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 朋
(陕西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陕西 西安710062)
在大众媒体与公众日常生活高度融合的今天,媒介某种程度成为群体之间互相认知与认同的中介。“大众媒体对于社会现象、族群形象之描述,对于生活在媒体社会中的个人具有强烈的影响力”[1]。就农民工群体与大众媒体的互动而言,大众媒体的日常农民工报道中对农民工社会角色的定位与描述,尽管植根于社会现实,但在社会多元权力的影响下,被媒体建构的农民工的媒体镜像却可能反过来在现实社会中影响群体间彼此角色认知,市民和外来人口的社会关系进而受到影响。地方媒体的本地覆盖及在地化的传播效果,不仅影响着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认知态度和情感,也影响着农民工群体在自我定位时的考量。
广东省是全国农民工流入数量最多的省份。东莞农民工就占全省农民工总量的三分之一强,是东莞市户籍人口的约4倍。因此,选择东莞市研究城市主流媒体与农民工群体的互动非常适宜。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涌入,在促进了东莞市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与矛盾。2007年4月17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决定,改“外来工”为“新莞人”称号,并随之出台和完善了相关“新莞人”的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这是东莞和政府在中国较早开启外来务工人口“市民化”的举措。在此背景之下,笔者选择分析《东莞日报》、《东莞时报》本地报纸新闻报道中的农民工形象塑造也更具典型性和说服力。文中所展现的城市主流媒体新闻报道与农民工群体之间,媒介活动与政府政策之间的互动值得关注。
本文所选取的样本报纸是《东莞日报》和《东莞时报》。《东莞日报》是中共东莞市委的机关报,在本地的传媒格局中具有主流的影响力和权威性。《东莞时报》是东莞唯一的本土都市早报,是东莞地区零售量最大的地市都市报。两份样本报纸分属党报和都市报,能够较全面地反应东莞主流媒体中农民工报道状况。
在研究时段的选择上,选取2007年至2012年每年12月、1月和2月——以这3个月内两家报纸中关于农民工的报道为样本。春节前后这三个月因返乡、回城成为农民工全年活动最密集的时间段。笔者通过关键词对两份报纸的电子资源库进行检索,关键字设为“农民工”“民工”“流动人口”“打工妹”“打工仔”“临时工”“外来务工”“外来工”“外来务工者”“进城务工人员”“新莞人”。凡是新闻标题中含有以上12个词汇的报道均被视为农民工报道进入研究样本。笔者通过对所检索到的样本进行甄别和筛选,共得到600篇关于农民工的报道(含评论)。其中《东莞日报》371篇,《东莞时报》229篇。
本研究以内容分析为分析方法,研究类目有包括:报道所占版面位置、报道主题、报道视角、消息来源。每个类目下细分不同的内容。
版面位置:(1)头版;(2)非头版。
新闻主题:(1)政策法规;(2)子女教育;(3)生存状态;(4)社会关爱;(5)春运返乡;(6)表彰鼓励;(7)行为规范;(8)权益保护;(9)社会治安;(10)就有问题;(11)工资收入;(12)文化娱乐;(13)进取向上;(14)农民工管理研究;(15)劳资关系纠纷;(16)其它。若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报道主题,均以最主要的主题计入。
新闻视角:(1)各级政府(官员、官方负责人);(2)记者或媒体;(3)农民工或其亲属;(4)企业或组织代表;(5)网民;(6)专家;(7)群众、人大代表;(8)其它。若报道采用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报道视角,则以最主要的报道视角计入。
