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厅厅长 陈兴龙
“十二五”以来,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青海水利事业在治水兴水思路上与时俱进,在水利改革发展实践上创新突破,是水利发展最快、投资规模最大、目标完成最好、农牧民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也是水利支撑保障能力提升最快的五年。
五年来,水利工作做了“五件大事”。一是治水兴水思路不断深化。积极践行中央新时期治水兴水方针,明确提出了“东西部开源节流并重、南北部保护修复并举”的水利发展思路,积极构建“以水保生态、以水惠民生、以水促发展”的水利发展格局。二是重点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引大济湟石头峡水库下闸蓄水并初步发挥效益,调水总干渠、湟水北干渠一期干渠工程全线贯通,跨流域调水目标即将成为现实;黄河沿岸四大水库灌区等涉及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与全省“四区两带一线”布局和“三区”建设相适应的水资源配置格局逐步形成。三是民生水利建设取得实效。解决了162.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了黄河谷地、海南台地、柴达木绿洲3个大型灌区和10处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实施了25个小农水重点县、30项草原节水示范以及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等项目,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59.8万亩(1亩=1/15 hm2,下同),发展高效节水面积63.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54.4万亩;新增农村水电装机3.06万kW,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四是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优化河湟地区、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格局,积极开展西宁、海北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统筹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治理,不断拓展水生态文明载体。五年全社会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 200 km2(其中水利部门996.2 km2),完成黑泉水库等3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新增6处国家水利风景区。五是水利家底基本摸清。圆满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系统掌握了全省河湖、水利工程、经济社会用水、河湖开发治理、水土保持、行业能力、灌区和地下水的基本情况,普查成果正式发布。
五年来,水利工作得到五个显著提升。一是水利地位显著提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作出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水利提升到关系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就保障水安全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影响更为重大,地位进一步凸显。二是供水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随着石头峡水库、调水总干渠、北干一期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即将建成,沿黄四大水库灌区工程加快实施,以及扎毛、马什格羊、卡加、恰让、下湾等一批中小型水库相继建成,五年新增供水能力6亿m3,支撑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三是防汛抗旱减灾能力显著提升。健全了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了防汛抗旱预案体系,统筹推进防洪抗旱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五年新建(加固)堤防(护岸)918 km,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73座;完成了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项目,建成了省级及8个市州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有效应对了局部地区水旱灾害,最大程度减轻了灾害损失;圆满完成了玉树地震水利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四是水资源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建立了省、市州、县三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出台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并纳入市州目标责任考核;开展了45个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监测,发布了全省重要及一般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管不断强化;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0提高到0.489,万元工业增加值降低率和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目标提前实现。五是水利行业管理能力显著提升。颁布施行《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青海省实施〈抗旱条例〉办法》等地方性水法规、规章,制定出台政府规章、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多件。依法加强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非法采砂、破坏水工程和水土保持设施等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五年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67件,调处水事纠纷202起;认真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四项制度”,深化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加大在建水利项目监督检查、稽察和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水利建设市场逐步规范,水利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不断深入,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加大水利干部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规模不断发展壮大。
五年来,水利工作呈现五大亮点。一是水利投入实现新突破。五年全社会水利投入达到283亿元,是“十一五”水利投入的3倍,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水利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五年。尤其是省级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大幅度增长,由2011年的9.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4亿元,增长261.7%。二是规划执行实现新突破。从“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看,11项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均超额完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规划目标完成最好的五年。三是前期工作实现新突破。编制完成了《青海省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浅山干旱区水利综合工程规划》等一批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规划,谋划了柴达木水资源配置、“三滩”引水、湟水南岸水利扶贫等重大项目,引大济湟、蓄集峡水利枢纽等10项工程纳入了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四是重点改革实现新突破。深入推进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水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6项减至8项,向西宁、海东、柴达木3个工业园区下放了4项水行政审批权限;把中小型水利项目审查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市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省农发行、省农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了支持水利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省已明晰小水工程产权4 800项,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主体2 464项;贵德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如期完成试点任务。五是水利引智实现新突破。积极创新智力引进机制,破解人才不足难题。与水利部水规总院、新华咨询公司等国内知名科研、设计单位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邀请国内知名院士、专家为青海水利会诊把脉、出谋献策,借助外脑高起点、高水准谋划重大水利项目。
五年来,水利工作获得五条重要启示。一是坚持科学发展,积极践行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不断丰富完善水利改革发展思路,这是青海省水利五年改革发展的指导方向。二是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兴利除害结合,促进协调发展,着力提升水利支撑保障能力,这是青海省水利五年改革发展的本质要求。三是坚持民生优先,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这是青海省水利五年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四是坚持人水和谐,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这是青海省水利五年改革发展的内涵所在。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水利改革攻坚,不断增强水利可持续发展能力,这是青海省水利五年改革发展的机制保障。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和重要机遇期。“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化”同步发展、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国家对青海生态战略地位提升、加快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对青海水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在发展理念上,以新时期治水方略为指导,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构建完善的水资源保障体系为路径,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以民生水利建设为基础,以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水利改革为动力,促进水利建设上台阶、上水平,为全省“三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在发展目标上,通过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努力构建和谐文明的水生态保护体系、科学高效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健全完备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系统完善的水利管理体系“四大体系”。具体设置了用水总量37.95亿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0%~15%、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8%等3个约束性指标,以及新增供水能力、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等12个预期性指标。
在发展布局上,按照东西部开源节流并重,建设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供水安全先行区;南北部保护修复并重,建设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安全先行区的总体布局。东部地区以“高效利用、提高承载能力”为重点,柴达木地区以“适度开发、合理配置水源”为核心,环青海湖地区以“保护生态、协调发展”为方向,三江源地区以“生态优先、改善民生”为定位,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治理。
在重点任务上,围绕“十三五”基本建成“四大体系”的总体目标,重点实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节水供水、农牧区水利、防洪抗旱减灾、水利管理与信息化等五方面的建设任务,规划了24项重大水利项目,总投资1 010亿元。
青海省祁连山生态保护建设综合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