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万达
以人为本:习近平农村市场化和城镇化思想的特质※
龚万达
习近平总书记认为,要想解决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中的难题,“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唯物史观重要原理是关键。对现实问题的关注使得他从对“以人为本”的哲学思考转向“以人为本”的经济学研究,其“以人为本”的观点集中体现在他的农村市场化理论和城镇化理论中。习近平认为,在农村市场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应绝对杜绝农村剩余劳动力沦为城市贫民和贫富两极分化问题的发生。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人为本”走组织化的农村市场化发展道路和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以人为本习近平农村市场化城镇化特质
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6月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习近平,2013)。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多次作了深刻阐述和突出强调,这深切体现了习近平长期以来所秉持的“以人为本”的思想。人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之中具有社会性的人,社会实践是人的思想形成、发展的根源和动力。习近平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不仅是执政党和国家的人格化代表,同时也是一个在社会实践之中的社会人,形成了“以人为本”思想。习近平“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贯穿在他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思考、农村市场化和城镇化研究以及中国梦的阐述中。
1845年春,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写成了内容为批判费尔巴哈11条提纲的《关于费尔巴哈》一文。1888年,该文首次发表在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的附录中,并在序言中称这个文件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该文论述的中心是科学的实践观点,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概述了自己的新的世界观,深刻地揭示了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正确地说明了人的本质是其社会性,科学地阐述了历史发展的动力是社会实践,被后世公认是唯物史观创立的基本标志之一。
2001年9月,习近平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发表了题为《略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时代意义》的学术论文,论述了《提纲》原理对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重大指导意义。习近平认为,社会主义改革作为一项前所未有的社会变革必然会遇到许多无法规避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都与“人”这一关键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利益调整以及社会改革的成本都与人紧密相关(习近平,2001)。《提纲》揭示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唯物史观重要原理,使人们明确了“只有抓住人的本质这个关键,在社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所有疑难问题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答案,为我们提供了认识和解决改革开放中的深层次问题的‘钥匙'”(习近平,2001)。习近平这一观点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一脉相承的。
经典作家在阐释自己的唯物史观的出发点时再三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马克思,1995)。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现实的人”首先是指从事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人。“这里所说的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马克思,1995)。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强调的是从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实践活动特别是物质生产劳动实践活动出发,来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与规律,他们立足于客观的、现实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变革与发展来实现社会和人的发展(刘思华,2006)。与此同时,经典作家在著作中还一再强调说人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唯物史观的特征就是“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马克思,1995)。
同时,“现实的人”既是物质生产的承担者,又是政治生活和精神生产的体现者。因此,“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交织在一起。所以习近平认为,“中国的‘天人合一'的古老哲学命题和中国儒教在数千年中形成的文化背景与道德规范使得社会经济关系不再是抽象为某一种类型的单向关系,而是一种以复杂的人为主体的错综复杂的利益和感情关系,人的主观因素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和作用也不再局限于个体的人或某个具体范围,而是渗透于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习近平,1998)
习近平的以上论述是对马克思明确指出的“人是全部人类活动和全部人类关系的本质、基础”,“新唯物主义的立足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马克思,1957,1995)的中国情境的阐释。因此,把现实的人作为研究社会历史的出发点,就会把人的实践活动、现实生产劳动作为出发点,这样能够把握一切社会生活的本质和历史发展的客观进程。“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马克思,1979)。所以,“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马克思,1957)。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的继承者列宁作出结论说:“历史是由千百万人独立创造的”(列宁,1958)。因此,人类社会的文明史,真正的历史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必须“以人为本”。
所以习近平认为,要想解决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中的难题,“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原理是关键(习近平,2001)。这就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中,“一方面,要把广大人民群众永远置于社会实践的主体地位,……防止将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由全体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和积极发挥作用的伟大社会实践,变为由少数社会精英主导、主演,广大人民群众在一旁观看或被动服从的贵族式的上层社会活动……;另一方面,要在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社会实践中充分反映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使他们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受益者”(习近平,2001)。习近平“以人为本”的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深邃思考和深刻领悟,并用以指导中国改革实践。