消息来源:(1)政府官员/文件;(2)农民工/亲属;(3)组织代表/人大代表;(4)市民群众;(5)专家;(6)网友;(7)记者或媒体。每篇报道中出现的所有信息来源均会计入,并非只采取主要信息来源。
1.版面位置不突出与数量相较,农民工报道在版面位置重视程度有限。媒介的版面位置决定新闻的重要程度。在笔者研究的时段内《东莞日报》和《东莞时报》在关于农民工的报道仅有1篇居于头版。虽然作为党报的《东莞日报》样本的总数371篇多于《东莞时报》,但农民工的相关报道从未出现在报纸的头版。
研究时段的选取是每年的年底和年初。此时期是农民工春节返乡、外出务工流动最密集的时期。除此之外,年底农民工讨薪、返乡,年后的返城、就业等活动均是新闻多发和社会关注的领域。东莞作为外来务工人口大量输入的地方媒体理应对此着力关注,并置于重要位置。但本地媒体关于农民工的报道在总量上确实达到了“繁荣”的景象,并没有将这一热点话题视为重要的报道议题。这与东莞城市发展对于农民工的倚重难成比例。
2.新闻主题。新闻主题虽呈现多元化,但农民工在报道中仍处于“客体”地位。两报的新闻报道主题整体呈现分散的状态。可以看出:“新莞人”政策对于报纸报道的所产生的积极导向作用。农民工子女教育、劳资纠纷等维护其权益的内容更多地能见诸报端。同时,《东莞日报》和《东莞时报》关于农民工的报道主要集中在政策法规、社会关爱、春运返乡,农民工管理研究等方面(详见表1)。
表1 东莞两报农民工报道主题
自上而下的管理、关爱相比“污名化”的报道方式当然是一种进步,尤其是在形成社会共识方面所发挥的传播效应值得肯定。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新莞人”制度推行毫无疑问明确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主体的身份,但这种主体性在媒介上没有被充分的展现。我们的媒体从农民工自身出发,强化反映农民工的生存状态、权益维护乃至进取向上的心态与行为。
3.新闻视角。政府(官方)视角占主导而农民工视角较少。新闻视角是新闻媒体对新闻事实报道角度的选择,是记者观察、思考问题的角度。农民工报道的视角选择体现了媒体对农民工相关问题的倾向性和立场。
我们从表2所呈现的数据可以看出,媒体在样本报道中,从各级政府(官员、官方代言人)视角出发进行报道的新闻所占比例都超过了总篇数的一半以上。党报比都市报比例更明显。《东莞日报》以各级政府官员为报道视角的新闻报道比例高达66.85%,而以农民工及其亲属为视角的报道仅占12.67%。两家媒体均倾向于以政府官方的角度对农民工议题进行报道,从农民工自身视角来描述其生存现状的报道所占比例很小。
表2 东莞两报农民工报道的视角选择
4.消息来源。与依赖官方信息渠道相比较,农民工作为消息渠道较少。消息来源是新闻报道客观真实的基础,消息源的属性既制约报道内容同时影响新闻建构。对《东莞时报》和《东莞日报》消息来源的数据统计如图1。各级政府官员、文件是媒体最重要的消息来源,党报和地方都市报均较依赖官方信息渠道,而农民工及其亲属只是较次之的来源且相差悬殊。
图1 农民工报道的来源
农民工的相关报道本应从农民工自身获得信息,但事实上东莞市的两份影响力较大的报纸都更依赖政府官方渠道来获取新闻消息,社会组织、群众、以及记者媒体作为新闻来源的报道较少,专家和网友等消息来源微乎其微。
政府、政策主导是东莞两报在报道农民工中的基本逻辑,自上而下是基本的叙事路径,东莞两报的新闻主题、新闻视角、消息来源都佐证了此。政府、政策自上而下的主导之下,《东莞日报》《东莞时报》中的农民工更多呈现“被代言”的沉默者和“受惠”的弱势者形象。
我国大众媒体对农民工的报道多围绕作为政府社会治理的对象展开。一方面,媒体政策法规的报道多从政府、官员的视角出发,进而探讨农民工的生活条件、就业规划、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另一方面,农民工的报道中农民工群体并不是消息的主要来源。农民工作为所出台政策的真正体验者,作为利益表达的真正主体,却居于“失语”状态。福柯在《话语的秩序》中认为[2],人与世界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话语关系,话语是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之中,以此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的一个过程。