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桂娟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433)
公共管理研究
美国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策略、路径与经验
唐桂娟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433)
美国作为世界上灾害管理理论研究和践行比较先进的国家之一,早在1997年就开始实施“减灾型社区”建设,并于2011年在全美境内开展应急管理的全社区模式项目实施。其实施策略为:理解社区多样性、强化与社区领导者的合作、建立公私合营的伙伴关系、授权地方行动和加强社区现有资源。之所以取得成效,是因为:构建了联邦、州、地方政府和社区的四级应急管理体系,各层级以及政府部门内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形成应急合力;美国多元主体协调配合政府与社区形成良好互动;调动社区居民应对突发事件的积极性,使之进行组织化参与。所有这些,克服了传统减灾过程中过分依赖政府部门的弊端,增强了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密切了政府部门与社区、私营部门与非营利组织的伙伴关系,提升了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美国;应急管理;减灾型社区;全社区模式
社区是现代城市构建的基础,是灾害的直接受体,也是抗击灾害的主体。2005年,在日本神户召开的第二届世界减灾大会提出,“全面推进社区减灾体系建设,是实现未来10年减灾目标的关键任务”。因此,在应急管理主体逐渐下移并呈现多元化参与的趋势下,社区减灾在应急管理体系中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和战略价值。学界对于社区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中所发挥作用的研究始于20世纪末期。沃柯克(Woolcock)提出,由社区内部高度紧密联系所创造出的社会资本,能够加速社区灾后的重建与恢复[1]。那卡哥瓦(Nakagawa)和塞乌(Shaw)研究发现,1995年的日本神户大地震和2001年的印度地震之后,社区中形成的社会网络和领导力成为灾后恢复和强化集体行动中最有效的因素[2]。寇克思(Cox)和皮瑞(Perry)研究发现,在2003年英属哥伦比亚发生的麦克卢尔火灾(Mclure Fire)的恢复重建中,由社区的内部网络、关系和社区与外界的交互所带来的社区归属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3]。随着社区治理研究的逐渐深入,认为社区在应急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研究成果也愈加丰富。
1.美国“减灾型社区”建设。20世纪80年代后期,美国经历了数次严重的自然灾害,1989年的Hugo飓风、1992年的Andrew飓风、1993年的中西部洪灾,给美国民众及政府带来难以承担的巨额经济损失。[4]同时,在历次的救援行动中,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FEMA)以及各州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救灾体系和救灾程序上暴露出严重的问题导致的救灾不利,受到公众诟病。[5]公众的不满和国会的调查直接导致1993年《NAPA报告》(National Academy ofPublic Administration)的产生,也几乎给FEMA判了死刑。1992年克林顿当选总统后,任命简·李维特(Jane Lee Witt)为FEMA的行政长官,其对FEMA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针对FEMA原本存在的多头管理问题进行了重组,将FEMA的工作重点由原有的民防转变为减灾,并在1997年的《冲击性项目》中开始实施“减灾型社区(Disaster-Resistant Community)”建设。[6]这是“减灾型社区”名称最初的由来,后来更名为“影响工程”(Project Impact),希望通过“影响工程”建设,达成自上而下的指挥协调和自下而上的互动配合。
根据FEMA的定义,“减灾型社区”是指长期以社区为主体进行减灾工作,以促使社区在灾害来临前,做好预防灾害的措施。除了硬件设施的强化之外,还需要从居民、社区组织与制度方面着手,并培养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的形成。“影响工程”通过建立7个示范社区,确立社区的伙伴关系、评估社区内的灾害风险并制定社区减灾计划,来降低自然灾害给家庭、企业和社区民众带来的影响。[7]“减灾型社区”具有预防性、计划性、组织性、协调性和居民参与等特点。在“减灾型社区”建设中,社区不仅是灾害救助的对象,同时也是应急的主体,是政府应急管理的伙伴[8]。
