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坚守的伦理功能及当代价值

2015-02-28 18:16王建锋周忠华
关键词:信仰伦理意义

王建锋,周忠华

(1.洛阳师范学院 马列理论教研部,河南 洛阳471022; 2.吉首大学 师范学院,湖南 吉首416000)

作为引导人如何生活的精神价值系统,信仰是每个健康和明智的人都会秉持的伦理智慧,是支撑人生命意义的精神支柱。人一旦失去了信仰,生活也将失去其本身的价值和意义。坚守信仰,突显它应有的、引导人幸福生活的伦理功能,使物质与精神生活追求之间保持一种必要的张力,这不仅有利于信仰的生成和践行,而且也有利于个体美好生活的实现和幸福感的提升。

一、信仰产生的历史文化逻辑

信仰作为人类特有的认识和实践活动是人对自身及其生存环境的认识和自觉履行。信仰产生的过程就是人从自然状态向文明状态演进的历史生成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作为支撑人生命意义的精神支柱和文化系统,信仰始终与人的生命存在这一根本性的认识和实践活动相联系。从认识论的视角来看,在人类从自然状态向文明状态演进的历史过程中,人总是不能完全认识宇宙的整体性和自身生存环境运行、变化的规律性。基于对宇宙中某些自然现象和人类生命存在的恐惧和疑惑,人对浩瀚的宇宙和生命的神秘性产生了某种幻想和敬畏的意识,并把维持生命存在的力量寄托于某种超自然的、万能的、特定的人或物身上。这是因为,世界的起源和人的起源问题总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在无法对宇宙的整体性和人自身生存环境变化的规律性作出明确认识的条件下,人总是生活在不安全的状态中,在这样的生存困境中,基于对自身生存及其生命意义的渴望,人类对“自然神”“造物主”“上帝”“图腾”或对某种特定人物的崇拜和信仰,就成了庇佑其生存的重要精神性力量。

从文化史形成的视角来看,无论是西方的基督教文化,还是我国的传统文化,甚或伊斯兰教和佛教文化都有某种超自然的、人格化的神圣力量。这些超自然的、人格化的神圣力量的存在,使信仰在一定程度上给处于孤立无援的人类以生存的精神慰藉和生命意义的寄托。人生而有死,无人能免,个体如此,群体依然。在人类社会变迁的历史过程中,对死亡的恐惧无疑是最普遍、最根深蒂固的人类本能之一。随时、随地发生的死亡让人不得不关注它、正视它,以期理解它、战胜它。作为维持人类存在的根本性精神力量,信仰就是在维持人类生存的认识和实践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现象。信仰一经产生,就成了支撑人类生命意义存在的重要精神支柱。“在宗教生活的一切高级形式中,‘认识你自己’这句格言都被看作一个无上命令,一个终极的道德和宗教法则……在犹太教、佛教、儒教和基督教等各种宗教的历史中,我们都可以观察到它们各自朝这个方向走来的步伐”[1]6。这就是说,作为支撑人类生命意义存在的信仰,与人对自身及其生存环境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之间具有高度的内在关联性。

作为人对自身及其生存环境的整体性理解方式和能力,信仰体现了人作为生命有机体的认识和活动能力,彰显了人的文化创造性。作为历史活动的主体,人正是以实践的方式来把握自身生存的世界,并以文化的方式来阐释自己存在的历史合理性,揭示自身作为文化存在者的价值和意义。从价值哲学的视角来看,“人们按照一定尺度去改变环境、发展自己。这样的活动及其成果就是文化”[2]4。由此观之,文化就是人化,是人化自然和自然化人的内在契合。在人化自然和自然化人的双重活动中,人类逐渐形成了对自身及其生存环境的各种认识,并以文化的形式传承下来。在人与自然互化的历史过程中,人对自然神、人格神的信仰总是以文化的形式来表达,并把这种文化所体现的价值理念作为支撑自身生存的精神力量。“每一则神话,它不仅是一段精彩的故事、美丽的传说,它还是一个民族永不磨灭的记忆,是民族精神不竭的源泉,是后人赖以成长的精神支柱和前进动力”[3]1。这就是说,神话作为信仰产生的文化载体,反映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文化关系。文化既是人特有的存在方式,也是信仰生成、传播的重要方式和载体。