顺着福柯的逻辑,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群体要想被其他的社会阶层所认知乃至理解,拥有充分的自我表达权和话语权是基础。但是区域报纸的报道中,农民工作为新闻主体却变成了“失语者”和“沉默者”。结合“新莞人”的政策导向和大众媒体担任的社会示范功能,东莞主流媒体在农民工形象的呈现上尽管有所改善,但仍没有摆脱农民工是“外来人”的基本逻辑。
当媒体把话语表达更多交由政府与官员,成为农民工利益的代言人农民工自然被刻画成被政府官员、社会精英所同情和关注的群体。作为话语表达主体的农民工多以没有意见表达或者迎合性回应的“集体形象”出现。农民工话语权的转移,农民工个体媒介形象的缺失,使得借助大众传媒出现在大众面前的农民工形象,实质上是媒体建构的农民工形象。
东莞两报在有关农民工相关的600篇报道样本视角中,“被关爱、被帮助”占有较大的比例。农民工所表达的多是“感到非常温暖”、“很感谢这么多人关心我们”。藉由媒体,以同情、怜悯作为情感出发点的社会示范,并不能推动市民主流群体对于农民工真正的认同和接纳。农民工群体形象呈现需要政策倾斜、社会帮扶才会有享有市民基本权益。农民工会被塑造成缺乏主体意识的弱者,单一的农民工形象会影响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身份的建构,同时也影响市民和农民工的相互认同。
在政府重视社会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之下,媒体容易偏离新闻价值和新闻伦理的基本判断,农民工报道被当作政绩宣传的最好载体,农民工被作为社会发展中的“受惠者”形象被塑造。在这个传播过程中,农民工的法定权益被搁置或者被忽视,农民工真实、复杂和多元的生存状态难以呈现。农民工被浅表化塑造成消极被动、渴望别人帮助的“弱者”形象,农民工作为城市发展中的主体性并淡化甚至被忽视。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部分媒体对农民工形象的贬低性报道,构成了城市居民对农民工形象的刻板印象;而制度性偏颇更使这种记忆得以固化和强化,并在时间和空间上不断地延续和放大。社会记忆是“一个持续与变迁、连续与更新的复合体”[3],群体性歧视效应就在长期的社会记忆作用下产生了。“一方面大部分市民对农民工存有歧视心态或行为,另一方面歧视的对象在形式上是针对个人,实质上是针对整个群体。”[4]农民工的贬损性形象记忆通过媒介话语等的传播得到了延续和强化,甚至在逐渐内化为城市居民的“常识”,成为现实中农民工群体和市民群体之间的交往障碍。
我们考察城市主流媒体的农民工镜像可知,偏颇的媒介建构实际上构成对农民工的双重伤害。一方面,农民工负面形象的塑造偏重“问题取向”,农民工的违法、粗俗、蛮横的一面被强烈呈现;另一方面,在农民工正面报道上,缺乏主动化、个体化、微观化的成就叙述,更多选择被动的、集体化的叙事策略。农民工被关怀、被关注的正面呈现其潜在的逻辑仍旧难以脱离被歧视的宿命。
美国社会学家萨姆纳[5]根据群体成员对待群体的立场和态度,把群体划分为内群体与外群体。凡是成员感到自己与群体关系密切,对群体的归属感强的群体,就是内群体;外群体是自己没有加人的、由他人组成的,或这群人与自己无关的群体。人们对外群体常常表现为冷漠、轻视或有偏见。城市居民与农民工就有着鲜明的内群体与外群体的意识,分别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将对方视为与自己群体完全不同类的群体,两者之间存在的社群隔离,其后果是城市居民无法了解真实的农民工,只有更加依赖被媒体形塑的社会记忆对农民工的形象进行建构。
回归城市主体是大众媒体消除农民工与市民群体之间隔阂进而形成互相认同的关键。新闻报道应该反映社会现实,守住媒介伦理的底线,就农民工报道而言,“负责任的表现就意味着被重复和强调的形象应该是这些社会群体真实而典型的形象。关于任何社会群体的真相,虽然其缺点与恶习不应该被排除,但是还应包括对其价值观、抱负和普遍人性的认可……如果人们能接触到某个特定群体生活的核心真相,他们将逐渐建立起对它的尊重与理解”[6]。充分认识媒体建构为农民工群体认同所带来的社会影响,避免偏见与歧视,推动主流城市族群对他们的承认、尊重和接纳,媒介担负重要责任,客观、全面报道是基础。