2.美国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的提出。“减灾型社区”的建设,在发展伙伴关系、灾害风险评估、减灾活动、公共教育和情报信息四个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进展[9]。但由于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后领导者的改变,FEMA改变了一些原有的计划和项目。“影响工程”在7个示范社区完成其项目后终结,并未在全国大范围内推广。但社区减灾理念的成功,已经深入人心。然而,2005年8月的卡特里娜飓风(Hurricane Katrina)再一次暴露了美国政府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机制方面存在的严重缺陷。由于《斯塔福法案》中总统灾难声明的程序在现实灾害中所产生的时滞以及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管制界限,“减灾型社区”的建设成果并没有有效协调卡特丽娜飓风救灾中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机制,进而改善行政效率[10]。同时,在恢复重建中,政府行政官僚与新奥尔良的社区领导者、民众之间产生严重的需求认知差异,导致一些社区在飓风发生五年之后仍未重建起来[11]。
鉴于不同社区在卡特里娜飓风恢复重建中的参差表现,也为了进一步扩大“减灾型社区”的影响发挥其在社区减灾中的作用,弥补斯塔福法案在行政管辖权力上的刚性约束所产生的应急反应失灵,FEMA提出了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以期使更多的社区克服传统应对灾害过程中过分依赖政府部门的弊端,激发整个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通过发起的“全美对话—应急管理”的全社区模式,旨在集体学习与交流全美社区的防灾减灾经验。
FEMA所提出的应急管理的全社区模式,是指在应急管理的四个阶段:减缓(Mitigation)、准备(Preparedness)、响应(Response)、恢复(Recovery)中,社区民众、社区领导者、应急管理部门人员以及政府行政人员等共同了解及评估各自社区的需求,以及决定如何组织及强化社区的社会资产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同时,全社区的模式,在应急管理的四个阶段试图吸引私人部门、非营利组织以及联邦、州及各个地方政府部门的参与,并形成合作治理的参与网络,以期更好地理解社区存在的风险和现有的防灾能力,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区居民整体的应急准备能力,最终提高社区及全国层面的灾害恢复力(Disaster Resilience)。FEMA通过研究、讨论及案例分析之后,提出了以下五点策略:
1.理解社区的多样性。每个社区都是独特的、多维度的并且是复杂的,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人口特征、地理条件、资源的可获得性、犯罪状况、政治活动、经济状况、社会网络。更好地理解社区的多样性,就需要了解其成员是如何组织日常的社区活动,如社区模式、社区领导、集体组织以及决策的过程。对于社区日常事务复杂性的真实了解,将会帮助应急管理者决策如何与社区进行合作,以满足社区的真实需求。
了解社区的复杂性,如社区居民之间的相互关系、社区各类资源的可获得性,可以有多种方式。FEMA提出绘制社区地图,利用可视化数据的方式来识别社区的需求及能力。例如,使用社区的重要基础设施的位置、人口数量、对公共交通的依赖、可获得的各种资源以及能够在突发事件之后提供生活必需品(如饮用水和食物)的企业作为基础数据,来绘制社区地图。而社区的复杂性又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应急管理者和当地的相关组织可以利用社区地图来获得经验数据,以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并满足居民不断变化的需求。例如,华盛顿州应急管理部门发起的社区地图绘制项目“Map Your Neighborhood,MYN”,获得了2011年度FEMA政府创新奖[12]。这个项目有助于社区居民在突发事件后确定他们需要保护的家庭及邻居,能够明确友邻地区所具备的各种技能和设备,通过明确邻里之间的联系列表,为有特殊需求的人群如老年人、孩子和残疾人提供帮助。
