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能,宋庆宇,北京大学 社会学系,北京 100871
吸毒人群增量的社会结构因素研究
刘能,宋庆宇,北京大学 社会学系,北京 100871
自20世纪最后十年起,吸毒在中国日益成为一个显著的社会问题。中国社会科学界关于吸毒现象的研究,以定性研究和政策评估为主,且大多从吸毒者个体层面出发,去理解这一成瘾行为获得和戒除的社会机制。本文则尝试去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即在县级建制区层面,究竟哪些结构性因素决定了区域内毒情的发展趋势。利用公安部禁毒局网络数据终端“禁毒效果评估平台”中“区县信息”板块2006—2008三个年度的相关信息,采用负二项分布模型,以“新增吸毒人口数”这个反映区域毒品流行趋势的高效度指标为因变量,本文对理论假设的多组自变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有助于毒情扩散的)风险因素和区域毒品社会控制力度———进行检验。作为以行政区域为分析单位的一个尝试性定量研究,为毒品控制这一研究领域贡献了初步的可积累知识。
吸毒;毒品控制;区域特征;负二项模型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毒品犯罪活动逐渐扩散到中国,使得中国从一个新中国成立后消灭了吸毒现象的国度重新迈入了国际禁毒大家庭中。随着跨国毒品犯罪活动逐渐扩散到中国,我国的吸毒人口规模也日益庞大:截止到2014年4月,全国登记在册吸毒人数累计已达258万人;在这些吸毒人员中,吸食传统阿片类毒品的138万人,占53%;吸食新兴合成毒品的117万人,占45%;吸食其他毒品的3万人,占2%。新兴合成毒品,因其令人兴奋和致幻的特殊功效,日益受到吸毒者的青睐和追捧,滥用人数年均增长36%,其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75%。与此同时,吸毒现象的盛行,为我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危害和社会成本:我国每年因吸毒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千亿元;一些地方60%~80%的“两抢一盗”案件系涉毒人员所为;80%的吸毒女从事卖淫活动;全国当前存活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中,有19.3%是注射吸毒所至;此外,吸食毒品还将导致精神失常、行为失控、暴力攻击、自杀自残和毒驾肇事等极端事件。因此对吸毒现象的研究,已经成为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领域。
在国外社会科学界,将吸毒行为视做成瘾行为的一种,因此,对于吸毒行为和吸毒人群的研究,更多地集中在病态心理学和社会病理学取向上,具体研究包括对吸毒青少年病态心理特征的分析[1],以及对家庭社会解组特征和青少年吸毒之间关系的探究[2]。其他的主要研究关注点,包括对吸毒行为或毒品犯罪的社会后果的关注,如毒品和犯罪的关系[3],毒品流行对特定城市地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4],对吸毒行为之社会意义和社会功能的探究[5],对某个国家的宏观毒情的判断和分析[6][7],以及对某个国家毒品社会政策形成进程的个案解析[8]。
国内社会科学界关于吸毒现象的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各主要社会科学对吸毒问题分别有自己的独特关注焦点,其中较成规模的,有对我国各历史阶段禁毒运动的历史研究[9][10],对我国毒品扩散现象(如毒品吸食人群和地域的扩散趋势)、毒品种类更新换代和吸毒人群变迁的公安学研究[11][12][13],有关于吸毒现象的公共卫生取向[14][15]、社会工作取向的研究[16][17],以及关于吸毒成瘾现象的社会学研究[18][19][20][21][22][23]。除此之外,其他学科的经验研究兴趣虽然规模较小,但仍然显示出其独特的学科取向,如女性学取向[24]、民族学取向[25]和法学取向[26]等。从研究方法来看,国内社会科学界关于吸毒社会现象的研究,除了少数例外[15][27] [28],仍然以宏观趋势分析、定性个案研究和制度分析为主。
综上所述,毒品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一个相对突出的社会问题,是学术研究的一个重点。但是,当前的研究主要是从吸毒者个体层面出发进行分析,很少从吸毒者所处社会环境的宏观结构方面出发进行分析,并且定量研究较少。从我国毒情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趋势来看,不同地区在毒品问题的严重性以及毒品扩散的特征上,确实存在着差异,但是围绕着区域特征,提出深层次解释机制的研究却相当罕见,即吸毒者所处的微观地域,作为吸毒者个体之间进行社会互动、发生社会影响的最基本社会空间,长期以来被忽略了。本文依托第一作者作为主要技术执行专家参与的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禁毒效果评估技术研究》课题组所采集的区县测试数据,尝试建立起空间特征和毒品流行之间的关系,也即课题组理论上假想的县级建制区的区域特征与该建制区内毒品流行的表象特征(如新增吸毒人口数)之间是否存在明确的定量关系,从而为社会学学科关于吸毒现象和毒品控制的研究增添新的可积累知识。