习近平从担任农村党支部书记开始,到担任执政党的总书记之前,曾长期在农村生活和担任主政一方的各级党政领导工作,使其对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尤其是三农问题有着深刻的认识,他认为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是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与“三农”问题休戚相关(习近平,2007)。习近平对现实问题的关注使得他从对“以人为本”的哲学思考转向“以人为本”的经济学研究,其观点集中体现在他的农村市场化理论中。他认为,百业农为本,农兴百业兴。在今天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农业能否兴旺发达起来,与农村市场化密切相关(习近平,2002)。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农村采取了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废除了体现为“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农村计划经济体制的人民公社。1997年8月,党和国家决定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巩固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之作为执政党的一项基本政策在农村长期稳定下来。广大农民已经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农村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最基本的市场主体实质上已经初具规模了。因此,要建立和发展农村市场经济,使农民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和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使他们成为推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习近平,2001)。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农村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农村与城市的二元体制矛盾突出,城乡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几千年封建社会沉淀下来的小农经济的历史文化传统在农村中根深蒂固,农民的教育、科技水平不高,生产技术落后,千家万户处于规模小、分散经营状态的农民依靠自身的力量顺利进入市场面临相当大的难度,更不要说驾驭市场。“数以亿计的分散经营的农户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必然会有一大批农户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成为‘输家',不可能悉数成为市场竞争的胜利者,除非是一致对外,通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让国外的竞争对手多一些‘输家',使我们的农民都尽可能成为‘赢家'。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使分散的农民联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以形成强大的市场竞争力。由此可见,无论是参与区域性市场竞争,还是参与国际性市场竞争,走联合发展的道路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取向”(习近平,2001)。可见,习近平认为,严重制约农村市场化建设的深刻矛盾就是土地家庭承包与分散经营的农民难以进入市场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以人为本”走组织化的农村市场化发展道路。
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一些学者认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导致了小农经济,从而使得农业经营规模无法扩大,这是农村小生产与大市场这个主要矛盾的症结所在,其实这只是一种误解。在历史上,中国的小农经济确实是与家庭经营相结合的,这是由于封建土地制度导致了小农经济与家庭经营之间划了等号;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是农村土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所以土地家庭经营并不必然导致小农经济,家庭承包的分散经营才是问题的真正原因。事实上,家庭经营不仅适合分散经营,也同样适合规模经营,农村土地上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规模经营提供了可能性。
世界上许多农业发达的国家迄今为止依然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201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美国农场中家庭农场数量占86%;日本自耕农在总农户中的比重占到了88%,耕地占到了90%;荷兰的家庭农场是荷兰农业体系中的基本单位,荷兰农场的劳动力主要是家庭成员,雇佣劳动力所占的比例很小,但是这些国家却实现了农业市场化和农业现代化。究其原因,他们是通过各类农业合作组织和服务组织进行合理的专业分工和协作,把家庭农场联接起来,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社会化大生产,从而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中国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中国农产品短缺的状态基本得到了改变。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一些大宗农产品开始不同程度地出现销售不畅、价格下滑的问题,陷入了“少了多了少了多”的怪圈。“标尺竞争理论”认为,分散的农户通过合作社组织起来,在某个行业中占有超过50%的市场份额之后,可以形成强大的谈判力量和聚集规模效益,从而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市场中的其他经营者会以农业合作社对其专业产品所订的价格为依据来制定产品价格,该领域的农产品销售价格通常都较其他情况下要高,这有利于保障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
可见,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在于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以社会化服务为中介帮助农民顺利进入市场。因此习近平认为“这就要求广大农民要在个人需要的基础上,自由自愿地组织起来,以共同追求最大的个人利益为目标,正确协调利益关系,根据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和劳动成果进行分配,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从而靠组织化形成的强大合力去开拓、占领市场,推动本地区和全国农村市场化建设的加快发展。”(习近平,2001)
中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前开始萌芽,在习近平等一批从事农村市场化研究的专家、学者、官员的关注和政府的推动下,在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之后得到快速发展。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报告》显示,2008年,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实有11.09万户,2013年就发展到98.24万户,比上年底增长42.60%,“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载体。”(罗思静,2012)
正是因为习近平长期从事地方工作而“接地气”,所以他不是从概念上来简单地阐述“以人为本”,而是从现实出发,结合“三农”问题来阐释“以人为本”:“我们强调务必以人为本谋‘三农',就是要明确‘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进利益和保障权益问题;就是要把切实提高农民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三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习近平,2007)
习近平把城镇化问题结合着农村市场化理论一同进行了论述。他认为城镇化与农村市场化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关系,两者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农村市场化与工业化、城市化密不可分,一方面农村市场化的发展能够促进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另一方面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可以为农村市场化拓展空间。”(习近平,2002)。“推进城市化是要通过加快城市的发展,将城市文明长入农村,使城市的生活、生产方式、思想观念、社会结构等因素融入广大乡村,带动农村的发展”(习近平,2001)。因此,习近平农村市场化理论所贯注的“以人为本”思想也体现在他的城镇化理论中。
马克思曾经指出:“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马克思,1972)。也就是说,市场经济的发展会产生城乡的分离,中国农村市场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如果不“以人为本”开辟新的路径也必然产生这个结果。因为农业生产经营的效率和效益的提高是农村市场化发展的目标,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来说,将会导致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生(习近平,2001)。习近平认为,“如果照搬发达国家的模式,不仅会进一步扩大工农差别、城乡差别,使现代化建设成为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而且还会出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沦为城市贫民的问题”(习近平,2002)。习近平之所以会发出这样的警示,是因为在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的实现过程中,农民付出了极其沉重的代价,这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中的例子俯拾皆是。
西方发达国家开始进行产业革命之初,首先必须进行原始资本积累,囿于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制度,其必然要采用暴力迫使农业劳动者同土地相分离,使大量破产农民进入城市沦为城市贫民和雇佣工人,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储备大量的廉价劳动力。经典作家对此写到:“人口不断地流往城市,农村人口由于租地集中、耕地变成牧场、采用机器等原因而不断地‘变得过剩',农村人口因小屋拆除而不断地被驱逐,这种种现象是同时发生的。”(马克思,1972)