2.建立与社区领导者的合作关系。在社区内,会有正式或非正式领导者。例如,社区组织者、当地委员会成员、其他政府部门领导者、非营利组织和商业组织领导者、志愿者及宗教组织领导者乃至长期居住居民。这些领导者对于其所居住的社区具有非常全面地了解,并且能够帮助应急管理者识别社区内存在的不断变化的需求及现有的资源。同时,社区领导者能够号召社区成员参加应急管理活动,鼓励成员为自己及家人提早进行应急准备,向社区成员传达重要的应急信息。因此,社区领导者是应急管理者与社区成员之间重要的连接纽带。为保证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的实施,各个部门的伙伴关系需要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而不是敬畏或者是竞争。因此,应急管理者应该与社区领导者共同合作解决各种问题,同时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并相互支持与依靠。
3.建立并保持伙伴关系。多部门合作的伙伴关系,是确保更多社区成员参与的一种典型的组织技术。而建立这种伙伴关系最重要的一个步骤,是在不同的组织间找到共同的兴趣点、并保持合作的动力与激励[13]。多部门的伙伴关系,包括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组织和商业部门。建立多部门的伙伴关系需要通过法律化的程序使参与者达成一致,并且形成制度化。共同的利益以及优先权使得不同的团体汇聚在一起形成伙伴关系,只有当所有的成员都获得利益时,伙伴关系才会变得更加稳定。
在通过建立公私合营伙伴关系来提高恢复力的第一次全国会议上,FEMA行政长官科瑞福格特(Craig Fugate)提出:“必须注意到公私部门的相关联性是非常巨大的,我们希望私营部门成为团队的一员,而不是相互竞争。”因此,私营部门在社区恢复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就私营部门运作的自身需求而言,其在考虑遭遇突发事件自身的生存需求时,同样需要考虑客户的生存需求。美国最大的零售企业沃尔玛(Walmart),在全美50个州拥有160万加盟商、4300多个零售卖场和148个配送中心,利用其广泛的经销及运输渠道,沃尔玛建立起自己的应急管理部门(Walmart Emergency Management Department,WEMD)。并与包括联邦政府部门、州政府部门、专业应急组织和商业组织的机构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旨在处理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应急作用。
4.授权地方的行动。联邦和地方政府在灾害面前并不是全能的,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应该是积极地推进与协调,而不是直接地领导,因此需要激发社区自身的潜力。对于社区行动的授权,需要社区成员来领导减灾行动,而不仅仅是响应。这样一来,社区的社会资本就成为促使社区领导自身进行减灾行动的关键因素。FEMA认为,社区具有非常丰富的资源以满足日常的需求,包括资金、物资和人力资源,因此具有足够的能力来处理日常的挑战。对于政府部门来讲,可以通过类似于提供居民规划及协商的场所、提供资源来支持地方行动、创造新的伙伴关系、分享更多的资源的方式来支持和强化地方的行动。在社区,授权地方的行动可以促使社区民众不断地表达他们的需求、调解分歧以及更加积极地参与社区的决策制定过程。这样一来,分享责任及共同决策的氛围就会形成,社区民众和领导可以共同处理大家所关心的问题。
FEMA提出的授权地方行动,在基础设施匮乏的农村地区表现得非常突出。在农村地区,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往往是非全时雇员,因此,当地社会组织的社会资本对于应对农村地区独特的威胁(如农业恐怖主义)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目前,美国灾害教育扩大网络(Extension Disaster Education Network)的农村安全委员会已经建立起加强农村安全规划的系列会议制度,来处理有关农业保护与食品供应面临的挑战。会议的参与者包括广泛的社区代表,如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公众健康部门工作人员、兽医、农业企业的代表。他们集体讨论及解决农村社区面临的特有的农业易损性。系列会议还帮助指导该地区建立规范的应急管理组织规划,以确保社区的农业、食品、自然资源和宠物的安全。系列会议授权社区通过提高社区的网络和组织建设,来提高社区处理农业突发事件的能力。
5.加强现有的社会基础设施、网络和资产的利用。FEMA提出的利用及加强现有的社会基础设施、网络和资产,是指利用构成日常生活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资源,使其服务于应急管理程序。社区通常包括一系列的团体、机构、协会,以及组织和控制各类社会行为的网络,这些组织和网络都具有独特的组织和管理社会基础设施的方式,以充分了解社区是如何在正常条件下(灾前)进行运转的,对于灾后的及时响应和长期恢复非常重要。