在全面评估各省毒情并广泛征询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本文课题组以整群抽样的方式,选取了北京、云南、广东、甘肃、辽宁和湖南这六个具有较高代表性的省份作为数据来源地,每个省份选取十个区县,分别采集各区县2006—2008年三年的基本数据,进入区县测试数据库。因此本文的分析单位是作为空间的行政建制区——区县。
本文第一作者全程负责了区县测试数据库的变量结构设计工作,因此,在数据库设计过程中,已经将本文的定量解释逻辑考虑其中。本文的因变量,其理论概念是毒品流行的严重程度。原始数据采集表中,我们设计了多个操作化方案,试图从不同维度来测量一个地区毒品问题的严重性,如各区县每年缴获的各类毒品(含传统阿片类毒品和新兴毒品)的数量,破获的各类涉毒案件(含毒品走私和易制毒化学品走私)的数量等。由于缺失值问题,本文选取缺失率相对较低的一个维度——吸毒规模(操作化为各区县年内新增吸毒人数这样一个计数变量),作为测量因变量理论概念的操作化方案。
自变量方面,本文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以及前期定性调查和专家访谈所获信息的基础上,选取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风险因素和区域社会控制水平作为解释变量。其中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操作化为行政建制区所在的地区属性(东部、中部和西部);区域风险因素则进一步分解为区域内流动人口数、区域内有助于毒品消费的基础设施水平和区域毒品市场地位三个维度;区域社会控制水平则操作化为禁毒专业警力总数和年度禁毒财政投入情况两个分变量。另外,本文还将区域社会人口学特征作为控制变量纳入到模型之中。关于理论概念及其操作化定义,参见表1。
这样,在区县测试数据库建立初始,本文的理论假设就已经形成了,分别是:1)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经由毒品市场渗透和毒品消费承担能力这两个中介变量),则该地区的毒品流行趋势越严重;2)一个地区(有利于毒情扩散的)风险因素水平越高,则该地区的毒情越严重(表现为各类涉毒指标的高企);3)一个地区的毒品社会控制力度越大,则有可能造成两个结果,分别为“社会抑制”(反映为对该地区毒情的有效控制和该地区毒情发展势头的缓减)和“禁毒战果提升”(表现为各类禁毒战果指标的高企)。尽管本文在数据处理上选择了近似截面数据的表达,基本上放弃了对时间因素的处理,但仍然期待数据结果能够对社会控制力度这一分化了的作用机制进行检验。需要说明的是,全部60个样本区县中,由于2个区县的信息缺失情况比较严重,最终只有58个区县的数据进入到最后的分析中。
表1 变量的操作化及其理论含义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描述了本文所使用的各重要变量的数据分布特征。首先,我们可以发现,各个区县的毒情差异很大:有的区县一年内没有报告任何新增吸毒人数,而有的区县则报告了1 872名新增吸毒人口。相应地,这些区县的人口特征也存在很大差异。另外,由于整群抽样的设计,纳入样本的58个区县,几乎均匀分布于东部、中部与西部。作为重要预测变量的区域风险因素,各区县在流动人口总数与特种娱乐场所总数上,也表现出较大差别;而在毒品市场地位这个变量上,可以发现,有81%的区县被卷进了毒品交易的市场链条中。社会控制水平这一组预测变量上,有些区县级建制区并没有设立专门的禁毒警察,而有的区县则有高达86名的禁毒警察;在禁毒财政投入上,更是可以看到,最低的投入只有1万元,而最多的则达到了1 491万元。
表2 各变量的基本特征描述
(二)模型分析结果
由于本文的因变量——区内新增吸毒人口数——是计数变量(count variable),并且这个变量存在着过度离散现象,因此本文选取对于均值和方差没有严格要求的负二项分布(negative binominal distribution)作为最终的分析模型。同时,鉴于初级分析单位数量有限,为了能更好地进行估计,本文忽略了时间因素。表3给出了关于变量处理的具体方法。
表3 变量处理方法
明确变量的处理方法之后,在进入最终分析之前,我们还需要先处理缺失值问题。从数据条件来看,本文的样本量相对来说较小;此外,从表2可知,数据库中的各个变量,除了男性人口数与区域经济水平这两个变量之外,都存在着缺失值,其中缺失值最多的变量为区域毒品市场地位,有12个区县的取值是“缺失”,样本缺失率达到了20.7%。因此,为了充分利用数据信息,减少模型估计结果的偏差,本文采用当前通行的多重插补方式来处理缺失值问题。
表4是负二项模型的最终分析结果。其中模型M1是基本模型,只纳入了区域社会人口学特征这一控制变量,后续的M2-M4模型中,逐次纳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风险因素与区域社会控制水平等各组解释变量,M5则将全部变量纳入其中,进行相互控制。
表4 区内新增吸毒人数的负二项模型结果
注:括号内为T统计量;+p<0.10,*p<0.05,**p<0.01, ***p<0.001;a 男性人口比=年内本区县男性人口数/当年本区县人口总数;b 青少年人口比=年内本区县青少年人口数/当年本区县人口总数;c 禁毒财政投入=ln(年度禁毒财政投入)