在中国文化史上,作为反映殷代文化最显著特征的甲骨文,就是以占卜这种方式来决定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它反映了当时人的生活与信仰之间的文化关系。“在殷代,神权在形式上是高于王权的。凡朝廷的决策、措施是否可行,最后都要通过占卜听取审议。如果君主认为可行,而占卜结果是凶,也要受到否决;相反,君主认为不可行,而占卜的结果是吉,也要实行”[4]12。由此观之,信仰的文化表现形态,一方面客观地反映了人的实践活动受制于自然环境的历史状况,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人对自然神信仰的文化特征。在人的活动能力受制于自然的时代条件下,“为了满足人的各种需求和实际利益,他不得不依赖于自己的物理环境。如果无法使自己适应于外部世界的环境,人就不可能生存下去。通向人的理性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最初步伐,可以看作是一系列涉及对直接环境的某种大脑适应的行为”[1]5。这就是说,任何形式的文化在一定程度上,都揭示着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化关系。

从信仰对象的视角看,可以把信仰分为物质形态和观念形态两类。在信仰者的日常活动中,对特定人物、事物的崇拜就属于物质形态的信仰,信仰者对某种主张,价值理念的信奉和遵守则属于观念形态的信仰。当然,这只是从信仰对象的逻辑角度对信仰存在形态所做的大致区分。其实,在信仰展开的现实活动中,这两类形态的信仰不仅总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而且无论是信仰对象的观念形态还是物质形态其表现方式也是多样的。在日常生活中,信仰作为主体的一种认识和实践活动总是以一定的方式来进行的。信仰活动方式把信仰主体与客体有机地联系起来,并形成了一个相互影响的复杂结构。作为主体信仰活动的重要表现形式,“信仰方式有三维结构:一是信仰者对信仰对象的理论确认;二是信仰者对信仰对象的情感体验;三是信仰者对信仰对象的行为追求”[5]7。在现实活动中,因信仰方式不同,信仰者所表现出来的喜好程度、虔诚态度、崇拜方式也会有不同的特点,信仰方式的多样化不仅表明了信仰主体的差异性,而且也表明了信仰方式的多样性。

在人的生活方式越来越多样化的当代社会,文化的多样性使信仰态度、信仰行为、信仰方式也表现出了多样化的趋势。作为文化的重要表现方式,信仰的变化也是必然的。“文化是在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实践活动中不断生成和发展的。自然在变化,人在变化,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也在变化,所以,文化的变化是必然的”[6]74。这就是说,信仰这种现象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信仰自由和信仰宽容也可能成为人们的文化共识和个人信仰活动的重要内容。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信仰关注人类美好生活的视域必将更多地由物质形态转向精神形态。作为人的文化活动,信仰不仅来自人的现实活动,而且也是人现实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的物质活动相比,作为精神活动存在的重要方式,信仰对人的生存和发展虽然不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它作为人活动的重要表现方式,深刻地影响着人的现实生活,尤其是人的精神生活。

二、信仰坚守的伦理功能

信仰不仅揭示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文化关系,而且也蕴含着主体与对象之间的伦理关系。在文化学层面上,信仰和伦理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对人的活动均起着一定的调节作用。“信仰最富有价值本性,它不是一般的自然生成物,而天然地就是一种价值”[7]。这就是说,信仰所蕴含的价值理念体现了主体存在的终极价值与意义。对群体而言,这种价值理念通常表现为特定群体对其生活方式的自觉信奉和遵守,并把这种价值理念作为自身生存、生活的价值导向。对个体而言,则主要表现为他对这种价值理念所倡导的生活方式的坚守和践行。换言之,信仰的根本问题就是生活的价值导向问题。信仰本质上是维护人的生存及其生活的一种价值形式,这种价值形式在信仰者的社会生活中调节着信仰者与其对象及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并在调节这些关系的过程中,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精神动力。信仰和伦理在“人必须存在”这一涉及人类生存意义的根本性问题上具有先天的内在契合性。“信仰并不是少数人的专利,并不是人类的奢侈品,而是人人都可以具有的,尽管从‘现在时’上看并非人人都有”[5]13。由此可见,信仰是人人都可能具有的一种行为和品质,每个人都有信仰的需要,只不过有的人已明确意识到了这种需要,有的人虽然还没有意识到这种需要,但这并不表明信仰对他的生存、生活不重要。