2010年海地特大地震的经历也验证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的重要性。研究人员灾后在海地工作数月,识别了两种提供援助的不同的社会组织网络方式[14]:一个网络是由大量的减灾机构组成,其致力于从国外运输人道主义救援物资到灾区;第二个类型的网络由现有的社会组织组成,日常工作是为海地居民提供基础的社会服务。第一个服务网络向灾区的民众提供救援的人员及必需的设备,这个服务网络是当地民众并不熟悉的,其提供的物资也经常遭到当地民众的偷盗;而第二个组织是现有的社会组织利用已有的体系、人员和物资,因此受到当地民众的信任,能够准确地了解当地的需求,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FEMA认为多数社区都有很多共同点,但由于地方法规、可用资源、人口特征、地理环境、社区文化等方面的差异,适用于某一社区的行动方式并不一定适合其他社区。因此,在“全美对话—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的实施中,FEMA试图汲取来自于各州的应急管理从业者、非营利组织、学术界、私营部门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的经验,围绕全社区模式的战略主题共同商议、探讨,达成了以下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的行动路径:
1.全面把握社区的真实需求。应急管理人员应了解社区的多样性并实施文化竞争干预,例如建立多语言的志愿者队伍,以帮助多语言需求的社区民众;了解社区的人口特征、社区民众所使用的多种语言及方言,以激励社区成员参与社区重要事务的讨论与实施;了解社区内居民的交流方式及传统,包括使用何种语言、社区居民交流信息的方式以及社区居民信任的信息来源渠道;了解社区如何进行决策,并不仅仅局限于社区委员会层面的决策,还包括其他的方式,如社区中心、邻里社团、俱乐部等等的决策方式。
2.广泛建立伙伴关系网络。首先,需要识别利益相关的团体,如童军团、运动组织、学校组织、宗教组织以及残疾人组织等,以确定伙伴关系的来源。其次,应急管理部门应同与社区民众日常接触频繁的团体建立伙伴关系,如救援组织、宗教团体、媒体组织等,这些组织已经与社区民众建立了信任关系,能够顺利地为应急管理部门打开与社区民众的交流渠道。同时,每年国外出生的居民和访客都会受到各类灾害的影响,因此应通过大使馆和领事馆与当地的外国代表取得联系。在全社区模式中通过建立国际的伙伴关系,来抵御境内的灾害事件。最后,建立应急管理的伙伴关系网络组织(Emergency Partner Network Organization),该组织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前协调各个利益相关的组织与团体,将私营部门和非营利组织纳入网络,为突发事件的受害者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
3.有效吸纳社区成员的参与。虽然在2002年FEMA发布的《你准备好了吗?市民灾害准备指南》(Are You Ready?An In-Depth Guide to Citizen Preparedness)中,对有效避难场所的设置、家庭灾害计划的制定和社区逃生路径的要求已经做了详细的指导,但在2010年FEMA关于“社区准备能力”的调查中显示,社区居民大多并未真正地准备好应对灾害。调查中,有40%的社区居民并没有制定家庭的应急计划;80%的社区居民没有实施过家庭的应急演练;大约60%的居民不知道社区的逃生路径[15]。因此,在全美开展的应急管理模式中,有效吸纳社区成员的参与,提高社区居民的准备和应对能力尤为重要。
有效吸引社区成员的参与,首先应加强社区领导、应急管理者与各地方的公民团委员会(Citizen Corps Council)或者类似公民组织的联系,借助公民团广泛的群众基础,强化公民对于灾害的认知。其次,与不同的社区成员保持持续的沟通,并且使用社区成员熟悉的语言,利用大众媒体的力量(如Facebook、Twitter)传播信息,建立双向的信息交流、沟通和理解的平台,经常开展儿童和青少年应对突发事件的培训和演练活动。再次,将社区应急规划讨论纳入现有的社区会议议程中,并且多议程的会议能够吸引社区居民的参与,尤其对于需要花费时间和交通成本参会的社区居民。最后,掌握影响社区居民参与应急管理会议的因素,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提供孩童照料服务、会议地点安排在公共交通便利的地方、会议安排在非工作时间,等等。召开社区会议时,需要考虑社区成员中残疾人的身体状况、程序和沟通方面的需求。
4.迅速增强社区的恢复力。首先,应急管理部门需要明确在社区发生突发事件时,能与合作伙伴分享何种资源,以帮助其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同时在共事的过程中,需要更好地了解各个合作组织在突发事件过程中进行预防、准备、减缓、响应和恢复的不同方式,以期更加有效地向该组织补给资源,而不是与其进行竞争。其次,了解合作组织已经向社区提供了哪些服务和资源,明确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如何进一步提供所需资源,以满足救灾中更大的需求。最后,应急管理部门应该利用好现有的合作组织。例如,社区应急反应队(Community Emergency Response Team,CERT),目前已在全美50个州建立了广泛的应急体系和项目网络,因此可以利用这一体系帮助社区居民进行应急反应的培训和演练,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记录损失、组织志愿者,为受灾者提供及时的援助;家长教师协会(Parent Teacher Associa-tion,PTA)可以借助PTA在全美的广泛参与网络,向协会的成员提供应急响应的训练,提升社区民众的参与度[16]。
