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东省佛冈县振兴小学五年级 曾 炜
图:上海市立达中学初三(4)班 许欣怡
巧“判决”
放学后,我刚踏入家门,就听到爸爸妈妈的卧室里传来一阵争吵声。我顾不上换拖鞋,便匆匆来到卧室。原来是爸爸回来得早,但没做饭,也没打扫卫生,妈妈回家后很生气。我想了想,决定设个“临时法庭”,爸爸是“被告”,妈妈是“原告”,而我是“法官”。“法庭”就设在客厅里,我搬来三把椅子,一把放在前面,其余两把放在两边。最前方的那个位置自然是“法官”的了。
一切准备就绪后,我昂首挺胸地走进“法庭”,坐在“法官”的位置上,清了清嗓子,说:“这几年,我们这儿邻里和睦、国泰民安,我们这个小法院已很久没用了。今日有诉状呈上,我可显显官威啦!请原告叙述事发当天的情况。”妈妈说:“今年5月15日的傍晚,我下班回来,看到被告正在家中看电视,厨房冷锅冷灶,他竟没做饭,也没打扫卫生。他还想等着吃现成的,岂有此理!”“这有什么,女人回家就得做饭,哪有男人做饭之理?”爸爸沉不住气了。我用筷子敲了敲桌子,大声喊道:“安静!”接着用戏曲人物的口吻说:“原来事情如此简单,休庭五分钟,且待我思量思量。”
五分钟过后,我已胸有成竹了,站起身来喊道:“全体起立!经合议庭审定,本案判决如下:原告、被告双方工作了一天都挺辛苦,谁先到家谁就先做饭,回来晚的人也不能只等着吃现成的,应及时帮助对方做饭。为赔偿原告损失,罚被告做一顿晚饭,原告打下手。本法官负责监督执行并打扫卫生。”
宣判过后,爸爸自知理亏,匆匆做饭去了,妈妈翘着大拇指说:“这个法官真公正!”说完,也去厨房帮忙了。我呢,自然是打扫卫生啦!
经过大家的努力,房间变得干净了,一桌美味的晚餐也做好了,我们一家三口有说有笑地吃了起来。
(指导老师:邓洁萍)
文:广东省佛冈县振兴小学五年级 曾 炜
图:上海市立达中学初三(4)班 许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