作为维持人类生存的价值理念和体现人类生命意义的社会活动,信仰反映了人与人、人与物及人与自身的伦理关系。从信仰对象的物质存在形态来看,信仰作为人特有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反映了人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的伦理关系。人对自然神或某种特殊物的信仰,体现了人的生存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压迫的事实。要超越环境对人的压迫,并使人从环境的压迫下解放出来,在人的活动能力仍受制于环境的状况下,要保持自身生存的希望也只有借助于信仰。这种超越性不仅给人以生存的希望,而且也是科学不发达时代人类解释自然现象的重要方式。“宇宙中毕竟存在着诸多独特事件,它们将永远处于科学考虑之外。科学只能集中于实在的一小部分,它不得不将一个显然的有机整体分解成诸多相互作用的部分,以便进行处理。于是,事物的整体特征将无法得到理解”[8]19。这就是说,在事物的整体性无法得到完全理解的时代条件下,人对“自然神”或某种事物的信仰将永远存在。

作为人特有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信仰本质上就是人自我超越的伦理活动。通过这种伦理超越活动,使人的发展与人对自然环境的认识相适应,进而给人以生存的希望和进一步发展的信心。在这样的意义上,信仰活动就是人类自我超越活动,是人力图改变自身现实生活状态,并使之趋于理想状态的一种道德努力和精神追求。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这种超越,人就不可能从自在的动物王国中提升出来;如果这种超越一旦终止,人也就不再成为人了”[9]。由此观之,信仰作为既超越现实,又诉诸理想的精神活动,是以人的现实活动为基础的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的统一,体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伦理关系。

作为人类特有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信仰不仅体现了人对自身生命意义的合理性思考,而且也体现了人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从信仰对象的观念性形态来看,信仰所反映的价值理念既表达着对人类美好生活的终极关怀,也表达着对人类美好生活的现实关怀,体现了人类社会生活的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统一。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到众多的信仰者,为了实现心中的理想,不仅在常态化的生活中恪守自身的道德活动准则,而且在非常态的社会生活中,也忠诚地遵守和践行信仰理念所倡导的道德准则,从而给人以精神上的震撼和神圣的道德感,彰显了信仰关注现实生活的伦理情怀。作为一种神奇却不神秘的伦理感、道德感,信仰是人人都可以拥有的、与人的生活意义息息相关的伦理情感。这种神奇的伦理情感在人的社会生活中既不能被取消,也不能被替代。这是因为,“神圣感,它不是物质上的满足,也不是感官上的刺激,更不是精神上的娱乐,而是一种心灵的震撼、情感的洗礼、灵魂的皈依、精神的再生!”[5]20换言之,信仰者对信仰观念形态所倡导的价值理念的自觉信奉和遵守,体现了信仰理念与人现实生活及理想生活之间的内在契合。

从信仰对象观念形态的内容来看,无论是中国文化的仁爱思想,还是基督教文化的博爱思想以及佛教文化所宣导的修禅思想都折射出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伦理关系。对这种以信仰为特征的伦理文化的坚守,为人类现实和理想生活的开展提供了伦理学意义上的生存智慧。“佛教作为传统文化,与儒道一起,成为我们中华民族精神的一个方面。儒释道三家中,儒家体现了人本主义传统,道家代表了自然主义传统,佛教代表了解脱主义传统,三个传统构成了中国古代精神生活的支柱,适应了不同的人,符合不同人不同阶段的需要”[10]。由此观之,无论是“入世”的儒家文化,还是“出世”的佛教文化,甚或“避世”的道家文化,都蕴含着人类生存的伦理智慧,只不过,它们表达及实现的方式有所差异而已,但是作为一种支撑人类生存的道德智慧,它们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的伦理关系,且对人类物质和精神形态的道德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作为人类精神活动的重要体现,信仰并不脱离人的物质生活,物质生活需要的适当满足,给信仰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和基础。人类生活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虽然,精神活动与人的物质活动相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超越性,但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比,前者对人的生存则更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以信仰为特征的伦理文化对人精神生活的调节是有限的,任何把人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对立起来的态度,都不能实现信仰对人精神生活支撑的伦理功能。换言之,信仰对人生存的意义感、神圣感不能脱离人类必要的物质生活; 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之间必须保持一种必要的张力和相互关照。精神性的超越不是脱离,而是与人类物质生活之间保持一种必要的“适度性”。“从物质享受中得到的快乐和意义感是有限的,不可持续的。只有精神生活才能提供不绝的生活意义和长久的快乐。但精神生活也十分广泛,并不是所有的精神生活和追求都具有信仰的意义”[5]34。这就是说,信仰作为人类精神生活的一个维度对人类精神生活的其他层面有影响,但不能代替精神生活的全部。人的精神生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合理划定信仰对人类精神生活调节的界限,并不意味着否定信仰对人生活根本性需要的基础性地位。