被剥夺土地的农民进入城市后,等待他们的是严酷的现实。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引用伦敦牧师威·岑卜尼斯的话说:“‘冬天里,在伦敦一切船坞的大门口,每天早晨还在破晓以前,就已经有成百的穷人等着开门,希望找到一点零活,而当最年轻力壮的、和船坞的行政人员最熟识的人们都已经被雇用的时候,其余的成百的人在失望之余便垂头丧气地各自回到自己的破屋子去。'根据济贫法委员会委员们的报告,这种‘多余的人'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平均有150万”(恩格斯,1957)。与失地农民的痛苦相伴的是令人不能容忍的贫富两极分化,以至于由富翁沃尔特家族开办的《泰晤士报》都看不下去了,该报在1843年10月的报道中写到:“在集中了财富、欢乐和光彩的、邻近圣詹姆斯王府、紧靠着华丽的贝斯华特宫的地区,……在这里竟存在着贫穷和饥饿、疾病和各种各样的恶习,以及这些东西所产生的一切惨状和一切既摧残身体又摧残灵魂的东西,这确实是骇人听闻的!”(恩格斯,1957)鉴于西方城市化过程中的教训,所以习近平说:“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允许出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沦为城市贫民和贫富两极分化问题的发生。”(习近平,2001)
应该看到,西方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尽管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但是其城市化现在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这是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进程起步早,经济基础好、发展快,人口密度相对较小,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较高,而且英、法、德等国家当时在世界其他地方占有广大的殖民地,掠夺和聚敛了巨额财富。即便是在后殖民地时代也能够利用其原有的宗主国的影响和已经具有的经济、科技和军事优势向发展中国家转嫁危机,这使得它们能够用这些财富和优势更好地扫除大量贫困农民进入城市转化为城市人口所产生的消极作用,促进城市化的实现。但时代已经不同了,社会主义中国身处21世纪,只能立足于自身条件,努力探索出一条能够在城市和农村共同安置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而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就是“走出一条农村市场化与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步发展、互促共进、同期实现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发展路子。”(习近平,2001)
习近平不仅仅是一个理论研究者,作为执政党的总书记使得他能够把理论研究的成果转化为科学施政的依据。2013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城镇化与工业化一道,是现代化的两大引擎。走中国特色、科学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核心是以人为本,关键是提升质量,与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习近平,2013)。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把解决好人的问题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推进城镇化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并从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要求出发,“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努力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习近平,2013)
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7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授权国务院发布,作为体现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的配套改革措施。《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国务院,2014)。早在2001年,习近平就通过研究提出,顺应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大胆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区分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两种不同身份的户籍制度,彻底消除由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使缠绕依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得到坚决剔除(人民网,2014)。科学施政是建立在坚实的实践和理论研究基础之上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规定:“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国务院,2014)。中国农民在很大程度上愿意保留自己的一块耕地,若他们无法在城市立足,家乡那块耕地就是他们的退路。不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从中我们就可以看出执政党在施政中对“以人为本”理念的坚守,这将为我国城镇化发展由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型提供重要保障。
2013年3月,习近平同志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习近平,2013)。从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思考到现实经济问题研究再到对中国梦的阐述,充分展现了“以人为本”是贯穿习近平执政思想的鲜明特质。—
1.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http://qzlx.people.com.cn/n/2013/0726/c365007-22344078.html,2013-07-26.
2.习近平:《略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时代意义》,《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1年第9期。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刘思华著:《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5.习近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发展与完善》,《经济学动态》1998年第7期。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月版。
8.《列宁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
9.习近平著:《之江新语》,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10.习近平:《农村市场化: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2-04/28/content_375862.htm,2014-08-28.
11.习近平著:《中国农村市场化建设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2.罗思静:《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调查》,《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年第18期。
13.习近平:《加快福建城市化建设的若干思考》,《中国软科学》2001年第11期。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15.习近平:《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http://news.xinhuanet.com/photo/2013-12/14/c_125859827.htm,2014-12-14.
1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http://news.xinhuanet.com/2014-07/30/c_1111871925.htm,2014-07-30。
17.人民网:《习近平13年前论文提户改路线图》,http://cpc.people.com.cn/n/2014/0731/c64387-25374027.html,2014-07-31.
18.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3/0318/c40531-20819774.html,2014-08-17.
[责任编辑:吴群]
F061.3
A
1009-2382(2015)04-0063-05
龚万达,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后(南京210007)。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城市包容乡村发展’的实证研究”(项目编号:12BZZ050)、全国社会主义学院系统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研究”(项目编号:XT201319)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