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之随想——我读《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

2015-03-07 05:36李正权
大众标准化 2015年6期
关键词:指南美丽农民

● 李正权



美丽乡村建设之随想——我读《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

● 李正权

坐在书桌前,透过落地窗望出去,尽是高楼大厦。虽然那高楼大厦之间也有树木、草坪,但依然给人沉重的压抑感。于是,人们就怀念那梯田层层、绿树炊烟的乡村。人类是从乡村走出来的,对乡村自然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发达国家的人,只要有了钱,就尽可能把家搬到乡村去。中国还不发达,乡村的人想往城里跑,因为城里可以赚钱,但那些先富的人却已经想方设法要在乡村建别墅了。

当人类脱离了最早的游牧的原始状态后,开始定居,就有了乡村。我曾去过西安半坡遗址,那是距今6 000多年的乡村,却已经具有现代乡村的各种功能。虽然那时的乡村还称不上“美丽”,人们居住的还只是小小的茅草屋,甚至还没有床、没有桌、没有家具,更不可能有商场、剧院之类,人们的生活也相当原始、相当艰苦,但还是表明人类已经进步到一个新的文明阶段了。站在半坡遗址的山坡上,想像当年半坡四周的景色,浐河两岸水草茂盛,鲜花盛开,也够美丽的了。

作为居住地,乡村与城市可能是一个对立面。城市拥挤,乡村空阔;城市繁华,乡村朴实;城市污染,乡村自然。乡村居民以农牧渔业为主,而农牧渔业都需要广阔的土地,因而人口密度小,对自然的依存度高。在城市呆久了,从那钢筋水泥的逼狭空间走出,来到乡村,就会感到那真是一个广阔天地,于是就会情舒意爽,就会生出诗情画意,就会站在那田间地头放声高歌“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抒情。不过,这只是城里人的感受,有点像鲁迅在小说《风波》中挪揄的一样:“河里驶过文人的酒船,文豪见了,大发诗兴,说,‘无思无虑,这真是田家乐呵!’”

真正走进乡村,在那儿住上一段时间,你才知道,乡村往往并不那么“美丽”。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乡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几千年的封建制度,让中国的农业生产手段落后,生产水平低下,农民生活不能温饱,无法接受最基本的教育和医疗保健,身体病弱,文化落后,乡村日益凋敞。早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梁漱溟、晏阳初等先贤就提出了乡村建设的课题,并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实验,一时寓为大观。可惜,在那个内外交困、经济十分落后的年代,幻想从枝节问题上入手来改造传统的乡村,进行所谓的乡村建设,只能以失败告终。解放后,又幻想通过合作化、人民公社化来建设乡村,结果又是失败。当年,笔者作为知青,在一个小山村呆了将近三年,对乡村的贫困落后有着切身体会。连饭都吃不饱,何论“美丽”!改革开放,首先从乡村开始,其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农业太落后、乡村太破败、农民太苦了!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农民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一些乡村也已经“美丽”起来了。但是,中国至今仍然是农业大国,农村户籍人口超过人口总数的一半,“三农”问题依然困扰着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绝大多数乡村依然不那么“美丽”,不少乡村依然贫困、破败。在GDP主导下,一些乡村还受到严重的工业污染,甚至满目疮痍。

中国要现代化,不可能只是城市的现代化。如果乡村建设跟不上,乡村没有“美丽”,现代化就是片面的,就像一个人瘸了一条腿。正因为如此,美丽乡村建设提上了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早在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就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具体要求。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又提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任务,美丽乡村就是其中重点。接着,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农业部等部门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涌现出了一批美丽乡村建设典型。

近年来,我国的标准化建设有了新的进步,标准化工作者不再把眼光局限于产品(特别只是硬件产品)上,对社会的需要已经有了相当的敏感,能够紧紧跟上时代的步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事物提供标准化服务。

美丽乡村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件大事。从质量管理的角度来看,做任何事都要有目的(方针),有目标,有资源,有职责,有程序,有监视,有测量,有改进。而这些都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来规定。GB/T 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的发布和实施,对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具有推进作用,肯定是一件大好事。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引入标准化管理的理念和手段,对于指导和引领美丽乡村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质量和水平,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任何一个概念,都应当有相应的定义,包括其内涵和外延。美丽乡村作为一个概念,当然也应当有自己的定义,有自己的内涵和外延。《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为美丽乡村确定了内涵,也确定了外延。只有满足了标准规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规划科学、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宜居、宜业地可持续发展”,达到了标准规定的诸如道路硬化率、林草覆盖率、卫生公厕拥有率、九年义务教育目标人群覆盖率、村民享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等21项重要量化指征指标,才能称为美丽乡村。

我们经常在新闻媒体上看到一些地方打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旗号,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骗取国家补贴的典型案例。有的地方仅仅只修了一个牌楼,粉刷了一下门面,就号称已经建成“美丽乡村”。有的打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旗号,对农舍进行强行拆迁,让农民叫苦连天。更多的是脱离当地生产生活实际,一味追求表面的统一,房屋修得一模一样,完全失去乡村的传统风貌。有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这样的标准,特别是有了一系列量化的指标,给形式主义增设了障碍,为识别弄虚作假提供了武器。