三、信仰坚守的价值及对个体美好生活的影响

信仰作为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一再引发人们的关注,特别是在人的生存受到威胁或人生处于低谷时,人们更能体会到信仰对自身生存的重要性。在任何时期,“关注信仰正是关注人类的生存和未来”[11]5。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随着人类活动能力的提升,人的信仰态度、方式、对象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对信仰对象产生动摇。这是因为,随着科学的发展和进步,原来由信仰解释事物的方法逐渐被科学解释事物的方法所取代,信仰也被迫转换自己的对象和领域,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会出现信仰者对信仰对象的疏远和放弃,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信仰危机”。“每一种信仰都有自己的理论支撑和学理基础,有自己的世界观、历史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些东西在发生了重大变化的现实面前,也会出现难以适应的状况”[5]15。这就是说,在任何时代“信仰危机”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存在。

当代社会,信仰危机产生的原因归结起来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是人类活动能力的增强,人们对自己的信仰对象、态度、方式有一个重新的认识; 二是人现实生活的变化,人们对自己的信仰对象、态度、方式存在着一个重新选择、确立的社会化过程。从积极意义的视角来看,信仰危机是人类重新认识自己在世界中的地位和持续生存的新机遇、新过程,是信仰的重构和再生。从消极意义的视角来看,信仰危机可能会引发社会动荡,给人的精神生活带来困惑,但是,信仰作为人类生活的根本性精神需要并不会因“危机”就销声匿迹,危机的解决就是信仰的重构和再生。“鉴于以往价值的动摇,人们还可以做另一种尝试。这就是说,如果基督教上帝意义上的神已经从它在超感性世界的位置里消失了,那么,这个位置本身还是保留着的……人们依然可以紧紧抓住超感性世界和理想世界的这个已经空出来的位置。这个空出的位置甚至要求人们重新去占领它,用别的东西去替代从那里消失的上帝”[12]328。这就是说,信仰作为支撑人类精神生活的伦理功能也必然随着人类的社会发展而发展,并做出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变化。一个民族如此,一个国家如此,一个人也是如此。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团体,如果没有共同的精神纽带和相互协作的精神就不可能形成共同的凝聚力。

当代社会,科学技术进步既给人的生存和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风险,也给人的精神生活,尤其是给人的信仰生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风险和生存压力面前,人们对信仰引导自己生活的伦理功能产生了疑惑,使生活的意义感、神圣感、伦理感普遍消退。在当代社会,人们大都热衷于对现世生活和俗世生活的追求,以创造物质利益的多寡作为衡量一个人生存意义的重要尺度。在这种价值观念引导下,以追求物质利益为显性特征的道德观念支配着人的思维、役使着人们的行为。信仰危机或信仰移位给人的现实生活带来了失序感和虚无感。造成人们信仰危机或迷失的原因很多,既有社会的根源,也有文化的、抑或心理的根源,但人类生活现状的改变无疑是信仰危机产生的重要根源。生活状况决定着人的信仰态度和信仰方式,文化素质和心理状况对信仰坚守的态度、方式也具有明显的影响。作为主体对现实生活和理想生活的超越,信仰是人的一种德行品质,良好德行品质的生成对信仰坚守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信仰者德行品质的拥有,不仅能使人有稳定的性情,而且在各种场合也能进行最好的德行行为。这是因为,在人的道德生活中“德行是最好的品质”[13]252。当代社会,坚守信仰既要厘清社会环境对信仰者的影响,也要重视个体德行品质的培养。个体德行品质的培养和生成,不仅能造就良好的个体及其德行品质,而且也能促使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行和生态环境的有效改善与平衡。