FEMA的全美对话—以社区为中心的应急管理方法,利用并强化了社区日常的运行网络,逐渐建立起一套多元合作参与的全社区模式,提供了增强社会安全和恢复力的有效路径。总体来看,FEMA提出的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之所以取得成效,是因为:
1.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美国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得以实施,有赖于完善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支撑。首先在联邦层面,1979年成立的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FEMA),是目前世界上最为著名的政府综合性灾害应急管理机构。9·11事件后,美国成立了国土安全部,将FEMA并入其下,一时间其权力范围有所减弱。但2006年,《2006后“卡特里娜”应急管理改革法案》(Post-Katrina Emergency Reform Act of 2006)大力重组了FEMA,增加了它的法定权限,允许FEMA继续保有10个应急管理区域,分别协调区域内联邦、州、和地方政府之间的救援行动[17]。在州、地方政府层面上,美国前期的“减灾型社区”建设以及后期的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的建设都注重地方在应急中的作用,强调对于地方行动的授权,因此在10个应急管理区域的协调下,各州设置应急管理办公室,称为州长紧急事务办(OES),主任由州长任命。在OES之下,各地方设立应急管理中心,并拥有较大的自主权,负责应急方案的制订,协调政府、社区和居民行动,协同应急。在社区层面,组成社区应急反应队(Community Emergency Response Team,CERT)强调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联邦—州—地方—社区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各级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社区之间分工逐渐趋于明确、形成应急合力。
伴随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中越来越强调社区应急体系的作用,在美国国家应急管理机制的几次重大调整与完善中,也逐渐体现了全社区模式的主要思路,为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的实施提供了机制上的保障。1992年出台的《联邦响应计划》(Federal Response Framework,FRP)中,在遵从突发事件属地管理原则的基础上,主要强调了联邦层级的政府及其部门发挥的作用和相应的责任。9·11事件之后,应对突发事件的范围已经遍及美国本土,为促进联邦、州、地方各级政府全面提升应急反应能力,2004年12月正式发布了《国家响应计划》(National Response Plan,NRP)。NRP在应急组织体系的设计上,将社区纳入整个体系之中。2008年,美国国土安全部在改进《国家响应计划》的基础上发布了《国家应对框架》(National Response Framework,NRF),明确了突发事件的应对主体涵盖的范围从联邦、州、地方政府、社区扩大到了非政府组织、私营企业,明确了各自的作用与职责,并突出了在社区的恢复与重建中政府、非营利组织、私营部门和社区的合作伙伴关系[18]。
2.多元主体的协调配合。美国应急管理的全社区模式强调多元主体的协调配合,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各个州政府的应急管理部门注重加强与私营部门、非营利组织如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社区力量的关系,加强合作,开发和利用它们所拥有的民众基础,作为政府与社区的衔接点,从而使政府与社区形成良好的互动。例如,休斯顿健康与人类服务部门(Houston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HDHHS),积极寻找能够更好地与有语言障碍的群体和英语交流有障碍的群体(LIP/LEP)进行沟通的方式。HDHHS与服务于LIP/LEP群体的社区组织、大休斯顿地区的宗教团体部门(Faith Ministry for Greater Houston)、难民定居组织(Refugee Resettlement Agency)以及西南休斯顿(难民及移民数量较多)住房组织(Apartment Complex in Southwest Houston)在内的20个社区组织进行合作,并致力于建立双方合作的伙伴关系,为LIP/LEP人群提供突发事件的准备、响应和恢复的信息。通过这种延伸的合作,能够识别出这类特殊人群的需求。整个休斯顿城利用这些信息来满足这部分群体,并且HDHHS继续与这些社区组织及私人组织合作来为LIP/LEP群体提供进一步的服务。
