璩龙林
(东北财经大学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大连 116025)
明代是我国历史上一个专制集权高度强化达到巅峰的时代,在士大夫精神气质和社会生活风气方面都出现了重大转变。士大夫气质上,由于明代专制集权的高度强化,出现了严重的精神萎缩。宋代士大夫有一种士不可不弘毅的远大志向,与君王共治天下的道统精神,这源于宋太祖的“祖宗之法”——大臣和言事官不可杀等对士大夫礼遇的良性作用。到了明代,经过元代儒生“十儒九丐”的洗礼,特别是明太祖朱元璋及其后嗣所采取的廷杖、诏狱以及其他肉刑,对士大夫肉体和尊严的双重摧残之后,士大夫已经变得非常脆弱和萎顿。嘉靖皇帝大议礼之争,更使得君臣之间的相互仇怨之气和戾气弥漫朝廷。明代的政治暴虐,非但培养了士人的坚忍,而且培养了他们对残酷的欣赏态度,助成了他们极端的道德主义。这种戾气,虽起因于他者的摧残与羞辱,但本质上是士大夫群体的一种自虐倾向。从道德伦理到身体实践,士大夫们不允许自己犯一点政治和道德上的小毛病,否则就会以极端措施来自我惩罚,甚至是以极其冷酷的态度对待生命。然而,对赴死与自裁的赞美与表彰其实构成了某种道德暴力,“薄俸鼓励‘贪墨’,也鼓励极端化的‘砥砺节操’。”鼓励轻生与鼓励奇节相为表里,同时常对自我心灵作检讨,发展为明末清初的一种极为深刻的道德严格主义,这种道德严格主义者,有不少还是持自然人性论的。刘宗周通过《日谱》这种类似日记的方式来每日进行自我省察,曾子的“吾日三省吾身”,在这里变成了自我心灵的严格检讨,进一步发展为对同道群体的严酷要求,这种道德是将南宋程颐的伦理苛酷主义进一步强化,极其不近人情,但成为一时风气。此一风气所被,自然波及对女子的道德要求,明清贞节观念的极端强化,这种“戾气”难脱干系。至于遗民的“苦节”,在自虐这一形式上都与节妇烈女如出一辙,“自虐而为人所激赏的自然还有节妇烈女,亦乱世不可或缺的角色。本来,苦节而不死的贞妇也是一种‘遗民’,其夫所‘遗’,倒不为乱世、末世所特有,也证明了女性生存的特殊艰难。失节者则另有其自虐。读吴伟业文集,你不难感知那自审的严酷,与自我救赎的艰难。这一种罪与罚,也令人想到宗教情景。”处“酷”固属不得不然,但将处酷的经验普遍化(也即合理化),不可避免地会导致道德严格主义。而明清时代的贞节观念之所以走向宗教化,与这种时代病恐怕不无关系。一方面,妇女节烈与忠臣节烈恰好成为君臣纲常共同需要的精神同构体,乃一体之两面,共同参与建构了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大方向。就实质而言,这不过“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的极端化重塑而已。另一方面,在这种由苛虐之政转化而来的自我施虐甚至以获得某种“蓄意自惩”式的“苦节”,也成为女子在贞节方面效仿的潜在对象。这是明代通俗小说中作为大传统的贞节观念得到普遍重视和重点表现的原因之一。
从经济上来看,明代是一个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时代,特别是中晚明以后,随着工商业的兴起,城市经济极度繁荣,特别是江南一带的城市,俨然形成了经济带。商业贸易的发达,应商品互通有无之需,客观上增加了商人在地域的流动性,长期外出经商,对传统的贞节观念构成极大的考验。由于传统社会对男子礼法舆论束缚相对较少,男子在外大多可以有某些艳遇,甚至去妓院、私窠放松,而女子在家则往往苦守寂寞,贞节观念不强、意志不够坚定者,往往禁不起各种诱惑而出轨,特别是一些颇有姿容的女子所受诱惑更多,而出轨比例也相对更高,这在“三言二拍”等小说中有充分的描写。对男子而言,长期在外,也会形成某种焦虑感,他们对家中妻子的隐忧,这种忧虑加强了作为舆论主要操控者的男性在贞节观念上的鼓吹,成为明代贞节观念强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商业经济的蓬勃发展带来了社会的繁荣,同时刺激了人欲的升级。从时代环境来看,明代激进的人文思潮与此息息相通。当时不少有影响的思想家、文人都说过一些激进而代表时代呼声的话。李贽《藏书》对卓文君私奔相如一事大为赞赏,见识大胆。稍后谭元春也对文君相如这种偷情、私奔的现象表现出相当的同情和肯定,梦龙则提出“情教说”。在这种思潮影响下,从情到欲,以欲激情,成为艺术家所热衷表现的主题。对“情”的极大张扬,成为晚明文艺的一大特征,这些论调与晚明拟话本小说中李莺莺、施蓉娘、陈府尹、高太守等人的话真是如出一辙,这说明反对传统礼法包括贞节观念对女性的过分束缚,要求给予女性一定的婚恋自由空间成为时代的强音。
