其基本情绪的畏密切相关。此在在世的基本结构是烦,而烦的展开状态是通过畏来现身和领会的。” 烦中必是有畏,而且只有揭示畏,才能揭示烦的整体性结构。

畏作为此在的基本情绪是与生俱来的,不能被单纯地解释为怕。只要此在在世,总是在畏中展开自己的。人人都畏死,如果没有死,那就没什么可畏的。也就是说,只要在世,我们就置身于畏的基本情态中。因此,只要此在生存着,它就实际上死着,但首先和通常是以沉沦的方式死着。

(三)、死——人之最后归宿

人这个世界当中存在,是不可避免的,这是“此在”的基本结构——在世界之中存在。但是在本质上,我们是与同他人“共在”的,“烦”是生活中寓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使人体悟死亡的价值和意义。而在“烦”的整体结构中隐藏着“畏”,而“畏”之所畏,归根到底是因为“死”。死是此在最后的命运,是此在刚存在于这个世界中时就已经给定的结局。

死亡的可能性表现为一种不可替代性。死者的本真的临死到头恰恰是我们永远无法体验到的。我们觉得他人生命的结束是一种丧失,但是实际上逝者之死的丧失远远超越我们想象中的丧失。死亡的这种不可代替性表明,死总是自己的死。因此,关于死所讨论的初步结果可以通过三个论题得到说明:1只要此在存在,一种始终悬欠的尚未就属于它;2向来尚未到头的存在者的临头到头具有不再为此在的形式的性质;3临终到头包含着一种任何情况先具体此在都不能由他此在代替的存在样式。海德格尔通过此在的“悬欠”特征来开始他的解释此在终结于死亡。所以,我们必须追问,作为此在之终结的死亡的本真意义是什么。事实上,终结和死亡总是贯穿此在的整个生存。所以海氏感慨道“人刚一降生,就老得足以去死。”死对于存在来说是总立于此在之前的东西,而不是在终极意义上的仍就悬欠的东西,在遭遇死亡时,此在便在其最本己的能在中立于自身面前。人终有一死。死亡对人的生存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如果此在的生存是一种整体性的存在,那么死亡对这种整体存在从而对生命存在具有组建性的意义。

在海氏那里,烦、畏、死是三位一体的,但最根本的是死。他的“向死而在”理论暗示出哲学问题或许就是对死亡问作出的回应。死时,人们的情感与情绪更加真切,人在此刻似乎才从“异化”中惊醒,洞容世之真谛。向死而在,在这个意义上说,是超越对死亡的恐惧,真正达到大无畏的人之存在的至高目标。

四、感悟

海氏的“向死而在”理论所给予我们的是对于生命意义的追问,以及死亡本身对“在”的价值的赋予。人是伟大的,因为人能设计自我、构造自己的生存方式,但同时,人又是渺小的,因为他无力改变在经历酸甜苦辣的人生后都最終走向死亡这一结局。因此,正确地面对死亡需要我们通晓理解生命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说,死亡的哲学本体论地位体现在它是人生的警醒者。海氏说的对,我们时刻面临着死亡,死亡是悬临于我们头上的生命之剑,从本意上说人不过是“向死而在”的“此在”。尽管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还是值得好好活着。因此,如果说人生尚可设计的话,那么不应当是由生向死的设计,而应该是由死向生反观,人的生命就像一支离弦之剑,不可再逆转。正是因为生命是有终结的,因此,想要有所作为必须“向死而在”。

不可否认,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有限的生命,我们不得不把我们所有的思想和努力都集中在这有限的生命之上,但时间也是非常短暂的,这给了生命的形状和紧迫感。记得一位思想家曾说,“生命与死亡都是无法逆转的,不可挽回的,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享受其间的每一段时光。让死亡的黑暗背景衬托出生命的光彩。”生的可能性即死的可能性,人生的最高价值在死亡之眼的审慎下得以真正的确立。人生的目的不在于攫取外物的多少来填充生命的空虚,而在于为这个世界、这个时代,为他人留下多少值得称颂的精神。死同样是我们完整生命的一部分,它赋予人类以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它给我们此世的时间规定了一个期限,督促我们能在此生所用的那段时间里,去实现自身的价值,为社会做出一番贡献。

真正的“向死而在”应是从社会,从他人、他物中分离出来按自己本身的能在而在,因此海德格尔得出向死而得自由。有终结的人生,才称得上是自由的人生,我们在有限的存在中,不断实现我们存在的意义,直面死亡,我们不畏惧,因为我们在“在”中获取了自由,成为了为我所能是的我。

参考文献:

[1]《存在与时间》海德格尔,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 2006年版

[2]《新编现代西方哲学》刘放桐,人民出版社 2000年版

[3]《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 约瑟夫·科克尔曼斯,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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