同时,通过多元主体在社区应急管理中的实践磨合,美国应急管理的全社区模式逐渐开始探索多元应急主体协调配合的应急机制。如政府部门设有专门机构与社区救援部门进行协调。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与社区志愿者和社区服务部门等密切合作,公民团(Citizen Corps)直接负责各个部门的协调,是连接政府与社区行动的基础。FEMA通过建立一个全国、地方和社区的公民团网络,实施公民团防御计划,实施涉及政府、社区组织和公民的防灾计划与应对措施[19]。
3.形成社区居民的组织化参与。在美国应急管理的全社区模式中,由于强调了多元主体的协调配合,通过各种非营利组织、慈善组织的参与,各种社区力量进一步得到强化,社区居民通过参与各种社区组织来形成社区的应急力量。美国白宫在总结卡特里娜飓风应急经验教训报告(The White House Lessons Learned Report)中也强调,在减灾中各级政府与社区组织共担责任与应对灾害的备灾文化非常重要。因此,在应急的组织体系中各种社区组织成为最重要的一部分,如红十字会、宗教组织、残疾人组织、商业组织、社区应急反应小组等,社区民众参与的数量庞大,在美国历次救灾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美国红十字会(American Red Cross)作为美国应急管理中积极参与的重要非营利组织,其主要职责就包含社区教育和宣传以及开展灾难救援。它下辖的990个区级和市级的红十字分会分别设有社区办事机构,通过实施健康和安全教育计划影响着全美的各个社区。社区居民通过红十字会的组织形式,积极参与到救济食品发放中心、老年人护理、社区服务计划、无家可归者庇护以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各项活动中。同时,宗教组织也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减灾的一个重要途径,其互助友爱的教义为社区减灾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应急文化支撑。利用各种社区组织形式,有效地组织起居民个体成为应急力量,为应急管理的全社区模式建设提供了群众基础。
总之,美国的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在其完善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之下得以实施,它强调多元主体的协调配合、强化社区居民的组织化参与,调动了广大社区居民应对突发事件的积极性,激发了整个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美国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中,政府部门仍然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不可替代的主体,特别是在应对各种自然巨灾中,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政府部门具有天然的优势,尤其是联邦政府。因此,需要意识到的是美国应急管理的全社区模式激发了全社会的力量应对突发事件,但仍然不能忽视政府部门的作用,只有在政府部门与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全社区网络下,美国的应急管理全社区模式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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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延廷 巨慧慧〕
法学研究
·立法法专题·
C712.93
A
1000-8284(2015)04-0064-06
2015-01-07
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上海市灾害风险认知影响因素研究”(SCD11009)
唐桂娟(1982-),女(满族),黑龙江齐齐哈尔人,讲师,博士,从事公共管理、灾害风险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