模型M1的整体检验结果为Prob>chi2 = 0.5139,这说明模型本身并不显著。但该模型仍然透露出一些有用的信息:58个区县中,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区县的男性人口比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则该区县年度新增吸毒人口的可能性将提高3.7%,说明相对于女性来说,男性更有可能成为吸毒者。另一方面,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地区的青少年人口比每提高一个百分点,该地区新增吸毒者的可能性也将提高2.0%。青少年作为潜在吸毒者的一个可能原因,在于青少年群体处于社会角色转型的阈限阶段(liminal stage),这个阶段的一个显著特征,便是他们兼具儿童和成人的特征,没有清晰的社会规范能够指导他们的生活,因此受同伴影响的可能性提高,再加上吸食毒品很可能被他们看做是反抗社会主流文化的一种符号或标志,因此他们相对于其他群体也更有可能成为毒品吸食者。清华大学景军教授研究了当前青少年吸毒问题的复杂性,指出中国青少年首次尝试吸毒,既带有卷入社会问题的典型特征(如失业、做小姐、为黑社会讨债等),又有情感因素的作用(比如失恋和做二奶的苦闷),还有生理上的现实易感性(如解乏,缓解生理疼痛等)。但是,纵观这些表象背后,来自同伴群体的压力和朋友圈子的引介,都是一个极重要的因素。这或许能够从某种程度上解释青少年卷入吸毒行为的具体机制[18]。
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该区域的毒品问题是否存在一定的联系呢?模型M2主要考察的就是各区县经济发展水平与新增吸毒人口之间的关系:模型整体检验的结果为Prob>chi2 =0.0473,模型显著,说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对于一个地区的毒品流行水平具有预测作用,位于东部地区的区县,相较于位于其他区域的区县,其三年内新增吸毒人数更多。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中部地区区县出现新增毒品吸食者的可能性,比东部地区区县低63.7%,而西部地区区县出现新增毒品吸食者的可能性,更是比东部地区区县低76.3%。可见,相较于中西部地区而言,我国东部地区的毒品问题更加严重,究其原因,可能是由于东部地区经济比较发达,更容易成为毒品销售的目标市场,因此人们与毒品相接触、获取毒品的机会更大,且毒品消费的承担能力更高*当然,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毒品流行之间的关系并非如此必然地线性相关。在毒品种植地,由于毒品获得较为容易,因此毒品流行水平相对也会较高;但是,作为毒品种植和输出地,往往是经济发展水平较差的国家和地区,如阿富汗和缅甸金三角等地。因此,本文关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毒品流行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将该区域作为一个消费市场来进行数据解读。。另外一种解释,与经济发展导致的社会整合程度下降有关:经济发展导致个体原子化生存的可能性提高,而原子化生存趋势的结果之一,便是各类初级社会团结(如家庭、社区、工作单位等)日益丧失其社会控制力度,易感人群也就更有可能吸食毒品,属于典型的失范式越轨(anomic deviance)。
本文理论假设的第二组自变量,便是区域风险因素,分别涉及区域流动人口数、区域内有助于毒品消费的基础设施的总体水平和区域毒品市场地位。流动人口之所以成为毒品流行的风险因素,首先主要来自禁毒部门的工作经验:由于社会治安监管的薄弱,流动人口聚居之地经常成为毒品销售和毒品消费的兴盛之地。其次,借助于以往研究[27],课题组认为,迪厅、KTV、酒吧、桑拿浴场、酒店旅馆等特殊场所已经成为容纳和诱导毒品消费的重要空间,因此,在公安部禁毒局禁毒数据平台区县测试数据库的数据采集过程中,我们要求各样本区县将三个年度内本辖区上述五类特殊场所的总数进行上报。第三,各区域在国内毒品市场交易体系内所处的地位,构成了区域内的第三个重要风险因素:作为核心销售市场和主要流通渠道的区县,相较于处于边缘地区的区县,毒品社会控制的局面更为严峻。纳入上述三类区域风险因素之后,模型M3整体检验的参数为Prob>chi2=0.4011,看起来区域风险因素的预测作用并不具有外部效度,但数据仍然显示,区域风险因素变量对于一个地区的毒品流行仍然起到了正向促进作用:在其他因素保持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地区的流动人口每增加1万人,则这个地区新增吸毒人口的可能性将增加0.2%;而五类特种娱乐场所数每增加一个,则相应地该区县出现新增毒品吸食人口的可能性提高了0.05%;如果某区县在毒品流通和毒品市场交易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那么该区县新增吸毒人口的可能性,将比处于边缘地位的区县高74.8%。
当然,一个地区中不仅有存在促使个体吸食毒品的社会机制,同时也存在着针对这一越轨行为的社会控制机制。模型M4在模型M1的基础上加入了操作化社会控制力量的两个变量后,整个模型的解释能力得到了很大改善,这说明社会控制变量对于一个地区的毒品问题有重要的解释作用。具体说来,在其他因素都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地区的专业禁毒警力每增加一个人,那么这个地区新增毒品吸食者的概率下降2.9%;但是禁毒财政投入的作用方向则与此相反,即在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地区禁毒的财政投入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单位(1万元),则该区域新增吸毒人口的可能性将提高0.03%。换句话说,专业禁毒警力变量似乎支持了社会抑制的假设,而禁毒财政投入支持的则是禁毒战果提升的假设。