媒体塑造农民工形象必须以客观准确为准则。通常媒体在对新闻事件进行选择时力求寻找影响大、具有典型性的事件进行报道,从而引起受众的强烈关注。然而新闻生产筛选聚焦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凭主观意愿将人物定型的过程。如东莞主流媒体更倾向于突出农民工被关爱的形象,而积极向上、勤奋刻苦等正面形象并非主要呈现。长此以往,被关爱的弱者形象便会形成受众对农民工的形象的认知,而这种片面的认知违背了新闻客观、全面的本质。大众媒介作为社会形态的主要传播者在塑造农民工形象,平衡报道的策略同样十分重要,即在阐述社会对弱者帮助的同时,塑造自立自强,积极进取的形象,应尽量做到全面客观,将农民工真实的形象反应出来。
“媒体负面建构中蕴含的对的厌恶和敌对的社会情绪就不再是一种单方面的反感或反对,而往往是混合着一定的‘同情’[7]。媒体传播的流向清晰地体现了从上层至下层、从主流到边缘的传播路径,同情化、关怀化的叙事反而对于农民工的社会身份是一种“去主体化”,强化其社会边缘的属性。平等的新闻叙事要求大众媒介应承担起让所有弱势群体享有平等社会权利的职责,还原农民工同样是城市居民的城市主体形象;主体化的新闻叙事更多应该深入农民工的现实生活,反映农民工的正常社会诉求,维护农民工的社会权利;同时,督促满足、回应这些诉求是正常的政府义务和媒介责任,而不是一种“施舍”。
媒介近用权是新闻传播领域被关切的焦点话题。社会中的个人、群体与团体同样具有平等的机会使用大众媒体表达意见与建议,保证社会言论的自由与多元化。农民工的新闻报道也应着重向农民工群体开放。作为“传播主体”不仅要表达对于自身的看法,也要表达对于所处社会环境的看法与意见。农民工媒介近用是“话语权”的回归,是社会参与的一种。农民工社会参与的增加对于社会群体之间的认知与社会认同的实现同样至关重要。
肯尼斯·伯克认为[8],人与人之间存在相互交叉的认同来源:物质性认同、理想化价值认同和形式上认同。对于农民工而言物质性认同源自社会资源的占有,与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理想化价值认同来自与文化与价值观;形式上认同更多的是群体之间互动的参与和交流。形式上的认同之于前两者有着更为积极的价值和意义。大众传播作为社会中介有着社会协调的功能,藉此进行的群体交流、参与和互动毫无疑问增进群体之间的互相认同。更重要的是,群体互动传播的发生既可以是偶然的,也可以通过规划、培养来实现。
大众传播过程中“培养”是农民工的媒介素养的养成,其基础是对于城市农民工的传播赋权。媒介素养是指人们对媒介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以及使用媒介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所服务的能力。由于社会环境、媒介格局、知识能力的限制,农民工在传播格局中始终处于“被传播”的位置,处于大众传播的边缘。农民工使用大众媒介的的技能是生疏的。农民工对国家相关政策、法律以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信息的了解渠道较单一。甚至在农民工权利受到侵害时,也不懂得通过社会公开渠道寻求保护。即使在面对媒介时,农民工也不懂得通过媒介表达自己的意见。农民工缺乏与媒介的互动,自身话语权的流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媒介话语的偏向。
弱势群体需要的不仅是社会怜悯,而是要自己理应拥有的基本权利。大众传媒处于城市话语中心,不能止于为弱势群体营造更为积极地媒介形象,更重要的是,开放更多的话语空间,真正认可并落实农民工群体所固有的传播权、知晓权以及媒介近用权,保障农民工作为城市居民的基本权利。同时,媒体要用平等、尊重的眼光和服务的理念接纳弱势群体,满足其丰富的传播需求。这才是媒体应该履行的社会职责。媒体对农民工话语权的忽视和浅层次需求的敷衍,其本质是对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无形剥夺,只会将弱势群体继续推向城市的边缘。