“适度”的信仰坚守不仅能促使社会和谐,而且也能促使个体身心和谐及生态环境的改善,从而实现人类生活的意义感、神圣感、伦理感。信仰坚守作为信仰者对信仰对象和信仰行为的一种态度,体现了信仰者的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三者之间高度的一致性。虔诚的信仰态度不仅决定着信仰者对信仰对象的道德情感和道德选择,而且也体现在他的道德行为上。当代社会,倡导神圣的、信仰意义上的德行生活,既不是用迷信来填充人的心灵,也不是用脱离人的现实和理想生活的道德说教来禁锢人的思想。倡导“神圣生活和神圣情感的回归,不是减少而是增添生活的色彩,不是取消世俗的享受,而是使现实生活更有意义”[5]21。换言之,坚守信仰、倡导神圣道德情感的回归,实现伦理引导人生活的目的就在于增添生活的色彩,使人全面发展,使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协调,进而促使人身心和谐与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平衡。在当代社会,信仰坚守对群体而言,可以促使一个社会、一个团体的有序运行,从而为每个人价值的实现提供可能。在很大程度上,社会有序运行,需要公平正义的制度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尤其在人的活动越来越体现出个体性的当代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对每个人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和地位。但与个体良好的德行品质相比,个体良好德行品质的生成对社会发展的有序性、神圣性则更具有基础性地位和意义。

适度的信仰坚守既能促使人生存意义的丰富和完善,也能提升人生活的幸福感。追求幸福是人解释自身生存意义的价值活动,它本身就根植于人的日常生活。幸福是人现实与理想生活的统一,适度的物质需要给人生存意义的实现提供了必要前提,物质生活作为人维持生命的基本需要是幸福生活实现的重要体现,没有适度物质生活的满足,人就不可能存在和发展。物质价值是幸福实现的工具性价值。人作为自然界中的特殊存在物也具有一般存在物的生命特征,要保持自身的生存也必须依赖自然环境,获得维持生命所需的物质和能量。但人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其存在的意义并不完全在于维持自身生命的延续,而是要体现他作为一个人而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价值和意义构成了他作为一个人存在的重要内容,甚或全部。从德行伦理学的视角来看,个体德行品质的生成与他追求幸福生活的过程是一致的。个体的道德活动总是一种与自身生存相关的社会活动,其目的就在于免除自然和社会环境对人的束缚和压迫,使人获得自由和善的生活。换言之,理想生活的实现,既要立足道德个体对现实生活的满足感,更要以超越的道德努力去体悟幸福对人存在的意义感、神圣感。“幸福是以德性( 行) 为先决条件的,而且德性( 行) 还是幸福的保障、工具和内容,因此,没有德性( 行) 绝不会有幸福”[14]269。由此可见,在当代社会,坚守信仰对人美好生活的伦理导向功能,就是坚守人幸福生活的价值目标。个体幸福生活的实现和超越不仅能提升个体对自身幸福生活追求的伦理感、道德感,而且也能提升个体对自身生活的成就感、意义感和幸福感。坚守信仰,就是坚守希望。

[1] [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李 琛,译. 北京: 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

[2] 李德顺,孙伟平,孙美堂. 家园: 文化建设论纲[M].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0.

[3] 闫德亮.中国古代神话文化寻踪[M]. 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1.

[4] 张祥浩. 中国哲学史[M].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5] 刘建军.守望信仰[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6] 易小明.文化差异与社会和谐[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7] 荆学民.道德信仰及其当代意义[J].求是学刊,2007,(1) :38 -45.

[8] [英]布莱恩·里德雷. 科学是魔法吗? [M].李 斌,张卜天,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9] 荆学民.论信仰的社会文化内涵[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2006,(3) :1 -5.

[10] 方立天.佛教文化的内涵与建设[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3) :57 -58.

[11] 赵建国.终极关怀——信仰及其传播[M]. 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8.

[12] [德]海德格尔.海德格尔存在哲学[M]. 北京:九州出版社,2004.

[13] 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选集( 第8 卷)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14] 江 畅.德性论[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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