模型M5是最终解释模型,将之前理论假设中认为能够对毒品问题有预测能力的解释变量全部放到模型M5中,看这些变量在相互控制下,对于因变量的解释作用有没有发生变化,以及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将全部自变量加入到模型M5后,整个模型的解释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似然比卡方LR chi2(9) =33.79(Prob > chi2=0.0001),是所有模型中最高的。可以说,与其他模型相比,模型M5显著提高了模型的解释力。
模型M5中统计结果显著的变量有3个,分别是区域经济水平、区域毒品市场地位和区域禁毒财政投入。首先来看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这个解释变量,其作用与模型M3相比,只有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有显著的差异,而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则不存在显著差别:在其他情况都相同的情况下,西部地区新增毒品吸食者的可能性比东部地区要低91.6%。如何解释这一差异呢?两个可能的原因:首先,西部地区的社会经济还比较落后,在初级社会关系占主导的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动比较密切,个人私密空间较少,在这样的社会中吸食毒品所面对的社会压力更大;其次,较落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导致普通人群中缺乏经济来源支撑长期吸食毒品的行为,因此,经济承担能力扮演了抑制性作用。
再来看一下区域毒品市场地位这个变量的影响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区域毒品市场地位这个变量在模型M3中不显著,但是在最终模型M5中变得非常显著,说明在控制其他变量的作用之后,该变量对因变量的作用变得非常显著。换句话说,如果一个地区在毒品市场通道中居于核心地位,那么这个地区的毒品相对比较容易获得,从而有利于推动本区域内吸毒行为的形成和扩散。具体来看,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处于毒品市场通道核心地位的县级建制区,其出现新增毒品吸食者的可能性是边缘地区的3.5倍,即提高了250%。因此,区域风险因素中的这一维度,对于一个地区的毒品流行,有很大的解释作用。
除了“区域毒品市场地位”这个变量之外,本模型中另外两个表征区域风险因素的变量——流动人口数量和特种娱乐场所数——与模型M3中相同,并不显著,但是其作用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模型M5中,在控制其他变量的前提下,一个地区的流动人口每增加1万人,那么这个地区新增吸毒者的可能性由模型M3中的提高0.2%,变为降低0.2%;另一个变量特种娱乐场所数,在控制其他变量的前提下,每增加1个,一个区域新增毒品吸食者的可能性由模型M3中的提高0.05%,变为M5中的降低0.8%。这两个变量作用情况的变化说明,它们可能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毒品流行影响因素,很可能只是条件关系:即只要存在良好的社会控制机制,切断毒品来源,那么这些因素就不会对一个地区的毒情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影响。
第三个显著变量是“禁毒财政投入”这个变量。在模型M5中,虽说有更多的变量加入,但是禁毒财政投入变量的作用大小和作用方向,跟模型M4相比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禁毒财政投入每增加一个单位(1万元),则该区县新增吸毒人口的可能性将提高0.06%。这进一步支持了禁毒战果提升假设,即当一个地区禁毒财政投入增加时,禁毒力度提升,表现为禁毒战果数据的提升。而另一个社会控制变量“专业禁毒警力”,在加入其他变量后,由模型M4中的显著变得不再显著,这说明专业禁毒警力的增加并不能很有成效地缓解一个地区的毒品问题。尽管如此,在这58个区县中,在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一个地区的专业禁毒警力每增加一个人,那么这个区域新增毒品吸食者的可能性降低0.14%,对于缓解这些地区的毒品问题还是起到了作用(从而支持了社会抑制的假设)。总体说来,尽管相对于社会抑制假设而言,禁毒战果提升假设看起来似乎得到了更多的经验支持,但社会控制水平与一个地区毒品流行水平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对比加以检验。
通过跨模型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对一个地区毒品流行有可能产生影响的一系列自变量中,作用相对显著的,分别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区域毒品市场地位和禁毒财政投入这三个变量。在这三个变量中,区域发展经济水平和区域毒品市场地位与区内新增吸毒人数有着正向关系,即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区域毒品市场地位越居于核心地位,则该区域的毒品问题越严重;第三个变量——区域禁毒财政投入——与一个地区毒品流行之间的关系,却具有复杂性:尽管禁毒财政投入变量支持了禁毒战果提升的假设,但仅仅利用截面数据,很难判断这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真正的因果关系,很有可能两者之间存在着反向因果关系,即一个地区的毒情严重程度,将会影响该地区毒品社会控制的财政投入力度。这一点,需要利用面板数据(panel data)等纵贯数据,引入时间因素做进一步的分析和探索来做最终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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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兰丽