但是,GB/T 32000只是推荐性标准,并不要求强制执行。而且,《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只是“指南”,只能起指导和引领作用。我国国土辽阔,各地情况大不相同。以乡村为例,北方以村庄聚居为主,南方以院落散居为主,平原乡村与山区乡村的格局、建筑、道路、自然风光等大异其趣,少数民族村寨与汉族乡村的风貌往往完全不同,牧场牧村、渔村与农业村更是大有差异。《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仅仅是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框架性、方向性的技术指导,使美丽乡村建设有标可依,使乡村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有章可循,使美丽乡村建设有据可考、可查、可核、可督、可改。同时,标准对乡村个性化发展预留了自由发挥空间,没有“一刀切”的规定,也没有“齐步走”的要求,反而是鼓励各地根据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借口贯彻执行标准,简单划一搞美丽乡村建设,甚至强迫农民按统一的图纸建房装修,那肯定是某些官员在单纯追求政绩,甚至是在弄虚作假,与标准完全无关。

我并不反对美丽乡村建设。但是,在中国,一个好的设计,一个好的方案,从中央到地方,一层层贯彻下来,往往就要走样。形式主义的东西不说,某些人单纯追求政绩也不说,只说有人将其作为贪腐的对象或机会,就让人为美丽乡村建设担忧。如果农民得不到实惠,美丽乡村建设又有何用!

按我的理解,美丽乡村建设中这个“美丽”,并不仅仅只是好看,只是漂亮,不能仅仅停留在诸如形式、比例、布局、颜色之类可以给人的感官以愉悦的视觉享受上。美丽乡村的“美丽”,就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只有满足了这五条要求的乡村,才可以称得上是“美丽”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虽然明确了美丽乡村应体现生态美、生活美、生产美、行为美,规定了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基层组织、长效管理等8个方面的内容,但其21项重要量化指征指标却难以涵盖美丽乡村的全部内涵和外延。毕竟8个方面的某些内容是不可能用量化指征指标来反映的,例如乡风文明能用什么指征指标来反映呢?即使能用指征指标来反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某些官员也可以明目张胆地弄虚作假,糊弄上级,也糊弄农民,甚至严重侵害农民权益。因此,我们不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到一个标准上。

美丽乡村建设不是哪个人头脑发热突然想出来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农村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广大农民对民主政治、生产发展、生活水平、居住空间、自然环境等生存条件都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美丽乡村建设正是适应广大农民的这种要求提出来的。因此,美丽乡村建设的根本动力来自于广大农民。《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的贯彻执行,也只有依靠广大农民。

为此,相关部门应当采取各种措施,把《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这个标准送到乡村,送到农民手上,大力宣传,让广大农民真正理解美丽乡村的涵义,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并投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同时,还要让广大农民掌握《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的相关要求,包括相关的指征指标,让他们能够监督各级官员,防止官员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弄虚作假,借口贯彻执行标准损害自己的权益。这样,标准化工作者制定的这个标准,才能真正起到作用,那一份热忱和奉献也才能真正得到回报。

重庆万州有个分水镇,一条东西向的大街逶迤十多公里。那大街两侧的房屋原来都是包包坑坑的砖墙,很是难看。几年前,由政府出资,将其境内高速公路两侧的房屋全部进行了粉饰,画上立柱、横梁之类,俨然粉墙黑瓦的传统民居。那分水镇也就“美丽”起来。

但是,行程几百公里,都是这样的粉墙,都是这样的假传统,也不免让人视觉疲惫。前不久,笔者去欧洲旅行,从法国到瑞士,从奥地利到意大利,那路侧的村庄映入眼帘,各有各的风貌,让人不断有美的享受。我在想,我们为什么总要追求“美”的统一、“美”的一致呢?

问题在于,我国的美丽乡村建设是自上而下推动的。各地之所以热心于这样的建设,可能是因为有中央政府的补贴。网上一查,果不其然,2013年7月,财政部就发布了《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决定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攻方向,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美丽乡村建设可以为城市人到乡村旅游度假提供更多机会和更多选择,但我们必须明白,这只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个副产品。美丽乡村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振兴农业,给广大农民创造一个更加富裕、更加民主、更加安全、更加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业现代化。谁不希望自己居住的环境更美丽?但对“美丽”的理解却各有不同。对什么才是“美丽”,怎样才能“美丽”,农民才有最终的决定权。因此,在贯彻执行《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的过程中,还需要更多地征求广大农民的意见,要让农民作主。作为城市人,我们也不能戴着一副有色眼镜去评价,应当尊重农民的选择。如果有机会,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我们也可以为美丽乡村建设出点力或出点智什么的。如果有钱,也可以做点投资捐款之类的好事。

这或许应当成为推行GB/T 32000《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的一大“注意事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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