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亚丽
(南京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2006年南京“彭宇案”之后,“扶老人”越来越成为人们避讳的一个词。“老人变坏”、“老人扶不起”等负面情绪在我们的社会中弥漫,一种道德信任危机开始出现,中国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扶老人害怕被讹,不扶老人又与长期的道德教育相悖。媒体在类似事件中应如何报道才能避免预设立场呢?当事人是否都有平等的话语权呢?本文以“安徽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为案例,分析媒体在此次新闻报道中的引导以及当事人的话语权。
9月8日,安徽淮南女大学生“袁大宸”在微博求助目击证人,声称自己扶了一位倒地的老人,却被老人及其家属指认为撞人。9月10日,《新安晚报》率先以《淮南大学生称扶老太被讹 家属:没撞为何垫付医药费》的标题报道了这一事件。报道一出,舆论开始指向老人,认为这又是一次讹人事件。
9月13日,“磊磊0324”在微博发布了3段视频,指证女生撞人,舆论反转。9月21日,警方公布了调查结果,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袁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桂某承担次要责任。
(1)媒体不应将“扶老人”塑造为新闻点,形成预设立场。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新闻报道应该向受众呈现客观真实的报道,而非盲目追求热点,吸引受众眼球。但随着媒体之间竞争的加剧,一些媒体人更愿意追求新闻轰动效应,新闻真实、客观的基本职能反倒被淡化。[1]部分媒体出于追求点击率的观点,更乐于报道大众敏感的新闻,收获大众的关注。相比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扶老人被讹”更有新闻冲突点和话题讨论,具有新闻价值里面的“反常性”,更能刺激人们敏感的神经,从而引起轰动效应,达到新闻报道的广泛传播。
(2)媒体报道应客观,确保新闻真实性。新闻报道要客观。记者在采写新闻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令人愤慨或者兴奋的事情,但是作为信息的采集者,记者必须做到客观准确真实,不管事情是可恶之至还是喜大普奔,都能冷静写作和客观表达,避免先入为主的思维方式习惯。[2]在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上,媒体最初的报道标题是《淮南大学生称扶老太被讹 家属:没撞为何垫付医药费》。从标题我们能看出,一方是大学生自称扶老人被讹,无形中让读者对小袁多了几分同情;另一方是家属称没扶老人为什么要垫付医疗费的晦涩逻辑,进而认为老人及家属要“讹人”。
“话语权”,简言之就是说话权,即控制舆论的权力。话语权掌握在谁手里,决定了社会舆论的走向。在当代社会思潮中,话语权指影响社会发展方向的能力。
在当下中国,互联网迅速发展,网络话语权在社会中的影响力日渐增强,使得主要依靠传统媒体把握社会公共话语权的模式被打破,各阶层的话语权占有格局正在被改写。年轻的一代擅长使用网络工具和社交媒体软件,更容易向外表达观点,而年老者由于对网络接触得少,因而在互联网的话语权很微弱。
(1)女大学生率先发声占据先机。微博是一个开放性的平台,因此当小袁9月8号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出寻求目击者的消息后,虽是个人诉求,却得到了网友的大量评论和转发,产生广泛的影响力。加之媒体的报道中家属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证实小袁撞人,因此舆论一边倒地指责老人及其家属。
(2)给老人更多的话语权。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民的阶层结构始终处在动态的调整过程中,这样的网民结构间接影响了各阶层的网络话语结构。[3]在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中,老人及其家属处于网络话语结构的底层。他们不擅长使用网络,没有社交媒体的平台,因而很难表达自己的观点。再加上长期以来媒体报道中所呈现出来的“老人讹人”的形象等,都促成了“老人讹人”的刻板印象。
(1)媒体对新闻有议程设置功能,报道更应谨慎。相对于公众,媒体拥有社会赋予更多的舆论监督的权利和责任。以麦库姆斯等人为代表的一大批传播学者都认为,在舆论形成的过程中,媒体的议程设置是一个关键环节。[4]“扶老人被讹”这样的新闻对受众来讲并不陌生。因其有悖社会道德所以能激起人们的关注和讨论,成为众多新闻中的热点。这样的新闻固然有新闻价值,但面对这样的新闻,媒体也应谨慎,媒体的角色行为与表现将直接影响公共事务的舆论走向。[5]因此在处理类似敏感的新闻事件时,媒体要尊重客观事实,兼顾双方情绪,摆正媒体观察者的位置。
(2)受众应多思考少跟风。反观整个事件,一开始我们就被寻求目击证人的微博所感染,长期形成的思维让我们以为这又是一起扶老人被讹事件,感性战胜了理性,所以一开始话语权是在女大学生手中的。经过媒体的报道以及女大学生找来的目击证人的证词,话语权又转移到媒体手中。在整个过程中,老人几乎是没有发言权的,不断被外界贴上“坏老人”的标签等。舆论的转变也警醒受众思维要变,不能因为媒体报道过此类事件就归结出“扶老人一定会被讹”、“老人变坏”等结论。在网络社会,思考比站队更重要,我们要有自己的理性,不被情绪所带偏。
[1]李俊婷.论传播视阂“外国小伙扶大妈”事件的反思[J].今传媒,2014(8).
[2]明珊.论新闻报道的“片面性”——从“扶老人”事件的污名化现象谈起[J].新闻世界,2015.
[3]赵云泽,付冰清.当下中国网络话语权的社会阶层结构分析[J].国际新闻界,2010(05).
[4]马克斯韦尔·麦库姆斯(美).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与舆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4-7.
[5]董天策,胡丹.试论公共事件报道中的媒体角色——从番禹垃圾焚烧选址时间报道谈起[J].国际新闻界,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