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特约评论员 张怀君
民办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没有高质量的民办教育,就没有教育的高质量;没有现代化的民办教育,就没有教育的现代化。在教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健全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促进公立、民办教育的竞相发展,对于形成多元办学主体,生成多种办学模式,繁荣我国教育事业都是极其必要的。由于民办教育的体制优势,为人们提供了多种教育服务,满足了人们选择多样教育的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办教育事业得到了很快发展,在国家教育事业体系中已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学前教育、服务流动人口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据相关数据统计,近些年,我国的民办教育呈现了较快的稳步发展的趋势,但距离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在办学规模、体制机制、办学质量等方面均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其一,民办教育不够发达,办学条件较差。社会对民办教育的需求,特别是对优质民办教育的需求比较大,存在求学难的问题,致使一些民办教育机构班额过大。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整体水平较低,发展不均衡,两极分化现象严重。
其二,办学经费困难,应试教育问题严重。随着公立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办学经费保障水平的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比较优势被弱化。民办学校为保持优势,不得不增加投入,提高办学成本,办学经费凸显困难。民办学校为生存发展,一部分学校不得不适应生源市场,采取功利化的手段,招生、办学迎合社会的功利需求,以牺牲学生全面发展为代价,与公立学校拼应试、升学。如果说应试教育现象普遍存在的话,民办学校的应试教育问题更加突出。
其三,管理事故、安全事件多发。近些年在大众媒体披露的教育事件中,有很多发生在民办学校,特别在学前教育学段更为突出。
解决民办教育的发展问题,必须从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执行上下功夫。
首先,应强化促进发展民办教育的共识。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发展应得到支持。民办教育现代化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意,促进民办教育制度建设是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地方政府应把发展民办教育视为己任,像支持公办教育那样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
其次,加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建设。一要健全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经费补偿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属于基础教育,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实行普惠政策。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承担了国家的责任,在受教育主体中,流动人口占较大一部分。因此,建立补偿民办教育的制度,一方面可以促进民办教育的发展、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减轻受教育者的经济负担,缩小贫富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二要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教师准入、职称、工资福利待遇制度,打通民办与公办学校教师交流的通道。民办教育的质量问题,根本原因是教师的质量问题。民办学校教师现状是:准入标准把握不严,待遇偏低、保障差,职称政策不落实,民办学校教师转入公办学校时工资、职称等待遇难以对接。由于政策原因,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难以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三要大力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服务。民办教育在地方政府管理视野中,处于边缘地位,将民办教育机构视为“二等公民”,区别对待。以往的民办教育事故,其原因多与政府管理缺位有关。当前,需要解决的管理问题,一是落实各级政府责任,使政府端正服务态度,扛起管理服务责任;二是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着管办分离的原则,充分尊重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服务型的管理制度,引导民办学校步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的发展轨道。