Study on the Social Structural Determinants of Increace of Registered Drug Abusers
LIU Neng, SONG Qing-yu
(DepartmentofSociology,BeijingUniversity,Beijing100871,China)
Since the last decade of 20th century, drug abuse has been a keen social problem in China. Most researches done by Chinese social scientists ever since are qualitative in nature, and policy evaluation as main purpose, aiming to understand the underlying mechanisms that sustain the obtaining and removal of such an addiction socially, most probably using individual drug abusers as their unit of analysis. However, this article is aiming to understand a somehow different question, that is, what kinds of structural determinants have a say on the development of drug situation within a specific county-level jurisdiction. Using data collected by an online platform, National Platform for the Evaluation of Narcotics Control, run by the Bureau of Narcotics Control,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which include data gathered from 60 county-level test areas from 6 sample provinces in a three-year (2006-2008) base, and negative binominal model as model specification, this article has set up a test of three groups of independent variables on the dependent variable of “annual increace of newly-registered drug abusers”, an index with high validity operationalizing the theoretical concept of regional drug situation. These three groups of independent variables——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level, regional level of drug-friendly risk factors, and regional level of narcotic control efforts——have been intentionally selected when the online platform was under construction by the first author, a primary technical expert responsible for the whole platform. As a trial analytic data work using administrative jurisdiction as the unit of analysis, the authors believe that this article has objectified its value by providing preliminary cumulative knowledge to the research area of narcotics control.
drug abuse; narcotics control; regional structural determinants; negative binominal modeling
刘能,社会学博士,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方向为社会问题、社会运动和集体行动、城市社会学等;宋庆宇,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城市社会学。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9YJA840001)
2015-06-10
C912.82
A
1671-7023(2015)04-009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