社会观念和思想的解放,也带来性的解放和贞节观念的松动,晚明纵欲之风的兴盛,似与此不无关系。具体来说,商业经济的发展极大地刺激了世人“好色好货”的欲望,形成了“人情以放荡为快,世风以侈靡相高”的社会习尚,反对禁欲主义的个性解放思潮因此被激荡而起。当时有相当一部分思想家公开宣扬人的先天欲望的合理性,反对对人的情感和欲望的禁锢和压抑。如李贽就极力肯定“好色”、“好货”,甚至高调宣扬:“成佛证圣,惟在明心,本心若明,虽一日受千金不为贪,一夜御百女不为淫也。”杨启元也有如出一辙的说法:“日受千金不为贪,月奸百女不为淫,一了此心,万迹不论。”我们看到这些气势熏人的话,很容易想起《金瓶梅》里西门庆的那段气焰嚣张的名言:“就使强奸了嫦娥,和奸了织女,拐了许飞琼,盗了西王母的女儿,也不减我泼天富贵!”著名文人袁宏道也公开宣布“好色”为人生乐事,还怀疑世上有不好色的男人。在晚明,如此公然地沉迷于欲望,在此情形下,房中术悄然勃兴,社会淫靡风气大开。明代的士大夫中,渔色之风颇为盛行,甚至有的人已年过八十,还在渔色宣淫,作少年伎俩。可以想见,这些思想风气会对人们的贞节观念造成何等严重的影响。
明代还出现了不少海外活动,带有政治意义的海外探险如郑成功等人的巡游西洋,为追求财富而驾船出驶周边国家,异域风俗人情、异国奇珍物产在笔记和小说中都有大量表现,尤其是朝鲜、日本、安南、暹罗这几个国家,“二拍”就是刻画描摹此一盛况的显著文本。当然,异域风情的表现里面饱含了对异国的想象。经常漂流海外,因为缺少异性相伴,男子之间的同性恋倾向严重,闽、粤、苏、浙等地尤其是福建的南风(即男风)之盛,与它们的沿海性质而较多海事商业活动有密切关系,这一点在晚明以来的不少小说中都有详细刻画,如《闽都别记》、《野叟曝言》。
海外活动影响之下,内地的男风也应运而起。在晚明,从士大夫到市井细民,形成了一股好男风或好娈童之风,如北京的小唱、福建的“契兄”、“契弟”皆盛极一时。有此嗜好的著名人物,有朱文石、孙雪居、陆咸斋、顾君实、臧懋循等。夏敬渠《野叟曝言》中曾描写福建集会中的屁眼大会,《闽都别记》更是详尽地描写了闽地上至皇帝、下至生民百姓、伶优戏子的各色同性恋故事。尤其是一些士人,为官得志,利用强势广泛罗致娈童,或者钟情英俊年少,或捧美貌戏子。此风起初盛于江南,后来延及中原。在福建和苏松一带,普通人家生有俊美男童,则视为珍宝,待价而沽,李渔《无声戏》中的尤瑞郎和曹去晶,《姑妄言》里面的昆山少男赢阳,都享受了父母的这种优待,用“后庭”为父母争光。苏州一带男风最盛,甚至有开铺者。以男色开铺,犹如青楼一般,都是出卖色相和肉体,区别只在“前”“后”之异。往往男铺与青楼隔街相望,为招揽生意而相互争胜,这在晚明小说家邓志谟的争奇体小说《童婉争奇》中有详细而诙谐的描写。这些都是晚明男色之风的一大特点。有些人由于过分追求龙阳之好,以致“艰于举子”,连子嗣都成问题。过于纵情男色和纵情女色,其结果往往都是悲惨的,这是晚明为祛除礼教压抑过度解放人性而纵欲的可悲负面结果。晚明的以上情形,显示了贞节观念与纵欲之风的深刻对立却又相互同构,昭示了抛撇贞节之念,以纵欲为乐,奉淫乱为法的可怕。
晚明作家张岱有一段广为人传而颇为恣肆的名言:“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尤其是“好美婢,好娈童”这两句,正与清代朱柏庐《朱子家训》中“僮仆勿用俊美,妻妾切忌艳妆”的家训立意相反,形成有趣的对比。“好美婢,好娈童”之类的事情,无疑历代皆有,但敢于将这种爱好赤裸裸地写进文章,而且是出现在自己的《墓志铭》上,恐怕只能出现在晚明这个特殊的时代吧。■
[1]赵园:《明清之际士大夫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0页
[2]王汎森:《晚明清初思想十论》第四、六两章,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84—106,117—186页
[3](明)张瀚:《松窗梦语》卷七,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39页
[4](明)周应宾《识小编》引李贽语
[5]见《万历邸抄》
[6](明)兰陵笑笑生:《金瓶梅词话》,陶慕宁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667页
[7]刘勇强:《明清小说中的涉外描写与异国想象》,载《文学遗产》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