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建中
康熙三年的卖官副实收
储建中
在中国历史上,买官卖官本就是件稀松平常的事。这是因为,不管皇帝还是大臣,作为卖者,把手中权力或资源变成白花花的银子,供自己和家人享用,当然是件快乐无比的事。而作为买者,就因为“官”比“民”多一张嘴,据字形,天生就能支使人,管理人,更能多得利益。所以在历史上,买官者如过江之鲫,卖官者也比比皆是。这一点,虽有科举,也不能禁止。
到了清朝,买官卖官发展到了极致。
现在我要说的是一件康熙三年(1664年)卖官的副实收藏品,先把内容照录如下:
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云贵二省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宋为
奏明援案开捐济饷银米并收事,照得云南办理军务援照贵州成案银米并收每京石米一石合例价银贰两贰钱,以钱上兑者以制钱一千六百文作银一两,所捐职官职衔悉遵筹饷例及现行常例减成核算。兹为俊秀宋保发,系山西绛州稷山县民籍,年十九岁,身中面白,无须,由俊秀遵例报捐,从九衔例定银捌拾两递减三成,合银伍拾柒两六钱,以一六合钱九十三串,于康熙三年五月十九日上兑讫,先行发给实收,以杜假冒统俟。
部照到日再行换给,缴销须至实收者。三代:曾祖父长恒祖父九龄父天亮
右给从九衔宋保发执此
康熙三年五月十九日
骑缝处有“督字第壹佰叁拾玖号”等字样,并有云南贵州总督府朱红大印两枚。
关键词:现在,我们先看几个
首先,这个副实收是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云贵二省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的总督府为一个买官的山西小子宋保发所颁发的。
其次,卖官捐官有定例,不能胡来,即京米一石,“京”当然是指北京了,一石京米折银二两二钱,一两银子兑制钱一千六百文。
三是当事人宋保发为山西绛州稷山县人,是一个十九岁的小伙子,身材中等面色泛白,不长胡子。
四是买官按定例应交捌拾两银子,但可以并给予了优惠百分之三十的待遇,即交银子伍拾柒两六钱就可以了,但要在五月十九日当天交足。
五是记载了宋保发以上三代人的各自姓名,想必是类似今日的信息录入,以保证真实并能查考。
我们知道,康熙三年为1664年。查《清史编年》,这一年,朝廷府库实力大增,仅征银一项就达二千五百八十万七千六百二十九两。按说,朝廷这时是不缺钱的,不像后来的光绪朝,铜钱铸得比麻纸还薄。查康熙这一
年的活动,也未颁布买官卖官的定例,没有任何记载,但兵部或云贵总督府却在不断卖官,以至于收据的流水号已到了一百多号,如果都以宋保发交银为例,那银两肯定是相当大的一个数目。其次,考察交易过程,这个买卖倒也公平,我无尔诈,尔无我虞。你交钱,我给官,虽然不大,只是从九品,大约就是今天的副主任科员或科员之类的基层干部,但毕竟是登堂入室,成了官家人序列的一员,并在身份上脱离了民籍,即使候补,也可在百姓和亲友中吆五喝六了。
现在回头再说点收藏的事:
笔者手中的文件藏品,于2010年夏季从民间购得,白麻纸雕版印刷再加盖朱红官印,高48cm,宽33cm。虽经历350年的风雨洗涤,战乱灾祸,但基本完好无损,品相大约有九品。得到这一珍贵历史文献后,那年夏天,笔者在北京潘家园请教了诸多藏友,并在店铺和地摊反复周游,均未发现清早期大约与此年份不相上下的东西。相反,倒是发现咸丰、同治、光绪时候的不少“副实收”,当然也看了几件“正实收”。关于“实收”的概念,我的理解是同今天政府给出的发票之类的东西类似,它表示着你同某一官府就买官捐官一事达成了协议,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之后,“副实收”应归民间个人,“正实收”交回官府。但是,据藏友讲,潘家园流通买卖的,以“正实收”为多,也就是官家出来的为主,而民间个人的“副实收”极为罕见,且那些正实收大体都是清晚期的东西。
这样就有了不少故事:
比如藏友李某将手中的一件“正实收”,为同治年间僧格林沁家族捐官的文献,以1.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通辽一位藏友。我曾见过那件藏品,纸质纯白绵密干净,品相一流,也为雕版印刷,差不多对开一张纸那么大,看着确实让人心仪万分。
另外,笔者在潘家园一王姓店铺中看到一副山西过来的“实收”印刷木刻雕版,样子拙朴厚重,但翻起来看,里边版上文字却异常灵动,虽为光绪早年的东西,但放至今天也殊为不易了。不过,要价太高,笔者手中银两不足,只好讨价还价一番作罢。