城市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形态,开放与聚集是其两个重要且相互联系的特征。城市的开放使得资金、物资、信息的流动加快,形成城市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而来自各方的人群为了增进效率开始在城市聚集,聚集的人群既是城市发展的动力也是城市发展的归宿。相伴开放与聚集而来,多元文化的共存同样是城市发展的特征之一。
学者对多元文化更多地表述为:“承认并尊重不同文化的特色,积极鼓励保存不同文化的风俗习惯和价值观,使其成为社会的基础,同时也承认一些共同的价值观(如多元文化主义的信仰)是社会具有凝聚力的基础。多元文化主义也确认平等对待各少数族群的权利并鼓励各民族间的相互尊重。”[9]多元文化首先和族群间关系有关,其次多元文化表现为共存,共存语境之下更多是平等而非主次之分。“文化多元主义关注的焦点是把某些文化强加于他人,以及这种强制行为背后的自以为是的优越性。”[10]城市边缘群体的文化习惯更多或被置于城市文化的边缘,或在传播中表现为与城市“主流文化”格格不入。
我们从更为积极的角度来审视多元文化。多元文化实际上呈现各种不同群体为各自权益在表述时呈现的相互竞争状态。即多元文化的平等性更多体现在表达的多元性尤其是弱势群体表达的可能性。在公共空间,认同只能藉由对话产生,而无法依托于某种条款。从世界范围内看,即便是那些对于移民、民族、族群等有着完善制度设计的国家,群体隔阂、群体冲突、民族矛盾仍旧无法调和。因此,农民工社会认同或者城市认同的实现的必要条件是,在城市多元文化基础上,农民工必须被赋予充分的话语权。
对于弱势群体而言,话语权既是社会权力的象征,同时也是社会权利主张与维护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农民工群体话语权的获得为其参与城市政治社会生活的渠道,强化城市建设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则能够实现群体的自我发声。尤其是当特定群体面临“歧视”与“污名化”时,可以进行针对性、论争性的回应。多元文化的融合本身就包含有博弈与妥协的过程,多元文化的共存永远是一种动态的存在。弱势群体话语权的缺失使得类似农民工在大众传播的版图上边缘化,实际上最终在城市政治生活中必然也会边缘化。这不仅难以体现城市开放、多元的一面,更是引发城市群体之间隔阂与冲突的关键要素,城市的社会构成也面临断裂的局面。
赋权的核心是通过社会参与激发特定群体的自我意识,并藉由社会参与提高自身生存与发展能力。
大众传播的参与之于特定社会群体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对于公共事务拥有表达权,同时在参与进程中,群体对于自身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身份也是认知和定位的过程。农民工媒介参与的过程同样是赋权的过程。从现实来看,传播赋权对于农民工个体而言,是个人身份与社会角色之间的调适;对于农民工群体而言,是维护权益、确立主体的有效路径;对于城市发展而言,恰是城市多元文化形成的基础。
农民工能不能利用媒体发声是个非常现实的问题,这是农民工作为城市主体地位确立的标志。尽管在理论层次从“媒介近用”到“参与式传播”等都为农民工使用大众媒体抒发情感、表达心声、维护权利提供学理上的支持,但在现实层面依然举步维艰。在现实中,弱势群体绝不是数量概念,而是“缺少权力的群体”。对于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而言,通过改变传播格局赋予农民工话语权力和改善政策空间是同样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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