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浩
(武汉东湖学院 湖北武汉 430200)
我国科研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市场化模式研究
王家浩
(武汉东湖学院 湖北武汉 430200)
自进入21世纪以来,知识型经济理念得到了广泛关注,人类社会已经进入到了知识经济时代。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科研型人才作为社会各界普遍认证的精英人才,受到了高度重视,科研机构作为组织、组织管理科研型精英人才的机构,也受到了普遍关注。本篇论文主要对我国科研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的市场化模式作了浅要的分析与研究。
我国科研机构 人力资源管理 内部 市场化模式 研究
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科研机构通过临时雇佣、弹性劳动制以及项目劳动关系等形式,形成了科研人才的市场化管理,并通过进行科研人才的劳动交换找到了劳动可比性,将形成可比性的这种市场机制引入到了机构内部,从而形成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市场化模式,使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绩效管理、岗位管理的可行性得到了提高,并实现了“组织功能耦合”、“市场产权交易”、“个人价值实现”的统一。[1]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与我国现代化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逐渐成为创造社会价值的独立源泉,在产权交易的过程中具有主体地位。我国自进入新时期以来,首先采取了计划经济体制,包括企业在内的一切社会组织都属于国家行政机构的附属物,运行机制、管理体制都在行政权力下进行运作。自改革开放,我国的经营性组织包括企业等,逐渐开始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不断与国际接轨,从而使企业等经营性组织拥有了独立的社会地位、利益、意志与人格,并与计划管理体制脱离,采取了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我国科研机构也与企业等经营性组织一同开展了管理体制改革,例如在我国科研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这一方面,采取了灵活的配置方式,例如弹性劳动制、临时雇佣以及项目劳动关系等,科研人才走向了市场化流动。但在运行机制、管理体制方面,我国科研机构没有完成“组织功能耦合”、“市场产权交易”、“个人价值实现”三者的有机统一。[2]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不断发展,知识逐渐成为了社会经济增长的战略性资源与核心动力,也成为了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核心价值,知识产权,由知识而衍生出来的,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交易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科学研究人才的价值以知识产权的形式在市场中进行交易,包括科研人才的综合素质能力、在岗位上运用及投入的知识等资源价值总和。科学研究人才的价值取决于其特定功能对科研机构的作用,在人力资源市场中衡量科学研究人才的功能价值,并通过市场供求反映科学研究的价值在系统功能耦合中的冗余、短缺,也就是说科研人才的岗位功能价值最终可以通过市场产权交易的均衡价格进行量化评价。
我国科研机构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过程中,促进内部市场化的管理模式,首先应当将其管理人格定位为产权交易主体,并要充分地尊重组织管理的产权交易主体地位,以市场供求机制为依据合理地设置机构内的岗位结构,以市场产权交易为根据界定不同岗位价值、功能,从而可以在我国的科研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形成市场机制的管理效率、管理公平。
与传统人才价值评价不同,市场化科研人才的价值衡量、价值评估必须要以成败作为评价标准,只有被市场接纳才可能有市场交易,只有有市场交易才能有价值衡量、价值评估,而无法评价的价值不可能存在于市场中。因此,科研人才的成功在知识产权时代是三分之一的机遇加上三分之一的情商再加上三分之一的智商。据相关研究指出,我国科研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市场化岗位功能价值的函数关系为:智商加情商的和乘以该岗位功能价值的冗余、短缺概率再加上社会资源成本。以知识产权交易为基础的岗位功能价值函数关系,是将产权交易主体作为科研机构的管理人格基础上的。我国人才资源市场中的产权交易机制趋于完善,科研机构的体制改革也已经基本完成,随着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不断发展与深化,此函数关系所表现出来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市场化模式成为科研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基本模式具有必然性。
我国科研机构可以同步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市场化模式的构建与改制转型,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引进以市场知识产权交易为基础的岗位功能价值评价函数。在科研机构人力资源管理中建立内部市场化模式,就要以坚持科研人才知识产权交易的主体地位,对岗位功能价值进行科学的评价,通过市场化价值博弈,最终实现双向自主选择基础上的市场化公平。此外,以科斯定理为根据,使机构内部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的资源配置成本,包括工资激励、绩效考评及竞聘上岗等,低于社会市场中的知识产权交易资金成本,换一句话说就是使机构内部形成小规模人力资源市场或者是内部市场化,并使其产权交易成本比市场成本低。从而可以使科研机构系统的凝聚力得到很大的提升,保证科研人才队伍的稳定。第二,确定知识产权交易的主体地位与机构内部人员的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我国科研机构所推进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市场化模式,符合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潮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推进内部市场化模式,就必须要彻底改变科研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的准行政、准官员定位,将科研机构定位为知识产权市场交易利益主体与独立学术人格,在学术权威下实施民主管理体制,在机构内部的绩效考核、岗位设置等方面与市场知识产权交易接轨,并采取自主、双向选择的人才市场化流动,从而能够保证科研人才学术人格的独立性,并使用公平、公正的知识产权市场交易价值衡量科研人才的岗位功能价值。[3]
终上所述,本篇论文主要分析了我国科研机构功能、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市场化岗位功能价值以及科研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市场化模式改革措施,望对相关研究、实践有所帮助。
[1]李五四,崔大帅.我国科研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市场化模式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01145-149.
[2]张晶,汪亚群,张新平.省市级科研院所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环境建设探析[J].科技广场,2011,07219-222.
[3]刘江平,张令宏,陈佳瑛,张灿皇.非营利农业科研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及其对策[J].热带农业工程,2009,0663-6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