还有,近年来网上常有清中晚期“正实收”“副实收”之类的东西买卖,价钱大致在500元至1000元左右,个别年份高,品相好的在2000元上下。我想说的是,这一方面说明整个清代买官卖官是十分猖獗,特别越到晚期,如同治、光绪、宣统时,此类事情几如恒河沙数。因为卖官不只是皇帝发财,维持用度,也是各类官府和大官僚致富的门路之一。既然皇帝允许,那么大家就一起卖吧,既能充实朝廷府库,更能肥一己之利,还能给那些地主士绅们带来一些飞黄腾达的机会,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穷人是万万不能为和不可为的。因为你手中无银两,即使有也要先来养家糊口,哪有余钱用来捐官?
另一方面,21世纪以来,随着收藏热的兴起,民间买卖收藏历史文献已蔚然成风,一来老百姓手中有了一些闲钱,没有好的投资方向,作一点文物生意何尝不是选择?二来文化的根脉在往深往远处扎,这无论如何是件好事,余脉流风,兼容并蓄不正是中华文脉根系发达的体现吗?
最后,还想说的是,由于众多藏家的努力和实物的不断出现,使我们对清代官制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应该指出,买官卖官弊多利少,贻害无穷。虽然朝廷和官僚中饱私囊,享荣华富贵,但却加速贫富两极分化,进而加剧社会矛盾,最后走向社会分裂,正应了《左传》中的那句话,民闻公命,如逃寇仇。
居民养老金省际差距最高达10倍: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中央统一规定,为目前每人每月55元;第二部分待遇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在60岁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再加上政府的补贴和其他来源资金。
制度建立以来,各地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调整。目前全国城乡居民月人均领取养老金约90元,较制度建立之初提高了35元。
统计发现,各地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幅度不一,目前最高的是上海,为每月540元,北京、天津也已经分别提高到了430元和220元。相比之下,部分省份的基础养老金却5年未涨,如吉林、河北、安徽等省份,目前仍然执行2009年中央政府规定的55元标准。省际差距因此最高达10倍左右。
孔庆东名誉权案败诉:
《新华每日电讯》刊登冯惠文的文章说,因在电视节目中以“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等言辞评点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被对方告上法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驳回孔庆东全部诉讼请求。法院特别指出,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应当允许公众对公众人物的行为提出合理的质疑、指责甚至刺耳的批评。
法院认为,批评总会使被批评者在精神上产生挫折感乃至精神上的痛苦、伤害,容易产生名誉权纠纷,但对社会而言,新闻评论是大众表达意见、交流思想以及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途径,这决定了我们对于新闻评论应适度宽容,慎重认定侵权。
养老保险破除双轨制改革实施:
2014年12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公务员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缴纳。
马凯表示,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何谓新常态?
《经济日报》评论员文章是这样表述的:新常态之“新”,意味着不同以往;新常态之“常”,意味着相对稳定,主要表现为经济增长速度适宜、结构优化、社会和谐;转入新常态,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已经或即将发生诸多重大转变,经济增长将与过去30多年的高速度基本告别,与传统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粗放增长模式基本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